1 / 58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讲 义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讲 义. 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杜连海. 前 言. 根据培训班安排,下面由我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相关内容 . 危险废物管理是环境保护领域中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国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专项法规政策标准。国务院 “ 十一五 ” 规划中环保工作的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废水的治理,二是废气的治理,三是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治理,还有其他工作。. 前 言.

Download Presentation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讲 义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讲 义 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杜连海

  2. 前 言 根据培训班安排,下面由我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相关内容. 危险废物管理是环境保护领域中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国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专项法规政策标准。国务院“十一五”规划中环保工作的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废水的治理,二是废气的治理,三是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治理,还有其他工作。

  3. 前 言 国家把环保工作提得很高,进入了主战场、大舞台,在环保工作中,又把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治理提到了前三项,充分说明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的重要性。这里我以危险废物环保管理的基本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为主线,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篇、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工作动态篇、我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现状篇、总结要求篇 四个篇章与大家进行交流。

  4. 第一篇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于2004年5月19日由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开始施行。 《管理办法》是为贯彻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简称《固废法》)而制定,是我国颁布的首部专门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等经营活动的法规性文件。《管理办法》共分6章33条,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基本原则、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5. 一、《管理办法》立法依据 • 2004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颁布、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固废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该条款清楚无误的表明了《管理办法》的立法依据。。

  6. 二、《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 1、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活动必须持证经营; 2、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是审批、颁证、管理的主体。

  7.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1、分类规定 《管理办法》按照经营方式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划分为两类: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 •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8.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2、分级审批、管理规定 分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管理,主要集中在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 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审批颁发 ⑴年焚烧1万吨以上危险废物的 ⑵处置含多氯联苯、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险废物的 ⑶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

  9.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颁发 除国家环保总局、市级环保部门、县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颁发的许可证之外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 市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颁发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县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该类危险废物特指废矿物油、废镍镉电池)

  10.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 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这并不意味着对危险废物经营仅由发证机关进行监督管理,不发证机关不进行监督管理。根据《管理办法》,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都有监督管理的权力和职责,但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权力由原发证机关行使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核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11.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12.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3、申请程序 ⑴填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⑵送交环保部门 ⑶接受专家组的会议审查和现场核查 ⑷领取许可证

  13.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4、申请条件 ● 申请综合经营许可证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⑴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⑵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⑶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14.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⑷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⑸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⑹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⑺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15.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 申请收集经营许可证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⑴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⑵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⑶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6.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5、许可证的变更、换证、终止和重新申请规定 ⑴许可证变更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就按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17. 三、 《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⑵许可证换证 •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换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18.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⑶许可证终止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在采取前款规定措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注销申请,由原发证机关进行现场核查合格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9.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⑷许可证重新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 • 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 • 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 • 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

  20.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6、《管理办法》的禁止性规定 ⑴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⑵禁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电子类危险废物 ⑶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⑷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1.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证书内容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法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住所 • —经营设施地址 • —核准经营方式 • —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 • —有效期限、初次发证日期

  22. 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示例 首页

  23. 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示例

  24.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8、法律责任 (略)

  25.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 1、受理及初审:审查其内容是否齐全,证明材料是否有效 2、材料审查:组织专家审查会,首先由申请单位介绍申请材料的主要内容,然后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咨询和审查(如危险废物处置工艺、技术路线,意外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

  26.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 3、现场核查:专家组依据《审查细则》进行现场核查,包括管理情况、技术人员、设施及制度落实情况等。专家组提交意见 4、许可证起草:依据初审情况及专家组提交的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意见,起草许可证草案报主管局长审定 5、公告或书面通知: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27. 五、对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 一般性规范 1、持证单位运营基本规范 •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固体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 【符合标准、规范】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应当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8. 五、对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 一般性规范 • 【完善制度】落实并不断完善《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选派兼、专职人员对污染物排放口进行管理 • 【经营记录和报告】完善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应保存十年。每年3月3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环保部门报告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

  29. 五、对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 一般性规范 • 【人员培训】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有关记录应当保存三年 • 【核准经营】按照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经营类别及规模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 【危废转移】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得接收没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和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报告与转移联单同期保存

  30. 五、对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 一般性规范 • 【危废运输】采用车辆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交由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负责运输危险废物 • 【危废分析】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分析检验 • 【收集、贮存】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 【贮存期限】所收集的危险废物,未经发证环保部门批准,自接受之日起,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31. 五、对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 一般性规范 • 【禁止倾倒】在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 • 【识别标志】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根据有关标准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在生产区域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及急救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急设施设备及急救用品,检查记录保存三年

  32. 五、对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 一般性规范 • 【设施检查】对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检查记录应当保存三年 • 【事故应急处理】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后五日内,应当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后果,所采取的消除或减轻污染的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

  33. 五、对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 一般性规范 • 【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口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并应长久保留 • 【废渣管理】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新产生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报新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禁止将新产生的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34. 五、对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 一般性规范 • 【烟气管理】焚烧炉烟气必须采取综合处理措施,其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 【废水管理】废水经过处理后应优先回用,回用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当废水需直接排入水体时,其水质应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值。整个厂区内的初期雨水及因危险废物溢出、泄漏或发生火灾灭火时产生的污水必须进行收集,自行或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禁止直接向水体排放

  35. 五、对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 一般性规范 • 【噪声管理】厂区的噪声应符合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 【环境监测】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环境监测。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环境保护部门上报上季度环境监测数据 • 【消除污染】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36. 五、对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 一般性规范 • 【报告签发】上报环境保护部门的报告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发 • 【重新核查】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发生改变的,环境保护部门可以重新组织核查 • 【特殊要求】应采取措施,加强以下工作(例如):××××年×月底之前完成车辆清洗设施建设;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的管理,沾染危险废物的车辆必须经清洗后方可离厂。应根据生产进度以及危险废物的进厂情况,及时在厂区内的醒目位置张贴相关警示标志

  37. 五、对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 一般性规范 2、环保部门的监管机制 ⑴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要求进行监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现场核查其是否按期进行了整改或完善、经营记录是否完整、转移联单是否齐全、人员培训记录等 ⑵审查其定期上报的监测报告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38. 五、对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 规范性要求 ⑶根据其每年度上报的经营情况报告,审查其经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⑷日常监管由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所在地的环保部门负责 ⑸监管过程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危废设施所在地的环保部门有责任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许可证颁发部门也有责任加强对危废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39. 第二篇 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工作动态 自2004年7月1日《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环保总局积极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围绕着规范、培训、检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是: 1、2005年1月,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通告》,向社会和各级环保部门公布了国家环保总局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各项细则、审批程序等,为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做出示范。

  40. 第二篇 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工作动态 2、2007年8月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制订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技术审查与现场核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完成征求意见、论证等工作,正在进一步完善,预计近期将公布实施 3、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修订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目前正在履行报批程序,近期也将发布。这与大家都有关系,届时,现在的一般性固体废物可能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范畴,现在的危险废物可能按一般性固体废物管理,我们大家一定要好好组织学习

  41. 第二篇 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工作动态 4、2007年9月,部署了开展全国性危险废物焚烧单位及国家《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划》内项目进展专项检查工作 5、组织开展了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班 6、加强检查。今年两次来我省检查,并且都检查出了问题,说明我省在许可证管理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42. 第三篇 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现状 我省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工作,在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围绕贯彻落实《固废法》和《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工作,例如:通过陆续探索,制定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程序,颁发了20余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经营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等工作。但总体上看,与全国许多省份相比仍处于相对薄弱和落后的状态,无论在立法、执法和组织队伍建设方面均有待于继续加强。

  43. 第三篇 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现状 2006年底,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成立,标志着我省固体废物管理出现了新的局面,一系列与危险废物相关的基础工作正在陆续展开。一是狠抓培训工作。我们自身的培训、基层环保部门的培训、处废企业和产废企业的培训,今天的培训班也是这项工作的一部分,通过培训,使大家认识到危险废物的危险性,提高环保意识;

  44. 第三篇 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现状 二 是开展了专项调查。开展了化工类企业污染源调查,正在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还将开展一系列污染物调查,通过调查,要摸清我省污染物的底数,有针对性的制定治理措施; 三 是编制印发了涵盖最新危险废物法规政策的宣传学习手册、进行了危险废物管理立法调研等等

  45. 第三篇 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现状 随着工作逐步向纵深开展,我省将逐渐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环境,使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知法守法,各级环保部们管理执法到位,所有的危险废物都纳入管理范畴、得到妥善处置,将危险废物构成的危害威胁逐步消除,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及资源化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同大家一道,早日实现这个理想目标。

  46. 第三篇 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现状 下面向大家通报一下截至目前我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情况: 持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许可证单位1家 长葛市九州化工有限公司 该单位是我省唯一一家合法进行废汞触媒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

  47. 持有省局颁发的许可证单位 21家 1、开封市中意石油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2、新乡市第八化工有限公司 3、荥阳市昌圣有机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4、灵宝市固体废物综合回收试验厂 5、栾川县豫广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6、郑州市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新密市槐阴寺助剂厂

  48. 持有省局颁发的许可证单位 21家 8、 河南省开封县有机化工厂 9、 尉氏县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0、尉氏县裕华有色金属公司 11、尉氏县瑞德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2、尉氏县吉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3、尉氏县华泰金属有限公司 14、安阳市方鼎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49. 持有省局颁发的许可证单位 21家 15、偃师天龙化工有限公司 16、郑州兴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7、巩义市三源废物处理厂 18、尉氏县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9、洛阳市环岭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 20、郑州市瀚洋天辰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21、郑州辰云华侨科贸有限公司

  50. 省局颁发的许可证涉及领域 • 涉及领域包括:含钼、镍、铜废触媒的回收利用;废电池、废矿物油、含氰化物废物、废感光材料、废苯胺精馏残渣、含铜废物、含砷废物处置及利用及医药废物;废药物、药品;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含油硅藻土的处置利用。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