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 likes | 457 Views
中小企業商務契約訂定 ( 兼個人資料保護法簡介 ). 呂清雄律師. 台灣大學醫學院醫事技術學系學士 台灣大學醫學院公共衛生研究所碩士 醫事檢驗師檢覈及格 考試院法務類高等檢定及格 國家律師高考及格 教育部部定講師 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律師公會會員. 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術移轉室專職律師 (90.12~94.2) 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法律顧問 (98.3~ 迄今 ) 台灣大學法醫研究所醫事法課程專題講師 桃園縣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 桃園縣政府法律扶助顧問 龜山鄉公所法律顧問 上善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呂清雄律師 學經歷. 報告大綱.
E N D
中小企業商務契約訂定(兼個人資料保護法簡介)中小企業商務契約訂定(兼個人資料保護法簡介) 呂清雄律師
台灣大學醫學院醫事技術學系學士 台灣大學醫學院公共衛生研究所碩士 醫事檢驗師檢覈及格 考試院法務類高等檢定及格 國家律師高考及格 教育部部定講師 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律師公會會員 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術移轉室專職律師(90.12~94.2) 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法律顧問(98.3~迄今) 台灣大學法醫研究所醫事法課程專題講師 桃園縣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 桃園縣政府法律扶助顧問 龜山鄉公所法律顧問 上善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呂清雄律師 學經歷
報告大綱 • 個人資料保護法(99.5.26修正公布)簡介 • 涵蓋範圍、適用對象 • 使用(蒐集、處理、利用)原則&限制 • 所有人權利、企業義務&違反責任 • 商務契約概論 • 構成要素、目的、注意事項、一般條款 • 商務契約各論 • 買賣契約、保密契約、授權契約、委託製造(服務)契約 • 中小企業組織簡介 • 型態、責任與義務、負責人賠償責任
壹、「個人資料」涵蓋範圍~1 • 一般性資料(非敏感性資料) • 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 • 特徵/指紋 • 婚姻/家庭 • 教育、職業、財務狀況 • 聯絡方式/社會活動 • 及其他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壹、「個人資料」涵蓋範圍~2 • 敏感性資料 • 醫療 • 基因 • 性生活 • 健康檢查 • 犯罪前科。(*不包括當事人書面同意)
壹、適用對象 • 公務機關 • 非公務機關-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團體(含中小企業與其負責人) • 受他人委託處理個人資料,由誰負責? • 受託機關視同委託機關(§4) • 委託機關為權責歸屬機關,有監督之責。
壹、使用原則&限制~1 • 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基本原則(§5) • 尊重當事人 • 誠信原則 • 特定目的&必要範圍 • 正當合理關聯性
壹、使用原則&限制~2 • 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具體規範 • 具備法定事由,ex當事人同意(§15、§19) • 特定目的&必要範圍 • 踐行告知義務(§8) • 當事人自主權ex更正、刪除(§10、 § 11) • 採安全維護措施(§18、§27)
壹、使用原則&限制~3 • 敏感性資料(§6) • 原則:不得蒐集 • 例外可蒐集 • 法律明文規定。 • 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且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 • 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 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
壹、使用原則&限制~4 • 非敏感性資料:有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之一: • 法律明文規定。 • 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 • 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 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無從識別。 • 經當事人書面同意。 • 與公共利益有關。 • 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但利害權衡原則。
壹、當事人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12) • 請求製給複製本(§12) • 請求補充或更正(§13.1) • 請求停止搜集、處理或利用(§13.2) • 請求刪除(§13.3)
壹、企業義務&違反責任 • 企業義務 • 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 • 訂定安全維護計畫(§27) • 個資被侵害→通知當事人(§12) • 違反責任 • 民事:5百~2萬元/人件↓;2億元↓(多數人) • 行政:50萬元↓、 20萬元↓罰鍰 • 刑事:非法變更、刪除→5年↓
貳、契約之構成 • 當事人、標的及意思表示 • 契約基本構成要素 • 人、事、時、地、物 • 雙方權利義務: • EX 履約內容、支付金額、保密條款、人保或物保之約定、、、
貳、訂定商務契約的目的 • 確認雙方權利&義務,預防爭議 • 取得請求權 • Ex 發生訴訟之律師費用、違約金約定 • 減輕或免除舉證責任 • Ex 舉證責任歸屬之約定。 • 排除法律規定之效力 • Ex著作權、專利權歸屬之約定(著§12.1、專§7.3) • 成為法律規定之構成要件 • Ex 刑§317洩密罪;營密§10.1.4(反保密義務)
貳、簽約注意事項~1 • 把握當事人的真意 應該詳細了解訂約人之意思,將訂約人的意思據實轉化成契約之條文內容。 • 把握全盤性要件應確實掌握契約之重點,對於自己的權利義務應作全盤性之考量,切勿因小而失大。
貳、簽約注意事項~2 • 斟酌未來的變動因素 • 考量契約有效期間內市場或實際情形之變動,並作因應之處理方式, • 避免對方主張情勢變更原則(民§227之1) EX 原物料波動 。 • 檢討往來文件 • 保留協商時所往來之電子郵件、傳真等文件 • 將雙方合致之條件寫入契約條款內容。
貳、簽約注意事項~3 • 妥為草擬契約書 • 慎重草擬書面契約,口頭約定不可靠。 • 有關重要之權利義務,仍應據實詳細寫在契約條款裡。 • 契約草案的再檢討 • 前後內容是否一致,有無相互矛盾? • 有無不夠清楚明確?。
貳、簽約注意事項~4 • 定型化契約(民§247之1)V.S個別商議條款 • 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 • 是否無效? • 簽約主體與代理權之有無(民§103) • 無權代理之效果?→無權代理人(§110)、→本人(§170、169) • 通知、催告(及其方式)與解除合約之事由 • 日期記載的重要性-契約生效日之確定
貳、簽約注意事項~5 • 書面、見證與公證? • 違約罰則及違約金 • 頁碼與騎縫章 • 瑕疵擔保 • 履約保證金 • 訂貨單或估價單
貳、契約之一般條款~1 • 契約標的與金額 • 契約存續期間 • 原則-訂約之日起發生效力 • 例外:回溯、日出條款 • 自動續約條款 • 終止條款 • 終止事由(任意V.S 約定) • 單方終止V.S 合意終止 • 終止效果(返還V.S支付應付款V.S賠償損害)
貳、契約之一般條款~2 • 不可抗力條款 • 列舉不可抗力事由 • 法律效果:未履約可免責 • 通知 • 何種通知方式、通知生效時點(民§95.1) • 轉讓 • 不得轉讓V.S經對方同意得轉讓 • 完整合意 • 排除契約書內容以外之外件,避免爭議。 • 糾紛之解決 •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跨國) • 合意管轄或仲裁
參、契約各論--買賣契約~1 • 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例:附件報價單) • 價款總額(例:匯率或其他因素之變動 ) • 付款辦法(例:定金、餘款) • 交貨、安裝及驗收(例:期限、地點) • 變更或取消訂貨 • 遲延效果 EX違約罰金、解約 • 特約條款(例:保證產品不違反藥事法)
參、買賣契約~2 • 瑕疵擔保的效果與履行限制 • 效果:解除契約OR請求減少價金 • 消滅時效:即時通知後6個月內 OR自物交付時5年內(§365) • 瑕疵比率的明訂 • 有無驗收條款 • 可搭配:保留款或履約保證款的約定
參、契約各論—保密契約~1 • 簽訂目的 • 對揭露方: 確保提供的秘密不會外洩 • 對收受方:評估是否簽授權契約或合作契約 • 雙方之主要義務 • 揭露方: • 提供秘密之義務,聲明有正當權源。 • 收受方: • 保密義務,使用限制義務,保管義務,擔保義務, • 屆期返還義務,支付違約金義務等。
參、契約各論—保密契約~2 • 揭密方式之約定 • 口頭:宜約定一定期間書面補送達 • 書面:非當場交付時,宜約定擬制收受 (揭露方) • 使用限制之約定(揭露方) • 使用範圍限制*ex僅限於評估xx計畫。 • 使用人員限制 • 使用地點限制 • 使用時間限制
參、契約各論—保密契約~3 • 違約效果 • 法定損害賠償(補充) • 民法第二二六條:損害額 • 預期利益扣除被侵害後所得利益之差額 • 侵害人侵害行為所得利益 • 故意時,可請求損害額之三倍 • 違約金約定:不必舉證損害額 • 終止權約定 • 終止事由 • 終止程序 • 終止效果
參、契約各論—保密契約~4 • “營業秘密”利益之期限 • 無限期,除非被公開 • 保密義務之期間 • 可以約定比保密契約本身期間長 • 契約生效日 • 條文中明定或簽約日期
參、契約各論—保密契約~5 • 確認當事人 • 揭露方:職務上研發,歸僱用人所有。 • 收受方 • 法人名義: 法人+代理人簽章 • 個人名義:個人 • 不確定是否經法人授權:簽兩份
參、契約各論—保密契約~6 • 揭露方是否有權揭露?(收受方注意) • 條文中應要求揭露方聲明其有正當合法權源揭密,以保障收受方不侵權(§10) • 第三人是否受契約約束?(揭露方注意) • 他方之員工 : 訂定他方擔保條款 • 揭露方可否再揭露第三人? • 可以,除非是專屬授權契約之保密條款 • 收受方可否再揭露第三人? • 不可以,除非經揭露方同意(§7,補充)
參、契約各論—保密契約~7 • 標的物:機密資訊 • 法定要件(強制性規定) • 秘密性(新穎性) • 經濟價值性 • 加密行為 • 特定範圍約定 • 須具體明確 • 可列舉加概括 • 若太繁複可利用附件
參、契約各論—保密契約~8 • 標的範圍之例外約定(收受方應注意) • 可由公開管道取得 • 可證明取得時收受方已知悉 • 可證明收受方自行研發 • 自正當之第三者合法取得 • 經揭露方事先書面同意 • 基於法令規定而揭露
參、契約各論—保密契約~9 • 所有權保留之約定(揭露方應注意) • 揭露方仍保留本營業秘密之所有權 • 收受方不因知悉本營業秘密而取得本合約約定外之權利
參、契約各論—授權契約~1 • 授權標的 • 專利、著作權、專門技術(know-how) 、營業秘密、、、 • 可以附件列舉 • 權利金(royalty) 、授權費(license fee) • 支付方式:定額、里程碑式、計量式 • 轉授權?專屬或非專屬授權?
參、契約各論—授權契約~2 • 授權內容&區域 • 製造、販售、使用、、、 • 授權期間 • “技術”如何移轉? • 交付文件、駐廠指導、講解諮詢、、 • 技術移轉完成之認定 • ex被授權人的生產良率、通過ISO認證、、
參、契約各論—授權契約~3 • 技術使用限制 • 售價、產量、區域(水平)、銷售客戶(垂直) • 使用範圍限制:EX用途 • 改良技術(再發明)的處理(專§78) • 歸屬的約定 • 授權人所有、授權人有使用權、交互授權 • 通知義務的約定 • 技術瑕疵責任歸屬 • 權利瑕疵擔保(民§349) • 拒絕承諾條款V.S.退還權利金、訴訟協力條款、、
參、契約各論—委託製造(服務)契約 • 委託內容之特定 • 成果歸屬約定 • 交貨期限、地點&遲延效果 • 驗收標準&不通過之效果 • 委託方不(未)驗收? • 付款期程&方式
肆、中小企業之組織型態 • 獨資 • 合夥 • 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隱名合夥、契約明確
肆、各組織型態之責任與義務 • 法人與自然人為不同之法人格-分立原則 除無限公司或兩合公司無限責任股東外,股東依法僅就其出資額為限負責。 • 以出資額為限,負有限的責任-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 • 自然人本身需負無限的責任-獨資 • 合夥-分配損益的成數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依各合夥人之出資額比例定之。 為補充責任-即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民681)
肆、公司之負責人&賠償責任 • 概括負責人(公司§8) • 無限 / 兩合公司: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 • 有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職務範圍內的負責人 • 公司之經理人、清算人、監察人、重整人、、 • 負責人的連帶賠償責任(公司§23) • 對公司:違反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致公司損害 • 對他人: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 ,與公司連帶賠償
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呂 清 雄 律 師luchinghsiung@yahoo.com.tw(03) 347-8776 上善法律事務所 Q&A 提醒您: 本次講座所述及之法律及相關解釋令,係參考主管機關之現行規定。日後,貴公司擬引用相關法律及解釋令做成決策時,應先確認法規、函令之有效性,以免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