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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对同事的伦理责任. www.themegallery.com. 第四小组:徐呢哂、梁晏妮、董丽娟、李成、王方达、谢伊清. 2.01 尊重. 2.02 保密. 2.03 跨学科合作. 2.04 涉及同事的争议. 2.05 咨询. 2.06 服务的转介. 2.09 同事的工作能力受损. 2.10 同事不胜任工作. 2.11 同事的操守有悖伦理. 2.07 性关系. 2.08 性骚扰. Contents. 社会工作者对同事的伦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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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对同事的伦理责任 www.themegallery.com 第四小组:徐呢哂、梁晏妮、董丽娟、李成、王方达、谢伊清
2.01 尊重 2.02 保密 2.03 跨学科合作 2.04 涉及同事的争议 2.05 咨询 2.06 服务的转介 2.09 同事的工作能力受损 2.10 同事不胜任工作 2.11 同事的操守有悖伦理 2.07 性关系 2.08 性骚扰 Contents
社会工作者对同事的伦理责任 • 美国社会工作协会从1986年至1997年累计的894宗涉及伦理问题的投诉案(斯特罗穆-戈特弗里德,2003) • 93宗投诉同事(10.4%) • 40宗投诉雇主或督导(4.4%) • 174宗投诉雇员或被督导者(19.4%) • 因此,34%(307宗)的案件是针对同事、雇主或督导的,这些人都与工作有关。
社会工作者对同事的伦理责任的意义 • 如果社会工作者发现有个同事违背论理论或违背专业操守,她该怎么做? • 如果她发现一位同伴没能给当事人提供合格的服务,她该怎么办? • 当她认为另一位社会工作者伤害了当事人的时候,她要尽什么义务? • 专业伦理守则的作用之一,是让同事能在工作上和谐相处。规定社会工作者对同事的伦理责任,“减少了可能导致专业人员自毁的摩擦行为和勾心斗角”。(社会工作伦理——实务工作指南 P148) 指明了社会工作者对同事的伦理责任的意义(与总则目的相呼应): 1、明确社会工作者对于同事的价值观、伦理原则和伦理标准; 2、指导社会工作者与同事之间的关系与行为; 3、监督社会工作者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工作者受到不恰当的法律制裁; 4、阐明社会工作者对于同事的操守是否有悖伦理的标准。
同事的界定 雇主、上司、领导 与社会工 作者在同 一机构共 事的同事 处于同一 专业但来 自其他机 构或组织 的同事 跨学科团 队合作的 同事 平级 下属 (被督导者、 学生、受培 训人员etc. ) 尊重同事包括尊重纵向和横向关系的同事
社会工作专业中的“尊重” 价值:个人尊严和价值(伦理原则第三条) • 伦理原则:社会工作者应尊重个人固有的尊严和价值。 • 社会工作者关怀和尊重每个人,留意个体间的差异、文化多元性和种族多样性。 社会工作的工具价值(Morales&Sheafor,1989) • 社会工作者相信所有人均应受到尊重与保持尊严 • 应使人有最大机会决定其生活方向 • 应协助每个人与他人互动以建立满足人人需求的社会 • 相信个人具有独特性而不以刻板印象对待之
社会工作专业中的“尊重” • 尊重是无差别的,同事与案主一样,都应得到社会工作者的尊重。 • 尊重体现两个方面: 尊重人的差异与独特性 社会工作者相信每一个人都是独特的并且需要努力加以维护的。 尊重人有发展的潜能 人有获得资源以解决问题并获得发展的权利。
与尊重有关的思想来源 人道主义(十五世纪) • 视人本身为最高价值的思想体系—— “事实如何” • 主张将一切人都当作人来善待的思想体系——“应该如何” • 人道主义者一致认为,作为最高价值的人本身,主要是人本身的发展、完善、自我选择、自我实现,是人本身潜能的实现,是人充分发挥、实现自己的潜能从而使自己成为可能成为的完善的人。 • 王海明,新伦理学.2001.
与尊重有关的思想来源 康德(1724-1804)关于“尊重人”的描述 • “应当把人作为目的而不是作为实现目的的手段来对待。” • “一个人值得被作为一个潜在的道德主体而尊重,这是依据他的先验的特性,而不是因为与他拥有的经验的品性的特殊联系。性格特点可能博得赞美和其他类似的反应,但尊重一个人不考虑他的行为而只因为他是一个人。”(Michael Horne,Value in Social Work.2001) • 一个人的绝对价值来源于他所拥有的“意志理性”(Rational Will)。 • 每一个人都具备为自己做出选择的能力以及为了追求自己选择的目标而行动的能力——为了实现每个人自己所理想的“好生活”而行动的能力。(践行社会正义——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研究,罗肖泉.2005)
与尊重有关的思想来源 中国关于“礼”的学说与尊重他人 • “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 )礼作为正己与立身之本,是在社会交往中的对自身行为的自觉要求。 • “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论语▪八佾》 )礼的行为是内在仁心的体现。 • 礼的基本精神是恭敬和辞让,一个有道德的行为主体,应本着将心比心的精神,去尊重一切人,对一切人以礼相待。不仅居下位者、卑者应该敬上者、尊者,尊者、居上位者也应尊下者,给予一种合乎人的尊严的礼待。 • 龚群,社会伦理十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文本解读 (a)社会工作者应尊重同事,在介绍同事的资格、观点和职责时应准确、公正。 1、资格(qualification):为获得某一特殊权利而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如具备晋升督导的资格;从事某种活动时间长短所形成的身份,如资历老。 观点(view):同事从一定的立场或角度出发,对事物或问题所持的看法与理解,如认为优势视角更适合案主。 职责(obligation):职务上应尽的责任,如调查和搜集资料。 2、与人交流应体现出对同事的尊重,介绍同事的资格、观点和职责时,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 3、除此之外,同事的研究成果、工作方法、隐私等也应受到尊重。(穷尽性?)
文本解读 1、尊重同事的工作能力:相信同事有能力做出好的、正确的决定。 2、尊重同事的个人特征:理解同事间的差异与独特性。 3、“避免没有根据地(Unwarranted)批评指责”说明:当觉察并确信同事工作能力受损、不胜任工作,或是他的行为违背伦理时,再与同事讨论此事或寻求解决办法。 困境:如何把握“是否有根据”这个度? (b)社会工作者在与当事人或其他专业人员交流时,应避免没有根据地批评指责同事。包括贬低同事的工作能力,或贬损同事的个人特征,诸如种族、民族、国籍、肤色、性别、性取向、年龄、婚姻状况、政治信仰、宗教、精神或身体上的伤残等。
文本解读 1、社会工作强调同事间“合作”的价值观(台湾、香港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都有相关内容)。 2、社会工作的首要使命是增进人的福祉并帮助满足所有人的基本需求,而合作能够促进这一使命的实现。 3、合作以尊重为基础。社会工作者尊重与之合作的同事,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关系,获得更多机会、资源,选择面更广,得以强化服务效果,增进当事人的福祉。 (c)社会工作者应与本专业和其他专业的同事合作,共同增进当事人的福祉。
文本意义 • 《社会工作伦理——实务工作指南》中指出,伦理守则要求社会工作者尊重同事,这是个一般不会造成伦理问题的规定。 • 但每一个人与生俱来在外表或心智上有很大的差异,生活经验也是大相径庭。在价值系统、人格、生活目的、财政资源、情感和身体优点、个人问题、过去的经验、同伴压力、情感反应、自我统一性、家庭关系和偏差行为模式等许多方面,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Charles H.Zastrow) • 试想,若在工作过程中遇到患有艾滋病的同事、同性恋的同事、腿脚不方便的同事,或是在价值观上有很大差异的同事,你是否还能坚持体现出对同事的尊重呢?
文本意义 • 许临高主编,社会工作直接服务——理论与技巧.1999. • 当社会工作者依据刻板印象做判断时,也会违反维护个人独特性和个人特质的专业价值观。虽然刻板印象并不一定是负面的评价,然而它们通常包含了习惯性的看法或不正确的概念,因而阻碍了社会工作者对案主潜能的觉察,而不自觉阻碍了支持案主发挥潜能的努力,有时甚至因此阻碍案主完全发挥自己能力的可能性。 • 与此相同,若社会工作者缺乏对同事独特性与个体差异的尊重,而是受限于自己对某一群体的偏见和刻板印象,那么他也将难以维护同事的自我价值和机会,甚至可能阻碍同事潜能的发挥。
文本意义 • 尊重同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与同事合作、向同事咨询、与同事发生争议、发现同事的操守有悖伦理等情况下,如果都能本着尊重的态度与之相处或解决问题,能够减少矛盾与冲突的发生。 • 尊重同事即是要了解到没有一个人是完美无缺的,我们必须要实际尝试去了解他人、与他人相处。当团队成员能与另一个团队共存,知悉相互间的优缺点,得以保持高昂士气,使服务输送更具有效率。 • 在与其他专业人士的合作过程中,充分的尊重与接纳更能够体现出社会工作专业独特的价值观,有助于维护社工的专业形象,也有助于为当事人争取资源,增进其福祉。
本土化比较(台湾地区、香港vs中国) • 香港社会工作注册局工作守则(有关同工,共5条) • 第一条:社工应尊重其它社工、专业人士及义务工作者不同的意见及工作方法。任何建议、批评及冲突都应以负责任的态度表达和解决。 • 第二条:社工应尽量与其它社工合作,提高服务的成效。 • 台湾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关于同事的共4条) • 第七条:应以尊重、礼貌、诚恳的态度对待同仁。 • 阐明社会工作者对待同仁的基本态度——尊重、礼貌与诚恳;社会工作者应以敬重、礼貌、公正与信心对待同仁。 • 第八条:应信任同仁的合作,维护同仁的权益。 • 阐明社会工作者对同仁的基本态度——合作的价值观;社会工作者应与同仁为促进专业而合作,并彼此信任对方,有所作为应考虑对方之利益、特性与名誉。 • 中国社会工作守则 • 对待同行,应相互尊重,平等竞争,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在业务上,诚意合作。遇有问题时,互相探讨,坦率交换意见,或善意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以促进专业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的提高。
本土化思考 1、共同处:中国、中国台湾与香港的伦理守则都秉持合作的价值观。 2、美国社会工作者对于同事的伦理守则更为具体与细致,而中国的守则过于抽象、概括。 3、在本土化过程中,台湾的伦理守则较具有借鉴意义。(香港的守则语气显得略为强硬,台湾的守则则更贴近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具有正面能量) 4、建议:在中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的制订中,应体现几个方面: • 尊重同事应持有怎样的态度?(诚恳、礼貌、公正) • 尊重同事表现在哪些层面?人本精神层面(个人特征与发展潜能)、具体层面(意见、观点、职责等) • 与同事合作时怎样体现出尊重?(彼此信任、替同事考虑等)
概念解析 • 保密——指保守与案主有关的、在助人过程中透露给社会工作者的秘密资料或个人隐私,以此保护案主的声望与地位不受损害。除非迫于强制理由(如,法庭命令)、行政或专业原因以及为案主赋权而进行专业披露等,否则社会工作者必须对专业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的资料加以保密。 • (李晓凤,《社会工作——原理.方法.实务》)
原文:A、社会工作者应尊重同事在专业关系和工作交接中与之分享的机密资料。原文:A、社会工作者应尊重同事在专业关系和工作交接中与之分享的机密资料。 一、文本解读 1、专业关系的概念 • 廖荣利:指专业人员和案主的内心感受和态度表现的动态交互反应关系,工作人员透过此种交互作用以协助案主社会生活适应能力的改善和增强。 2、专业关系的基本要素: • 平卡斯和米纳汉(Pincus&Minahan):目的、案主对需求的职责感、社会工作者的客观性和自我觉知。 • 罗杰斯:真诚、正确的同感、无条件完全的接纳 3、建立专业关系的原则 个别化、有目的的情感表达、适度的感情介入、接纳、非批判态度、案主自决、保密(顾东辉,《社会工作概论》)
2、工作交接 • 工作者因个人原因、机构原因、或案主原因,需要将案主转介给其他同事或者其他机构 • 其他机构将案主转介过来 转介—指把求助者转到另一个服务机构,以寻求更合适的帮助。 为什么要转介? 1、机构并不提供求助者所需要的服务。 2、机构无法提供更专门的服务。 3、机构服务的地区性限制,申请人不在此范围之内。 (陈志霞,《个案社会工作》)
文本解读 1、资料可能会透露给其他同事的情况: • 社工在工作中由于经验不足对案主问题拿捏不准时,或者为了给受助者提供更多更适当的服务,会咨询其他同事和督导,合作研究、探讨解决方案; • 分享给对此案主问题感兴趣的同事。 2、当同事透露案主资料时,社会工作者该怎么做? 有机会接触保密资料的其他工作者,也有遵守保密原则的义务。 社会工作者在伦理守则中不仅要遵循对案主的保密原则,同时对同事案主的机密资料,社会工作者也有义务做到不泄露案主资料,维护其隐私权,这是对同事的尊重和工作的支持,也维护了同事和案主的利益。
文本解读 原文:B、社会工作者应确保这些同事了解社会工作者有尊重隐私权的义务以及与之有关的例外情况。 确保同事了解社会工作者有尊重隐私权的义务 遵守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关于隐私和保密原则的规定: NASW《美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1.07关于社会工作者对案主隐私和保密的规定。 • 案主的隐私权。 • 知情同意以公开保密的资讯。 • 保护第三者免于受到伤害。 • 当社会工作者将公开保密的资料时,应告知案主。 • 保密原则的限制。 • 当提供谘商服务给家庭、夫妻或团体时,应注意每个成员的保密权利。 • 将保密的资讯提供给付费的第三者、媒体,及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公开保密的资讯。 • 对于运用电脑、电子邮件、传真机、电话等所传送的机密纸本与电子资料,要注意保密原则。 • 适当转送和清理案主的记录。 • 当教学、训练与资讯时应注意保密原则。 • 对过世案主资料的保密。
台湾社会工作伦理守则 • 第三条,应尊重案主的隐私权:社会工作者对案主的资料、案情要保密并尊重案主个人的隐私权。 香港特区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工作守则 • 社会工作者应尽可能协助服务对象知晓在某些情况下,保密原则会受到归限,并使他们清楚知道收集资料的目的和用途。在公开个案资料时,社会工作者应采取必要及负责任的措施,删除一切可以识别个案中人士身份的资料,并须尽可能事先取得服务对象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同意。 • 社会工作者与同工合作之间所作的保密沟通,在未获得资料来源者明确同意下,不可向服务对象透露有关其个人资料以外的沟通内容。 当社会工作者和其他同事讨论案主问题时,根据相关规定,对案主资料的披露要有一个度的把握,应确保自己了解案主的哪些资料可以透露,透露多少。
与之有关的例外情况 1、尊重隐私权和保密原则的例外情况: • “除非迫于专业理由,否 则社会工作者必须对专业服 务过程中所获得的所有资讯加以保密。” 社会工作者应该遵守资 料的一般例外情况为:预防案主或可确认的第三者遭遇严重的、可预期的、即将发生的伤害时。无论如何社会工作者应揭露与达成目标最必要且最少量的保密资讯,而且只有与揭露目标直接相关的资讯才可以公开。”(FredericG.Reamer著,包承恩、王永慈译,《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 案例:Donald.M告诉社会工作 者Ivy他发现他的太太和别人有 染,他表达出被背叛和暴怒的 情绪,并在会谈结束时说: “我可能之后会后悔,但我想要 去杀了那家伙。”
2、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泄露案主的资料? 可能不小心泄露资料的情况:社会工作 者在电梯间、等候室、走廊、餐厅等地与他 人聊起时;把机密文件放在桌子上、留在影 印机上、清除机密资料不当等;与朋友和家 人讨论、与同事闲谈;在别人可听到的范围 内会谈、在其他同事可听到的范围内讨论案 主的情况。
二、意义解读 1、社工和同事之间分享案主资料,可以保证提供更有效的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2、保密的重要性: 对案主的意义: 社工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管是对自己的案主还是同事案主的资料都要尊重和保密,这不仅是社会工作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也表达了对服务对象的尊重并维护了他们的隐私权。 社会工作者对保密原则的维护有很大的专业关系,违反保密原则不仅是违反了公平原则,更严重的是泄露讯息等同于秘密的偷窥(Biestek)。 对工作者自身的意义: (1)社会工作者尊重同事分享的资料体现出对同事的尊重、礼貌与诚恳。 (2)不仅维护了案主的利益,也维护了同事的利益。 在工作过程中,保密原则极其重要。工作者在与朋友和家人讨论、与同事闲谈、在别人可听到的范围内会谈时,都有可能不经意的泄露案主的资料。社会工作者并非有意要造成伤害,但却可能付出很大的代价,对案主造成伤害,也给自己带来麻烦和伤害。确保了解隐私权和保密原则,在工作中不犯错对工作者自身来说也是一种保护。 社会工作者和同事间应相互合作和信任,共同进步,应考虑双方的利益。
三、本土化解读 • 1、隐私泄露现象严重 在现代科技发达的中国社会,人们很尊重自己的隐私,但自己的隐私却常常无意间就被泄露出去。人肉搜索、网络暴力、信息被滥用…人们的隐私权正在通过各种途径被侵犯,道德问题极其严重。人们保护他人隐私的意识极其薄弱,同事间不经意的谈话很容易造成案主隐私的泄露,对案主造成伤害。 (道德缺失) • 2、现实的问题是司法实践中至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隐私权概念,中国也未制定过专门针对隐私保护的法律。(制度缺失) • 3、制度和道德的缺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危害人们的隐私权。“德治社会之前必然是法治社会 ”,制度伦理的建设极其重要,制度伦理是德性伦理的前提,为德行伦理提供保障和支持,但同时也需要制度伦理所奠定的道德建设的基础。
三、本土化解读 • 4、建议和措施: (1)推动相关部门制定一套完善的对案主保密原则的规定。 (2)制定出社会工作者和同事间对案主资料保密问题的规定。 (3)加强对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培训,包括所有专业的和非专业人员,需教导他们重视保密的观念、保密的重要性。 (4)社会工作者在工作时,也应该准备一份清楚的成文准则,说明关于机构保密处理的方式,这些准则应该让每个案主都清楚知道。 (5)推动关于保护隐私权的法律制度建设。
概念解析 跨学科合作——跨专业的团队合作 1、团队的概念 Hill认为,团队是由互相信赖的、共享目标以及必须协调各自活动以实现目标的成员组成的组织团体。 2、团体的4个P(Holpp,1999): 一群人(people)在特定的时空里(place)以求达至某些共同的目的(purpose),而他们之间通常存在一定权责关系(power),无论这些关系是强是弱、正式的或非正式的。 3、团队特征 怀特豪斯描述了团队工作的18个特征,其中下列几点在机构运作中尤其重要: (1)沟通和沟通的机会(2)讨论的自由度 (3)决议的一致性 (4)成员间的良好人际关系。
4、跨专业团队合作 怀特豪斯在《团队工作——专业民主》的书中对团队工作做了以下界定: • 一个亲密的、合作的、民主的、多元化的专业共同体献身于一个共同的目标——最好的满足个体的基本需要。它的成员们通过联合会诊来工作;灵活、能动的制定计划;定期并持续的治疗;行动力求均衡、协调。它是一个有机体,与它的各组成部分不同,虽然这些组成部分是作为一个整体而行动的。 • 比如,如果没有团队的同意,没有一个重要行动可以由一种专业背景的成员来完成。个体是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中的个体来行动的,团体不是个体的各种特征简单相加;同样,不同专业人员也必须这么做,这么想,这么去理解,并为这个共同的诊断贡献自己的力量,而后,一项动态的能容纳各种变化的治疗方案才会持续的制定出来。 目前社会工作所提供的服务很多是由来自不同专业或不同机构的工作者一起完成工作的。社会工作通常与精神病学、心理学、护理学和其他一些帮助个人、家庭和有社会问题或社会功能问题的社区的专业相结合。当来自这些群体的代表们在技巧和知识方面相互合作、相互协调时,其服务会很有效。
一、文本解读 原文:A、加入跨学科团队的社会工作者应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观点、价值观和经验,参与影响当事人福祉的决策并作出贡献。应明确整个跨学科团队的专业和伦理责任以及团队成员的专业和伦理责任。 1、对自己而言: 跨学科团队中的社会工作者 ,应秉持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和观点,在工作中充分体现自己的专业性,根据自己的专业经验,运用专业的方法,从专业视角去看待当事人的问题,进行专业的决策。 2、对整个团队和每个成员而言: 团队:社会工作者不是以一个单独的个体存在,不仅要遵循本专业的伦理责任,同时需要对整个团队的专业性质、专业目标、团队的价值观、团队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所了解和掌握。 成员:社会工作者还需和每个成员进行互动交流,了解每个成员的专业和伦理责任,每个成员在各自的专业领域需要遵循怎样的伦理原则、价值观、运用什么样的专业方法等。 总而言之,社会工作者应当把握好整个团体和每个团体成员的信息,在团队中既能体现出自己的专业性,又能和其他专业的同事融洽的相处,将本专业的知识和其他专业的知识很好的融合起来。
一、文本解读 原文:B、社会工作者遇到自认为团队的决定有伦理的问题时,应设法通过适当的途径解决分歧。如果无法消除分歧,社会工作者就应寻求其他途径解决所关心的当事人的福祉问题。 1、当发生分歧时,社会工作者该怎么办?——适当的途径 (1)具体道出问题——社会工作者应以真诚和尊重的态度和团队成员沟通,向团队领导以及团队成员表达出自己对于团队决定有伦理问题的看法,说出决定中存在哪些伦理问题以及作此决定的后果会怎样。 IFSW(社会工作者国际联盟),专业社工员的国际伦理守则: 承认社工同事及其他专业者在意见和实务作为上的差异,以负责任 的态度透过适当的管道表达评论。 (2)容许双方解说——团队成员内部成员就团队决定提出自己的看法,说出作此决定的理由,对于其他专业的同事的看法也应尊重。 (3)确立共识基础——成员间相互体谅各自的差异,通过沟通协调后,达成共识,观点取得一致,换掉错误的观念和错误的方法。 (4)寻找解决方案
社会工作者应持有的态度: 尊重、接纳每个专业成员的差异、和睦相处、协调沟通、共同合作 团队成员间最好能做到: 负责、合作、参与、互信、忠诚、有效互通信息、服从及执行决策、 建设性作出回馈、尊重彼此的异同、专注自己的目标之余不忘整体目标 2、如果坚持以上几点,沟通协调后分歧还是未能得到解决,怎么办? ——其他途径 (1)在未能说服改变跨学科团队的决定时,社会工作者不应当抱有不满、 愤怒、辱骂其他专业成员和团队领导者的态度。 (2)对于来自不同专业的每个成员的不同看法要学会理解、接纳和尊重。 (3)如果社会工作者不能认同团队所作的决定和方案,可以将自己的工作转介给其他同专业的同事,或者向咨询自己的督导和同事。 (4)可以申请寻求外界帮助来改善所关心的当事人的福祉问题。
二、意义解读 • 1、把握好整个团体的专业和伦理责任有利于社会工作者确定自己在团队中的责任和定位;对每个成员的了解有助于社会工作者更好的把握每位成员和团队领导的特质和需求,并尽一切可能去满足这些需求。 • 2、明确了社会工作者对跨专业团队成员的态度。 • 3、明确了团队解决分歧的途径,促进跨专业团队的合作和发展,有效解决成员间的分歧和冲突。
三、本土化解读 1、中国社会工作发展不成熟,真正的跨专业团队合作鲜见。 在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不成熟,许多理论、技巧、价值观和伦理守则都是借鉴西方国家的,缺乏专业的社工人才队伍也是现实性的。在专业社工岗位上,专业社工背景的人才是很少的。社工服务专业性不够强、专业人才缺乏,跨学科团队合作的情况也很少。 2、能否站住脚跟,获得其他专业的认可? 许多专业在中国发展时间长,并形成了专业的理论和技巧。可是中国社工发展起步晚,专业知识、技巧还不成熟,认可度和知晓率不高,在和其他学科团队合作时,是否能让其他专业成员信服和认可? 3、建议和措施 (1)在本土化过程中,推动社会工作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一套完善的中国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体系。 (2)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和教育以及社会工作者的资格认证,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的跨专业团队合作的经验。 (4)需要打破专业界限,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加强和其他专业学科的合作,不同专业的工作者应走向联合,不仅仅为了提供社会工作服务,而且也为了社会工作服务的研究、教育、预防和发展的丰富。
文本解读 1、涉及同事的争议包含的主体:同事与雇主的争议、同事与当事人的争议、同事与社会工作者自己的争议。 2、当同事与他人发生争议时,社会工作者不得在旁捏造事实、煽风点火,更不能以此满足自身私利或损害当事人的权益。 3、“不得让当事人对社会工作者和同事的冲突妄加评议”表示,社会工作者与同事发生争议有时是难以避免的,但应当注意争执的场合是否恰当,是否会引起当事人的惊慌、误解、质疑,而导致他对同事服务的不信任、不满意或是妄自评议。 (a)社会工作者不得利用同事与雇主的纠纷来获得职位或从中渔利。 (b)社会工作者不得盘剥与同事有争议的当事人,或者是让当事人对社会工作者和同事的冲突妄加评议。
文本意义 1、社会工作者若利用同事与雇主的纠纷来满足自身私利,会导致机构公平、正义体系的缺失,并间接影响对案主服务的质量。 2、社会工作者若剥夺与同事发生争议的当事人的权益,会破坏同事与当事人的专业关系、影响当事人对同事、机构乃至社会工作专业的信任。 3、社会工作者与同事的不和睦相处会给当事人、其他同事以及机构内部带来紧张的气氛,影响双方理性、准确的做出决定。 (a)社会工作者不得利用同事与雇主的纠纷来获得职位或从中渔利。 (b)社会工作者不得盘剥与同事有争议的当事人,或者是让当事人对社会工作者和同事的冲突妄加评议。
文本意义 文本为我们提供了社会工作者在处理争议时不恰当的三种方式,它们是社会工作者在实务过程中应避免采取的态度和行为。 争议、冲突在所有组织和人际交往中都是难以避免的,社会工作机构也不例外。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认识到处理各种争议是其工作的一部分,且争议的存在也是一种正常现象。(黄源协,社会工作管理.1999.) 一名社会工作者若无法尽快解决涉及同事间的争议或将这一争议的伤害降到最低,甚至利用同事的争议来谋求个人的利益或损害当事人的权益,那么他必然是不公正的、不负责任的,甚至是违反伦理守则的。
本土化思考 争议不可避免地会在人类服务机构里出现,在中国同样如此。这一伦理守则在本土化的过程中同样具有适用性。 在实际服务过程中,争议还有可能出现在同事与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之间,社会工作者应以合适的方式解决争议和冲突。 Morales和Sheafor在《社会工作:一体多面的专业》中指出,“要解决这些争执,社会工作者就需要运用倡导、谈判、调解等手段来解决员工、案主和机构之间的矛盾。这项工作包含了在一个‘充满感情’ 的机构里面人与人之间的互动,社会工作者要听从各个方面的不满意见然后从中斡旋解决问题。” 因此,在涉及同事的争议中,社会工作者应秉持公正、客观、尊重同事的态度,采取恰当的协商方法,保障同事及与他发生争议的人的权益,将伤害减到最小。
目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确 保为其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 文 本 解 读 对象:社会工作者应保证向具备解决当 事人问题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同事 咨询。 原则:社会工作者只披露达到咨询 目的所需的最低限度的资料。 个人尊严和价值
咨询 卡普兰认为:“咨询是两种专业人员——咨询者与受咨询者——之间的互动过程,咨询者是专家,受咨询者需要其协助,以处理工作中所遭遇的问题。” 柏姆认为:“咨询是一种过程,通过这种过程,咨询者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给受咨询者,以助其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假设上,受咨询者负有寻求咨询的责任,但也有权决定是否采用咨询者所提供的建议。” 哥尔曼认为:“专业咨询是一宗计划变迁的过程,通过这种过程,咨询者与受咨询者(个人、团体或组织)建立起关系,以助其使用专业知识与技术。咨询服务的首要目的,在促使受咨询者增进知识,发展技术或修正行为,以解决其在工作中所遭遇的问题。而其次要目的,在于使受咨询者,更有效地预防或解决未来可能遭遇到的类似问题。”
社会工作咨询 社会工作咨询是社会工作的间接工作方法之一。 咨询者:具有丰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的资深社会工作者和其他专业的专家。 咨询内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或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而需要帮助的受咨询者所需要的社会工作知识和技术 咨询目的:以提高受咨询者的专业素质,帮助他们积极有效的处理所遇到的工作难题,提高服务的质量。 在社会工作咨询中,社会工作者既充当咨询者的角色,又充当被咨询者的角色;社会工作咨询既能借助业内专家的知识和技术,以提高专业服务的效率和品质,又能够向社会大众传播社会工作知识,使更多的人受益。
社会工作中的同事咨询过程是一种自觉自愿的启发性、意愿性学习交流行为,双方未形成契约性的约束力,行动结果由受咨询者来承担,这点有别于督导的责任连带制。社会工作中的同事咨询过程是一种自觉自愿的启发性、意愿性学习交流行为,双方未形成契约性的约束力,行动结果由受咨询者来承担,这点有别于督导的责任连带制。
社会工作咨询的内容分类 以案主为中心的咨询 以受咨询者为中心的咨询 以方案为中心的咨询 以支持为中心的咨询 以研究为中心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