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9

复习 任务 知识 技能与应用

复习 任务 知识 技能与应用. 复习. 某甲将要出国,于是将自己的一架照相机送与朋友乙保管。翌日,乙的一位同事丙见到乙在用这台照相机,以为是刚买的,就像乙提出转卖给他的意思。乙答应并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丙,其后,并又将照相机送给了自己的女朋友丁。回国后,某甲在邻居某丁家里玩,见到了自己的照相机,于是要求某丁返还,某丁拒绝返还。于是,某甲向法院起诉,要求某乙返还照相机。试问:某乙对于照相机的占有对外具有什么样的效力?某丙能不能取得照相机的所有权?某丁有无义务返还照相机给甲?其中体现的是物权的哪一原则?. 答案.

Download Presentation

复习 任务 知识 技能与应用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复习 • 任务 • 知识 • 技能与应用

  2. 复习 • 某甲将要出国,于是将自己的一架照相机送与朋友乙保管。翌日,乙的一位同事丙见到乙在用这台照相机,以为是刚买的,就像乙提出转卖给他的意思。乙答应并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丙,其后,并又将照相机送给了自己的女朋友丁。回国后,某甲在邻居某丁家里玩,见到了自己的照相机,于是要求某丁返还,某丁拒绝返还。于是,某甲向法院起诉,要求某乙返还照相机。试问:某乙对于照相机的占有对外具有什么样的效力?某丙能不能取得照相机的所有权?某丁有无义务返还照相机给甲?其中体现的是物权的哪一原则?

  3. 答案 • 1、乙属于有权占有,是帮甲保管照相机 2、丙可以取得照相机,他适用善意取得原则 3、丁无义务返还,因丙的善意取得,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

  4. 第四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要点提示 •  ● 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 •  ● 专利法 •  ● 商标法

  5. 任务一 A公司于2003年4月设计了一种床单花布图案,同月向本市专利局递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005年10月5日,该公司取得了该项成果的专利权。为扩大生产,该公司又和B服装公司签订了许可使用合同,允许B公司实施该项专利,生产床单。B公司认为自己已成为专利权人,便又许可C厂实施该专利。对此,A公司以B公司和C厂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 问:本案性质如何?应该怎样处理?

  6. 任务二 案情:甲公司指派员工唐某从事新型灯具的研制开发,唐某于1999年3月完成了一种新型灯具的开发。甲公司对该灯具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于2000年5月19日申请发明专利。2001年12月1日,国家专利局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8月9日授予甲公司专利权。此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0年7月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使用该灯具专利技术4年,每年许可使用费10万元。  2004年3月,甲公司欲以80万元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唐某、乙公司也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专利技术。最终甲公司将该专利出让给了唐某。唐某购得专利后,拟以该灯具专利作价80万元作为出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12月,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理由是丁公司已于1999年12月20日开始生产相同的灯具并在市场上销售,该发明不具有新颖性。经查,丁公司在获悉甲公司开发出新型灯具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甲公司的有关技术资料并一直在生产、销售该新型灯具。问题: 1.唐某作为发明人,依法应享有哪些权利? 2.甲公司在未获得专利前,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如甲乙双方因此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适用有关法律? 3.甲公司为何将专利技术出让给唐某?该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成立后,对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有何影响? 4.唐某拟以该专利作价80万元设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5.该专利是否应当因为不具有新颖性而被宣告无效?为什么? •   6.对丁公司的违法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7.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概述 •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    知识产权,又称“智慧财产权”,是指商标权、版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   1.能复制性 •   2.法律确认性 •   3.排他性 •   4.地域性 •   5.时间性 •  三、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状况 •  四、我国入世后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8. 第二节 专利法制度 • 一、专利基础知识 •    专利是指发明人将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提出专利申请,并将申请专利的技术发明公之与众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发明人享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发明的独占实施权。 • 二、申请专利的目的和原因分析 • (一)申请专利的目的 • (二)专利申请的原因分析 •  1.发明的内容是否易于被仿造 •  2.发明的内容是否适合专利保护 •  3.对发明的保护形式 • 三、专利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9. 四、专利权法律关系的构成 • (一)专利权的主体 •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享有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统称为专利权人。 1、非职务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2、职务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3、共有发明创造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4、外国人、外国企业的发明创造 依协议 或国际条约 或互惠,应当由中国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10. 主体 • 发明人 • 申请人 • 专利权人

  11. (二)专利权的客体 •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保护的对象。 •  1.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他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  2.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色彩所作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12. (三)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  1.专利权人的权利 •  (1)独占权 •  (2)转让权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国企转让专利,需上级审批。 登记生效 •  (3)许可权 独占 排他 普通 强制许可 •  (4)投资权 •  (5)阻止权 •  (6)标记权 •  (7)放弃权 •  (8)请求权 •  2.专利权人的义务 •  (1)实施专利的义务 • (2)交纳专利费的义务

  13. 五、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 (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具备的条件 •  1.新颖性 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下列情形不丧失新颖性: •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  2.创造性 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  3.实用性 • (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  1.新颖性 •  2.独创性

  14. 第4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第5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 第25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 (一)科学发现; •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15. 六、获得专利权的程序 • (一)专利的申请 •  1.专利申请文件的内容 •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  2.专利申请的原则 •  (1)书面申请原则 收到文件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  (2)先申请原则 •  (3)优先权原则 •  (4)单一性原则 • (二)专利的审批 •  1.初步审查 •  2.早期公开 •  3.实质审查

  16. 程序 • 1、专利 • 申请 初审 符合要求 18个月 公开 • 实审,三年内申请 登记、公告 • 2、申请 驳回 三个月内 申请复审 • 复审决定三个月内起诉

  17. 七、专利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 (一)专利权的期限 • 我国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期限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计算 • (二)专利权的终止 •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在保护期届满或因其他原因而自行失去法律效力。 • (三)专利权无效 • 不符合授权条件的发明创造 • 违反合法条件的发明创造 • 不属于授权的法定项目 • 权利的归属不当 •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有明显不当

  18. 八、专利权的保护 • (一)专利纠纷案件的类型 • (二)专利侵权的判定 •  1.形式条件 •  (1)实施行为必须属于一项有效的专利 •  (2)实施行为必须属于一项中国专利,并且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  (3)实施行为必须是为了生产经营的目的 •  2.实质条件 •    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条件,是指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我国《专利法》规定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 九、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 • 1.停止侵权 •  2.赔偿损失 •  3.没收 •  4.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1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0. 分析:B公司通过实施专利许可合同仅取得了专利使用权但不是专利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无权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所以, B公司的行为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本案性质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 C厂并不知道其实施的专利未经专利权人A公司的许可,所以不构成侵权。 •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侵权行为可由人民法院责令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因此人民法院有权责令B公司停止侵权,赔偿A公司的损失。C厂不构成侵权因而不承担责任。

  21.  1.唐某作为发明人,他依法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合理报酬权。2. 甲公司在未获得专利前,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效。因为在专利申请公布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之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3.因唐某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不影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甲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唐某承受。4. 如货币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有效。否则无效5.该专利不应被宣告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发明创造内容的,该发明创造并不丧失新颖性。  6.在该专利申请公布之前,丁公司的行为属于侵犯甲公司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在专利申请公布前,该技术属于商业秘密;在该技术被授予专利权后,丁公司继续使用该技术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因为丁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和销售专利产品,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22. 技能与应用 • 许某曾任青山煤矿工程师,负责坑道消烟除尘研究工作,1988年10月退休。90年5月,许利用过去工作积累的资料,研究出“消烟除尘空气净化器”,在某铜矿坑道试验使用效果极佳。92年2月,许将净化器以个人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并经许同意铜矿在许指导下制造了15台在一些单位试用,准备进一步组织生产。92年12月9日,许的专利获得批准并公告。青山煤矿得知消息后,向专利局提出撤销许专利权的请求。 1.青山煤矿认为许某开发的新技术是使用其工作期间积累的资料完成的,故属于职务发明。青山煤矿的请求是否能够成立?为什么? 2.许某考虑自己是青山煤矿的老职工,取得的工作成绩离不开单位的支持,所以与原单位口头协商,将专利技术交由单位持有。许某转让专利技术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3. 1、不能成立。根据《专利法》规定,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本案中许某研究成功的发明创造虽与原本职工作有关,但却是在退休后一年零七个月取得的,因此属于非职务发明。 2、无效。根据《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4. 应用 •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下列各项中,不丧失新颖性的有(    )。•    A、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    B、在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C、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D、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漏其内容的

  25. 以下关于侵权纠纷赔偿责任的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    甲商店不知情从乙厂合法购进专利侵权产品进行销售,但在法院调查中拒绝提供其产品来源,因此甲商店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B.    甲商店在知情情况下从乙厂购进专利侵权产品进行销售,但在法院调查中如实向法院提供其产品来源,因此甲商店无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C.    甲商店不知情从乙批发商处合法购进专利侵权产品进行销售,但在法院调查中仅提供了乙批发商的信息,因此甲商店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D.    甲商店在知情情况下从乙批发商处购进丙厂生产的专利侵权产品进行销售,但在法院调查中提供了乙批发商的信息,因此甲商店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以下关于侵权纠纷赔偿责任的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    甲商店不知情从乙厂合法购进专利侵权产品进行销售,但在法院调查中拒绝提供其产品来源,因此甲商店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B.    甲商店在知情情况下从乙厂购进专利侵权产品进行销售,但在法院调查中如实向法院提供其产品来源,因此甲商店无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C.    甲商店不知情从乙批发商处合法购进专利侵权产品进行销售,但在法院调查中仅提供了乙批发商的信息,因此甲商店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D.    甲商店在知情情况下从乙批发商处购进丙厂生产的专利侵权产品进行销售,但在法院调查中提供了乙批发商的信息,因此甲商店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6. 甲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就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的判断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 B.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C.如果甲准备转让专利申请权,应签订书面合同 D.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27.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B.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C.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B.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C.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28. 商标法 • 任务 • 知识 • 应用与技能

  29. 任务一 • 1994年2月,某市制药厂研制出两种人用抗菌药,分别以“宝泉”和“无敌”为商标。宝泉已注册。制药厂生产经营管理不善,两种药品虽然疗效不错,但却少为人知,造成了药品大量积压。为了扭亏为盈,制药厂决定转让这两个商标,几经周折,1998年3月制药厂与某药品开发公司签订了“宝泉”和“无敌”抗菌药商标转让的两份合同。1996年4月,药品开发公司依照两份商标转让合同的规定,付清了商标转让费,随即开始使用“宝泉”和“无敌”商标。 • 问题:1、“宝泉”和“无敌”能否作为商标名称? • 2、“宝泉”和“无敌”商标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0. 任务二 • 长寿县灯具厂于2004年4月向商标局申请为其产品注册 “长寿”商标。4月10日,商标局审查后认为“长寿”系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而驳回申请。4月14日,灯具厂收到驳回通知。某邻县灯泡厂一直使用未注册的“长寿”商标。 问: (1)如灯具厂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的决定,应在何月何日前向谁申请复审? (2)你认为复审结果应当是什么?请说明理由。 (3)如果复审结果维持初审决定,不予审定公告,请问:灯具厂能否就此向人民法院起诉?如能,应在何时提出诉讼?如不能,请说明理由。 (4)如果复审结果改变初审决定,予以初步审定并最后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那么邻县灯泡厂能否再使用未注册的“长寿”商标

  31. 第三节 商标法制度 • 一、商标概述 • (一)商标的概念 •     广义上,商标是指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特定标志。 •    狭义上,商标是指商品生产或者经营者为了使自己销售的商品在市场上同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相区别而使用的一种标记。

  32. 商标的含义 1、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 在社会各个领域人们为不同的目的使用不同的标志:例如:国徽、军徽、厂商标记,交通标记等,主要是起到区别象征和代表的作用。在这些标记中,商标是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使用商标的商品是能够通过市场进行流通的动产物传统的,后发展的服务商标或服务标记。

  33. 商标的含义 2、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 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将不同企业生产或经销的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区别开来。 相同商品:又称同一种商品,是指商品普通名称相同,或者名称虽不相同但所指对象相同的商品。 类似商品:是指商品名称不同,但在原料、用途或者功能等方面具有共同之处的商品。

  34. 商标的含义 3、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具有显著特征的人为标记 具有可视性标志;通过人的设计,有意识地附着在商品上或商品的包装上的标记。 附置商标的方式:使用标签、色印、刻印、烙印等

  35. (一)商标与商品名称 商品名称是指有以区别其他商品而使用在本商品上的称谓,他分为通用名称和特有名称。 通用名称:是对同一类商品的一般称呼。自行车、钟、手表等 特有名称:是表明产地、性能、特点的某一特定商品的名称:贵州茅台;高州荔枝。商标法规定:商品的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与相邻标记的区别

  36. 商标与相邻标记的区别 (一)商标与商品名称 商标法规定:商品的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在我国商标一经注册,即可受到商标法的保护,而商品名称一般不作为权利客体,只有知名商品的名称才能取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37. (二)商标与商品装潢 商品装潢是商品包装物或者其他附着物上的装饰设计,具有美化商品、刺激消费者需求欲望,提高商品品位的作用。无需经过注册,不属于特定主体专用,又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加以改动和改进。 商品装潢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知名商品的装潢还可以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商标与相邻标记的区别

  38. (三)商标与商务标语 商务标语是为了经销商品而制作的广告宣传用语和口号。 用的文字比较简练形象,设计商品的性能、功能和特点,大多为赞美之词:质量上乘、赏心悦目、清脑健身等。 如果具有独特的创造性和文字艺术价值的,可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商标与相邻标记的区别

  39. (一)商标与特殊标志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工艺活动中所使用的出,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有效期为4年,核准登记之日起算起。可以延长。 特殊标志经国务院核准登记可享有专有权,并可在商品和服务项目上使用该标志。 商标与相邻标记的区别

  40. (二)商标的分类 •  1.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  2.根据商标的用途不同,分为主商标、副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 •  3.根据商标构成要素的不同,分为文字商标、数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 •  4.根据商标知名度的高低和保护范围的大小,分为普通商标、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 •  5.根据商标感知方式的不同,分为视觉商标、听觉商标和嗅觉商标。 •  6.根据商标视觉不同,分为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 •  7.根据商标是否在商标局获准注册,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41. 商品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红塔山、可口可乐。商品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红塔山、可口可乐。 服务商标是服务性行业所使用的区别标志,即提供服务的人在其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标志。全聚德、卖当劳; 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

  42. 服务商标与1946年美国在法律中提出,现有一百多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服务商标保护制度,我国与1993年修改商标法增加了“服务商标的条款” 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

  43. 二、商标专用权 • (一)商标专用权保护的主体 •   商标专用权保护的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人,即商标权人。 • (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客体 •   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客体即注册商标。 •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44.  3.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 •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 •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同意除外。 •  (3)同政府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过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相似的,但经授权除外。 •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  (6)带有民族歧视的。 •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45.  4.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  (1)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  (2)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  (3)缺乏显著特征的。 • (三)商标权的内容 •  1.商标权人的权利 •  (1)专用权 •  (2)转让权 •  (3)许可使用权 •  (4)商标投资权 •  2.商标权人的义务 •  (1)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 •  (2)缴纳各项费用的义务 •  (3)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

  46. 商标权的内容 • 商标权包括使用权和禁止使用权两个方面的内容。 • 使用权仅限于两个方面: • 一是商标主管机关核定使用的商品; • 一是只限于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而不是相近似的。

  47. 商标权的内容 • 禁止使用: • 1、禁止他人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 • 2、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 • 3、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