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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式 五式 二式. 目 录. 1. 论式简介 2. 十式的内容 3. 十式的论证形式 4. 五式 5. 二式. 1. 论式简介. 古代的论式包括经验性意义的 “ 十式 ” ,元逻辑规则意义上的 “ 五式 ” 和 “ 二式 ” 。其中 “ 论式 ” (有时也称为 “ 式 ” )即指 “ 论证 ” 和 “ 主张 ” 。塞克斯都 · 恩披里柯明确地指出: “ 在早期的怀疑主义那里,通常认为导致 ‘ 悬疑 ’ 的 ‘ 论式 ’ 有十个。 ‘ 论式 ’ 与 ‘ 论证 ’ 和 ‘ 主张 ’ 同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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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式 五式 二式
目 录 • 1. 论式简介 • 2. 十式的内容 • 3. 十式的论证形式 • 4. 五式 • 5. 二式
1. 论式简介 • 古代的论式包括经验性意义的“十式”,元逻辑规则意义上的“五式”和“二式”。其中“论式”(有时也称为“式”)即指“论证”和“主张”。塞克斯都·恩披里柯明确地指出:“在早期的怀疑主义那里,通常认为导致‘悬疑’的‘论式’有十个。‘论式’与‘论证’和‘主张’同义。” • 怀疑主义的“十式”是由埃奈西德穆(Aenesidemus,约公元前100-前40年)在公元前1世纪提出的。
2. 十式的内容 • 根据论式产生的依据不同,“十式”分别是:(1)依据动物的多样性;(2)依据人的不同;(3)依据感官构造的不同;(4)依据环境的不同;(5)依据位置、距离和处所的不同;(6)依据混合的不同;(7)依据存在物的数量和结构的不同;(8)依据相对性的来源不同;(9)依据发生的多寡的不同;(10)依据教育、习俗、法律、宗教的不同。 • 第一式,不同的动物对同一对象会产生不同的感觉。例如,在常人看来是白色的东西,在黄疸病患者看来却是黄色的;对于山羊来说,葡萄藤美味可口,对于人类来说却苦涩难咽。
第二式,相同种类的不同个体因个体特质的差异会导致不同的感觉。例如,一种有毒的东西,有的人服用很少的一点就会中毒,有的人服用较大的剂量也不会出现中毒的现象。第二式,相同种类的不同个体因个体特质的差异会导致不同的感觉。例如,一种有毒的东西,有的人服用很少的一点就会中毒,有的人服用较大的剂量也不会出现中毒的现象。 • 第三式,同一个体因感官的不同而导致不同的感官印象。例如,苹果用手摸是光滑的,用眼看是黄的,用嘴尝是甜的,用鼻嗅是香的。 • 第四式,同一主体,由于在感知对象时的心理和生理的状态不同,对事物会作出不同的判断。例如,在静止或运动中,在梦或醒时,在恨或爱时,在清醒或酒醉时,在年青或年老时,等等,常常会对同一对象作出很不相同的判断。 • 第五式,同一事物从不同的位置、距离和处所看是不同的。例如,一物远看则小,近看则大;一支烛光,黑暗中光强,太阳下光弱,等等。
第六式,同一事物在和不同的事物混合后,会使人产生不同的感觉印象。例如,同一种声音在稀薄的空气中与在浓厚的空气中听上去会有所不同。第六式,同一事物在和不同的事物混合后,会使人产生不同的感觉印象。例如,同一种声音在稀薄的空气中与在浓厚的空气中听上去会有所不同。 • 第七式,同一事物由于数量或结构的不同,会表现出不同的状况。例如,冰是透明的,压碎以后堆积在一起就不透明了;羊角是黑色的,刮下来的角屑则是白色的。 • 第八式,一切事物都是相对的,都是在和其他事物的相互关系中存在和表现其性质,因此,事物独立存在的真实面目是不能把握的。 • 第九式,事物出现的频率会影响人们的判断。例如,美女会令初见者惊羡,经常看到则会熟视无睹;黄金如果像石头一样遍地都是,人们就不会争相收藏。 • 第十式,由于习俗、法律、观念不同,对同一事情,有些人认为公正,有些人则认为不公正;有些人认为善,有些人则认为恶。
3. 十式的论证形式 • “十式”大体上可分为三大类:前4种论式属于“根据主体的论式”;第七、十论式属于“根据对象的论式”;第五、六、八和九论式属于“根据主客双方的论式”。 • “十式”详细地例证了“同一事物在不同条件下会呈现出相互对立的现象”,在塞克斯都·恩披里柯看来,这是整个人类所共同经验到的事实。他说:“同样的东西具有相反的现象,这个看法并不是怀疑主义者的信念,而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并非只有怀疑主义者可以感受到,其他哲学家乃至所有的人都会感受到。”
正由于同一事物在不同条件下会呈现出相互对立的现象,因此对同一事物的判断必然会形成对立的命题。怀疑主义提出了三种建立对立命题的方式:正由于同一事物在不同条件下会呈现出相互对立的现象,因此对同一事物的判断必然会形成对立的命题。怀疑主义提出了三种建立对立命题的方式: • (1)现象对现象 现象A:塔在远处看是圆的。 现象A*:塔在近处看是方的。 • (2)思想对思想 思想T:上帝是存在的(因为天体运行是有序的)。 思想T*:上帝是不存在的(因为好人常遭罪,坏人常享福)。 • (3)现象对思想 现象A:雪是白的。 思想T:雪是黑的(阿那克萨戈拉推证说:因为水是黑的,而雪是水的结晶,所以雪是黑的)。
每个命题都有与它对立的命题,那么命题与对立命题的关系怎样呢?怀疑主义认为,对立命题是等价的。“十式”证明“对立命题是等价的”,这些证明有共同的结构,即:每个命题都有与它对立的命题,那么命题与对立命题的关系怎样呢?怀疑主义认为,对立命题是等价的。“十式”证明“对立命题是等价的”,这些证明有共同的结构,即: (1)X在S条件下显现为F。 (2)X在S*条件下显现为F*。 (3)无法在S和S*之间选择。 (4)不能肯定或否定X是F或F*。 其中,(1)与(2)是“同一事物在不同条件下会呈现出相互对立的现象”的形式化。(3)指出两种对立所产生和存在的条件S和S*之间是不可比较的,处于均等状态。(4)说明对事物的本性究竟是F还是F*是不确定的,或者说对X的本质必须保持存疑。
单从知识的怀疑主义论证的角度看,“十式”的意义在于揭示了对立命题的等价性,即“每一个命题都有一个相等的命题与它对立”,“命题和它的否命题都没有任何肯定的认知确证度”。由于“一切论证都可以找到同样有效的相反论证”,由于“对立者等效”,由于对立的命题“谁也不更”有效,因而我们不能对两者的真假作出判断,因此我们没有知识。在笔者看来,“对立的命题是等价的”实质上蕴涵非充分决定性原则,“十式”的论证实质上是一种非充分决定性论证。单从知识的怀疑主义论证的角度看,“十式”的意义在于揭示了对立命题的等价性,即“每一个命题都有一个相等的命题与它对立”,“命题和它的否命题都没有任何肯定的认知确证度”。由于“一切论证都可以找到同样有效的相反论证”,由于“对立者等效”,由于对立的命题“谁也不更”有效,因而我们不能对两者的真假作出判断,因此我们没有知识。在笔者看来,“对立的命题是等价的”实质上蕴涵非充分决定性原则,“十式”的论证实质上是一种非充分决定性论证。
布恩诺(Otávio Bueno)把论证过程概括为: (1)如果独断论哲学家有正确的信念p,那么就不能有许多冲突的、有同样说服力的论证支持与p相反的信念。 (2)存在有许多冲突的、有同样说服力的论证既支持p,又支持非p; (3)因此,独断论哲学家相信p是错误的。 • 布鲁克勒下结论说,由于独断论者用以支持他自己的知识主张的证据,不超过不相容的怀疑主义假设,因此,独断论者必须承认他的理由不足以确证他的知识主张。 • “十式”从主体、对象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三个方面例证了“同一事物在不同条件下会呈现出相互对立的现象”,证明了“对立命题是等价的”,从感觉经验的相对性、现象之间的差异性以及思想之间的不一致性上,对主体的感性能力的可靠性进行了怀疑,指出了感性认识的局限性。
4. 五式 • 埃奈西德穆提出的“十式”,侧重从主体的感官能力上,论证感性认识是不可靠的;阿格里帕(Agrippa,公元1世纪人)的“五式”,则侧重从主体的理性能力上,论证理性认识是不可靠的。“五式”分别是: • 第一式,意见分歧。无论是普通人之间还是在哲学家之间,事物的显现都会引起难以解决的意见分歧。我们难以决断,难以取舍,只好悬而不决,保留意见。 • 第二式,相对性。对象如此这般的显现,是相对于主体的判断以及共同被感知的东西的,对象自身的本性是我们无法认识到的。
第三式,无限回溯。我们用来证明论点的证据,自身也需要进一步的证明,而这个证明又需要更进一步的证明,这样下去永无止境。由于我们不可能拥有一个可作为论证起点的根据,所以只好对事物保留意见,不作判断。第三式,无限回溯。我们用来证明论点的证据,自身也需要进一步的证明,而这个证明又需要更进一步的证明,这样下去永无止境。由于我们不可能拥有一个可作为论证起点的根据,所以只好对事物保留意见,不作判断。 • 第四式,武断假设。当独断论者被逼进无限回溯的困境时,不是通过论证确立其出发点,而是通过简单地武断确立其出发点。 • 第五式,窃取论题。用来证明所要研究对象的事物,自身却需要用研究对象来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在两个命题中,我们既不能肯定这个证明那个,也不能肯定那个证明这个,所以对两者都只好存疑。
阿格里帕提出的“五式”,其中第一和第二式是对埃奈西德穆的“十式”的概括和总结,包括了“十式”的基本内容,第三、第四和第五式则是新提出来的。阿格里帕新提出的这三种论式包含了三条重要的确证原则:武断的确证是错误的;窃取论题的确证是错误的;无穷回溯的确证是错误的。阿格里帕提出的“五式”,其中第一和第二式是对埃奈西德穆的“十式”的概括和总结,包括了“十式”的基本内容,第三、第四和第五式则是新提出来的。阿格里帕新提出的这三种论式包含了三条重要的确证原则:武断的确证是错误的;窃取论题的确证是错误的;无穷回溯的确证是错误的。 • 首先,武断的确证是错误的。在确证过程中,当你提出命题p1来确证你原先提出的命题p0时,如果p1本身需要确证,那么武断地假定p1意味着你把确证建立在纯粹假定的基础上。武断假设是错误的,因为如果你有权这样假设,别人同样也有权另外假设。
黑格尔指出:“如果有权利象独断派那样假定某个东西,别人就也同样有权利假定某个东西。”他还说:“独断论者有权利假定一个公理为不加证明的东西,怀疑论者也有同样的权利,或者——如果愿意这样说的话——也有同样的不正当的权利把反面假定为不加证明的东西,这两个假定都同样有效。因为一切定义都是假设。”黑格尔指出:“如果有权利象独断派那样假定某个东西,别人就也同样有权利假定某个东西。”他还说:“独断论者有权利假定一个公理为不加证明的东西,怀疑论者也有同样的权利,或者——如果愿意这样说的话——也有同样的不正当的权利把反面假定为不加证明的东西,这两个假定都同样有效。因为一切定义都是假设。” • 其次,窃取论题的确证是一种很糟糕的确证方式,因为当你假设p1能够对你原来提出的命题p0提供循环的确证时,就是说p0的理由是p1,p1的理由是p0,这也就是说p1或p0自己确证自己。为此我们可以问:“p1何以能自己确证自己?”说一个命题能够自己确证自己,就是说那个命题在确证的推理中既是前提又是结论,这在逻辑上是不允许的。 • 再次,无穷回溯的确证也是错误的。无穷回溯是指:一个有待确证的信念p0需要通过援引另一个信念p1来得到论证。这种论证构成一种推论的关系,其中信念p0以某种可接受的方式从信念p1中推论出来,信念p1也因此能够作为接受信念p0的理由。但假如信念p1本身也是有待确证的,这样一来,信念p1也必须以某种方式得到确证,从而求证于p2,p2必须求证于p3,如此反复进行,就使确证陷入一个无限的回溯系列而无法终结。无限回溯的确证是有限能力的主体无法把握的,因此不是一种正确的确证方式。
由确证的三条原则可构成最重要的确证的怀疑主义论证,即阿格里帕论证,或称为回溯论证(regress argument)。回溯论证会导致全面的怀疑主义。回溯论证立足于一个基本的假设:任何知识都必须得到确证,换言之,任何知识都必须有理由。当我们说“我知道p”时,怀疑主义者可以无穷地追问你:“你是怎么知道的?”或者“为什么是p?”面对怀疑主义者的追问,最终我们或者只能无言以对,或者只能循环论证,或者只能中止于没有证据的断言上,这说明我们是不可能有知识的。 • 回溯论证的过程是: RA1:所有的知识都需要确证,这些确证的理由既不能是武断的,也不能是窃取论题的,也不能是无穷回溯的。[确证的三条原则] RA2:最基本的理由只有三类:武断的、窃取论题的、无穷回溯的。 RAC:我们没有任何知识。
回溯论证的前提是:一个信念要成为知识必须恰当地被另一个深层的知识信念支持。在这个前提下,根本没有什么信念是知识。因为没有什么能自我支持,也没有什么信念能没有支持就能成为知识。回溯论证的前提是:一个信念要成为知识必须恰当地被另一个深层的知识信念支持。在这个前提下,根本没有什么信念是知识。因为没有什么能自我支持,也没有什么信念能没有支持就能成为知识。 • 回溯论证并没有对“‘确证’究竟在于什么”作出任何具体的理论承诺,也没有对“知识”设定某些特别高的标准,而只是假定“任何知识都需要得到确证”以及“确证的三条原则是正确的”。从这个论证中得出的结论是:没有任何人能确证地接受一个命题而不是另一个命题。由于知识需要确证,因此没有人能知道任何命题。这说明,回溯论证既可以论证全面的确证的怀疑主义,又可以论证全面的知识的怀疑主义。
对回溯论证的反驳至少有四种:(1)基础主义的反驳:基础的、基本的命题不是武断的;(2)一致主义的反驳:循环确证并非都是恶性的;(3)无限主义(infinitism)的反驳:一个信念对理由的无穷回溯并不蕴涵这个信念不能被确证;(4)不是所有的知识都需要有理由或确证。这几种反驳回溯论证的策略都为知识论者系统发挥了。笔者赞同如下几点主张:对回溯论证的反驳至少有四种:(1)基础主义的反驳:基础的、基本的命题不是武断的;(2)一致主义的反驳:循环确证并非都是恶性的;(3)无限主义(infinitism)的反驳:一个信念对理由的无穷回溯并不蕴涵这个信念不能被确证;(4)不是所有的知识都需要有理由或确证。这几种反驳回溯论证的策略都为知识论者系统发挥了。笔者赞同如下几点主张: • 第一,确证需要理由。问“什么确证了p?”就是要求为p提供证据。“p得到了确证”就是说“某人或某物确证了p”。这说明,如果p得到了确证,那么p就得到了某人或某物的确证。“确证”与“被感染”和“被支撑”相似。说“小王被(禽流感)感染了”,我们可以得出“小王被某物感染了”;说“某物被支撑”,那么一定有一个支撑者。
第二,一致主义和无限主义的确证观是片面的。由于“p被q确证”描述的是p与q之间的一种非对称的传递关系,因此,p成为确证圆环中的一部分不能使p得到充分的确证;人是有限的存在,不可能把握无限的、非推论的确证链,因此无限的、非推论的确证链不能为人类信念提供充分的确证。第二,一致主义和无限主义的确证观是片面的。由于“p被q确证”描述的是p与q之间的一种非对称的传递关系,因此,p成为确证圆环中的一部分不能使p得到充分的确证;人是有限的存在,不可能把握无限的、非推论的确证链,因此无限的、非推论的确证链不能为人类信念提供充分的确证。 • 第三,基础主义确证观很有前途。不可否认,观点“对任何命题p和q,如果p得到了确证,而且p是由q确证的,那么q也应得到确证”具有很强的似真性,因为很难想象如果q没有得到确证,它如何能成为一个确证者(justifier),因此,否认确证者需要确证就是肯定确证链能合理地由没有得到确证的东西所终止。然而,在笔者看来,否认确证者需要确证是可能的。如果把“确证”类比为“被支撑”,那么会找到这样一个类比的例子:假定书架上的书由书架支撑,书架由墙支撑,墙由建筑物的某一部分支撑,建筑物的某一部分由地球支撑,那么地球由什么支撑呢?这说明存在有不需要被支撑的支撑者。如果把“确证”类比为“被感染”,那么,以某种流感病毒在人类的传染为例(每个人一生只能感染特定的流感病毒一次),由于流感病毒可能变异,且人类有限,可以看出确实可能存在不需要被感染的传染源,类似于知识论中的基础信念。
笔者认为,由回溯论证所得到的怀疑主义可以用语境的一致的基础主义(contextual coherent-foundationalism)来批驳。由于建立在回溯论证基础上的知识的怀疑主义,与建立在闭合论证基础上的知识的怀疑主义有很大的不同,再加上建立在回溯论证基础上的知识的怀疑主义论证不是主流的知识的怀疑主义论证,因此,本书只探讨建立在闭合论证基础上的知识的怀疑主义,而寄希望于今后有可能对建立在回溯论证基础上的知识的怀疑主义或确证的怀疑主义进行研究。
5.二式 • 继埃奈西德穆和阿格里帕之后,美诺多托(Menodotus,鼎盛年约公元120年)提出了“悬置判断的两种论式”。他认为,就对象的认识而言,无非是直接认识和间接认识这两种方式,而这两种方式都是不可能的。 • 第一个论式,没有对象可以通过自身直接被认识。从自然哲学家们对一切可感事物和可思事物的争论中可以看出,没有什么事物通过自身而被直接认识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如果有对象可以通过自身而被直接认识,那么就不会出现相互冲突的认识了。 • 第二个论式,没有对象可以被间接认识。因为,赖以依据的间接对象本身,需要凭借更间接的其他对象才能被认识,结果必然陷入无穷回溯或循环论证。
既然认识只有直接认识和间接认识两种,而无论是直接认识还是间接认识,都不可能成立,因此美诺多托的结论是:悬置判断,终止一切认识活动和判断。既然认识只有直接认识和间接认识两种,而无论是直接认识还是间接认识,都不可能成立,因此美诺多托的结论是:悬置判断,终止一切认识活动和判断。 • 从论证的演变上来看,“二式”是“五式”的简化和继续,是全部论式的概括。因此,正如法国著名的古典学者罗斑指出的那样:“没有什么东西是自明的,可是又没有什么是可以经推理证明的:这样,在这两个‘论式’中,就最后总括了怀疑主义派的全部论点。” • 对古希腊罗马时期的这些论式,研究皮浪主义的专家安那斯和巴恩斯精辟地概括说:“它们大多数都是有缺陷的;它们中的有些是荒唐可笑的。但毕竟它们中有些不太差;它们中的有些初看起来是有缺陷的,但实际上真的是相当机智的。”这些论式为怀疑主义反对独断论的斗争提供了强大的论辩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