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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業務宣導暨作業講習會

預算編列與執行. 會計業務宣導暨作業講習會. 會計室 陳明儷. 民國 101 年 6 月 6 日. 綱 要. 壹、前言 貳、預算編製 附表 – 本校 101 年度收入預算 叁、預算分配 肆、預算執行 伍、財務支用理念 陸、動支經費注意事項. 壹、前言. 會計業務是行政管理之重要環節,其績效之良窳,直接影響行政效率及單位營運之成敗。會計同仁,應本整體觀念,秉持公正,客觀立場,依法辦事,適法而為,在內部審核上強化稽核精度,並運用會計管理智能,協助全校達成校務發展目標。. 貳、 預算編製 1/10. 預算編製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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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預算編列與執行 會計業務宣導暨作業講習會 會計室 陳明儷 民國101年6月6日

  2. 綱 要 • 壹、前言 • 貳、預算編製 附表– 本校101年度收入預算 • 叁、預算分配 • 肆、預算執行 • 伍、財務支用理念 • 陸、動支經費注意事項

  3. 壹、前言 • 會計業務是行政管理之重要環節,其績效之良窳,直接影響行政效率及單位營運之成敗。會計同仁,應本整體觀念,秉持公正,客觀立場,依法辦事,適法而為,在內部審核上強化稽核精度,並運用會計管理智能,協助全校達成校務發展目標。

  4. 貳、 預算編製 1/10 預算編製時程 經資門資料收集 1月 概算資料彙編及送校務基金管理 委員會通過 3月 概算陳報教育部審核 4月 教育部轉行政院審核 5月 行政院召開跨部會聯席審查 6月 預算案陳報教育部審核 7月 完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查 8月 立法院審議預算案 10月

  5. 貳、 預算編製 2/10 預算編製時程 各單位於每年一月下旬提出經費需求。 3月底前各單位下一年度概算編製前各項先期作業需求應先完成報部審核,分述如下: 增購及汰換公務車輛:總務處。 出國計畫及旅費預算表:人事室。 請增減預算員額:人事室。 五千萬元以上之各項公共工程及各類房屋建築經費:總務處。 設置及應用電腦:依「各機關設置及應用電腦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圗資中心。 500萬元以上儀器設備:研發處。

  6. 貳、 預算編製 3/10 預算編製時程 3月30日前依各單位下一年度計畫概算編製送會計室彙編額度預估調查表,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概算(國庫補助額度未確定前暫以去年補助額度編列,補助額度已確定應配合修正提審概算資料)。 4月10日前本室依所核列之概算額度,編製附屬單位預算表送教育部,並以副本抄送行政院主計處及財政部。

  7. 貳、 預算編製 4/10 預算編製時程 7月下旬依教育部核定補助各基金預算額度整編附屬單位預算書送教育部審核。 8月下旬教育部審核完成附屬單位預算案予以印刷裝訂成冊後,送教育部及行政院主計處,彙送立法院審議。 9月至11月因應立法院審議預算案應完成之報告資料,立法委員質詢模擬題、準備備詢資料及編製口頭報告。

  8. 貳、 預算編製 5/10 預算編製時程 如立法院12月未審完,則延至下年度審議,依立法院對預算案之審議結果,由教育部通知各校務基金學校整編為法定預算。

  9. 貳、 預算編製 6/10 預算編製時程 預算案未於12月獲立法院審議通過,預算執行依據:(一) 預算法第五十四條規定: 收入部分暫依上年度標準及實際發生數,覈實收入。 支出部分:(1)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須俟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但依第八十八條規定辦理者,不在此限。(2)前目以外之科目得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3)履行其他法定義務之收支。(4)因應前三款收支調度需要之債務舉借,覈實辦理。

  10. 貳、 預算編製 7/10 預算編製時程 預算案未於12月獲立法院審議通過,預算執行依據:(二) 年度預算之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依前項規定須先行辦理者,及該等計畫以外之計畫,其年度預算之執行超過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者,由基金管理機構專案報由主管機關核定。

  11. 貳、 預算編製 8/10 預算編製原則 須確立施政目標,訂定具體計畫,本零基預算精神,提升整體資源使用效益,須落實中程計畫預算作業制度。 力求有賸餘無短絀,賸餘應以較上年度預算及前年度決算數提高為原則。 一般撙節事項: 各種文件印刷,應以實用為主,避免豪華精美。 各種節令慶典活動,不得舖張。 不得編列非必要之禮品採購及聯誼餐敘。 非當前迫切需要之委辦、訓練及研討會等,應儘量減編,並以撙節原則辦理。

  12. 貳、 預算編製 9/10 預算編製原則 管制性及撙節項目編列原則: 用人費用應依現有員額行待遇標準核實編列,編制內員工應依照「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編列。 加班費:應確為趕辦具有時間性重要業務者,延長工時及假日出勤加班費最高以不超過上年度預算數為原則。 其它待遇、福利及獎金等事項:以奉行政院核准有案者為原則,不得自訂標準支給。 印刷裝訂費以不超過上年度預算數為原則。

  13. 貳、 預算編製 10/10 預算編製原則 管制性及撙節項目編列原則: 國內旅費以不超過最近3年度平均數為原則。 國外旅費(出國考察訪問)及大陸地區旅費:按上年度預算數撙節10%為原則。 廣告及業務宣導費:按上年度預算數撙節10%為原則。 計時與計件人員經費編列以不超過96年度實支數額為原則。 體育活動費以預算內員工人數,每人每年不得高於3,840元。 用品消耗應按業務需要本撙節原則覈實檢討編列,以不超過上年度預算數為原則。

  14. 附表– 本校101年度收入預算 單位:新台幣千元

  15. 參、 預算分配 • 預算分配 • 每年11月至12月10日前完成年度預算分配草案,召開預算分配會議研議確定。 • 每年12月20日前發函各單位,依據年度分配額度及本校預算分配原則,進行資本門計畫之分配月份。 • 每年12月30日前審核各單位預算分配是否依預算分配會議額度分配 • 本室進入會計系統輸入各單位分配金額。

  16. 肆、 預算執行 1/4 • 各項費用必須與公務有關始得以公款支應,如與公務無關者,則不予核銷。 • 購建固定資產之執行,應切實依預算編列項目及分期實施計畫執行。 • 各單位應及早規劃各項經費支用時程,尤以資本支出,應於六月底前完成請購及決標程序,屆時若有餘額一律收回由學校統籌運用(本校「101年度預算執行注意事項」規定)。

  17. 肆、 預算執行 3/4 • 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101年度預算執行注意事項(摘錄) • 資本支出各單位分配款請購截止日期為6月30日,請各單位提早規劃執行,未執行餘額7月1日即納入學校統籌款。7月30日前完成學校統籌設備款分配,8月31日前各分配單位完成請購程序,10月30日前全校行政、教學設備完成核銷程序,請各單位務必掌握流程,逾期請自行負責。 • 經常門預算請購截止日期為12月5日,逾期恕不受理,12月15日前應核銷完畢,12月15日至31日間有關個人權益事項(含加班、出差旅費等),請於結束後隨時提出報支,至遲應於次年1月5日前核銷完畢,逾期送達致無法支付者,請自行負責。

  18. 伍、財務支用理念 1/4 預算支用財務責任規定 各機關員工向機關申請支付款項,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第3點) 會計人員依合法憑證造具記帳憑證。(會計法第58條)

  19. 伍、財務支用理念 2/4 各機關執行預算人員之財務責任 各機關人員對於財務上行為應負之責任,非經審計機關審查決定,不得解除。(審計法第71條)

  20. 伍、財務支用理念 3/4 各機關經管財物人員之財務責任 各機關經管現金、票據、證券、財物或其他資產,如有遺失、毀損,或因其他意外事故而致損失者,經審計機關查明未盡善良管理人應有之注意時,該機關長官及主管人員應負損害賠償之責。(審計法第72條)

  21. 伍、財務支用理念 4/4 各機關出納人員之財務責任 各機關主辦及經辦出納人員簽發支票或給付現金,如查明有超過核准人員核准數額,或誤付債權人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審計法第75條)

  22. 陸、動支經費注意事項 1/3 基本理念 一切收支均應納入校務基金 —不得有帳外帳 誠實報支,執行預算人員為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真實事項未必合法,合法事項未必真實 勿化整為零,規避採購程序

  23. 陸、動支經費注意事項 2/3 通案性原則— 財產 10,000元(含)以上,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之設備及典藏圖書 應依預算編列項目金額執行。 物品 金額10,000元以下之消耗或非消耗用品。 經常門及資本門預算不得互為流用,財物分類以保管組判定為準。

  24. 陸、動支經注意事項 3/3 其他注意事項 憑證黏貼時請注意收據或發票之抬頭、日期、發票字軌等憑證要件,勿被黏貼覆蓋,致無法辨識。 請黏貼整齊,(不要用釘書針),勿超過黏貼憑證用紙,超過時請摺疊整齊,並請注意是否黏貼牢固。

  25. 簡報完畢 謝謝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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