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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居住区道路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一、居住区道路功能 1 、基本功能: 居住区道路是城市道路的延续。 是居住空间和环境的一部分。 它既是交通空间又是生活空间。 是居住区环境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居住区内部道路的功能要求,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居民区日常生活方面的交通活动。 通行清除垃圾、递送邮件等市政公用车辆。 居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和工厂的货运车辆通行。 满足铺设各种工程管线的需要。 道路的走向和线型是组织居住区建筑群体景观的重要手段。. 第三节 居住区道路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二、居住区道路的功能分级 第一级 居住区级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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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居住区道路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一、居住区道路功能 1、基本功能: • 居住区道路是城市道路的延续。 • 是居住空间和环境的一部分。 • 它既是交通空间又是生活空间。 • 是居住区环境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2、居住区内部道路的功能要求,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 居民区日常生活方面的交通活动。 • 通行清除垃圾、递送邮件等市政公用车辆。 • 居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和工厂的货运车辆通行。 • 满足铺设各种工程管线的需要。 • 道路的走向和线型是组织居住区建筑群体景观的重要手段。
第三节 居住区道路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二、居住区道路的功能分级 • 第一级 居住区级道路 ——居住区的主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外交通的联系,红线宽度一般为20到30米,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9米,如需通行公共交通时,则增至10~14米,人行道宽2~4米。
第三节 居住区道路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 第二级 居住小区级道路 ——居住区的次要道路,解决居住区内部的交通联系,红线宽度一般10~14米,车行道宽度6~9米,人行道宽1.5~2米。
第三节 居住区道路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 第三级 住宅组团级道路——居住区内的支路,用以解决住宅组群内的内外交通联系,车行道宽度一般为4~6米。
第三节 居住区道路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 第四级 宅间小路——通向各户或者各单元门前的小路,一般宽度不小于2.5米,(连接高层住宅时其宽度不宜小于3.5米)。 • 前三项为道路用地,第四项为住宅用地。
第三节 居住区道路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三、居住区道路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 1、总的要求:通而不畅,顺而不穿,直曲微弯,不能一眼望穿。 2、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3、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4、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单车道道路每隔150米设置车辆互让处。 5、道路转弯半径: 居住小区级道路与城市干道相交R=10-15米 居住小区级道路与住宅区相交R=9-10米 居住小区级道路与居住小区级道路以下道路相交的R=6米
第三节 居住区道路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6、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7、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 8、建筑物外墙面与人行到边缘的距离不小于1.5m,与车行道边缘的距离不小于3m。
第三节 居住区道路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四、居住区道路的基本形式 • 住宅区交通组织可分为“人车分行”、“人车混行”、“人车共存”三种基本方式。 1、人车分行 这种形式是由车行和步行两套独立的道路系统所组成,小区车行和人行分开车行道分级明确,常设于小区或组团的外围。步行穿插小区内部将户外场地公共建筑和住宅紧密联系形成人行和车行相对独立的外部空间环境。目的在于保证住宅区内部居住生活环境的安静与安全。
人车分行——立体分流1.“车走地下,人行地面”人车分行——立体分流1.“车走地下,人行地面” 车走地面,人上行,走天桥
人车分流——立体分流 2.“车走地面,人上行,走天桥” 车走地面,人上行,走天桥
第三节 居住区道路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2、人车混行:这种组织方式是指机动车交通和人行交通共同使用一套路网,这种组织方式下的住宅区路网布局要求道路分级明确并贯穿于住宅区内部,道路多采用互通式环状路、尽端路或两者合用。是居住区内最常见的交通组织方式。
第三节 居住区道路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四、居住区道路的基本形式 1、人车分行 2、人车混行 3、人车共存 这种组织方式以采用能控制机动车速度的道路结构为原则,强调人性化的环境设计,将交通空间与生活空间作为一个整体,人行车行合道共存。
第三节 居住区道路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五、居住区道路网络形式:
第三节 居住区道路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六、居住区内静态交通的组织 • 静态交通是指各类交通工具的存放方式,一般应以方便、经济、安全为原则,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置方式,有室外、室内、半地下、地下等多种存车方式。 • 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10%。 (停车率=停车位数/居住总户数) • 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不应大于10%(8%~10%为宜)。 • 居民停车场库位置要方便使用,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米。 • 居民停车场库布置要留有发展余地。 • 停车场车位数的确定 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 示,其它各型车辆的停车 位,应按表中相应的换算 系数折算。
第三节 居住区道路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2、地面停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