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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加值. 一般性課程. 專業性課程. 委訓課程. 提升就業力. 大專以上人力加值計畫 申請說明會 (草案). 教育部 高教司 2009 3 月 11 日. 簡報大綱. 一、計畫目標、策略與推動架構說明 二、申請條件說明 三、課程規劃說明 四、經費補助說明 五、申請應注意事項 -- Q & A 六、其他原則及注意事項. 一、 計畫目標、策略與推動架構說明 1. 目標說明 (1). 大專校院畢業生之失業問題,核心因素除市場就業機會不足外, 其關鍵在於 產業需求 與 專業能力 間之 學用落差 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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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加值 一般性課程 專業性課程 委訓課程 提升就業力 大專以上人力加值計畫 申請說明會(草案) 教育部 高教司 2009 3月11日
簡報大綱 一、計畫目標、策略與推動架構說明 二、申請條件說明 三、課程規劃說明 四、經費補助說明 五、申請應注意事項--Q & A 六、其他原則及注意事項
一、計畫目標、策略與推動架構說明 1.目標說明 (1) • 大專校院畢業生之失業問題,核心因素除市場就業機會不足外,其關鍵在於產業需求與專業能力間之學用落差問題。 • 本計畫期提供大專以上畢業之失業民眾3萬5000個名額,並針對不同需求,由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提供多元化實務導向訓練課程。 • 協助其利用失業及無薪假期間繼續接受教育與進修,以充實自我專業工作技能,累積個人人力資本,增加實質就業競爭力。
大專以上人力加值方案 提供失業者 適性課程, 協助其培養 關鍵職能。 避免人才閒 置與浪費, 協助其提升 競爭能力。 一、計畫目標、策略與推動架構說明 1.目標說明 (2)
實施方式 策略 問題分析 一、計畫目標、策略與推動架構說明 2. 策略說明 (1) 由各大專校院以「推廣教育」及「隨班附讀」方式開課,分為學分班與非學分班性質。 • 1.由國內各大專校院提供多元化實務導向之教育訓練課程。 • 2.由就業職能診斷平台提供前端進修諮詢,並依個人職能規劃課程,提供綜合性專業知識。 大專校院畢業生之失業問題,核心因素除市場就業機會不足外,其關鍵在於畢業生工作能力無法符合產業需求的學用落差問題。
教育部 學校 一、計畫目標、策略與推動架構說明 2. 策略說明 (2) 大專以上人力 加值計畫 充實自我關鍵職能 產業需求對準連結 Module課程 一般性課程 專業性課程 委訓課程
課程開辦 教育部訂定作業要點 辦理方案說明會 98年3月11日 進修學習 職能診斷系統 進修者報名 學校開課申請/審查 第1期:98年3月 第2期:98年5月 第3期:98年7月 第4期:98年9月 預定分3到4階段進行審查 第一階段職能診斷服務(提供學校問卷) 參加委訓課程 參加一般性或專業課程 新增第二階段職能診斷項目(定點服務+線上) 參與職能診斷 學校開設課程 第1期:98年4月起 第2期:98年6月起 第3期:98年8月起 第4期:98年10月起 取得學習建議 新增第三階段職能診斷項目(定點服務+線上) 選擇課程 報名 新增第四階段職能診斷項目(定點服務+線上) 參訓 學校申請經費核撥 第1次:98年7月 第2次:98年9月 第3次:98年12月 第4次:99年3月 成果追蹤/績效考核 第1次:98年9月31日前 第2次:99年11月31日前 第3次:99年 1月31日前 第4次:99年3月31日前 結業後登錄資料 結案 99年6月30日前 一、計畫目標、策略與推動架構說明 3. 推動架構 2008-2009
二、課程規劃說明(1) 課程規劃 1
二、課程規劃說明(2) 課程規劃 2
二、課程規劃說明(3) 課程規劃 3
三、申請條件說明 • 一般性課程: 95-97學年度大專 以上畢業之待業或 失業者,上課前宜 接受專業職能諮詢 輔導。 申請資格 須檢附文件 1.個人未接受勞委會補助之失 業培訓或職訓課程切結書。 2.個人未申請其他學校本方案 一般性課程切結書 。 3.95-97年畢業證書影本。 4.最近一個月內申請之勞保局投保資料明細。
推廣教育 隨班附讀 一般性課程 95-97年度畢業失業者 向學校申請進修一般性課程 就業職能診斷平台 學校審查申請者資格 資格符合者至學校進修課程
三、申請條件說明 • 專業性課程: 近1年內失業者或 無薪假者。 申請資格 須檢附文件 1.個人未接受勞委會補 助之失業培訓或職訓 課程切結書。 2.最近一個月內申請之 勞保局投保資料明細 或個人無薪假聲明書。
專業性課程 Module課程 學校向本部申請開設課程 近一年內失業者或無薪假者 本部進行審查作業 向學校申請進修專業性課程 本部公告審查結果 學校審查申請者資格 學校招生/開班授課 資格符合者至學校進修課程
三、申請條件說明 • 委訓課程: 施放無薪假或輪休 之企業員工。 申請資格 須檢附文件 1.企業無薪假聲明書、學 員名冊;同一企業填寫 一份(得聯合多企業共 同開課)。 2.企業未申辦勞委會補 助之失業培訓或職訓 計畫切結書。
委訓課程 施放無薪假或輪休之企業員工 學校主動與企業合作 學校與企業自行洽談 向學校申請進修委訓課程 Module課程 學校審查申請者資格 學校正式與企業簽約 資格符合者進修課程
四、經費補助說明 一般性課程 專業性課程 委訓課程 由學校擬具學員清冊及相關佐證文件報部請款,每人每學分最多補助5,000元,覈實計算,最高補助5萬元(10學分)。 原則上每班 補助15-20 萬元,若含 實習課程, 得酌增每班 至多5萬元。 原則上每班 補助15-20 萬元。
六、其他原則及注意事項 • 本計畫一經核定補助額度,即不再追加總體計畫所涉其他費用。 • 所提計畫內容項目已受本部補助者,不得再予補助,有重複補助情形,應予追繳全部計畫補助經費。 • 獲補助學校應配合本部成效檢視事項辦理相關作業。
方案連絡人: 高教司—倪周華科長 02-77365880 高教司─張以希小姐 02-77366045 • 請務必於3月20日前提出申請 送件地點為教育部(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其後各申請日期及送件地點將另行公告。 並於高教司網頁http://www.edu.tw/index.aspx資料下載處 下載申請須知及相關附件。
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