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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家庭辨識、 法令 通報與輔導

高風險家庭辨識、 法令 通報與輔導. 講師:斗南高中 游淑英校長. 高風險家庭. 泛指 極有可能 發生 兒少保護事件 、 家庭暴力 或 性侵害 事件之家庭. 高風險家庭問題知多少. 高風險家庭 「接案訪視家庭數」 也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 99 年接案兒少有 33,113 人. 高風險家庭問題知多少. 高風險家庭 「 開案案件 」 也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 99 年開案兒少有 20,478 人;而其中以 經濟困難問題最多,佔 23.12 % ;家庭形態則以 單親家庭居多,佔 31.24% 。. 高風險家庭問題知多少. 高風險家庭 「納入輔導兒少人數」 也呈現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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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家庭辨識、 法令 通報與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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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高風險家庭辨識、法令通報與輔導 講師:斗南高中 游淑英校長

  2. 高風險家庭 泛指極有可能發生兒少保護事件、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事件之家庭

  3. 高風險家庭問題知多少 高風險家庭「接案訪視家庭數」也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99年接案兒少有33,113人

  4. 高風險家庭問題知多少 高風險家庭「開案案件」也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99年開案兒少有20,478人;而其中以經濟困難問題最多,佔23.12 %;家庭形態則以單親家庭居多,佔31.24%。

  5. 高風險家庭問題知多少 高風險家庭「納入輔導兒少人數」也呈現逐年 上升的趨勢,100年納入輔導兒少有36,343人

  6. 高風險家庭評估內容 • 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如家中成人時常劇烈爭吵、無婚姻關係頻換同居人等,或同居人有從事特種行業、藥酒癮、精神疾病、犯罪前科等。 • 因貧困、單親、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因素,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 家中成人罹患精神疾病,或酒癮藥癮,並未持續就醫或未就醫

  7. 非自願性失業或重複失業者:負擔家計者遭裁員、資遣、強迫退休等,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非自願性失業或重複失業者:負擔家計者遭裁員、資遣、強迫退休等,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 負擔家計者死亡、出走、重病、入獄服刑等,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 家中成員曾有自殺傾向或自殺紀錄者,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 其他

  8. 高風險家庭通報系統 教育單位 鄰里社區 警政單位 社政單位 高風險 家庭服務 社福機構 醫衛單位 其他 勞工單位

  9. 通報案源分析

  10. 兒少保護相關法令

  11. 法定責任通報(一) 兒少保護 •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4條第1項: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 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 充當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 • 遭受第三十條各款之行為。 • 有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1、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1照顧。 2、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者。 3、兒童及少年遭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 當之行為或工作者。 4、兒童及少年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者。) • 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 •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61條: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12. 法定責任通報(二)家庭暴力 •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臨床心理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者,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2條第1項:違反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但醫事人員為避免被害人身體緊急危難而違反者,不罰。

  13. 法定責任通報(三)性侵害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醫事人員、社工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勞政人員,於執行職務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向當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14. 法定責任通報(四)性交易 •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9條: 醫師、藥師、護理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臨床心理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觀光業從業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福利或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悉未滿十八歲之人從事性交易或有從事之虞者,或知有本條例第四章之犯罪嫌疑者,應即向當地主管機關或第六條所定之單位報告。 •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36條:違反第九條之規定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但醫護人員為避免兒童、少年生命身體緊急危難而違反者,不罰。

  15. 法定責任通報(五)通報方式 • 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第2條: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悉有應保護之兒童及少年時,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等方式通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送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

  16. 法定通報及轉介

  17. 法定通報與行政通報 資料引自教育部

  18. 各級學校兒童少年保護與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通報處理流程各級學校兒童少年保護與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通報處理流程 知悉事件24小 時內依法進行 責任通報 (113專線) 醫院 驗傷、醫療照顧 個 案 心 理 支 持 與 陪 伴 家庭暴力暨 性侵害 防治中心 (醫療服務、保護 扶助、暴力防治) 警察局 (協助驗傷 與採證、詢 問與調查) 教師或學校 知悉兒童及 少年保護、 家庭暴力及 性侵害事件 進行校園安全 事件通報 由校長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ㄧ、通知家長/監護人 (家內亂倫及家暴事件除外) 二、危機介入 (情緒支持與心理諮商) 三、指定專人對外發言 如為校園性侵害/ 性騷擾事件,啟動 調查處理機制

  19. 流程圖

  20. 高風險家庭通報 • 96.2.6以台訓(三)字第0960017158B號函請各縣市政府落實所屬學校兒童及少年保護輔導機制。請加強宣導所屬學校對轉學生及高風險之虞家庭進行家庭訪問,以掌握該生家庭生活狀況;另請督導所屬學校建立兒童及少年保護機制,並由校長推動校內相關教師研習、危機處遇及落實學校後續輔導工作。

  21. 高風險家庭評估表

  22. 通報困境與解決之道 困境一:若老師向校方反映有需要通報之兒少保護事件發生,但主任卻不願通報時? 解決之道:老師致電當地社會局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人資訊依法會被保密。具體說明兒少受虐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與內容以免因資料不足而造成無效的通報。

  23. 困境二:當學生希望我對該事件保密時, 我可以怎麼做? 解決之道:接納、同理他的情緒。告訴他 1.你的角色 2.你能為他做些什麼 3.解釋為何要進行通報 4.通報過程中會發生什麼事情

  24. 困境三:家長被通報後心生不滿,懷疑是否為學校通報 ,想找校方人員理論時,我可以怎麼做? 解決之道:1.通報機制的建議 2.以學校名義非個人名義 3.通報人員與輔導人員分開。

  25. 困境四:當家長表示這是家裡的家務事 ,希望學校不要通報、 別將事態擴大時,怎麼辦? 解決之道:當孩子出現明顯傷痕,不論學生或家長說詞為何,請專業人員協助判斷傷痕原因,若放棄通報,下次可能會受到更嚴重傷害、甚至致命。

  26. 輔導作為

  27. 學校教育人員扮演的角色 1.發現者 (了解常有的特徵) 2.通報者 特定專業人員具有責任通報、知會的義務 知會、通報的好處 3.協助者、支持者 4.陪伴者

  28. 解除學生的焦慮 首先要解除學生覺得自己「惹了麻煩」的焦慮 明確且使用學生懂得的詞彙,盡可能小心地解釋你為何會和孩子談,讓他知道是有人關心他的 試著鼓勵孩子分享他自己,以讓孩子建立信心感,能夠提供詢問者關於孩子認知和語言能力的線索。 當孩子分享他的東西、展現他的喜好時,詢問者要表現尊重和感興趣的態度,目標是讓孩子知道你是個可以信任的大人,一個會傾聽學生說話的大人。 研究發現和較小兒童建立關係,在開啟深入溝通,大約需要三十分鐘的隨意交談。

  29. 當學生告訴你受害事實時… 1.告訴學生你很高興他願意告訴你,肯定他說出來是對的,稱讚他說出來的勇氣。 2. 相信學生所說的話 3. 讓學生知道這不是他/她的錯 4. 肯定學生已為自己盡了最大努力 5. 告訴學生可以協助他的資源 6. 讓學生知道老師需向哪些相關人士通報,但不會與不相干的人談論這件事 7. 回應學生的情緒與疑問 8.以信任、同理的方式搜集資料,避免使用why not的句型。

  30. 兒少保護危機處遇之處理通則 確保受害者人身安全 檢視受害者目前可用的資源 通報主管機關 專業人員有通報責任 兒少保護問題極其複雜,跨專業團隊及跨機構的合作,方能為受害案主提供完善的服務。 社工及心理諮商的協助

  31. 大家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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