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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價指數類及股票類契約最後結算價取位方式調整. 臺灣期貨交易所 2011 年 5 月. 前言. 配合本公司股票期貨相關制度調整案於本 (100) 年 5 月 3 日上線,考量股票期貨新增上市契約標的證券大幅增加,且陸續有高價位之股票期貨上市,為提升最後結算價之取位方式對買賣雙方之公平性,本公司調整股票類契約最後結算價之取位方式,並將股價指數類契約最後結算價之取位方式併同調整。. 現行最後結算價取位方式 – 股票類契約. 本公司股票期貨及股票選擇權之最後結算價取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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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價指數類及股票類契約最後結算價取位方式調整股價指數類及股票類契約最後結算價取位方式調整 臺灣期貨交易所 2011年5月
前言 • 配合本公司股票期貨相關制度調整案於本(100)年5月3日上線,考量股票期貨新增上市契約標的證券大幅增加,且陸續有高價位之股票期貨上市,為提升最後結算價之取位方式對買賣雙方之公平性,本公司調整股票類契約最後結算價之取位方式,並將股價指數類契約最後結算價之取位方式併同調整。
現行最後結算價取位方式–股票類契約 • 本公司股票期貨及股票選擇權之最後結算價取位方式 • 現行以最後結算日證券市場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60分鐘內標的證券成交價之算術平均價,向下取至最接近各標的證券申報買賣價格升降單位整數倍之數值訂之。 • 例:A標的證券經計算之均價為1,004.95元,因其報價升降單位為5元,故最後結算價為1,000元,因捨位所致之影響數為每口4.95*2,000=9,900元 • 對買入高價位股票期貨或股票選擇權,及結算部位量大交易人之影響較為明顯
調整後最後結算價取位方式–股票類契約 • 修正後最後結算價取位方式 • 由現行向下取至最接近各標的證券申報買賣價格升降單位整數倍之數值,修正為取四捨五入至小數第二位之數值。
舉例說明– 股票類契約取位方式調整前後比較表
現行最後結算價取位方式–股價指數類契約 • 現行本公司股價指數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最後結算價計算方式,係採最後結算日(到期日)證券市場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30分鐘之指數算術平均價,並向下取至最接近各期貨契約報價最小升降單位整數倍之數值訂之。
調整後最後結算價取位方式– 股價指數類契約 • 修正後最後結算價取位方式 • 取至最接近各期貨契約報價最小升降單位整數倍之數值;倘平均價為上下兩升降單位之中數,則向上取至各期貨契約報價最小升降單位整數倍之數值。 • 亦即採四捨五入之精神,取至最接近各期貨契約報價最小升降單位整數倍之數值。
舉例說明– 股價指數類取位方式調整前後比較表
舉例說明– 股價指數類取位方式調整前後比較表
結論 一、為提升對買賣雙方公平性,本公司股票類及股價指數類契約最後結算價之取位方式調整如下: • 股票類契約:由現行向下取至最接近各標的證券申報買賣價格升降單位整數倍之數值,修正為取四捨五入至小數第二位之數值。
結論 • 股價指數類契約: 由現行向下取至最接近各期貨契約報價最小升降單位整數倍之數值,調整為取至最接近各期貨契約報價最小升降單位整數倍之數值;倘平均價為上下兩升降單位之中數,則向上取至各期貨契約報價最小升降單位整數倍之數值。
結論 二、本案僅需調整本公司交易系統最後結算價之取位方式,期貨商端仍依現行作法接收本公司交易系統傳輸之最後結算價數值即可,故期貨商端之電腦系統應無需修正。 三、配合本公司股票期貨新增上市契約標的證券案時程,有關最後結算價取位方式之調整,擬自100年5月份到期契約(最後結算日為100年5月18日)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