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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培训. “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 农业源. 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 2012 年 10 月. 主要内容. 调查范围和对象. 一. 指标体系. 二. 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三. 填报常见问题. 四. 注意事项. 五.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畜禽 养殖业. 种植业. 调查范围. 水产 养殖业.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 县(区)为单位进行调查 仅调查主要 污染物 的 排放量 畜禽养殖业: 仅调查 5 种畜禽:舍饲、半舍饲规模化的生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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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培训 “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农业源 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 2012年10月
主要内容 调查范围和对象 一 指标体系 二 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三 填报常见问题 四 注意事项 五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畜禽 养殖业 种植业 调查范围 水产 养殖业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 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 • 县(区)为单位进行调查 • 仅调查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 • 畜禽养殖业: • 仅调查5种畜禽:舍饲、半舍饲规模化的生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 • 以两种调查方式同时进行调查: (1)以养殖单元为调查对象对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逐户发表调查 (2)以县(区)为基本单位调查总体情况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发表调查的内容 以县(区)为基本单位调查的内容 • 畜禽养殖种类、饲养量、饲养周期、配套农业利用土地类型和面积、配套水产养殖面积、清粪方式、粪便利用方式、尿液/污水处理方式等。 • 其中,饲养量根据发表调查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实际情况确定。 • 调查区域内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各类畜禽的饲养量,以及主要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 其中,饲养量采用农业畜牧部门数据。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养殖专业户:50头≤生猪<500头(出栏)、5头≤奶牛<100头(存栏)、10头≤肉牛<100头(出栏)、500羽≤蛋鸡<10000羽(存栏)、2000羽≤肉鸡<50000羽(出栏)。 规模化养殖场: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100头(出栏)、蛋鸡≥1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 养殖小区:是指将分散经营的单一畜种的养殖户集中在一个区域内,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规范管理制度,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并达到规定饲养数量的养殖区域。饲养数量至少要达到规模化养殖场的规模,即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100头(出栏)、蛋鸡≥1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 • 专业种猪场不单独统计
二、指标体系 • 2012年对表格所做的调整 • 1、将原来的综201续表(一)调整为综202表 • 2、在综202表中,增加了四项污染物分畜禽种类的统计
二、指标体系 • 报表结构 共三张表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基201表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行政区划代码 编号,0001-9999 畜禽种类编号:生猪(01),奶牛(02),肉牛(03),蛋鸡(04),肉鸡(05) 如果同一家养殖场/小区有多种畜禽的,不同畜禽分别填表,以最后括号中的两位码以进行区分。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养殖场名称】填写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全称或养殖场负责人姓名。 • 【详细地址】指本畜禽养殖场/小区生产场所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地跨几个行政村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详细地址只要写到乡(镇)一级,以此类推。填写地址按照民政部门认可的名称填写。不得填写通讯号码和通讯邮箱号码。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所在流域、受纳水体】指企业所在的水体流域的名称(如××沟、××河、××港、××江、××塘、××海等)。各单位必须将排入的水体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其中,流域编码由10位数码组成,前8位是是全国环境系统河流代码,详见《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2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海域代码分别是:1-渤海,2-黄海,3-东海,4-南海。各地如有本编码未编入的小河流需统计使用,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按照本编码的编码方法在相应的空码上继续编排,并可扩展至第9~10位,如无扩编码应在9、10 位格内补“0”。 注:特别注意“所在流域”和“受纳水体”不一致的情况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治污设施累积总投资】养殖场/小区当前可用于养殖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总额。 •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指报告期内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对于新建治污设施,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等于总投资;对于改、扩建治污设施,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仅指报告期内交付使用的改、扩建部分的固定资产投资。 注:治污设施累计总投资不小于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配套农业利用土地面积】养殖场/小区用于处置废弃物的土地面积总和。 • 【配套农业土地利用方式】指用于接纳养殖场/小区处理废弃物土地的种植方式或土地类型,分为旱地、水田、林地、园地(果园、茶园、其他园地)、设施农用地。 • 【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配套水面面积】养殖场/小区用于处理废弃物的水产养殖或污染治理的水面面积总和。 【饲养量】指被调查对象当年饲养的畜禽(奶牛、蛋鸡)平均存栏数量,或调查对象当年畜禽(生猪、肉牛、肉鸡)出栏总数。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清粪方式】包括干清粪(年降雨量大于500mm的地区无雨污分流的不算干清粪)、水冲粪和垫草垫料(包括普通垫草垫料和生物发酵床养殖两种)。调查对象根据养殖活动生产中所采用清粪方式,填写各种清粪方式所占的比例。 注:垫草垫料、干清粪、水冲粪养殖方式占总养殖比例之和为100%(9+13+24=100)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垫料农业利用】包括垫料直接农业利用、种植食用菌。农业利用方式中垫料施用量不能超过作物营养需求量。 • 【垫料生产有机肥】是指通过生物发酵、干燥等工艺制成商品有机肥。 • 【无处理】 注:三种垫料利用方式比例之和为100%(10+11+12=100)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粪便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类型: • ① 直接农业利用:包括直接农业利用、简单堆肥后利用、种植食用菌、水产养殖。农业利用方式中粪便施用量不能超过作物营养需求量。 • ② 生产有机肥:是指通过生物发酵、干燥等工艺制成商品有机肥。 • ③ 生产沼气:指通过厌氧发酵生产沼气、沼气得到有效利用的粪便处理方式。 • ④ 无处理:包括直接排入环境、没有固定防雨堆场的粪便处理方式、粪便过量排入土地系统的利用方式。 注:干清粪粪便利用方式比例之和、水冲粪粪便利用方式比例之和均为100%(14+15+16+17=100,25+26+27+28=100)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尿液(污水)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类型: • ① 直接农业利用:包括直接农业灌溉、水产养殖。 • ② 厌氧处理:包括普通沼气池处理、UASB、UBF等改良型厌氧反应器处理。 • ③ 厌氧+农业利用:污水经过厌氧处理,处理后沼液再农业利用。 • ④厌氧+好氧处理:厌氧好氧组合处理方式,厌氧处理同②,好氧处理包括普通活性污泥法、SBR法、生物膜法、生物接触氧化法等。 • ⑤厌氧+好氧+深度处理:深度处理包括膜处理、强化物化处理(脱氮除磷)、人工湿地、氧化塘、生物滤池等生态处理。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⑥无处理:包括直接排入环境、没有固定储存池和过量排入土地系统的农业利用方式。 注1:如粪便、尿液(污水)一起进入厌氧池进行厌氧发酵生产沼气,则填报时粪便按生产沼气填写,尿液(污水)处理方式按厌氧处理填写。 注2:在农业利用方式中,污水需要有固定的储存池;另外,农业利用量不能超过作物营养需求量。 注3:干清粪尿液(污水)处理方式比例之和、水冲粪尿液(污水)处理方式比例之和均为100%(18+19+20+21+22+23=100,29+30+31+32+33+34=100)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减排核定化学需氧量去除率】减排核定的化学需氧量去除率。 • 【减排核定氨氮去除率】减排核定的氨氮去除率。 注:减排核定COD、氨氮去除率按当年减排核定结果填写,若没有进行减排核定,此两项为空,不能为“0”。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综201表 各地区发表调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污染物产生量:根据饲养量和产污系数估算 • 饲养量为地区发表调查所得饲养量的汇总值 • 污染物排放量:根据污染物产生量和去除率核算 • 污染物去除率根据畜禽种类、清粪方式、粪便处理方式和尿液/污水处理方式确定(组合累加法) • 若有减排核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去除率,这两项污染物的去除率以核定结果进行运算
X*(A+X1*A1+X2*A2+X3*A3) +Y*(B+Y1*B1+Y2*B2+Y3*B3+Y4*B4+Y11*B11+Y12*B12+Y13*Y13+Y14*B14+Y15*B15+Y16*B16) +Z*(C+Z1*C1+Z2*C2+Z3*C3+Z4*C4+Z11*C11+Z12*C12+Z13*C13+Z14*C14+Z15*C15+Z16*C16)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综202表 各地区农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饲养量 • 某类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饲养量,原则上采用省级农业畜牧部门快报数据; • 没有快报数据或快报数据与上年公布数据相比存在显著差异且无合理解释的,按照《中国畜牧业年鉴》公布的各地近十年该类畜禽规模化养殖总量的年际变化率均值核算养殖总量 • 原则上与总量减排核定结果衔接
养殖专业户 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 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 注:总饲养量数据必须依据农业畜牧部门公布的分规模的饲养量数据,将对应规模的数据相加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 • 由软件根据综202表中的饲养量与产污系数计算得出 • 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 •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的COD和氨氮排放量 • 原理:根据饲养量、产污系数、减排核定去除率、上年平均去除率计算 • 操作:人工填报,与减排核定结果相衔接 • 养殖专业户的COD和氨氮排放量 • 原理:根据饲养量和排污强度计算 • 操作:人工填报,与减排核定结果相衔接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COD和氨氮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以一种畜禽的一种污染物为例说明 包括:①现场核查的减排项目 ②现场核查的非减排项目 ③资料核查的项目 除减排核定以外的其他部分 P为饲养量,e为产污系数,f为去除率,i为逐个养殖单元,其中所有Pi核定与P未核定之和与农业畜牧部门总饲养量一致。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 •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总磷、总氮排放量 • 根据饲养量、产污系数、发表调查所得的平均去除率计算 • 养殖专业户总磷、总氮排放量 • 根据饲养量和排污强度计算 地区所有发表调查总的污染物排放量 地区所有发表调查总的污染物产生量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种植业 • 调查口径与200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保持一致,排放量数据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保持一致。 • 根据2010年动态更新调查分区县数据填报。 注:行政区划有调整的,由上级进行总体调整,保持省级数据不变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水产养殖业 • 水产养殖业调查口径与200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本保持一致,若有总量减排核定减少水产围网养殖面积,排放量数据由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减去减少的水产围网养殖面积部分的污染物排放量。 • 计算公式为:当年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量=200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量*(1-减排核定减少水产围网养殖面积/200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水产养殖面积)
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 减排核定减少水产围网养殖面积,与减排核定结果衔接。 • 污染物排放量,根据2010年动态更新调查分区县数据进行计算 • 水产养殖面积,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分区县数据进行计算 注:行政区划有调整的,由上级进行总体调整,保持省级数据不变
四、填报常见问题 • 基201表(3类问题) • 未到发表调查养殖数量规模的,填报了基201表 • 第一次上报时广东有998家 • 非减排核定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填报了减排核定COD、氨氮去除率 • 第一次上报时山西有385家、四川有374家 • 三种养殖方式比例填报不规范,且之和不等于100% • 第一次上报时辽宁有657家
四、填报常见问题 • 原综201表续表(一)(2类问题) • 1、综201表应由区县填报,而部分地区填在地市级,或者地市级和区县重复填报,造成汇总数据出现错误 • 全国共36个地市填报了农业源综表数据 • 有27个地市:区县填报了综表,地市重复填报农业源综表 • 广西共12个地市填报了综表,导致省级COD排放量汇总数比区县多16.7万吨,氨氮多2.1万吨。 • 甘肃共10个地市填报了综表,导致省级COD排放量汇总数比区县多11.2万吨,氨氮多0.4万吨。
四、填报常见问题 • 2、与减排核定结果及2010年动态更新数据衔接情况差,出现很多异常数据 • 贵州畜禽养殖业减排核定COD排放量5.5万吨,统计上报汇总336万吨; • 山西种植业总氮比动态更新多134万吨; • 浙江多报97亿头生猪,河北多报13亿头奶牛,山西多1亿头肉牛,河南多报259亿羽肉鸡,湖北多报35亿羽蛋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