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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培训班 柯城区 卫生监督所 周密 20 10 年 3 月26日. 内 容 (本培训班具体解决几个问题) 一、为什么要设置?(意义和依据) 二、在哪些场所、哪些岗位设置? 三、警示标识的类别? 四、设置具体要求? 五、实施的时间? 六、违法后果?. 一、 制订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标准的目的意义(略 ). 制订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标准的依据(略)(接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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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培训班柯城区卫生监督所周密2010年3月26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培训班柯城区卫生监督所周密2010年3月26日
内 容 (本培训班具体解决几个问题)一、为什么要设置?(意义和依据) 二、在哪些场所、哪些岗位设置? 三、警示标识的类别? 四、设置具体要求? 五、实施的时间? 六、违法后果?
一、制订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标准的目的意义(略)一、制订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标准的目的意义(略)
制订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标准的依据(略)(接25)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二、 标准适用范围 (一)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 具体 包括:放射、有毒物品、职业性灼伤、酸蚀、噪声、电光性眼炎、粉尘和列入法律法规的其他职业病危害(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共有十大类)
(二)、标识的设置场所1、作业场所:有毒物品和其他职业病危害; 2、设备: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3、产品包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产品包装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简明中文警示说明。 4、贮存场所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急性职业病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是指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毒物、强腐蚀物质、刺激物质、射线泄漏和高温等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急性危害的工作场所。这些工作场所,应当针对其存在的急性职业损伤因素,设置足够数量的相应的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冲洗设备,所设置的应急撤离通道应当标识清楚,备有应急照明等设施。急性职业病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是指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毒物、强腐蚀物质、刺激物质、射线泄漏和高温等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急性危害的工作场所。这些工作场所,应当针对其存在的急性职业损伤因素,设置足够数量的相应的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冲洗设备,所设置的应急撤离通道应当标识清楚,备有应急照明等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本条是关于向用人单位提供生产设备的危害告知的规定。不少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所使用的设备有密切关系或者直接是由设备产生的,为了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掌握设备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注意事项、应急救援措施等,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者,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本条是关于向用人单位提供生产设备的危害告知的规定。不少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所使用的设备有密切关系或者直接是由设备产生的,为了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掌握设备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注意事项、应急救援措施等,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者,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本条是关于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管理的规定。 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来源,化学品毒性和放射性是人们难以从感官上判别的。过去,这些生产原材料由于没有提供中文说明书,使用者无法了解其产品特性、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也没有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有的进口原材料虽有外文说明书,但是没有翻译成中文,劳动者看不懂;有的本来有中文说明书,但是提供者认为使用者了解原材料配方成分、比例会泄露商业秘密,就不提供说明书,或提供内容不全的说明书,用代号代替名称;也有的纯粹是因为原材料毒性较大,为隐瞒职业病危害实际情况而使用代号和无毒化学品名称代替。有的进口原材料虽有外文说明书,但是没有翻译成中文,劳动者看不懂;有的本来有中文说明书,但是提供者认为使用者了解原材料配方成分、比例会泄露商业秘密,就不提供说明书,或提供内容不全的说明书,用代号代替名称;也有的纯粹是因为原材料毒性较大,为隐瞒职业病危害实际情况而使用代号和无毒化学品名称代替。
因此,为了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卫生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规定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必须提供中文说明书,产品包装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为了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卫生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规定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必须提供中文说明书,产品包装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是十分必要的。
本条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责任是指生产、经营(进口)、转让、赠送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提供者。它包含以下三层含义:生产者在这些产品出厂时就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书;经营者在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的材料时,应当向该产品提供者索要中文说明书,并向购买方提供,不得经营没有中文说明书和包装上没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上述产品;
用人单位应当使用有中文说明书的上述产品,购买时应当向提供者索要。同时贮存上述原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用人单位应当使用有中文说明书的上述产品,购买时应当向提供者索要。同时贮存上述原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四点规定 “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第十二条规定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第二十三条规定“有毒物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以易于劳动者理解的方式加贴或者拴挂有毒物品安全标签。有毒物品的包装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第二十三条规定“有毒物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以易于劳动者理解的方式加贴或者拴挂有毒物品安全标签。有毒物品的包装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包括正文和4个附录(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包括正文和4个附录
(二)警示标识类别及设置要求 警示标识包括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文字等。
1. 图形标识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入内”标识。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标识。 提示标识——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救援电话”标识。
图形标识可与相应的警示语句配合使用。图形、警示语句和文字设置在作业场所入口处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图形标识可与相应的警示语句配合使用。图形、警示语句和文字设置在作业场所入口处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2. 警示线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按照需要,警示线可喷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带设置。2. 警示线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按照需要,警示线可喷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带设置。
警示线也是一种警示标识。根据不同的危害和控制要求设立不同的警示线。警示线设置在使用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高毒作业场所和放射工作场所以及事故发生时不同的隔离带。 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规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在高毒作业场所特定岗位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考虑到突发职业危害事故紧急救援问题,把事故现场设置临时警示线也纳入了管理范围。
3. 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3. 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4.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根据实际需要,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合成《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是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告知卡》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4.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根据实际需要,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合成《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是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告知卡》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
《告知卡》的信息应让劳动者及时获取。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这里的中文警示说明以告知卡的形式出现,更能清楚地说明危害和预防。告知卡也是警示的内容之一。因此,在《标准》中规定,在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在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告知卡》。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在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黄色警示线。警示线设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30cm处。
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提示标识。在泄险区启用时,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警示标识,并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护、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提示标识。在泄险区启用时,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警示标识,并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护、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6.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三)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三)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四)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产品包装要设置醒目的相应的警示标识和简明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载明产品特性、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以及应急救治措施内容。(四)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产品包装要设置醒目的相应的警示标识和简明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载明产品特性、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以及应急救治措施内容。
(五)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场所,在入口处和存放处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以及简明中文警示说明。(五)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场所,在入口处和存放处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以及简明中文警示说明。
(六)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在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警示线,划分出不同功能区。 红色警示线设在紧邻事故危害源周边,将危害源与其外的区域分隔开来,限佩戴相应防护用具的专业人员可以进入此区域。 黄色警示线设在危害区域的周边,其内外分别是危害区和洁净区,此区域内的人员要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具,出入此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洗消处理。绿色警示线设在救援区域的周边,将救援人员与公众隔离开来。患者的抢救治疗、指挥机构设在此区内。
(七)、警示标识图形、制作、设置和警示语句(七)、警示标识图形、制作、设置和警示语句
(2)安全色红色–表示禁止和阻止的意思;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提醒人们注意;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2)安全色红色–表示禁止和阻止的意思;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提醒人们注意;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背景:白色圆圈带和斜杠:红色标识图:黑色外圈:白色安全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35%。背景:白色圆圈带和斜杠:红色标识图:黑色外圈:白色安全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35%。
背景:蓝色标识图:白色外圈:白色安全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50%。背景:蓝色标识图:白色外圈:白色安全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50%。
背景:黄色三角形内带:黑色标识图:黑色三角形外圈:黄或白色安全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50%背景:黄色三角形内带:黑色标识图:黑色三角形外圈:黄或白色安全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