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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 教學助理期初大會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 教學助理期初大會. 報告人:楊小慧 王麗掬. 教學助理. 報告人:楊小慧. 前言. 為全面提升大學部學生實務研究所需之實務技術,推動 「技術扎根教學」 計畫。 為配合 「技術扎根教學」 計畫,自 100(2) 學期教學助理僅補助 「基礎實驗課程」之教學助理。. 工作項目. 授課前,備課工作 。 課堂管理 。 ( 如點名、維持課程秩序、收作業等 ) 將授課大綱 、講義、教材等上傳 網路學園 。 帶領分組討論 或實驗課程。 製作講義教材 。 小考作業及試題解析 。 維持及增強輔導科目平均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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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 教學助理期初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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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1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期初大會 報告人:楊小慧 王麗掬

  2. 教學助理 報告人:楊小慧

  3. 前言 為全面提升大學部學生實務研究所需之實務技術,推動「技術扎根教學」計畫。 為配合「技術扎根教學」計畫,自100(2)學期教學助理僅補助「基礎實驗課程」之教學助理。

  4. 工作項目 授課前,備課工作。 課堂管理。(如點名、維持課程秩序、收作業等) 將授課大綱、講義、教材等上傳網路學園。 帶領分組討論或實驗課程。 製作講義教材。 小考作業及試題解析。 維持及增強輔導科目平均成績。

  5. 工作項目 • 協助指導實驗課程。 • 協助維護教學或實驗設備。 • 協助維護實驗室安全(實驗室開放時間,各實驗室應配置1 至 2名教學助理協助維護實驗室之安全與秩序)。 • 其他由任課教師所指定與教學相關工作項目。

  6. 獎勵及義務 • 盡TA本分輔助老師教學工作,尤強化大學部學生實作技能。 • 擔任TA,依本校規定每小時工讀費109元,每月以申報20小時為上限。 • 工讀金為統一申報,請大家準時繳交,以免延誤大家領取報酬。 • TA於每週課後,請確實填寫「TA工作紀錄表」,每月5日前須繳回上個月份4份紀錄表(平均每份紀錄表核5小時工讀)。 • 若預停(調)課,可填寫課前準備、教材之內容。

  7. 獎勵及義務 • 擔任TA者須參與教學助理研習(請參考簡報p19)、期初期末座談會等活動。 • TA相關活動出席率全勤、準時繳交工作紀錄表及內容填寫認真者,學期末額外給予獎勵金新臺幣1000元(10小時),將依照「TA查核表」核發。 • 教務處有權視經費及TA工作表現調整之。 • 擔任TA期間,若經教務處評估為不適任人選,得取消其教學助理資格,並且不再支付工讀金,但亦不追繳已核發之工讀金。

  8. 「TA工作紀錄表」(填寫說明) 可拍教學照片、實驗器材、上課教具或教材,附註說明 請大家盡早將文件備妥找系所主任簽,這個部份非遲交的理由 工作紀錄表須給任課老師簽名和系所主任簽名 由本中心審核,且其4次工作紀錄表之內容及圖片不得重覆,經發現不符合標準,將要求補件或扣減工讀時數。

  9. 「TA工作紀錄表」(範本)

  10. 「工作日誌」(填寫說明) 工作日誌填寫須注意如下: (1)日期要依序往下填,時間中午12:00~1:00不要填,另外,要注意時間有沒有和自己的課表衝到。 (2)工作日誌表下方有個工作人員的欄位一定要簽名(親筆簽名勿用打字)。 工作日誌和工作紀錄表的時間不一定要填相同。 工作日誌及工作紀錄表的工作項目(內容)請不要填到“改考卷、監考”。

  11. 注意事項 繳交報告時間請於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繳交報告時除我外,將有代理人協助審核,務必繳交時當場審核,故請盡可能自行繳交,確認「TA查核表」有蓋章,以免影響大家期末獎勵金之權益。 工作紀錄表之繳交請按學院系所編號,自行放置個人專冊工作日誌另外放置專屬之文件夾,並務必於「繳交確認單」簽名,未簽名者視同未交或遲交。 大家所繳交之工作紀錄表將公開展示,有需要參考可自行來教資中心翻閱,但不可外借,參閱完畢請物歸原位。 準時繳交相關文件,以利工讀金能準時發放。另外,出納組要求工讀金僅能匯款至郵局帳戶,請原提供其他銀行帳戶之TA,繳交文件時一併提供郵局存褶封面影本。

  12. TA查核表 TA:○○○

  13. 工作績效考評與頒證 • TA工作期滿,由教務處進行工作績效綜合考評(含教務處評量、受輔學生評量及教學助理自我評量);符合實施辦法相關規定並完成綜合考評者,頒發TA證書。成效優良者可參與下學期傑出教學助理選拔。

  14. 每學年期末授證,未獲授證者不予續聘 為表揚表現優秀之教學助理(TA)特設置「傑出教學助理獎」,本學期暫訂將於5月6日至5月17日止受理系所推薦,於6月4日全校週會校長親自頒獎表揚。 傑出教學助理遴選程序: 經系所推薦為「傑出教學助理」候選人,需提供800字(含)以上的傑出教學心得,獲選者將由教務處頒發獎狀乙只及獎品。

  15. 受輔學生評量

  16. 自我評量

  17. 其他注意事項 補交學生證、身分證及存摺影本的教學助理們,於3月15日(星期五)前,將相關證件影本黏貼至固定表格,交回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 TA相關訊息將以E-mail通知,請同學務必定期收信(若提供之E-mail信箱非校內及gmail的同學,請務必更改,以免漏信)。

  18. 其他注意事項 相關表單請至學校首頁→教學卓越計畫 →TA-e學院 下載 http://www.tle.ntut.edu.tw/main/modules/MySpace/ index.php?site=ZC9952 如有TA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楊小姐 • E-mail:claire0625@ntut.edu.tw • 學校分機1189

  19. 重要時程

  20. 職能模組講座 上課地點:第一教學大樓 一樓多功能語言教室 課程報名洽詢:劉珮君 分機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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