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2

9.1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9.1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概念: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意义:克服立法无法涵盖所有具体法律关系的局限,为主体的意思自由留下空间。法律行为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和主要领域。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行为的要素是意思表示还是法定构成要件 行为的后果是由意思表示的内容决定还是法律规定决定 行为人是否需要具有行为能力. 9.1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民事法律行为与准法律行为 准法律行为:行为人具有一定的意思表示,但行为的后果不是根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而是根据法律规定发生的。 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三者关系

Download Presentation

9.1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9.1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 概念: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 意义:克服立法无法涵盖所有具体法律关系的局限,为主体的意思自由留下空间。法律行为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和主要领域。 •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 行为的要素是意思表示还是法定构成要件 • 行为的后果是由意思表示的内容决定还是法律规定决定 • 行为人是否需要具有行为能力

  2. 9.1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 民事法律行为与准法律行为 准法律行为:行为人具有一定的意思表示,但行为的后果不是根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而是根据法律规定发生的。 • 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三者关系 法律行为 = 民事法律行为 < 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包括合法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撤销和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3. 9.1 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

  4. 9.1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 2、以意思表示为基本构成要素 3、行为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合法性

  5. 9.2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 区分标准: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所需的意思表示当事人的数量不同。 • 单方法律行为:由一方行为人意思表示就能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如订立遗嘱、放弃继承权、免除债务、授权等。单方法律行为通常只会使相对人获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 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立生效的行为。如合同行为。 • 多方法律行为:两个以上当事人并行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立的行为。如合伙合同、成立有限公司的出资协议等。

  6. 9.2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 划分标准:法律行为发生的效果 • 划分的意义:适用法律不同、行为的目的不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方式不同 • 财产行为:以发生财产上的法律效果为目的。 • 身份行为:依发生身份上的法律效果为目的。 广义的身份行为:包括亲属行为和继承行为 狭义的身份行为:指直接形成或丧失身份关系为目的的行为,如婚姻、收养等。

  7. 9.2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3、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 划分标准:一当事人一方取得利益是否支付对价 有偿行为:行为人双方互为支付对价的行为。如买卖、租赁、借贷等。有偿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常态。 无偿行为: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而他方当事人不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行为。如赠与、使用借贷、无偿保管等。 • 划分的意义 1)确定行为的性质 2)确定行为的效力:如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必须是有偿的方为有效。 3)确定行为人的责任

  8. 9.2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4、诺成性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法律行为 • 划分标准:法律行为的成立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实际交付行为 诺成性法律行为: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行为,“不要物行为”。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贷合同等 实践性法律行为:除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外,还需要有实际交付行为才能成立的行为,“要物行为”。如借用合同、保管合同 • 划分的意义 1)行为成立时间不同 2)意思表示的效力不同 3)区分行为的性质,无偿行为和单方行为多为实践性法律行为

  9.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5、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 划分标准: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必须要有特定的形式 要式行为: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要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行为。如房屋买卖、收养合同、合伙等必须有书面合同。 不要式行为:当事人可以采取任何形式即可成立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不要式为原则。 • 划分的意义:确定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民法通则》规定未采取法定要式的行为无效,而《合同法》解释规定:对于法定要式行为,法律未规定须采用规定方式才生效的,不影响行为效力。

  10. 9.2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6、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 • 划分标准:根据法律行为内容上的主从关系。 • 划分意义:从行为的效力从属于主行为。 • 主法律行为:可以独立成立的法律行为。如贷款合同 • 从法律行为:以其他行为的存在为前提的行为。如抵押合同

  11. 9.2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7、独立法律行为和辅助法律行为 • 划分标准:是否具有独立的内容以及行为人意思表示的效力 • 划分意义:确定行为的效力 • 独立法律行为:行为人凭借其独立的意思表示既可成立的行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权限范围内的行为都是独立法律行为。 • 辅助的法律行为:没有独立的内容,辅助其他行为生效的行为。如法定代理人对被代理人行为的追认或被代理人对于代理人越权行为的追认。

  12. 9.2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0、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 • 划分标准:按法律行为涉及的法律关系 • 划分意义:物权行为理论是德国法学家的创造,彻底坚持了物权和债权的区分,有利于深入理解物权理论。 • 物权行为:引起物权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如转移物的所有权、抛弃所有权、先占取得等。 • 债权行为:引起债权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如合同行为,侵权行为等。

  13. 9.2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1、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 • 划分标准:法律行为的内容 • 划分意义:两者的法律效果不同 • 负担行为:产生一定行为义务的法律行为,如债权债务的设定。 • 处分行为:直接引起现存权利的变动,如物权行为以及处分债权等的行为。

  14. 9.4 意思表示的概念 • 概念:主体将进行一定法律行为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的行为。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基础和核心要素。意思表示的有无关系到法律行为的成立,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关系到法律行为的效力。 • 构成要素 1)目的意思:指明法律行为内容的意思要素。 2)效果意思:希望引起法律效果的意思要素 3)表示行为:将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要素。 • 意思表示的过程 动机 → 目的意思 → 效果意思 → 表示行为

  15. 9.4 意思表示的形式 • 意思表示的形式就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包括口头、书面和默示形式三种。 1)口头形式:以说话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包括面谈、电话、当众宣布等。 2)书面形式:以书面文字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包括信件、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 一般书面 • 特殊书面:公证形式和鉴证形式 书面形式的意义:证据效力、成立效力和生效效力 3)默示形式:根据行为人的行为推断其内在意思的形式。 • 推定形式:通过行为人实施的积极行为推断其作出某种意思表示 • 沉默形式:在法律有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行为人单纯的沉默不作为来推断其意思

  16. 意思表示的生效 • 意思表示的生效要件 指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具有意思表示完成的效力。意思表示的生效不同于法律行为的生效,但是法律行为成立的前提。 1、意思表示具有完整的构成要素:目的意思、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 2、意思表示符合法定的形式,如无需受领的意思表示一经做出即发生效力,需要受领的意思表示在到达相对人时发生效力。

  17. 9.4 意思表示的分类

  18. 9.4 意思表示的分类

  19. 9.4 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20. 9.4 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21. 9.4 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22. 9.4 意思表示不自由

  23. 9.4 意思表示不自由

  24. 9.4 意思表示不自由

  25. 9.4 意思表示的解释

  26. 9.5 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27.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一、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要件 1、一要件说:意思表示 2、二要件说:行为主体、意思表示 3、三要件说:行为主体、意思表示、行为标的 二、法律行为的特别成立要件 1、实践法律行为 2、要式法律行为

  28. 9.5.1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29. 9.5.1标的不能的效果

  30. 9.6.1无效的民事行为

  31. 9.6.1无效民事行为的分类

  32. 9.6.1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的后果

  33. 9.6.2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34. 9.6.2变更、撤销权的行使及后果

  35. 9.6.3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36. 9.6.3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37. 9.6.3效力未定行为的追认、催告和撤销

  38. 9.7.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39. 9.7.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40. 9.7.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41. 9.7.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42. 9.7.3附负担的法律行为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