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 likes | 497 Views
「保護令」保護了什麼?. 王珮玲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 報告內容. 親密關係致命死傷案件 vs 保護令 保護令的效果 討論與建議. 親密關係致命死傷案件 vs 保護令. 資料來源: 1. 檢視 94-96 年 80 件親密關係致命死傷案件共 80 件案件資料(刑事判決書、家暴通報單、保護令),其中 11 件曾經獲核發保護令。 2. 蒐集 98 年新聞媒體報導之親密關係暴力死傷案件共 33 件,其中 14 件之被害人受害當時擁有保護令,此部分資料分析依據係媒體報導、家暴通報單、及保護令資料。. 擁有保護令被害人遭致命傷害之情境分析.
E N D
「保護令」保護了什麼? 王珮玲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
報告內容 • 親密關係致命死傷案件 vs 保護令 • 保護令的效果 • 討論與建議
親密關係致命死傷案件 vs 保護令 資料來源: 1. 檢視94-96年80件親密關係致命死傷案件共80件案件資料(刑事判決書、家暴通報單、保護令),其中11件曾經獲核發保護令。 2. 蒐集98年新聞媒體報導之親密關係暴力死傷案件共33件,其中14件之被害人受害當時擁有保護令,此部分資料分析依據係媒體報導、家暴通報單、及保護令資料。
擁有保護令被害人遭致命傷害之情境分析 1. 遭傷害時係處於保護令已聲請、但未核發之空檔 案1:案發當日,鍾○○到地院家事法庭針對控告先生家暴開完庭返家時,黃○○突闖進屋內,並責怪鍾婦不該如此絕情,雙方發生激烈口角,黃男當場拿出裝有汽油的六百c.c.寶特瓶,朝鍾女身上潑灑,並點火引燃,瞬間鍾女全身著火倒在地上痛苦的翻滾… 案2:王○○昨晨趁保護令核發前的空窗期,帶汽油回家興師問罪,洪母說,王某回家後質問她和兒子:「為什麼要報案?」兒子回嘴:「你要砍我們,當然要報警。」王隨後嗆聲要「全家人同歸於盡」,並要毆打她。…沒想到王突然拿出一罐八寶粥罐朝她和兒子潑灑,兒子挺身保護,罐裡的汽油全潑到兒子身上,王竟立刻拿打火機點燃,兒子瞬間變成火球……
擁有保護令被害人遭致命傷害之情境分析 2. 被害人受暴史非常嚴重,但保護令核發款項僅限於一、二款,保護明顯不足 ●所蒐集之致命死傷案例資料中,知道保護令款項內容之案件共有18件,其中有12件(66.7%)是僅核發第一、二款者。
擁有保護令被害人遭致命傷害之情境分析 3. 被害人曾數次聲請保護令,但對此類案件未特別注意與防範 案1:鍾○○有暴力傾向,案發前一年與前妻余○○離婚後,曾恐嚇被害人,並拿鹽酸潑她,以及開車要撞她。被害人為此在去年12月及今年3月先後兩次聲請保謢令。(通常保護令核發條款:1、2款) 案2:曾姓男子案發日因到檳榔攤與妻子談判離婚官司,雙方起爭執,曾姓男子持刀刺中妻子左胸後,跳入檳榔攤後方附近蚵仔寮漁港。妻子民國94年5月迄今聲請3次保護令,最近一次是5月18日獲准。太太也訴請離婚。縣府社會處表示,曾姓男子打零工,又迷上賭博性電玩,有工作時夫婦感情還好;沒有工作時就上網咖賭博,缺錢就向太太索取,引發夫婦爭吵,多年來夫婦家暴案多次結案又開案,關係很不穩定…
擁有保護令被害人遭致命傷害之情境分析 4.雖核發遠離令,但加害人違反保護令返家,或對被害人進行跟蹤 案1:葉男於保護令期間,經妻子邱○○同意後,返回邱女住所欲取回葉男所有之自小客車,嗣葉男上樓後,與在該住處2 樓客廳之邱女因葉男酗酒及金錢問題再度發生口角爭執,引發葉男殺人動機,下樓至邱女經營的小吃攤內拿取菜刀,上樓刺入邱女胸部,導致邱女大量出血性休克死亡。 案2:案發前,謝○○認定認定林男為破壞他與廖○○婚姻的第三者,便以跟蹤的方式埋伏他們可能出現的地方,並準備開山刀及水果刀,放置自用小客車內。案發當天,謝○○見林姓男友與廖女一同下車購物,且狀甚親密,心生怨恨,一時怒火中燒,便持開山刀往林男頭部及身體砍殺。廖女手推腳踢不願讓謝東融碰觸,詎此等舉動激怒謝東融,謝東融頓萌殺害廖女之意,持開山刀砍殺廖女,造成廖女受有身體多處傷害。
擁有保護令被害人遭致命傷害之情境分析 5. 加害人揚言報復,但未事先預防 案1:陳○○打電話給柯女出言恐嚇:「要妳付出代價」、「要妳死得很難看」等語,致使柯女聞言心生恐懼。嗣陳男又萌生殺人之犯意,於酒後駕駛自小休旅客車,至柯女住所附近停放,伺機製造假車禍真殺人,見柯女準備至市場販售漁貨,駕駛自小貨車行駛前開巷道之際,陳男見狀,即發動其停放上開之車輛,於同巷道內高速衝向柯女駕駛之車輛,接續重擊三次…
擁有保護令被害人遭致命傷害之情境分析 6. 於公共場所辦理手續時遭殺害 案例1:邱○○與秦○○案發當天約在苗栗縣公館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等相關事宜。但因邱男不滿秦女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等協議離婚條件,態度前後不一,乃萌生殺意,於案發當天前往公館戶政事務所前,先返回租屋處準備水果刀藏放於褲子口袋。因兩人未攜帶戶口名簿,而無法辦妥離婚登記,秦女遂拿出離婚協議書要求邱○○在離婚協議書簽名,邱男竟趁秦女走到其身旁之際,突持預藏之水果刀,接續往秦女之胸部、臉部猛力揮砍,造成秦女送醫不治死亡。(保護令核發第一、二款與第四款遠離令)
擁有保護令被害人遭致命傷害之情境分析 7. 違反保護令聲請羈押,遭法官駁回 案1:嫌犯陳○○(五十歲,有妨害自由等前科)與女友邱玉妹(六十四歲),兩人同居在三芝鄉五年多,陳嫌近年失業,情緒丕變,兩人常起爭執,陳男甚至動手毆打邱女、感情生變,今年3月8日,陳男因故打傷邱女,遭邱女控告傷害並聲請家暴保護令,陳男隨即搬離邱女的住處,士林地院另核發保護令,禁止陳男侵害、騷擾邱女,且不得接近邱女住處250公尺內。但7月19日陳男酒後再度毆傷邱女的手部,隔天被檢方依傷害罪聲押,但陳男在聲押庭痛哭流涕說:「我錯了!」還保證絕不再犯,法官黃欣怡當庭告誡他若再犯就一定羈押,裁定一萬元交保,想不到陳男交保兩天後,竟持水果刀殘殺女友3刀斃命。
擁有保護令被害人遭致命傷害之情境分析 8. 保護令期滿後,相對人欲返回住所遭拒後動手殺人 案1:鍾○○於上開保護令有效期間屆至後,多次向銅○○表示有意返回家中共同生活,惟均遭銅女拒絕,鍾男即因此懷恨在心並萌生殺意,並於案發日,攜帶水果刀躲藏在銅女住處之大門外,待銅女打開大門欲外出上班時,鍾某即趁機侵入銅女之住處內,取出其預藏之水果刀,刺向銅女之左胸部及兩手猛刺多刀…
93年至96年警察機關受理刑事犯罪案件屬「家庭成員」所犯之比率分析93年至96年警察機關受理刑事犯罪案件屬「家庭成員」所犯之比率分析
保護令是否有效? • 研究目的:瞭解保護令之效果,探討保護令核發後,受暴婦女再受暴之情形;以及相關之因素。 • 樣本:214位獲核發禁制令、遷出令及遠離令的婦女。 • 方法:進行二次問卷調查。第一次是獲核發保護令後三個月時(N=214);第二次是第一次調查後半年(也就是保護令核發約九個月後)進行(N=92)。
違反保護令之相關因素 下列因素與違反保護令行為有顯著相關: • 加害人對被害人有性暴力行為者 • 加害人對被害人施暴情形嚴重者 • 加害人對被害人有脅迫性控制行為者 • 加害人有犯罪前科者 • 加害人在法庭上否認暴行者 • 被害人在經濟上依賴施暴者
違反保護令之相關因素 • 警察執行保護令落實者,加害人違反情形就顯著減少。 • 加害人與被害人之教育程度、年齡、就業與否與是否違反保護令均無顯著相關。
討 論 1. 社工與警察在協助被害人聲請保護令時,是否對被害人之危險情行進行評估? 2. 法官審理保護令案件,標準何在?是否了解被害人之危險因素?較具安全保障之遷出令、遠離令核發的考量為何? 3. 保護令核發前之空窗期是高危險期,相關單位之作為為何? 4. 擁有保護令≠安全≠結案,對於加害人可能的報復與跟蹤,危險評估與安全協助措施是否到位?
討 論 5. 法官對於違反保護令罪案件聲請羈押之處理,可否更有預防性之思考? 6. 警察對於保護令之執行,應持續落實監督。 7. 對於保護令到期案件,是否在到期前有一主動評估機制,協助被害人是否需繼續申請延長,或是協助擬定無保護令時的安全計畫。 8. 對於整體工作人員之專業敏感度與危險評估能力,是否足夠? 9. 未來修法時,思考延長保護令之效期至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