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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國際金融與匯兌概論

第一章 國際金融與匯兌概論. 國際金融 (International Finance) : 產生國際債權、債務的活動 匯兌 (Exchange) : 交易雙方 ( 如債權人與債務人、資金需求者與資金供給者之間 ) ,委託金融機構憑藉匯票、電報或信函等工具,以收付、轉讓、清算或借貸之方式,而非以直接轉送現金之方式,結算兩者間之債權、債務或資金調撥關係的行為。. 匯兌分類: 國內匯兌與國外匯兌(或國際匯兌). 國際匯兌的特點   1 ‧ 涉及外幣的兌換。   2 ‧ 會影響國際收支。 3 ‧ 清算過程較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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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國際金融與匯兌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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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第一章 國際金融與匯兌概論

  2. 國際金融 (International Finance): 產生國際債權、債務的活動 匯兌 (Exchange): 交易雙方 (如債權人與債務人、資金需求者與資金供給者之間),委託金融機構憑藉匯票、電報或信函等工具,以收付、轉讓、清算或借貸之方式,而非以直接轉送現金之方式,結算兩者間之債權、債務或資金調撥關係的行為。

  3. 匯兌分類: 國內匯兌與國外匯兌(或國際匯兌) 國際匯兌的特點   1‧涉及外幣的兌換。   2‧會影響國際收支。 3‧清算過程較複雜。 4‧會影響國際經濟。 國際匯兌的功能 1‧規避運送現金風險與不便。   2‧便利國際間購買力移轉。 3‧促進國際貿易發展。 4‧活絡國際資金移動。

  4. 第二節  國際金融市場的範圍

  5. 銀行間拆放市場:銀行之間短期資金的借貸市場,以 LIBOR 利率計息 銀行短期貸放市場:國際銀行國銀行團對工商企業的短期放款市場, 期限為三個月、六個月、一年不等。以 LIBOR 利率計息 銀行中長期貸放市場: 大型跨國企業、政府,期限一年以上 至二十年,以浮動利率計息 國際金融市場 期限一年(含)以下    期限一年(不含)以上 國際貨幣市場 (國際短期金融市場)(以歐洲貨幣市場為代表) 國際資本市場 (國際中長期金融市場) 國際外匯市場(含境外金融中心) 國際衍生性金融商品市場 國際黃金市場 短期票券市場 (含T/B、C/P、NCD 、B/A、C/A) 國際證券市場 銀行間拆放市場 短期貼現市場,B/A、C/A 銀行短期貸放市場 銀行中長期貸放市場 國際股票市場 國際債券市場(含外國債券、歐洲債券)

  6. T/B (Treasury Bills): 國庫券,美國財政部發行的短期債券,期限不超過一年 C/P (Commercial Paper): 商業本票,公、民營業企以簽發遠期本票的方式, 在貨幣市場公開發行,取得融通資金之信用工具,依市場慣例可分為, 交易性商業本票( CP1 )及融資性商業本票( CP2 )。 NCD (Negotiable Certificates of Deposit): 可轉讓定期存單,其面額以新臺幣10萬元為單位,按10萬元之倍數發行, 目前分為壹拾萬元、伍拾萬元、壹佰萬元、伍佰萬元、壹仟萬元、伍仟萬元、 壹億元七種。期限最短為一個月,不得逾一年。 B/A (bank acceptance bill): 銀行承兌匯票,委託銀行承兌的遠期匯票 C/A (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 商業承兌匯票,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的票據 境外金融中心(Offshore Banking Unit, OBU): 是指一個以境外貨幣為交易中介,境外客戶為交易對象,減免金融及外匯管制, 並在租稅市場上提供優惠待遇,以吸引國際金融者從事金融市場交易。

  7. 第三節  國際匯兌清算流向及其工具

  8. 國際匯兌的範圍,主要包括以下各項: (一)匯款:包匯出匯款及匯入匯款。 (二)外幣現鈔結匯:包括賣出外幣現鈔及買入外幣    現鈔。 (三)外幣旅行支票結匯:包括代售外幣旅行支票及    代購(買入)外幣旅行支票。 (四)外匯存款存取:包括客戶結購外匯存入外匯存    款及客戶提取外匯存款結售外匯。 (五)光票託收及買入光票(買入匯款)等等。

  9. 國際匯兌常用的幣別

  10. 國際匯兌常見的流程:有順匯及逆匯 順匯:由買方發動以電匯、信匯、票匯付款 逆匯:由賣方發動以信用狀、託收付款

  11. 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 T/T): 係匯款行以電傳方式 (SWIFT MT103)或加密碼 電報 (Telex, Cable) 等之方式,發送付款委託書 予解款行,憑以解款。

  12. 信匯 (Mail Transfer, M/T): 係由匯款行簽發郵寄方式之書面付款委書予解 款行,經解款行核對其簽章無誤後,憑以匯款。

  13. 票匯 (Demand Draft, D/D): 係匯款行簽發以解款行為付款銀行之匯票, 由匯款人寄受款人,由受款人提示匯票至解款行, 經解款行核對其簽章無誤且經受款人背書後,憑以 解款。

  14. 逆匯的工具:信用狀(電子信用狀)、託收 信用狀(Letter of Credit,簡稱L/C,又稱credit) 係銀行(即開狀銀行) 基於本身的需要或循 顧客(即開狀申請人,通常為貨物的買方) 的請求與指示,向 第三人(即受益人,通常為貨物的賣方) 所簽發的一種文據,銀行向第三人承諾,如該第三人能履行該文據所規定的條件,憑特定單據對第三人或其指定人為之付款,或對受益人所簽發之匯票承兌並付款,或授權另一銀行執行上述之付款或對上述匯票為之付款、承兌或讓購。

  15. 1.招攬交易,信用調查 3.接受並確認 7 預售外匯(避險操作) 12 放行 23 進口報關

  16. 1. 招攬交易、信用調查 2. 詢價、報價、還價 3. 接受並確認 4. 申請開狀 5. 開發、交付信用狀 6. 通知信用狀 7. 預售外匯(避險操作) 8. 洽訂艙位 9. 投保並取得保險單據 (CIF) 9*. 開狀前投保 (FOB, CFR) 10. 貨物進儲指定地點

  17. 11. 出口報關 12. 放行 13. 裝船 14. 交付提單 (B/L) 15. 裝船通知 16. 辦理押匯 17. 墊付押匯款項 18. 寄單求償 19. 單據到達通知 20. 進口贖單(付款或承兌)

  18. 21. 提示單據 (B/L) 22. 發行小提單 (D/O) 23. 進口報關 24. 放行 25. 提貨

  19. 托收 (Collection): 出口商(債權人)為向國外進口商(債務人)收取貨款,開具匯票 (以債務人為付款人) 委托出口地銀行通過其在進口地銀行的聯行或代理行向進口商收款的結算方式 托收按是否附帶商業單據分為 光票托收 (Clean Collection) 跟單托收 (Documentary Collection) 商業單據:發票、貨運單據、物權單據

  20. 跟單托收 付款交單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承兌交單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 記帳 (Open Account, O/A)

  21. 第四節 常用的國際慣例與法令規章

  22. 實務上常用的國際慣例 信用狀統一慣例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2007 Revision, ICC Publication No. 600) ,簡稱「UCP600」。 電子信用狀統一慣例 國際商會2001年11月制定,簡稱「eUCP 1.0」。 2006年10月配合UCP500修改為UCP600, 「eUCP1‧0」亦修改為「eUCP1‧1」。

  23. 託收統一規則 (ICC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1995 Revision, ICC Publication No. 522),簡稱「URC522」。 國際貿易條規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Incoterms),是一本用來解釋國際貿易條件的規則。 現行國際貿易條件,係國際商會修定2010年版七一五號 刊物之國際貿易條規(Incoterms 2010)。

  24. 貿易條件 貿易條件:在國際貿易上定型化的貨物買賣條件,貿易 條件在於規定買賣雙方貨物交接的責任,費 用,與風險劃分 一,交付方式 --- 風險 二,價格結構 --- 費用 三,應盡義務 --- 責任

  25. 任何或多種運送方式 一,EXW Ex works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工廠交貨條件 (…指定裝運地) We offer to sell T-shirt No. 2143 1000 dozens USD 100 per dozen EXW seller’s Factory Taipei, delivery during August Buyer Seller 風險 運費 保費

  26. 任何或多種運送方式 七,CPT Carriage Paid to (…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運費付訖條件 (…指定目的地) We offer to sell T-shirt No. 2143 1000 dozens USD 108 per dozen CPT New York, delivery during August 買方指定目的地 運送人收貨地 Buyer Seller 風險 運費 保費

  27. 八,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運保費付訖條件 (…指定目的地) 任何或多種運送方式 We offer to sell T-shirt No. 2143 1000 dozens USD 113 per dozen CIP New York, delivery during August 買方指定目的地 運送人收貨地 Buyer Seller 風險 運費 保費

  28. 任何或多種運送方式 九,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ed named terminal at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終點站交貨條件 (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至目的地且將貨物卸下交由買方為止) 裝船港 卸貨港 Buyer Seller 風險 運費 保費

  29. 任何或多種運送方式 十,DAP Delivered at Place (inserte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目的地交貨條件 (…指定目的地) (至目的地但尚未將貨物卸下即交由買方處置) 裝船港 卸貨港 Buyer Seller 風險 運費 保費

  30. 任何或多種運送方式 十一,DDP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 輸入國稅訖交貨條件 (指定目的地) (至目的地但尚未將貨物卸下即交由買方處置) 買方指定目的地 裝船港 卸貨港 Seller 風險 運費 保費

  31. 即付保證函統一規則 (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s, 簡稱URDG458), 係1992年國際商會制訂第四五八號物, 自1993年1月1日開始實施。 國際擔保函慣例 (International Standby Practice ,簡稱ISP98), 係1998年國際商會專為擔保信用狀而制訂的, 為國際商會第五九O號刊物, 自1999年1月1日開始實施。

  32. 保證函: 是指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或擔保人應申請人的請求,向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憑證,保證在申請人未能按雙方協議履行其責任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額、一定時限範圍內的某種支付或經濟賠償責任。

  33. 國際應收帳款承購統一規則 國際應收帳款管理聯盟(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 簡稱FCI),頒訂「國際應收帳款承購統一規則」 (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簡稱GRIF)。 此規則共分八章,三十 二條條文, 包括應收帳款債權之讓與、收款、催收、風險、 糾紛及其他重要作業規定等。

  34. 二、實務上常用的法令規章 (一)基本法類:包括管理外匯條例、外匯管制辦法等。 (二)國際金融業務類:包括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等。 (三)外匯業務類:包括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銀行業    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等。 (四)國際匯兌類:包括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銀行業輔導    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外匯收支或交易申    報書填報說明等。 (五)兩岸金融類: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 可管理辦法、人民幣在臺灣地區管理及清算辦法、大陸地 區發行之貨幣進出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等。

  35. 第五節  國際主要清算系統

  36. 一、環球銀行財務電訊協會電文 (一)SWIFT的意義:環球銀行財務電訊協會 (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e Telecommunication,簡稱SWIFT)。 (二)SWIFT電文的優點:    1‧安全。    2‧經濟。    3‧自動化。 (三)SWIFT電文的分類:分九大類。 MT7xx 跟單信用狀 MT1xx 客戶匯款及支票 (MT103 匯款)

  37. 二、連續聯結清算服務系統 (一)成立沿革   ●在BIS及G10央行推動,於1995年至1996年間成立 ECHO,提供多邊清算服務。 ●於1997年成立「連續聯結清算服務公司」    (CLSS),將ECHO及MIB合併成立「連續聯結    清算銀行」(CLS Bank)。   ●於2002年9月開始營業,是全球唯一管理清算風險    的清算系統,提供「連續聯結清算服務」(The Continuous Linked Settlement 簡稱CLS。 ●CLS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清算引擎,全球68%之 外匯交易量透過CLS清算。   ●CLS自2002年9月成立以來處理之外匯交易量屢創 紀錄,2010年5月創下日交易量4.2兆美元的紀錄, 2010年11月創下日交易筆數超過193萬筆的紀錄

  38. 三、紐約銀行間清算系統  ●簡稱CHIPS,成立於1970年。  ●目的在促使銀行間使用電子支付以取代票據支付。  ●CHIPS不只是紐約地區銀行的資金調撥統,也是界上最重要的資金調撥系統。  ●CHIPS自1981年10月開始改採當日清算制。  ●CHIPS連線範圍限於紐約當地的銀行、美國其他地區銀行設在紐約有經營外匯業務的分支機構、及外國銀行設在紐約地區的分行或通匯銀行。  ●CHIPS調撥之資金非常龐大,處理之日均量約在八、九萬筆,金額在三、四千億美元以上。

  39. 四、美國聯邦準備資金調撥系統 ●除CHIPS外,另一系統為FED Wire。1918年成立。 ●會員銀行均有網路直接與所在地區所屬的聯邦準備銀行串連。 ●FED Wire對存款機構開放,會員參加美國銀行公會(ABA), 會員號碼簡稱ABA No.,以會員號碼作為交換代號,ABA No.為  九碼,在SWIFT電文上以//FWxxxxxxxxx表示。 ●紐約地區銀行參加CHIPS,也參加FED Wire,故紐約地區銀行  有兩個美國銀行公會會員號碼,ABA No.為四碼,UID No.為六  碼,在SWIFT電文上以//CPxxxx 或//CHxxxxxx表示。 ●CHIPS與FED Wire,都是當日清算制。

  40. 五、英國清算所自動付款系統  ●英國清算所自動付款系統(Clearing House Automated Payment Systems,簡稱CHAPS),成立於1984年2月,為英國銀行間電腦清算網路。  ●清算所與銀行間之網路為CHAPS之核心,交易金額須超過一萬英鎊,可同日清算。  ●CHAPS其Sort Code為六碼,在SWIFT電文上以//SCxxxxxx表示。

  41. 六、歐洲債券清算系統  ●兩個系統:歐洲清算系統(Euroclear)及國際證券交割結算公   司系統(Clearstream International)。  ●Euroclear於1968年12月在比利時布魯塞爾成立,目的在提供歐洲債券保管、交割及清算的電腦網路。1972年售給歐洲清算公司,仍延續清算工作。  ●Clearstream International前身叫Cedel,係1971在盧森堡成立,也是提供歐洲債券保管、交割及清算的電腦網路。2001年1月,與德國Deutsche Bourse Clearing合併成為Clearstream 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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