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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 税收政策发布

地税 税收政策发布. 主讲人 : 罗婷芬 顺德财税局纳税服务局 2010 年 7 月 20 日. 主要内容. 征管动态: 关于确定我区 2010 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关于推行自助缴纳车船税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政策解读: 关于企业补正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契税政策有优惠 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应受税务行政处罚. 第一、关于确定我区 2010 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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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 税收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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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地税税收政策发布 主讲人:罗婷芬 顺德财税局纳税服务局 2010年7月20日

  2. 主要内容 • 征管动态: • 关于确定我区2010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 关于推行自助缴纳车船税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3. 政策解读: • 关于企业补正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 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契税政策有优惠 • 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应受税务行政处罚

  4. 第一、关于确定我区2010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第一、关于确定我区2010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 1、实际套内建筑面积的成交价格由上半年的不高于8911元/平方米 • 2、住房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 3、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调整到不高于9128元/平方米;

  5. 第二、关于推行自助缴纳车船税的通知 • 为进一步方便广大车主缴纳车船税,从7月1日起,顺德地税局在大良办税服务厅24小时自助办税区,增设了车船税自助缴税机。

  6. 各车主只需输入车牌号码,确认车辆信息后,刷卡,就可以自助缴交车船税了。各车主只需输入车牌号码,确认车辆信息后,刷卡,就可以自助缴交车船税了。

  7. 各镇街检测站 • 现时我区缴纳车船税的方式 24小时自助办税区 温馨提示:24小时车船税自助缴税方式暂时只在大良实行,待该系统试验成熟后,将逐步向各镇(街)推广。

  8. 第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第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对纳税人而言,主要注意两个方面: • 1、强调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 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报告表时,须明细申报支付给每个人的所有所得,希望扣缴单位理解和支持,协助税务机关掌握高收入者税源。

  9. 2、加强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所得项目征管。 • 税务机关将加强对财产转让所得,包括限售股转让所得和房屋转让所得的征收管理。还有就是加强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管理,等等。

  10. 第一、关于企业补正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 文件主要是针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2008、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补正申报,进行了两点说明:

  11. 对于在2008、2009年度已按规定进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备案的纳税人,如在享受优惠备案的对应年度未被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纳税人应在2010年12月 31日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补正申报,相应所补的企业所得税款不予加收滞纳金。

  12. 二、对于已通过非营利组织认定但在相应年度未享受免税收入优惠的纳税人,应及时按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抵退手续。二、对于已通过非营利组织认定但在相应年度未享受免税收入优惠的纳税人,应及时按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抵退手续。

  13. 第二、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10]220号,可以说是对国税发[2006]187号文的补充,明确了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若干计税问题。这里重点说一下三方面的内容:

  14. 一、收入确认问题。 • 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要按照发票金额来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票的,以销售合同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 • 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15. 二、房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 • 开发企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 这点是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原文一致的。

  16. 重新明确的主要有两方面: • 1、不能提供证明的 • 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 2、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 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17. 三、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的扣除问题。 •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都没有具体明确土地闲置费的扣除问题。为堵塞避税漏洞,国家税务总局通过本文明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18. 第三、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契税政策有优惠第三、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契税政策有优惠 • 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19. 上述优惠必须先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拆迁土地、房屋权属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以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为依据界定是否符合享受拆迁补偿优惠政策; 3、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是被拆迁人本人。

  20. 申请退还多交税款法定期限: • 根据《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21. 假设是2007年8月20日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缴纳的契税,符合免税条件的,到今天为止又属于3年内的,则可以申请办理契税退税。假设是2007年8月20日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缴纳的契税,符合免税条件的,到今天为止又属于3年内的,则可以申请办理契税退税。

  22. 第四、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应受税务行政处罚 • 最近,我局对辖区内部分行业企业,取得、开具和保管发票等进行了专项检查。 • 检查发现,目前企业的发票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取得环节,部分企业对业务相对方开具的发票,重视程度不够,对疑似假发票未通过正常途径鉴定,导致取得假发票并入账。

  23. 提醒广大纳税人: •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4.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金额或增值税税额;自选填开发票入账;其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都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金额或增值税税额;自选填开发票入账;其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都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25. 广大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手机号码和其它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税收秩序。广大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手机号码和其它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税收秩序。

  26. 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热线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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