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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希望每個孩子都能 選擇適合的升學道路. 充分考慮孩子的能力及興趣 建立多元化升學管道. 「甄選入學」及「考試分發入學」 避免以智育作為單一升學標準. 學生可評估自己所具備的條件, 考量性向、能力及興趣,選擇適合的升學管道. 「考試」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等常設專責機構辦理. 對命題持續研究, 使試題達成合理評量與篩選功能, 更能兼顧高中教學正常化. 大學校系依其特色選擇招生管道、訂定招生條件,招收志向、興趣與能力相符的學生. 學生依其志向、興趣與能力, 選擇適合的大學校系就讀. 我們傾聽了您的建議. 不斷的改進,朝向更合理的改變.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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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希望每個孩子都能選擇適合的升學道路 充分考慮孩子的能力及興趣 建立多元化升學管道
「甄選入學」及「考試分發入學」 避免以智育作為單一升學標準 學生可評估自己所具備的條件,考量性向、能力及興趣,選擇適合的升學管道
「考試」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等常設專責機構辦理「考試」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等常設專責機構辦理 對命題持續研究, 使試題達成合理評量與篩選功能, 更能兼顧高中教學正常化
大學校系依其特色選擇招生管道、訂定招生條件,招收志向、興趣與能力相符的學生大學校系依其特色選擇招生管道、訂定招生條件,招收志向、興趣與能力相符的學生 學生依其志向、興趣與能力, 選擇適合的大學校系就讀
我們傾聽了您的建議 不斷的改進,朝向更合理的改變
簡單 • 學校推薦及個人申請合併為「甄選入學」 • 「考試分發入學」採計3~6科指定科目考試(含術科考試)成績 • 專責機構辦理術科考試,成績提供各招生管道使用,避免考生奔波應試 • 公平 • 建立公平考試招生機制,減少對甄選入學的質疑 • 多元 • 協助大學校系發展特色,引導學生適性發展
1 評量學生是否具有接受大學教育所應具備的基本知能 2 考試範圍為高中一、二年級必(選)修課程 3 考科為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五科,成績採級分制 4 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於99年1月29日 、1月30日辦理 5 成績可提供甄選入學、繁星計畫與考試分發入學使用 (一)學科能力測驗
「級分制」是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的成績處理方式「級分制」是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的成績處理方式 • 分為十五級分,以該科成績在前1%考生 的平均分數除以15作為「級距」 • 最高為十五級分; 而後每差一級距降低一級分,以此類推
1 2 每年十二月報名,隔年二月考試 3 考試成績提供「甄選入學」、「考試分發入學」使用 4 98學年度考試日期為99年2月2日~2月23日 5 (二)術科考試 音樂、美術、體育辦理統一考試 由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負責辦理
檢測考生應具備的學科知識及大學校系要求的學科能力。檢測考生應具備的學科知識及大學校系要求的學科能力。 考試範圍為高中一至三年級必修與選修課程。 分為國文、英文、數學甲、數學乙、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公民與社會等十科,考生可自由選考,各科滿分均為一百分。 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於99年7/1、7/2 、7/3辦理,考試成績可提供「考試分發入學」使用。 (三)指定科目考試
考試成績的使用,有「檢定」、「採計」和「參酌」三種方式考試成績的使用,有「檢定」、「採計」和「參酌」三種方式
頂標:該科成績位於第88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頂標:該科成績位於第88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前標:該科成績位於第75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均標:該科成績位於第50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後標:該科成績位於第25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底標:該科成績位於第12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更加簡單清楚的升學管道 給孩子一個更容易選擇的升學指引
希望每個孩子 都能走上專屬自己的大學之路...
Look here • 考生須參加學科能力測驗,且成績符合大學校系要 求,大學校系得指定考生參加其他考試。 • 僅得被推薦至一校系; 「個人申請」校系數則以五校系(含)為限, 考生對同一大學可申請之學系數由各校自訂。 • 考生對同一大學校系僅限就「學校推薦」與「個人申 請」兩種入學方式擇一參加,不得重複報名。 • 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正備取生均應於規定期間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非常重要 • 各校公佈錄取名單後,正備取生均應於99年5月2日 ~5月4日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 取資格,不予分發 • 99學年度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統一分發至一校系 • 已錄取繁星計畫之考生不得參加甄選入學第一階段 篩選 • 若錄取生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放棄錄取資格,不得參 • 加該學年度考試分發入學招生與四技二專各聯合登 • 記分發入學招生
1 2 3 須先繳交登記費,否則無法上網選填志願 分發採登記制,考生上網至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 會www.uac.edu.tw選填志願,志願數最多為100個 己獲取甄選入學、繁星計畫或保送之錄取資格者, 須於規定期限內辦理放棄,才可參加考試分發入學登記 重要
STEP 1 STEP 2 STEP 3 先「檢定」 學科能力測驗 後「採計」 指定科目考試 術科考試 再「同分參酌」 指定科目考試
考生要購買「登記分發相關資訊」 • 否則無法取得通行碼上網選填志願 • 考生須繳交登記費,才能上網選填志願 • 考生一律上網選填志願 • 若有疑問請向大學考試分發委員會洽詢 • 網址:www.uac.edu.tw • 電話:06-2362755
Look here 考生須參加學科能力測驗 錄取生不得參加當年度大學甄選入學第一階段篩選 錄取生非經申請放棄本招生之入學資格,不 得參加該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或四 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違者取消 本招生錄取資格
繁星計畫99學年度起改採兩輪分發 一、經第一輪分發後,針對校系尚有缺額之大學進行缺額校系二次分發 二、第一輪分發,同一大學對每所高中至多錄取一名,第二輪分發,校系有缺額之大學得對每所高中至多再錄取一名。
教育部-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 網址:nsdua.moe.edu.tw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考試試務諮詢 網址:www.ceec.edu.tw 諮詢專線:02-2366-1416 99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網址:www.cape.edu.tw 諮詢專線:02-2362-5101轉8116-8118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招生策略 網址:www.jbcrc.edu.tw 諮詢專線:02-3366-5246/02-2367-3557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考試分發志願登記 網址:www.uac.edu.tw 諮詢專線:06-236-2755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甄選入學相關業務 網址:www.caac.ccu.edu.tw 諮詢專線:05-272-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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