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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第四章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内容.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第三节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第四节 水环境污染控制管理 第五节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计算题. 建议 : 请同学们在课后运用所学知识 , 认真完成思考题. 第一节 概述. 一、基本概念. 地面水定义: 河流(河口)、湖泊、水库、有关海湾(海岸带) 水污染源: 性质:持久性污染物 非持性污染物 酸碱污染物 废热. 二、常用水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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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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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四章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2. 内容 • 第一节 概述 • 第二节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第三节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 第四节 水环境污染控制管理 • 第五节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计算题 建议:请同学们在课后运用所学知识,认真完成思考题

  3. 第一节 概述

  4. 一、基本概念 • 地面水定义: 河流(河口)、湖泊、水库、有关海湾(海岸带) • 水污染源: 性质:持久性污染物 非持性污染物 酸碱污染物 废热

  5. 二、常用水环境标准 • 常用标准 •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6.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依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依次划分五类: • I类: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 II类: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 • III类: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 IV: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V:农业用水、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掌握水域功能和标准的分类; • 了解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常规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的标准限值; • 了解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常规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

  8. 了解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常规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的标准限值了解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常规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的标准限值

  9. 了解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常规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了解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常规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

  10.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 分五类: I:天然低背景含量。各种用途; II:天然背景含量。各种用途; III: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生活饮用水及工、农业用水; IV:农业和工业用水。 V:不宜饮用。用水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11. 了解地下水水质监测的监测频率和监测项目 •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12. 了解地下水质量单组分评价的方法和原则 • 采用单项组分评价地下水质量时应遵循的原则: • 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 • 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 • 使用两次以上的水质分析资料进行评价时,可分别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全年平均值和多年平均值或分别使用多年的枯水期、丰水期平均值进行评价。 • 例:挥发性酚类Ⅰ、Ⅱ类标准值均为0.00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mg/L时,应定为Ⅰ类,不定为Ⅱ类。 • 单项组分评价方法与地表水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法相同。

  13.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 分四类: • 一类: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 二类: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 • 三类:一般工业用水、滨海风景旅游区; • 四类: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1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掌握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 掌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分级; • 掌握污染物按性质及控制方式进行的分类; • 掌握污染物排污口设置的有关要求; • 熟悉新、改、扩建项目按年限执行不同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有关规定; • 了解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5. 掌握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下列行业执行各自的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船舶、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合成氨工业、钢铁工业、航天推进剂使用、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 • 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 在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1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标准分级: • 排入GB3838 III类水域和GB3097中二类海域,执行一级标准; • 排入GB3838 IV、V类水域和GB3097中三类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 未设置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 GB3838中I、II、III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业新建排污口

  17. 掌握污染物按性质及控制方式进行的分类 •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8. 熟悉新、改、扩建项目按年限执行不同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有关规定熟悉新、改、扩建项目按年限执行不同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有关规定 • 在本标准中,以1997年12月31日之前和1998年1月1日起为时限,对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规定了不同的限值。 • 对于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标准中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单位)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单位)。 •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标准中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1998年1月1日后建设单位)。 •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19. 了解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 三、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任务 1、明确工程项目的性质 • 拟建工程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与区域规划; • 拟建工程的环境影响属性:环境污染型、生态破坏型; • 界定新、改、扩建项目,明确是否有“以新带老”的问题

  21. 2、划分评价工作等级 • 分三级、按级别评价 按级别一级最详细,依次简化 • 低于三级-表-污染物类型、给排水情况、排水去向及简单分析 • 评价的必要前提是水质、水量排放符合GB8978-1996

  22. 四、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23. 五、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及范围 • 分级原则:按可能影响大小来分级,可能影响大的一级,以此类推。 • 影响因素:建设单位-水量、水质复杂程度 • 环境情况-受纳水域自净能力(规模)、水质要求(功能)

  24. 分级的依据 • 二方面(建设方、环境特征); • 四点: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复杂程度--针对建设单位;水域规模、水质类别--环境容量、水域功能。 • 关键是:污染量和污染性质; • 环境许可(环境容量和功能)。

  25. 污水排放量(5级): • 水量: • ≥20000m3/d; • <20000≥10000m3/d • <10000≥5000m3/d • <5000≥1000m3/d • <1000≥200m3/d

  26. 水质复杂程度: • 按污染物类型、水质参数数量划分 • 污染物类型: 持久性(难降解、毒性、积累) 非持久性 酸和碱(PH) 热(温度)

  27. 复杂程度的划分 • 分复杂;中等、简单三种。 复杂:污染物类型≥3;二类参数≥10 中等:污染物类型=2、参数<10 污染物类型=1、参数>7 简单:污染物类型=1、参数<7 • 3、2、1和10、7

  28. 水域规模-大、中、小 • 河流: • 依据:多年平均流量或平水期平均流量 大河 ≥150m3/s 中河 15-150m3/s 小河 < 15m3/s

  29. 湖泊和水库 依据:湖泊枯水期,水库平均水深 平均水深≥10m 大湖(库) ≥25 km2 中湖(库)2.5-25km2 小湖(库)<2.5km2 平均水深< 10m 大湖(库)≥50 km2 中湖(库)5-50km2 小湖(库)<5km2 相差一倍

  30.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m3/d 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20000 复 杂 大 Ⅰ―Ⅲ 大 Ⅳ、Ⅴ 中、小 Ⅰ―Ⅳ 中、小 Ⅴ 中 等 大 Ⅰ―Ⅲ 大 Ⅳ、Ⅴ 中、小 Ⅰ―Ⅳ 中、小 Ⅴ 简 单 大 Ⅰ、Ⅱ 大 Ⅲ―Ⅴ 中、小 Ⅰ―Ⅲ 中、小 Ⅳ、Ⅴ 表1-1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

  31.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m3/d 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20000 ≥10000 复 杂 大 Ⅰ―Ⅲ 大 Ⅳ、Ⅴ 中、小 Ⅰ―Ⅳ 中、小 Ⅴ 中 等 大 Ⅰ、Ⅱ 大 Ⅲ―Ⅳ 大 Ⅴ 中、小 Ⅰ、Ⅱ 中、小 Ⅲ―Ⅴ 简 单 大 Ⅰ―Ⅲ 大 Ⅳ、Ⅴ 中、小 Ⅰ 中、小 Ⅱ―Ⅳ 中、小 Ⅴ 表1-2

  32.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m3/d 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10000 ≥5000 复 杂 大、中 Ⅰ、Ⅱ 大、中 Ⅲ、Ⅳ 大、中 Ⅴ 小 Ⅰ、Ⅱ 小 Ⅲ、Ⅳ 小 Ⅴ 中 等 大、中 Ⅰ―Ⅲ 大、中 Ⅳ、Ⅴ 小 Ⅰ 小 Ⅱ―Ⅳ 小 Ⅴ 简 单 大、中 Ⅰ、Ⅱ 大、中 Ⅲ―Ⅴ 小 Ⅰ―Ⅲ 小 Ⅳ、Ⅴ 表1-3

  33.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m3/d 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5000 ≥1000 复 杂 大、中 Ⅰ―Ⅲ 大、中 Ⅳ、Ⅴ 小 Ⅰ 小 Ⅱ―Ⅳ 小 Ⅴ 中 等 大、中 Ⅰ、Ⅱ 大、中 Ⅲ―Ⅴ 小 Ⅰ―Ⅲ 小 Ⅳ、Ⅴ 简 单 大、中 Ⅰ―Ⅳ 小 Ⅰ 小 Ⅱ―Ⅴ 表1-4

  34.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m3/d 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小 Ⅰ 小 Ⅱ―Ⅴ <1000 ≥200 复 杂 大、中 Ⅰ―Ⅳ 小 Ⅰ―Ⅴ 中 等 大、中 Ⅰ―Ⅳ 小 Ⅰ―Ⅴ 简 单 中、小 Ⅰ―Ⅳ 表1-5

  35. 污水排放量m3/d 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一级 二级 三级 ≥20000 复杂 各类海湾 中等 各类海湾 简单 小型封闭海湾 其它各类海湾 <20000 ≥5000 复杂 小型封闭海湾 其它各类海湾 中等 小型封闭海湾 其它各类海湾 简单 小型封闭海湾 其它各类海湾 <5000 ≥1000 复杂 小型封闭海湾 其它各类海湾 中等或简单 各类海湾 <1000 ≥500 复杂 各类海湾 表2 海湾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

  36. 第二节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7.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 • 调查方法 • 调查范围和时间 • 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 • 现有污染源调查 • 水质调查 • 水域功能的调查 • 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

  38. 1.了解确定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原则 • 按照污染物排放后可能达标范围、水量、受纳水域特点及评价等级; • 当有敏感区时,适当扩大到敏感区上游边界。 影响到哪,评价到哪!+ 敏感区

  39. 2.掌握不同评价等级建设项目进行水质现状调查时各类水域的调查时期 • 调查时间和水文特征、评价等级相对应: • 河流、河口、湖泊、水库按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划分; • 海湾按大潮期、小潮期划分; • 最不利条件 • 具体见表4.3。

  40. 不同污水排放量时河流环境现状调查范围*参考表不同污水排放量时河流环境现状调查范围*参考表 * 指排污口下游应调查的河段长度

  41. 污水排放量m3/d 调查范围 调查半径 km 调查面积* (按半圆计算) km2 >50000 4-7 25-80 50000-20000 2.5-4 10-25 20000-10000 1.5-2.5 3.5-10 10000-5000 1-1.5 2-3.5 <5000 ≤1 ≤2 不同污水排放量时湖泊(水库)环境现状调查范围参考表 * 为以排污口为圆心,以调查半径为半径的半圆形面积。

  42. 污水排放量 m3/d 调查范围 调查半径 km 调查面积* (按半圆计算) km2 >50000 5-8 40-100 50000-20000 3-5 15-40 20000-10000 1.5-3 3.5-15 <5000 ≤1.5 ≤3.5 表5 不同污水排放量时海湾环境现状调查范围参考表 * 为以排污口为圆心,以调查半径为半径的半圆形面积。

  43.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河流 一般情况,为一个水文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 若评价时间不够,至少应调查平水期和枯水期 条件许可,可调查一个水文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 一般情况,可只调查枯水期和平水期; 若评价时间不够,可只调查枯水期。 一般情况,可只在枯水期调查 河口 一般情况,为一个潮汐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 若评价时间不够,至少应调查平水期和枯水期 一般情况,应调查平水期和枯水期; 若评价时间不够,可只调查枯水期 一般情况,可只在枯水期调查 湖泊(水库) 一般情况,为一个水文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 若评价时间不够,至少应调查平水期和枯水期 一般情况,应调查平水期和枯水期; 若评价时间不够,可只调查枯水期 一般情况,可只在枯水期调查 海湾 一般情况,应调查评价工作期间的大潮期和小潮期 一般情况,应调查评价工作期间的大潮期和小潮期 一般情况,应调查评价工作期间的大潮期和小潮期 表4.3 各类水域在不同评价等级时水质的调查时期

  44. 3.了解各类水域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内容 • 收集资料为主辅以测量、判读地形图; • 内容:河流-流量、流速、河宽平直情况等;感潮河口加涨落潮情况;湖泊、水库-面积、形状、水深等。

  45. 4.熟悉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及基本内容 • 收集资料为主、只有在十分必要时再调查、测试,注意受纳水域情况; • 点源排放的位置、方向等; • 排放数据 • 用水情况; • 企事业单位废水处理情况。

  46. 5.了解非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及基本内容 • 间接收集资料,一般不实测 • 概况:原料、废弃物的推放位置等 • 排放方式、去向、处理情况 • 排放数据

  47. 6.熟悉水质调查水质参数的选择原则 • 调查原则:使用现有资料,不足时实测; • 水质参数选择:分二类,常规水质参数-反映水域情况(PH、DO、高锰酸盐指数、BOD等)。 • 特征参数-反映建设项目特点。 • 参数的选择与水域类别:评价等级有关。

  48. 7.熟悉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取样点的原则 • 取样断面分河流、河口、湖泊河水库 • 河流:调查范围两端;重点保护对象;水位特征突然化(支流汇入等);水文站附近;排污口上游500米处。 • 河口(感潮段内):下游同河流、上游根据感潮实际情况设置断面数目与位置。 • 湖泊、水库:原则上应覆盖整个调查范围,并能反映其水质、水文特点。取样位置以建设项目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

  49. 取样点:小河在主流线上设一条取样垂线;大、中河河宽小于50米设二条取样垂线,各距岸边1/3;大于50米设三条,在主流线、和各距岸不少于0.5米处。特大河适当增加。取样深度,水深大于5米时,水下0.5米、距河底0.5米;水深为1-5米只取水下0.5米;水深小于1米。则0.3米(但距底也不小于0.3米);取样点:小河在主流线上设一条取样垂线;大、中河河宽小于50米设二条取样垂线,各距岸边1/3;大于50米设三条,在主流线、和各距岸不少于0.5米处。特大河适当增加。取样深度,水深大于5米时,水下0.5米、距河底0.5米;水深为1-5米只取水下0.5米;水深小于1米。则0.3米(但距底也不小于0.3米); • 河口类似; • 湖泊和水库:平均水深小于10米,一个点(水下0.5米,但距底不小于0.5米);平均水深大于10米二个点。

  50. 8、地表水现状评价 • 现状评价:文字描述;数学模式计算; • 因子选择: (1)排放的主要特征污染物; (2)危害大的水质因子; (3)国家和地方水质管理要求严格的水污染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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