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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会计核算相关规定

项目经费会计核算相关规定. 主办:惠州市中小企业局 主讲:惠州市安信会计师事务所 叶彬彬 2014 年 3 月 25 日. 经费使用总体要求. 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国家财会制度; 专款专用,不得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 项目经费实行合同制管理; 单独核算,单独列账,建立备查簿。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归集核算,并与本单位的自筹资金支出区分; 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专项资金 会计核算 相关会计制度. 相关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 《 小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 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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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会计核算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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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项目经费会计核算相关规定 主办:惠州市中小企业局 主讲:惠州市安信会计师事务所 叶彬彬 2014年3月25日

  2. 经费使用总体要求 • 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国家财会制度; • 专款专用,不得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 • 项目经费实行合同制管理; • 单独核算,单独列账,建立备查簿。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归集核算,并与本单位的自筹资金支出区分; • 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3. 专项资金会计核算相关会计制度 • 相关会计制度 •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企业会计制度》 • 《小企业会计准则》 •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4.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4-12013年1月1日实施 • 1501 固定资产 • (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 (二)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实际计提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5.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4-22013年1月1日实施 • 4001 财政补助收入 •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 二、本科目应当设臵“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两个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6.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4-32013年1月1日实施 • 5001 事业支出 •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等层级进行明细核算,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70 • 核算;同时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7.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4-42013年1月1日实施 • 三.事业支出的报销口径规定如下: • (1)对于发给个人的工资、津贴、补贴和抚恤救济费等,应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后列报支出。 • (2)购入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报支出。购入其他各种材料可在领用时列报支出。 • (3)社会保障费、职工福利费和管理部门支付的人员经费,按照规定标准和实有人数每月计算提取,直接列报支出。 • (4)固定资产修购基金按核的比例提取,直接列报支出。 • (5)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科目。 • (6)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8.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 一、收到政府下拨的项目经费时,应做会计分录: • (1)收到直接拨款 • 借:银行存款 • 贷: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项目 • (2)财政授权支付 •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贷: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项目 • 二、发生项目经费支出时,应做会计分录: • (1)支付项目经费时(如人员报酬等), • ①收到直接拨款 • 借: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项目—工资 • 贷:银行存款

  9.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 ②财政授权支付 • 借: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项目—工资 •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从单位领用材料用于项目时,借: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项目—材料 • 贷:材料 • (3)用项目经费购置设备,设备交付使用时, • ①收到直接拨款 • 借: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项目—设备 • 贷:银行存款

  10.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 ②财政授权支付 • 借: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项目—设备 •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③同时结转 • 借:固定资产 •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 • 三、年底确认支出及收入时,应做会计分录: • (1)承担的项目完成后,按实际收入: • ①财政补助收入本期发生额结转 • 借: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项目 • 贷: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11.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 ②事业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 •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 贷: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项目

  12. 《企业会计制度》2-1 •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七十六条、企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应核销的部分,冲减专项应付款;其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会「2000」25号

  13. 《企业会计制度》2-2 • 专项应付款 • 1.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 • 2.企业应于实际收到专项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有拨款结余需要上交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 3.本科目应按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各项专项应付款。

  14. 企业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 一、企业收到项目各级财政拨款时: • 借:银行存款 •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单位拨款 • 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 企业发生项目经费支出时,按财政拨款、自筹经费支出分别进行核算: • (1)财政拨款部分 • ① 购置项目设备等固定资产或项目所需无形资产时: • 借:固定资产—××项目 • 无形资产—××项目 •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15. 企业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单位拨款 • 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项目 • 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并按实际发生额: •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单位拨款—××费 • 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费 •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 如贴息补助,收到拨款时记入“专项应付款”科目,验收通过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16. 企业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 二、企业自筹经费部分 • 企业发生自筹项目经费支出时,应分项目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明细账进行核算。具体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①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 • 借:固定资产—××项目 • 无形资产—××项目 •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 ②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 • 借:在建工程—××项目 •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 完工时: • 借:固定资产—××项目 • 贷:在建工程—××项目

  17. 企业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 ③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并按实际发生额: •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项目—××费 •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 3.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故终止、撤销或项目未通过验收而收回部分或全部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 •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单位拨款 • 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 资本公积—拨款转入—××项目 • 贷:银行存款

  18. 企业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 4.项目完成验收后,如有结余资金,分两种情况处理: • (1)经管理部门批准留单位继续使用: •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单位拨款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项目 • (2)按规定上交部分: •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单位拨款 • 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 贷:银行存款

  19. 企业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 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出售、转让用财政拨款经费购置的设备、无形资产,应报资金主管单位和财政管理部门批准,处理所得资金按规定上交: • 借:资本公积—拨款转入—××项目 • 贷:银行存款 • 企业收到科研项目各级财政拨款时: • 借:银行存款 • 贷:递延收益—××项目—××单位拨款 • 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20.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1 • 递延收益 • 1.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 企业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政府补助,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 2.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补助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 3.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 (1)企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的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1.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2 •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 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费用时,按应予以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如贴息补助,收到拨款时记入“递延收益”科目,验收通过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 (3)返还政府补助时,按应返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22. 《小企业会计准则》1-12013年1月1日实施 • 第六十九条 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 (一)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 • 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 (二)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 •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提供了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计量;政府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计量。

  23. 企业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按财政拨款、自筹经费分别进行核算 • (1)财政拨款部分 • ①购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时: • 借:固定资产—××项目 • 无形资产—××项目 •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 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时: • 借:研发支出—××项目—折旧 • 贷:累计折旧无形资产 • ②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 • 借:在建工程—××项目 •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24. 企业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完工时: • 借:固定资产—××项目 • 贷:在建工程—××项目 • 借:研发支出—××项目 • 贷:累计折旧 • ③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并按实际发生额: • 借:研发支出—××项目—××费 •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25. 企业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④年末或项目完成时,针对研发项目是否形成无形资产,分别结转。 • 未形成无形资产: •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项目 • 贷:研发支出—××项目——××费 • 并结转相应递延收益: • 借:递延收益——××项目—××单位拨款 • 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 贷:营业外收入——××项目

  26. 企业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形成无形资产时: • 借:无形资产——××资产 • 贷:研发支出——××项目——××费 • 形成无形资产后摊销的会计处理比照固定资产折旧。对应上述研发支出按照会计期间结转递延收益: • 借:递延收益—××项目—××单位拨款 • 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 贷:营业外收入—××项目

  27. 企业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企业自筹经费部分 • 企业发生项目经费支出时,应分项目在“研发支出”、“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明细账进行核算。具体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 ①购置项目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 • 借:固定资产—××项目 • 无形资产—××项目 •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28. 企业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②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并按实际发生额: • 借:研发支出—××项目—××费 •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 针对研发项目是否形成无形资产,分别结转: • 未形成无形资产: •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项目 • 贷:研发支出—××项目——××费 • 形成无形资产时: • 借:无形资产—××资产 • 贷:研发支出—××项目—××费

  29. 企业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3.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故终止、撤销或项目未通过验收,收回部分或全部各级财政拨款时 • 借:递延收益——××项目——××单位拨款 • 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 营业外收入 •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贷:银行存款 • 4.项目完成验收后,如有结余资金,分两种情况处理: • ①经部门批准留单位继续使用: • 借:递延收益—××项目—××单位拨款 • 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 贷:营业外收入——××项目

  30. 企业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②按规定上交部分: • 借:递延收益——××项目—××单位拨款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 贷:银行存款 • 5.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出售、转让用财政经费购置的设备、无形资产,应报资金主管部门和财政管理部门批准,处理所得资金按规定上交:处理所得资金大于资产净值的: • 借:递延收益——××项目—××单位拨款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 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

  31. 企业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其他业务收入 • 贷:银行存款 • ②处理所得资金小于资产净值: • 借:递延收益——××项目—××单位拨款 • 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 贷:银行存款 • 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支出

  32. 经费管理文件目录 • 1.《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0〕21号; • 2.《关于印发<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06〕180号; • 3.《关于印发<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科计字〔2009〕91号;

  33. 经费管理文件目录 • 4.《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09〕119号; • 5.《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12〕107号; • 6.《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07〕223号;

  34. 经费管理文件目录 • 7.《关于印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工〔2010〕276号; • 8.《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科政字〔2008〕121号;

  35. 经费管理文件目录 • 9.《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科规划字〔2012〕57号; • 10.《关于印发<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科计字〔2009〕91号;

  36. 经费管理文件目录 • 11.《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计字〔2008〕29号; • 12.《关于印发<广东省创新示范专业镇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粤科计字〔2007〕181号;

  37. 经费管理文件目录 • 13.《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计字〔2007〕96号; • 14.《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科农字〔2011〕44号。

  38. 惠州市安信会计师事务所 谢谢大家!

  39. 惠州市安信会计师事务所 • 因时间仓促,难免有疏漏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或技术探讨。联系方式 • 电话:0752-2109518、2107744 • 手机:13809668996 • QQ:143879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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