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0 likes | 764 Views
文書處理規範與製作 ( 下 ). 行政院秘書處 96 年 8 月. 公文製作-函稿之撰擬. 函稿之性質 主動行文 :創稿,係承辦人員據公務需要,主動擬稿。 被動行文: ( 一 ) 轉文 ,甲機關行文乙機關,乙機關據以 轉文丙機關。 ( 二 ) 復文 ,甲機關行文乙機關請求釋示或研 提意見時,乙機關將處理情形回復甲機 關。. 公文製作-函稿之撰擬. 承辦人員於辦稿(為公文之草本)時,應分別填列下列各點: 文別:「令」、「函」、「書函」。 速別:希望受文機關辦理之速別。填「最速件」、「速件」 , 普通件不必填列。
E N D
文書處理規範與製作 (下) 行政院秘書處 96年8月
公文製作-函稿之撰擬 函稿之性質 • 主動行文:創稿,係承辦人員據公務需要,主動擬稿。 • 被動行文: (一)轉文,甲機關行文乙機關,乙機關據以 轉文丙機關。 (二)復文,甲機關行文乙機關請求釋示或研 提意見時,乙機關將處理情形回復甲機 關。
公文製作-函稿之撰擬 • 承辦人員於辦稿(為公文之草本)時,應分別填列下列各點: • 文別:「令」、「函」、「書函」。 • 速別:希望受文機關辦理之速別。填「最速件」、「速件」,普通件不必填列。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填「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密」,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於其後以括弧註記,非機密件,則不必填列。 • 附件:註明名稱、媒體型式、數量及其他有關字樣。 • 「正本」、「副本」:分別逐一書明全銜,或以明確之總稱概括表示;其地址非眾所周知者,請註明。機關內部得以加發「抄件」方式處理。
公文製作-函稿之撰擬 撰擬格式 依內容、繁簡及需要性採: 1段式(主旨) 2段式(主旨、說明) 3段式(主旨、說明、辦法)
公文製作-函稿之撰擬 • 撰擬要領 • 定有辦理或復文期限者,請在「主旨」內敘明。 • 擬辦復文或轉行之稿件,請將來文機關之發文日期及字號敘入,俾便查考。 • 承轉公文如有需要,請摘敘來文要點,無法摘敘時,可照規定列為附件。 • 概括之期望語「請核示」、「請查照」、「請照辦」等列入主旨。 • 「說明」、「辦法」分項條列時,每項表達一意。 • 如要求副本收受者作為時,請在「說明」段內列明。 • 文末首長簽署、敘稿時,為簡化起見,首長職銜之下可僅書「姓」,名字則以「○○」表示。
公文寫作注意事項 • 承辦案件時,首先要清楚地瞭解案情的來龍去脈;並就「人、事 、時、地、物」5要項加以考量。 • 公文寫作應考量所涉的法令,與曾經有過的相關案例。 • 承辦人撰擬公文時,所代表的是本機關的立場與機關首長的身分 ,故寫作公文時,要切記遣辭用句、卑亢之間(上行、下行或平 行)準確拿捏。 • 公文的目的在期望達成溝通宣喻效果。承辦人撰擬公文時,不能 只站在自己的立場陳述,還應以受文者的位置檢視成果,排解閱 讀障礙。 • 公文陳核前,應仔細做最後檢視,檢視範圍包括:錯別字、文體 、文句、形式等。 • 公文如有附件隨陳,應檢齊隨文稿(文稿1頁以上者請裝訂妥當 ,並於騎縫處蓋印騎縫章或職名章,同時於每頁右下角加註頁碼 )或簽再陳核;附件有2種以上,應依序分別標示附件1、附件2 。
各類公文製作時效 一般公文 會簽 最速件:1日 1小時 速 件:3日 2小時 普通件:6日 4小時 限期公文 專案管制案件 人民申請案件 人民陳情案件 訴願案件
公文夾 文書之陳核、陳判等過程中,均應使用公文夾,並以公文夾顔色做為機關內部傳送速度之區分;公文夾之應用,必須與夾內文書性質相稱,最速件之使用比例應予適當控制 速 件:藍色 普通件:白色 最速件:紅色 機密件:黃色
公文書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 • 為使各機關公文書橫式書寫之數字使用有一致之規範可循,特訂定本原則。 • 數字用語具一般數字意義(如代碼、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編號、發文字號、日期、時間、序數、電話、傳真、郵遞區號、門牌號碼等)、統計意義(如計量單位、統計數據等)者,或以阿拉伯數字表示較清楚者,使用阿拉伯數字。 • 數字用語屬描述性用語、專有名詞(如地名、書名、人名、店名、頭銜等)、慣用語者,或以中文數字表示較妥適者,使用中文數字。 • 數字用語屬法規條項款目、編章節款目之統計數據者,以及引敘或摘述法規條文內容時,使用阿拉伯數字;但屬法規制訂、修正及廢止案之法制作業者,應依「中央法規標準法」、「法律統一用語表」等相關規定辦理。
公文書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常見問題 • 三日內付清 3日 • 合約書二份 2份 • 已近十年 10年 • 九十四年五月底 94年5月底 • 三場次 3場次 • 三家旅行社 3家 • 五日遊 5日遊 • 四月初 4月初
公文用語使用「乙份」或「一份」疑義? • 文書處理手冊對於「乙份」或「一份」之使用並未規定,惟實務上二者均有使用。另依手冊附錄5之「公文書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第2點規定數字用語如為計量單位者,使用阿拉伯數字,是以份數可以「1份」表示較為清楚。
例式講解 1 ─簽原版 簽 於○○○ 主旨:謹陳第2屆機關檔案管理金檔獎暨金質獎頒獎典禮 程序表及 鈞長致詞參考稿,敬請 鑒核。 說明: 一、第2屆機關檔案管理金檔獎暨金質獎頒獎典禮將於 本(94)年○月○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假台 泥大樓士敏廳(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113號3樓)舉 行,恭請 鈞長蒞臨致詞及頒獎。 二、謹陳 鈞長致詞參考稿如后附。 敬陳 ○○長 ○○○(蓋章) ○年○月○日 17
例式講解 1─簽修正版 簽 於○○○ 主旨:謹陳第2屆機關檔案管理金檔獎暨金質獎頒獎典禮 程序表及 鈞長致詞參考稿(如附),敬請 鑒察。 說明:旨揭頒獎典禮將於本(94)年○月○日(星期二) 上午10時30分假台泥大樓士敏廳(台北市中山北路 2段113號3樓)舉行,恭請 鈞長蒞臨致詞及頒獎。 敬陳 ○○長 ○○○(蓋章) ○年○月○日 18
例式講解 2─函原版 簽 於○○○ 主旨:有關本(○○)年「第○屆中央機關美展」頒獎典禮暨開幕剪綵儀 式,恭請鈞長主持頒獎典禮及開幕剪綵儀式,謹陳鈞長致詞參考資 料及典禮程序各1份,恭請 鈞參 。 說明: 一、第○屆美展前經呈請鈞長主持頒獎典禮暨開幕剪綵(如後附原簽影 印本)。 二、典禮儀式謹訂於本(○○)年○月○日(星期○)上午11時,假國 立國父紀念館德明藝廊舉行頒獎典禮暨開幕剪綵儀式,時程預計約 35分鐘。當天活動安排為頒獎典禮、開幕剪綵、開幕茶會及現場表 演包括現場揮毫、人像剪影、人像素描及現場演奏等活動。 擬辦:本案致詞參考資料及典禮程序表,擬請 鈞參。 敬陳 ○○長 ○○○(蓋章) ○年○月○日 19
例式講解2─函修正版 簽 於○○○ 主旨:謹陳第○屆中央機關美展頒獎典禮程序表及 鈞長致詞 參考資料,敬請 鑒察 。 說明: 一、本屆美展前經簽請 鈞長主持頒獎典禮暨開幕剪綵在案 (如後附原簽影印本)。 二、典禮儀式謹訂於本(○)年○月○日(星期○)上午 11時,假國立國父紀念館德明藝廊舉行,時程預計約 35分鐘。 敬陳 ○○長 ○○○(蓋章) ○年○月○日 20
抄本請送 例式講解 3─書函原版 法務部 書函 主旨:本部為研修「國家賠償法」之修正事宜,請 貴機關就說明二所列事項,惠示卓見,並請 於5月19日前賜復,俾憑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 二、…。 三、綜上所述,為求本法之修正能周延、可行, 爰請 貴機關惠示卓見,並請一併提供WORD 電子檔,俾便彙整。如無修正意見或建議, 可免備文回覆。 21
抄本請送 例式講解 3─書函修正版 法務部 書函 主旨:本部為研修「國家賠償法」,請 貴機關於 5月19日前就說明二所列事項,惠示卓見,俾 憑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 二、…。 三、貴機關修正意見,併請提供WORD電子檔。如 無修正意見或建議,可免備文回復。 22
抄本請送 例式講解 4─書函原版 內政部 書函 主旨:有關法務部研修「國家賠償法」修正事宜,請 貴 單位(機關)就該部書函說明二所列事項惠示卓 見,於95年5月15日下班前免備文逕復法規委員 會,如無意見亦請如期回復,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95年○月○日法律決字第○○○號書 函辦理,並隨文檢附該書函影本乙份(如附件)。 二、提供修正建議或具體意見者,請一併惠示WORD電 子檔案,俾便彙整。本案聯絡人:法規委員會, ○○○科員,電話:(02)2356****,傳真: (02)2397****,電子郵件:***@moi.gov.tw。 23
抄本請送 例式講解 4─書函修正版 內政部 書函 主旨:法務部函為研修「國家賠償法」請提修正意見一 案,請於95年5月15日前免備文將意見逕送本部法 規委員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95年○月○日法律決字第○○○號書 函辦理,並隨文影附該書函1份。 二、有修正意見者,併請提供WORD電子檔案;如無意 見者,亦請如期回復。 三、本案承辦人:本部法規委員會,○○○,電話: (02)2356****,傳真:(02)2397****,電子郵 件:***@moi.gov.tw。 24
抄本請送 例式講解5─函原版 苗栗縣警察局○○分局 函 主旨:本分局因協尋失蹤人口范○○案,亟需調閱范民 投保單位與工作地點,懇請 貴分局惠允協助查詢, 至紉公誼,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分局田美派出所○年○月○日一般陳報單辦理 。 二、有關民眾范○○,身分證字號○○○,籍設苗栗縣 ○○鄉○○村田美○○100號,於96年2月1日與家人 失聯,經范○○女士於96年3月2日報案請求警方協 尋。 25
抄本請送 例式講解5─函修正版 苗栗縣警察局○○分局 函 主旨:本分局因協尋失蹤人口范○○案,亟需查詢范民 投保單位與工作地點,請 貴分局惠允協助, 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分局田美派出所○年○月○日一般陳報單辦理 。 二、民眾范○○,身分證字號○○○,設籍苗栗縣○○鄉 ○○村田美○○100號,於96年2月1日與家人失聯, 經范○○ 女士於96年3月2日報案請求警方協尋。 26
抄本請送 例式講解 6─函原版 中央健康保險局○區分局 函 主旨:有關 貴分局函請提供保險對象范○○(身分證統 一編號:K123456789)投保單位與工作地點乙 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分局96年3月14日份警三字第0000號函。 二、按本局對外提供資料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中央或 地方各級警察機關為辦理刑事案件,請求提供資 料者,應經內政部警政署來函,由中央健康保險 局提供。前開內政部警政署為本局資料之交換窗 口,惠請 貴分局如有查詢案件需要,請依前述 資料交換方式辦理。 27
抄本請送 例式講解6─函修正版 中央健康保險局○區分局 函 主旨:貴分局函囑協助查詢保險對象范○○(身分 證統一編號:0000 )投保單位與工作地點 一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分局96年3月14日份警三字第0000號函。 二、按本局對外提供資料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中央或 地方各級警察機關為辦理刑事案件,請求提供資 料者,應經內政部警政署來函,由中央健康保險 局提供。 貴分局如有查詢案件需要,請依該規 定辦理。 28
案例分享(1) • 嘉義市民賴○○先生96年3月5日致 院長函,檢送10份自製之時事封,請 院長惠賜簽名,俾利保存一案
採下列何擬辦方式? • 擬辦方式 • 先簽後稿 • 簽稿並陳 • 以稿代簽 • 存參或案情簡單者,得於原件空白處簽擬。
抄本請送 先簽後稿原版 簽 96年3月12日 於 秘書室 一、嘉義市民賴○○為保留新聞為明日之歷史, 自製時事信封 10個,函請院長惠賜簽名一 案。 二、此事過去沒有先例,亦無法規可作依據,是 否給予簽名,擬請院長室主管幕僚考量,如 予簽名,敬請逕呈處理後,交由本室函復。 如不予簽名,擬於奉核後由本室婉復,當 否?敬請 鈞核 31
抄本請送 先簽後稿修正版 簽 96年3月12日 於 秘書室 一、嘉義市民賴○○先生96年3月5日致○院長函,檢送10份自製 之時事封,請院長惠賜簽名,俾利保存一案。 二、查賴君自製之時事封係將院長93-96年間出席相關活動之剪 報黏貼於信封,並附郵票及嘉義郵局章戳。本案係賴君首次以 郵寄信函方式索取院長簽名,前2次(93、95年)在院長至嘉 義公開場合親向 院長請求簽名。 三、鑒於民眾來函請求院長簽名之案件尚無例可循,如予簽名,嗣 後類此案件恐將增加,且民眾身分難以查證,亦有流於詐騙案 件使用工具之虞,爰擬予以婉復並檢還信封,可否?陳請 鈞核 32
抄本請送 書函原版 行政院秘書處 書函 主旨:台端本(96)年3月5日致函本院○院長,附有 10份自製之時事封,請惠賜簽名,俾利保存一 節,歉難照辦,所附時事封及回郵信封璧還, 並祈鑒諒,特函復謝。 33
抄本請送 書函修正版 行政院秘書處 書函 主旨:台端本(96)年3月5日致本院○院長函,已轉 陳。所附10份自製之時事封,請賜簽名,俾利 保存一節,未便照辦,時事封及回郵信封璧 還,並祈鑒諒,特函復謝。 34
案例分享(2) • ○○○先生96年4月5日致○院長陳情書就台灣之身分地位與國歌所提問題一案 文內敍及害怕遭受白色恐怖,或成為如228事件之其一寃魂,故乃借假名假地址表達
採下列何擬辦方式? • 擬辦方式 • 先簽後稿 • 簽稿並陳 • 以稿代簽 • 存參或案情簡單者,得於原件空白處簽擬。
採便條簽擬 • 有關○○○先生96年4月5日致○院長陳情書就台灣之身分地位與國歌所提問題一案。因陳情書中註明該陳情人之姓名及地址係屬假造,查行政程序法第173條規定,人民陳情案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得不予處理。是本案擬依上述規定辦理,文陳閱後擬存,可否?請 核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