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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填报与审核. 科委条财处 2011-09-19. 一、 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填报要求. 二、地方配套资金材料报送及审核流程. 1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来源. 重大专项的资金来源坚持 多元化原则 ,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2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 各种渠道获得的资金都应当按照 “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 的原则使用和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须设立 专用账户 。 配套资金开支范围与标准应与合同书或任务书一致,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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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填报与审核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填报与审核 科委条财处 2011-09-19
一、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填报要求 二、地方配套资金材料报送及审核流程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来源 重大专项的资金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 • 各种渠道获得的资金都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使用和管理。 • 项目承担单位须设立专用账户。 • 配套资金开支范围与标准应与合同书或任务书一致,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 项目结束后,必须进行专项审计;结余的配套资金,由市财政局或市责任部门收回。
3、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填报政策依据 •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暂行)》(沪府办发〔2009〕39号,简称“市配套管理办法”) •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工作的通知》(沪科合〔2011〕第27号,简称“市配套通知”) • 《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预算编制要求的说明》(沪科合〔 2009〕第006号) • 《关于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资金审核工作的通知》(沪科合〔 2011〕第038号)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分类配套原则 • 《市配套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一)对中央有关部门或重大专项组织单位有明确地方政府配套要求的项目,原则上按确定的比例予以配套。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分类配套原则 • (二)对中央有关部门或重大专项组织单位有明确的配套要求但未明确地方政府配套比例的项目,原则上按不超过中央有关部门或重大专项组织单位配套要求额度的50%予以配套,最高不超过获得国家拨付经费的额度。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分类配套原则 • (三)对中央有关部门或重大专项组织单位没有明确配套要求的项目,按实际获得国家拨付经费的20%予以配套。 • 除上述三项配套原则外,因特殊情况需要超比例提供配套资金的国家重大专项,由市责任部门提出资金配套方案建议,报市审核小组审定后予以配套。
2008年、2009年立项 5、自筹补贴类项目(课题)配套原则 自筹补贴类 项目(课题) 中央有关部门和重大专项组织部门没有明确配套要求 • 《市配套通知》规定: 任务合同书中未明确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地方配套经费小于国拨经费的20%) 上述本市地方配套资金用于补贴承担单位在承担国家重大专项任务中实际发生的自筹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科研设备购置、科研劳务费用等。
5、自筹补贴类项目(课题)配套原则 • 《市配套通知》规定: • 任务合同书正式签署时间在2009年10月29日前 项目,按实际获得国家拨付经费的10%予以配套。 配套原则一 任务合同书正式签署时间在2009年10月29日后 项目,按实际获得国家拨付经费的20%予以配套。 • 实际发生的自筹研发费用低于规定配套额度的, 按照实际发生的自筹研发费用予以配套。 • 配套原则二 • 实际发生的自筹研发费用高于规定配套额度的, 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配套额度予以配套。
《市配套通知》规定: • 2010年起立项项目,必须在重大专项任务合同书中明确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对未明确地方配套资金预算的项目,将不予配套。
6、地方配套预算填报基本原则 • 目标相关性 • 政策相符性 • 经济合理性 • 有科学的测算依据并经过充分论证,以满足实施重大专项的合理需要。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一、研究经费 • (一)直接费用 • 1、设备费 • 2、材料费 • 3、测试化验加工费 • 4、燃料动力费 • 5、差旅费 • …… • (二)间接费用 • 二、中间试验(制)费 • …… • 三、其他经费 • ……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一)直接费用 • 1)设备费:是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试制费用及租用费。 • 单个设备不得在不同资金来源中同时列支。 • 对于使用地方配套资金购置的单台/套/件价格在5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应当按照《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 单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需提供三家以上产品报价单及联系电话的详细资料。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试制设备与购置设备的区别 • 试制的设备应为本单位设计、制造的设备,委托外单位定制的设备应列入设备费-购置中; • 已列入试制设备费中的各项费用,如购置材料费、测试化验与加工费等,不得再在其他预算科目中重复填报。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应详细说明设备的主要用途,与项目(课题)相关性。购置设备应列明设备型号、厂家、数量、价格、使用率、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等;试制设备应说明成本构成情况;租赁设备的时间、次数、开支标准、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等。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2)材料费: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元器件、试剂、实验动物、部件、外购件、包装物的原价、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 单个材料不得在不同资金来源中同时列支。 • 应详细说明购置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测算依据,并说明消耗材料与项目(课题)任务的相关性。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常见问题:未标明资金来源 • 错误案例:材料费预算支出5.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助1万元,地方财政资金列支1万元,单位自筹3.8万元。支出包括: • ①***抛光液:购买1000升,每升26元,小计2.6万元 • ②***测试硅片:购买20片,每片1600元,小计3.2万元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正确案例:材料费预算总额5.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助1.58万元,地方配套1.58万元,自筹2.64万元,如下表(单位:万元)。 • 各项材料的用途及计算依据如下:……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常见问题:同一项目内不同课题的开支标准不一致 • 错误案例:同一项目内,课题一购置***测试硅片3200元/片,课题二购置***测试硅片4000元/片。 • 请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审核。 • 同一名称的材料价格不同需说明原因。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材料费与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区别 • 错误案例:有些项目中应归入测试化验加工费列入材料费,如委托外单位(或本单位内独立核算单位)进行某种特殊材料加工,并附有技术开发合同书的费用,应计入测试化验加工费,而不是材料费。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3)测试化验与加工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等所支付的费用。 • 应详细说明任务内容、任务承担单位、次数、费用、测算依据及与项目(课题)任务的相关性,并说明各项支出的资金来源。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常见问题:未给出任务单位及测算依据 • 正确案例:测试化验费明细见下表: • 任务相关性说明及测试多次的测算依据(略)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4)燃料及动力费 • 是指在项目(课题)过程中可单独计量和核算的水、电、汽、燃料费用及排污费用。 • 应详细说明测算依据及与项目(课题)任务的相关性,并说明各项支出的资金来源。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5)差旅费 • 是指在项目(课题)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国内)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应详细说明出差时间、事由、人数、开支标准,并附有明确的计算公式,应明确各项支出的资金来源。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编制要点: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给出不同的交通费标准,出国的费用计入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错误案例:在交通费的估算中,为简化计算,以2800元/次往返交通费为计算;实际工作中,本项目的差旅费集中在:东北(光学零部件外协、加工)、北京(市场调研)、长三角地区(机械、电子零部件加工采购、市场开发)、珠三角地区(市场开发、电子零部件采购)、台湾(市场开发)。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正确案例:共申请差旅费5670元,全部由地方财政支出,其中: • (1)北京,参加××新技术高级研讨会,1人次,5天,往返机票2000元/人,住宿费150元/人天,伙食费50元/人天,交通费30元/人天,会务注册费1200元/人次,共计2000+(150+50+30)×5+1200=4350元。 • (2)南京,××芯片设计公司调研,2人次,共2天,往返火车票200元/人,住宿费150元/人天,伙食费50元/人天,交通费30元/人天,共计(200+(150+50+30)×2) ×2=1320元。 • 共计:4350+1320=5670元。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常见问题:同一项目不同子课题的开支标准不一致 • 错误案例:同一项目,子课题一差旅费去北京机票1000元,子课题二去北京机票1500元。 • 请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审核。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6)会议费 • 是指在项目(课题)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以及协调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日期,并提供详细说明。 • 应详细说明会议时间、会期、参会人数、内容及开支标准,并附有明确的计算公式,应明确各项支出的资金来源。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组人员的出国费用及境外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 确因研究任务实施需要进行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项目(课题),必须在预算书中描述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各项支出明细等,经牵头责任部门批准后可申请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的各项支出应与项目(课题)任务密切相关,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开支标准。 • 应详细说明出国或外国专家来华时间、事由、人数、差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其他费用的开支标准,并附有明确的计算公式,应明确各项支出的资金来源。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采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地方配套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 例如:某课题申请地方配套资金总额3亿元,那么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可列支112万元,核定如下: •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100*5%+400*3%+500*2%+4000*1%+5000*0.5%+20000*0.1%=112万元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的区别 • 会议费指项目单位组织会议的费用,参加在国内举行会议计入差旅费,参加在国外举行会议计入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业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事物等费用。打印、复印、印刷、制版、照相、文献检索入网费及书籍购买费等各项费用可在该项预算中列支。 • 应详细说明开支的论文、专利、出版物、复印、打印等费用的计算依据及过程;专业软件购买费用,应说明软件的用途、开发商、版本号、价格、数量及与课题任务的相关性,应明确各项支出的资金来源。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9)劳务费 • 配套资金可按照《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预算编制要求的说明》中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用于参与人员的劳务费支出。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按实编制预算,报市责任部门批准后执行。用于劳务费的支出,最高不超过实际国家拨付经费的10%。 • 应详细说明申请地方财政资助劳务费的研发人员名单、在课题中责任分工、投入时间、开支标准等内容。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①开支范围:不超过实际国家拨付经费的10%。 • ②预算科目:列入直接费用—>劳务费科目中。 • ③资助标准: • 课题责任人(负责人)控制在5000元/人月以内、课题高级研究人员控制在3000元/人月以内、课题参与人员控制在2000元/人月以内。引进人才的资助标准在不突破该课题劳务费资助总额的前提下,由承担单位编制确定。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正确案例:某项目劳务费预算总额100万,其中中央财政30万,地方配套20万,单位自筹经费 50万。具体如下表: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10)专家咨询费 • 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研究及其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专家咨询费的开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 • 应详细说明聘请专家的级别、咨询方式、时间、标准、咨询内容,与项目(课题)任务的相关性,应明确各项支出的资金来源。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10)专家咨询费 • 开支标准见下表: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11)基本建设费:是指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房屋建筑物购建、专用设备购置等基本建设支出,应当单独列示,并参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 • 12)其他费用:是指在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项目之外的其他直接相关的支出。其他费用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二)间接费用 • 间接费用是指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重大专项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 • 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中已列支科研人员的劳务费,因此间接费用中不可再列支科研人员的激励费用。
7、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 • 采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地方配套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 例如:某课题申请地方配套资金总额5000万元,那么间接费用可列支78万元,核定如下: • 间接费用=100*8%+400*5%+500*2%+4000*1%=78万元
一、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填报要求 二、地方配套资金材料报送及审核流程
8、报送材料——非自筹补贴类 •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上海市地方配套资金申请表。 •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复印件。 •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批文复印件。 •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复印件。 •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书。 • (6)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中央财政资金拨款通知单、银行到款凭证复印件。 • 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各复印件需对照原件,审核无误后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8、报送材料-自筹补贴类 • 分两种情况: • 已超过任务合同书规定的完成时间的项目(课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另需补充《自筹补贴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地方配套资金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财务凭证(请列出相关支出清单,并加盖财务部门公章)。 • 尚未到任务合同书规定的完成时间的项目(课题),提交上述材料,预算书中预算包含实际已发生的和到任务合同书规定完成时间前预计发生的自筹研发费用(在预算说明中进行区分)。
9、审核流程 1、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牵头责任部门确认的预算书进行复核,并由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复核报告,提交市审核小组。确需调整预算的,由牵头责任部门协调督促承担单位调整预算。 2、负责审核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形成市审核小组会议纪要,报请市审核小组成员单位领导批准后,向相关牵头责任部门下达批复意见。 市审核小组 1、受理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 2、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开展预算评审,第三方评审机构必须出具预算评审报告并加盖公章。 3、通知承担单位按照预算评审意见调整预算书相关科目。 4、向市审核小组提交审核材料。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应按实编制地方配套资金预算,具体科目列支标准参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地方配套资金预算编制要求的说明》(见附件1),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关牵头责任部门。 牵头 责任部门
10、地方配套资金分类评审方法 • 对于自筹补贴类项目(课题),评审机构需对实际发生的自筹研发费用进行审核。 • 对于其他项目,评审机构按照正常流程进行预算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