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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頭網路犯罪知多少

小毛頭網路犯罪知多少. 資料搜尋 : 明惠中 飾 女兒客串媽. 編輯 ppt: 吳卓穎 & 林炯甫 解說員. 編劇 : 楊欣怡 & 李怡萱 二飾多角 ( 靈魂人物 ). 前言. 最常見到的網路犯罪類型. 1. 網路著作權 ( 郵件、軟體、音樂 ) 2. 網路侵犯他人隱私 3. 網路謠言、公然侮辱、誹謗與言論自由 4. 網路散撥電腦病毒 5. 網路色情援交. 1. 網路著作權 ( 郵件、軟體、音樂 ). 父 + 母 + 女兒. 狀況劇. 我們每天轉寄電子郵件的行為,是否可能侵害著作權呢?. 重製、改作、編輯. 著作財產權. 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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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頭網路犯罪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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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小毛頭網路犯罪知多少 資料搜尋:明惠中 飾 女兒客串媽 編輯ppt:吳卓穎&林炯甫 解說員 編劇:楊欣怡&李怡萱 二飾多角(靈魂人物)

  2. 前言

  3. 最常見到的網路犯罪類型 1.網路著作權(郵件、軟體、音樂) 2.網路侵犯他人隱私 3.網路謠言、公然侮辱、誹謗與言論自由 4.網路散撥電腦病毒 5.網路色情援交

  4. 1.網路著作權(郵件、軟體、音樂) 父+母+女兒...... 狀況劇......

  5. 我們每天轉寄電子郵件的行為,是否可能侵害著作權呢? 重製、改作、編輯 著作財產權 合理使用 電腦軟體的著作權與免費、共享、公共財的範疇 三種軟體的特性比較 郵件+軟體

  6. P.S著作權小概念 通常引用少量字句或拷貝少部分的內容較可能構成合理引用。 他人學術論著>300字 通俗小說長散文>150字 雜誌或期刊上發表的學術文章>50字 詩詞或歌詞>兩行 報紙或期刊雜誌上的文章>一整句或一個段落

  7. 將原版CD錄製成MP3中或儲存於電腦之中是否違法?將原版CD錄製成MP3中或儲存於電腦之中是否違法? CD著作權 ※ 詞曲著作人所享有的「音樂著作權」 ※ 唱片公司將詞曲加以錄製而取得的「錄音著作權」 下載他人的MP3音樂是否違法? 使用者集合多張朋友的CD製作成「大補帖」,就不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 更何況是販售行為呢?! 音樂

  8. 2.網路侵犯他人隱私 父+母+女兒...... 狀況劇......

  9. 民國八十四年,立法院三讀通過了「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規定,民國八十四年,立法院三讀通過了「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規定, 這些非法販賣個人資料的行為人, 不僅需負擔刑事責任,而且還必須賠償受害人的損失。 ※ 所謂的「個人資料」......

  10. 販賣個人資料的 ..... 刑事責任 則依照[個資法]第十九條的規定, 本來就不能從事個人資料之蒐集、電腦處理或國際傳遞及利用的行為。 第三十三條 意圖營利而違反第十八條之規定,致生損害於他人者,可處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四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十四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對於個人資料檔案 為非法輸出、干擾、變更、刪除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妨害個人資料檔案之正確, 致生損害於他人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11. 販賣個人資料的 ..... 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前段 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當事人權益受損害者, 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只要當事人能夠證明其權益因此而受損, 即可請求公務機關負損害賠償責任。

  12. 3.網路謠言、公然侮辱、誹謗與言論自由 父+母...... 狀況劇......

  13. 網路謠言的分類 第一類:散播未經證實的各種消息或故事 第二類:謠言會傷害到特定對象(個人或團體)的名譽、信用、人格等。 第三類:冒用他人姓名、電話、電子信箱等,刊登到留言版,揭露不實之事項。

  14. 刑法 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 所為的侮辱行為,沒有涉及事實陳述,例如大罵白癡智障...等。 第310條的毀謗罪 帶有具體事實的陳述,例如陳述某人是同性戀、與某人有通姦行為、詐欺..等。 網路的言論自由,不表示可以任意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

  15. 4.網路散播電腦病毒 同學A+B...... 狀況劇......

  16. 駭客入侵竄改他人網頁或毀損資料的行為,目前多以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條「干擾他人電磁紀錄罪」處罰。駭客入侵竄改他人網頁或毀損資料的行為,目前多以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條「干擾他人電磁紀錄罪」處罰。 故意散播電腦病毒

  17. 5.網路色情援交 警察A+警察B...... 狀況劇......

  18. 整個援助交際之過程之中,網路援交是前階段之行為,整個援助交際之過程之中,網路援交是前階段之行為, 是在網際網路上將援助交際訊息之傳播, 所以行為責任的評價,係屬於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之犯罪。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行為態樣, 係「散布、播送或刊登」, 而行為內容, 必須「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

  19. 結論

  20. 參考資料 http://www.phnvs.cy.edu.tw/net/dataprotect.htm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網路犯罪預防宣導 http://www.tcpsung.gov.tw/oweb/networking.htm http://www.tipo.gov.tw/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105050604156 公然侮辱罪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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