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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节 海洋运输方式 第二 节 其他运输方式 第三节 运输条款. 第一节:海洋运输. (sea transport ; ocean transport). 海运 49.40元/万吨公里 铁路 77.93元/万吨公里 航空 8100元/万吨公里. 介绍: 一、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运输方式。 二、优点: 1 、运量大; 2 、运费低廉; 3 、通过能力强。 三、缺点:   1、速度慢;   2、风险大,易受自然条件影响,航期不易掌握。. 航空  1400 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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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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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

  2.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节 海洋运输方式 第二节 其他运输方式 第三节 运输条款

  3. 第一节:海洋运输 (sea transport ; ocean transport) 海运 49.40元/万吨公里 铁路 77.93元/万吨公里 航空 8100元/万吨公里 介绍: 一、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运输方式。 二、优点: 1、运量大; 2、运费低廉; 3、通过能力强。 三、缺点:   1、速度慢;   2、风险大,易受自然条件影响,航期不易掌握。 航空  1400 公里/小时 汽车  40-60公里/小时 铁路  32-46公里/小时 海运  18-28公里/小时

  4. 第一节 海洋运输 班轮运输 四、海运船舶营运方式 租船运输 海运提单 五、运输单据 海上货运单

  5. (一)班轮运输 ( liner transport) 班轮运输的含义:    又称“定期船运输” ,是指船舶按照固定的港口、航线和事先公布的船期表从事运输业务,并按固定的费率收取运费。  特点:“四固定一负责”    航线固定 、停靠港口固定 、船期固定 、运费率固定    承运人负责装和卸。

  6. 班轮运费的计算     班轮运费=基本运费+装卸费+附加费用 计算过程如下: 班轮运价表 班轮运费按照班轮运价表的规定计收。不同的班轮公会或不同的轮船公司有不同的运价表,但都是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的积载系数,不同的性质和价值结合不同的航线和航程加以确定。班轮运价表一般包括说明及有关规定、货物分级表、航线费率表、附加费率表、冷藏货及活牲畜货率表等内容。对于基本费率的规定,有的运价表是按每项货物列出其基本费率,这种运价表称为“单项费率运价表”;有的是将承运的货物分为若干等级(一般分为20个等级),每一等级有一个基本费率(一级的费率最低,20级的费率最高),称为“等级运价表”。 1.先根据货物的英文名称从货物分级表中查出有关货物的计费等级及其计算标准。 2.从航线费率表中查出有关货物的基本费率以及各项须支付的附加费率。 3.该货物的基本费率和附加费率之和即为每一运费吨的单位运价。 4.用该货物的计费重量吨或尺码吨乘以单位运价即得出总运费。

  7. 计算例举:  某公司出口货物一批共200箱,总毛重为16.2公吨,总体积为23.316立方米。由大连到欧洲某港口。试计算某企业应付船公司运费多少? 首先按货物英文名称从货物分级表中查出该货属于10级货,计费标准是“M”,  然后再按航线查出10级货每运费吨基本运费为US$40,另加燃油附加费10%, 解:每立方米的单位运价为:40+40×10%=44美元。   该货物总的运费为:23.316×44=1 025.904美元。

  8. 注:计算标准: (1)按货物的毛重(重量吨,W) (2)按货物的体积(尺码吨,M) 重量吨和尺码吨统称运费吨 (3)按货物的价格(A.V.或Ad.Val) (4)选择法 (从高计收)   (W/M,W OR Ad Val,M OR Ad Val,W/M OR Ad Val) (5)综合法 (W &Ad Val,M&Ad Val) (6)按件法 (7)临时议定运价(open rate)

  9. 注:附加费 (1) 燃油附加费 (2) 货币贬值附加费 (3) 转船附加费 (4) 直航附加费 (5) 超重附加费/超长附加费/超大附加费 (6) 港口附加费 (7) 港口拥挤附加费 (8) 选港附加费 (9) 变更卸货港附加费 (10) 绕航附加费

  10. (二)租船运输(charter transport) 主要种类: A 、定程租船(程租船或航次租船) voyage charter, trip charter B、 定期租船(期租船)time charter

  11. 说明: 1 、 航次期租(time charter on trip basis,TCT) 是近年新发展的租船方式。是以完成一个航次运输为目的,按完成航次所花的时间,按约定的租金率计算租金的一种租船方式。 2、 外贸企业使用较多的租船方式: 定程租船。   滞期费/速遣费:   程租船的装卸费规定: (1)F.I . (2) F.O . (3)F.I.O. (4)F.I.O.S.T (5)LINER TERMS

  12. (一)海运提单 1、含义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据,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据。它体现了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关系。  承运人 (代理人) 托运人

  13. 2、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1)提单是货物收据 (2)提单是物权凭证 (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3、海运提单的基本内容 提单的正面内容: 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收货地或装货港、目的地或卸货港、船名及航次等。 提单的背面内容: 运输的条款

  14. 4、海运提单的分类 全式提单 按提单格式和内容的繁简 略式提单 直达提单 按运输方式 明确船名、日期还有船长签字 转船提单 联运提单 已装船提单 按货物是否装船 备运提单 清洁提单 按有无外表状况不良批注 不清洁提单

  15. 4、海运提单的分类 记名提单 按抬头(收货人)的填写 指示提单 不记名提单 正本提单 提单有效性 副本提单 舱面提单、过期提单 其他: 倒签提单、预借提单

  16.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又称直交提单,即明确指明收货人,例如“Pay to×××”,这种提单只能由特定收货人提货,不能背书转让,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 (2)不记名提单(Blank B/L) 这种提单不具体规定收货人,收货人栏留空或填“来人”(Bearer)。该种提单不需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并且凭单交货,风险大,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 (3)指示提单(Order B/L) 指示提单是指在提单的收货人栏内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XX指示”(To the order of)的字样,这种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给第三者,故又称为“可转让提单”,这种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应用得非常广泛。 背书有两种方法:一是由背书人在提单背面签名盖章的,称作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d);二是由背书人签字盖章外,还列明被背书人名称的,称为记名背书(Endorsed in Favor of)。目前,我国习惯采用“空白抬头,空白背书”(B/L Made out to Order and Blank Endorsed)的方式。

  17. (二)海上货运单(Sea Waybill or Ocean Waybill) 海上货运单,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将货物交付给单证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因此又称为“不可转让海运单”(Non-Negotiable Sea Waybill)。    海运单不是货物的物权凭证,故不得转让。收货人不凭海运单提货,承运人亦不凭海运单交货,而是凭海运单所载明的收货人的埕冀堡玺交付货物,只要该凭条能证明提货人为运 单上所指明的收货人即可。

  18. 第二节 其他运输方式 国际贸易中的运输方式: 一、航空运输 二、铁路运输 三、邮政运输 四、集装箱运输 五、国际多式运输 六、大陆桥运输

  19. 一、航空运输 一、特点: 现代化的运输方式,运输速度快、货运质量高、不受地面条件的限制。 二、空运方式: (一)班机运输; (二)包机运输; (三)集中托运; (四)急件专递。 三、航空运输票据: 航空运单(Airway Bill)

  20. 二、铁路运输 (一)特点: 1、一般不受气候条件的影响; 2、运量大,速度快; 3、具有高度的连续性,风险小,手续简单; 国内铁路运输 国际铁路联运 (二)铁路营运方式: (三)铁路运输票据: “承运货物收据”(Cargo Receipt) “铁路运单”(Railway Bill)

  21. 内地对香港/澳门铁路运输 ——“两票运输,租车过轨” (大陆段) 深圳北站 (港九段) 九龙港 广州南站 澳门

  22. 国际铁路联运 它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进行的铁路货物运输,只需在始发站办妥托运手续,使用一份运送单据,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移交货物时,无需发货、收货人参加,铁路当局对全程运输负连带责任,这种运输方式称“国际铁路联运”。 两个集团: “货约”集团《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 ——欧洲国家 “货协”集团《国际铁路联运协定》 ——前苏联为首的国家

  23. 三、邮政运输 一、简介: 邮政运输(Parcel Post Transport)也称邮包运输,是通过邮局寄发进出口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 国际上邮政部门之间签定有协定和《万国邮政公约》,通过这些协定和公约,邮件的传递可以以最快的方式传递,从而形成一个全球性的邮政运输网。 其特点是:手续简便、费用低、具有国际性和“门对门”运输的性质。国际邮政运输分为普通邮包和航空邮包两种。 二、邮政运输单据 ——邮政包裹收据(parcel post receipt)

  24. 四、集装箱运输 集装箱(Container)是用钢、铅、胶合板、玻璃钢或这些材料混合制成的容器,是货物运输的一种辅助设备,又称为“货柜”或“货箱”。集装箱运输是指将一定数量的单件货物装入集装箱内,作为一个运送单位所进行的运输。 国际标准化组织为了统一集装箱规格,推荐13种规格的集装箱。其中20英尺和40英尺集装箱使用最普遍。 集装箱运输具有许多优点:如可露天存放,节省仓库,节省商品的包装费用,减少货损货差,提高装卸效率,缩短运输时间,节约运费,降低成本等。它是一种现代化的先进的运输方式,适用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更适用于国际多式联运。

  25. 四、集装箱运输 (一)集装箱运输方式 1、装箱方式包括有2种: ①整箱方式 (Full Container Load,FCL)——整箱货 由发货自己在工厂或仓库进行装箱 ②拼箱方式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LCL)——拼箱货 货量不足一箱,由承运人在集装箱货运站负责将不同发货人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 2、集装箱运输货物的交接方式主要有4种: ①整箱交/整箱收(FCL/FCI);(堆场到堆场) 发货人在工厂或仓库进行装箱。货物装箱后直接运交集装箱堆场等待装运,货到目的地后,收货人直接在集装箱堆场提走。 ②拼箱交/拆箱收(LCL/LCL);(货运站到货运站) 由承运人在集装箱货运站负责将不同发货人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货到目的地后,有承运人拆箱后分拨给各收货人。 ③整箱交/拆箱收(FCL/LCL) (堆场到货运站) ④拼箱交/整箱收(LCL/FCL) (货运站到堆场)

  26. 五、国际多式联运 一、定义 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又称国际联合运输(International Combined Transport)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它是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陆、空等各种单一的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种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二、条件 1.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托运人之间须订立一份多式联运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 2.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3.必须使用全程多式联运单据,并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总责任。4.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 5.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三、优越性: 它手续简便,减少中间环节,责任统一,缩短运输时间,提高货运质量,降低运输成本,加速货运周转。

  27. 六、大陆桥运输 一、定义 大陆桥运输(Land Bridge Transport)是以集装箱为媒介,利用大陆上的铁路、公路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运输连接起来,组成海——陆——海的连贯运输。 二、世界上著名大陆桥运输线: (1)美国大陆桥运输线 (2)加拿大大陆桥运输 (3)前苏联西伯利亚大陆桥运输,这条大陆桥横跨欧洲和亚洲,又称第一欧亚大陆桥。 (4)中荷大陆桥,也称第二欧亚大陆桥或新亚欧大陆桥。

  28. 第三节 运输条款 装运条款一般包括: 一、装运时间条款 二、装运港和目的港 三、分批装运和转船 四、装运通知 五、OCP条款 注: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范例

  29. 一、装运时间条款 1、明确规定具体的装运时间 (1)订明某年某月装运 如:Shipment during Dec.2004. (2)跨月装运 如:Shipment during Jall./Feb.2005. (3)规定某月某日前装运或某月底前装运 如:Shipment on or before Nov.15th2004 Shipment at or before the end of March 2005. Shipment not later than October 31th 2005 (4)具体某天 如:Shipment on Nov.1th 2004.

  30. 一、装运时间条款 2.规定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 如:Shipment within 30days after receipt 0f L/C. 3.收到电汇后若干天装运 如:Shipment within 30days after receipt 0f T/T. 4.笼统规定近期装运 如:“立即装运”(Immediate Shipment) “尽快装运”(Shipment as Soon as Possible) “即刻装运”(Prompt Shipment) 根据UCP500对“近期装运术语”的规定,不应使用诸如“迅速”、“立即”、“尽可能”及类似词语,如使用这类词语银行将不予处置。

  31. 二、装运港和目的港 (一)装运港、目的港的规定方法: 1、装运港和目的港通常分别各规定一个 如:Port of shipment: Shanghai Port of destination: London 2、分别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港口 如:Port of shipment: Shanghai and Qingdao Port of destination: London and Liverpool 3.采用选择港 如:Port of shipment: Shanghai / Dalian / Qingdao Port of destination: London / Liverpool / Manchester 4.笼统规定某一区域为装运港或目的港 如:Port of shipment: China Ports Port of destination: U.S.A. Ports

  32. 二、装运港和目的港 (二)确定装运港和目的港应注意的问题 1.明确规定国外装运港或目的港,避免采用例如“欧洲主要港口”(European Main Ports – E.M.P. ) 或“非洲主要港口”(Africa Main Ports – A.M.P.)等笼统规定。 2.不接受内陆城市为装运港或目的港的条件,否则我方要承担从港口到内陆城市的运费和风险。 3.考虑装卸港口特殊具体的条件。例如:有无直达班轮航线,有无冰封期,对船舶国籍有无限制等因素。 4.应注意国外港口有无重名,如有重名,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港口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如维多利亚全世界有12个,悉尼,波士顿等都有重名的。

  33. 三、分批装运和转船 (一)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先后分若干期或若干批装运。 注意: (1)在合同中如没有规定不准分批装运的,视为可以。 (2)如果信用证中规定了每批装运时间和数量,若其中任何一期未按规定装运,则本期及以后各批均失效。 ——《UCP600》 (3)运输单据表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路线、同一目的地,即使其表面上注明不同的装运日期及不同的装运港,将不视作分批装运。 ——《UCP600》 (二)转船(Transhipment) 《 UCP600 》的规定: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船的,视为可以。

  34. 四、装船通知(Advice of Shipment) 1、买卖双方按CFR条件成交时,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 2、买卖双方按FOB条件成交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装运期30-45天以前,向买方发出货物备妥通知,以便买方及时派船接货。买方接到通知后,应按约定的时间,将船名、船舶到港受载日期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及时安排货物出运。在货物装船后,卖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将合同号、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发票金额、船名及装船日期等项内容电告买方,以便买方办理保险并做好接卸货物的准备,及时办理报关手续。

  35. 同美国进行贸易时,为了取得运费的优惠,可采用OCP条款,OCP是Overland Common Points的缩写,意为“内陆公共点”,美国把北起北达科他州、南至新墨西哥州直到东部沿海规定为OCP地区。OCP运输过程就是出口到美国的货物海到美国西部港口(如旧金山、西雅图)卸货,再通过陆路交通(主要是铁路)向东运至指定的内陆地点。按OCP运输条款达成交易,既可享受美国内陆运输的优惠费率,内陆交通点运费率比当地运费率约低3%-5%,同时享受OCP海运的优惠费率,每尺码吨约低3—5美元。因此,对美贸易,采用OCP运输条款,对进出口双方均有利。 五、OCP条款 注意事项

  36. 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范例: • 20X×年10/11/12月份装运,允许分批和转运 Shipment during Oct./Nov./Dec.20…。with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hipment allowed • 3/4月份分两次装运,禁止转运 During Mar./Apr.in two shipments,transhipment is Prohibited • 3/4月份分两次平均装运,允许转运 During Mar./Apr.in two equal shipments to be permitted • 3/4月份分两次每月平均装运,由香港转运 During Mar./Apr.in two equal monthly shipments, to be transhipped at Hong Kong

  37. 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范例: • 3/4/5月份每月平均装运 During Mar./Apr./May in three equal monthly shipments • 3月份装 500公吨 During Mar.5 00 metric tons 4月份装 750公吨 During Apr.750 metric tons 5月底或以前装船,由上海至惠灵顿,允许分批和转船 Shipment on or before May 31 from Shanghai to Wellington, allowing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hipment • 5月份装运,由伦敦至上海。卖方应在装运月份前45天将备妥货物可供装船的时间通知买方。允许分批和转船。 Shipment during May from London to Shanghai.The Sellers shall advise the Buyers 45 days before the month of shipment of the time the goods will be ready for Shipment.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hipment allowed.

  38. 案例1 我国与某国一公司成交羊毛出口600公吨,合同规定3~5月份内分批装运。后国外来证要求:Shipment during March/May, first shipment 100M/T,second shipment 200 M/T, third shipment 300M/T。结果我方于3月份装200M/T,4月份装400M/T,货发后遭银行拒付。

  39. 分 析 我方装运虽然符合合同规定,但是违反信用证对分批装运的规定,货发后会遭银行拒付。

  40. 案例2 某年我某公司与非洲客户签订一项商品销售合同。当年12月起至次年6月交货,每月等量装运100万米,凭不可撤销信用证,提单签发后60天付款。对方按时开来信用证,证内装运条件仅规定:“最迟装运期为6月30回,分数批装运。”我经办人员见证内未有“每月等量装运100万米”字样,为了早出口、早收汇,便不顾合同装运条款,除当年12月按合同规定等量装出第一批外,其余货物分别于次年1月底,2月底两次装完,我银行凭单议付.这样交货有无问题。

  41. 分 析 交货虽然没有违反信用证规定,但是不符合合同规定,属违约行为,要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交货既要符合信用证规定,又要符合合同规定。

  42. 案例3 某公司向国外出口大豆1 000公吨,国外来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装运期不晚于10月30日。10月15日、10月17日,卖方分别在大连、青岛各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只上,提单上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货港和不同的装船日期,问卖方是否违反了信用证的规定?

  43. 分 析 《UCP600》规定,对同一船只、同一航次的多次装运,只要运输单据注明的目的地相同,即使提单上有不同的装运期或装运港口,也不视为分批装运。 案例应当不视为分批装运,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44. 案例4 某公司向国外出口茶叶1 000箱,合同与信用证均规定:“自4月分开始,每月装200箱,分5批交货。”卖方从4月份开始交货,但交到6月时,因故不装。卖方决定在7月、8月补装完毕。问是否可行?

  45. 分 析 不行。 《UCP600》规定,定期分批装运,其中一批未按信用证规定装运,信用证对该批以及以后各期货物均告失效。

  46. 案例5 我某公司向德国出口某冷冻商品1 500箱,合同规定1—5月按同等量装运,每月300箱,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客户按时开来信用证,我方1—3月份交货正常,顺利结汇,但在4月份时,由于船期延误.拖迟到5月6日才装运出口,而海运提单则倒签为4月30日,并送银行议付,议付行也未发现问题,后在5月10日,我公司又同船装运300箱运往目的地,开具的提单为5月10日。进口商取单时发现问题,拒绝收货。问:我方的失误在哪里?进口商为何拒收货物并拒付?

  47. 分 析 我方的失误: 1.拖延交货期; 2.将5月6日装运出口的货物装船日期倒签为4月30日,这是违法行为 3.最严重的错误是5月10日以将信用证中规定分月等量装运的货物装在5月6日装的同一只船上,这个错误无疑告诉对方4月30日的提单是倒签的。再者,将分批装运的货物装在同一只船上,从根本上违背了信用证关于分批装运的规定。这是严重的失误,其做法显得过于笨拙。 进口商拒收货物的理由如下: 1.卖方倒签提单的行为成立,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2.对5月10日装运的货物,虽然5月装运是按信用证规定的数量装运,但进口商以前批(4月份)应装的货物未按时装运为由可判决5月10日所装的货物无效。因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第41条规定:在规定分批装运条款时,具体订明每批装运的时间和数量,只要其中一期未按时、按量装运,则本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每批构成一份单独合同,否则,都可作为违约论。 因此,买方有权拒收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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