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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审批近期政策解读. 业务讲评的内容. 1 、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 2 、我国外资审批制度. 3 、审批常见问题. 2010 年 4 月 17 日 《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 国发 〔2010〕10 号. 简称新国十条 是抑制房产投机的重要文件. 2010 年 4 月 6 日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 国发 〔2010〕9 号. 这个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总要求. 四个方面值得注意. 鼓励. 哪些行业是国家鼓励的. 限制. 哪些行业是国家限制的.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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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讲评的内容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2、我国外资审批制度 3、审批常见问题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国发〔2010〕10号 简称新国十条 是抑制房产投机的重要文件 2010年4月6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9号 这个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总要求
四个方面值得注意 鼓励 哪些行业是国家鼓励的 限制 哪些行业是国家限制的 改革 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多样化 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
《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国家鼓励的外资行业 高端制造业 新能源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 1 2 3 高新技术产业 现代服务业 4 5 其中1至4项为制造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一致 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明确了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七大产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国家限制的外资行业 “两高一资” 和过剩产能扩张类行业 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 2009年9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涉及宏观调控审核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2008年54号文 钢铁 水泥 钢铁 水泥 平板玻璃 船舶 铝冶炼 煤化工 多晶硅 风电设备 商务部出通知,从2009年11月26日开始备案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历经了1997年、2002年、2004年、2007年四次修订 年份 1997 2004 2007 2002 条目字母 A F H J 钢铁冶炼项目符合条数 7条 4条 1条 0条 出口型企业是不是鼓励类项目 是 是 是 否 “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项目” 房地产项目是不是鼓励类项目 否 是 是 否 “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
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审批权限下放 • 2005年12月9日,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及生产型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 • 2006年1月22日,外商投资无船承运企业、建筑业企业、印刷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 • 2008年9月12日,外商投资经营重点商品的商业企业 • 2008年10月30日,外商投资道路运输(旅客运输)、城市规划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光盘复制生产、认证培训和认证咨询 • 2009年2月7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经营范围涉及“国际快递业务”)、融资租赁、营业性演出经纪、保险经纪、独资船务公司
2009年3月5日,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2009年3月5日,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 2009年3月6日,投资性公司 • 2009年5月4日,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拍卖企业;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中外合作音像制品批发企业;外商投资非油气矿产勘查企业;各类非油气采矿企业 • 2010年6月10日,鼓励类、允许类1亿到3亿美元项目新设和增资 • 2010年8月19日,通过互联网、自动售货机方式销售的商业企业
下放后商务部还保留的审批项目 • 允许类3亿美元以上的项目,限制类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 以下行业不管项目规模大小,均须商务部审批 电信、旅行社、航空、铁路货物运输、直销、资产处置、油气(煤层气)开采 • 通过电视、电话、邮购销售的商业企业 • 各类备案 前述“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备案、房地产行业的备案
中国引进外资经历三个阶段 1978年到1991年 外资开始进入中国;“非得走这条路不可,叫做引进外资”;外资进入数量较少;可口可乐第一个合资项目需由两个副总理批准 1992年到2000年 从邓小平南巡讲话开始,各地掀起经济建设的高潮,外资开始大量进入中国,苏州新加坡工业园区(1994年) 2001年到现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外商投资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WTO框架下,外资准入政策的接轨,增加了外商对中国投资的热情,审批权限下放开始于这一阶段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2001年修订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2001年修订
审批权下放 旨在效率 加入WTO以后,我国对外资行业准入的承诺逐步兑现,这些行业在审批条件放宽以后,企业审批数量激增,这要求审批部门,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 拿外资商业企业来讲,2009年昆山代省厅审批的商业企业数量(含增加分销)为120家,试想一下,如果全国各地的商业企业都在商务部批,那么审批的效率一定会下降。 同时也可以省去企业在审批上花费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企业宁愿在省里批,也不愿去商务部,例如:张浦的天泰焊材投资总额为9999.9999万美元。
外资房地产项目备案 2007年5月23日,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出通知,要求外资房地产企业备案,条件:1、外资房地产项目先有土地合同才能设立;2、禁止返程投资 外商拿地 国土局 先取得土地合同 酒店属于房地产 项目审批 按照正常审批权限 昆山市商务局 苏州市商务局 江苏省商务厅 商务部 项目备案 登记入系统 同时报送材料 转报 同时报送材料 转报 同时报送材料 备案通过 项目结售汇 外汇管理局 凭商务部外资司网站上公布的备案结果 2008年6月18日,除了上述要求商务部又对外资房地产企业做了更严格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投资设立(增资)的公司符合项目公司原则,投资(包括增资)仅限于经批准的单一房地产项目。 投资方为投资性公司的房产企业,目前停止变更审批,通过外资系统进行限制
省厅委托地方审批(苏州、昆山) (网上审批异地出证) • 2006年2月21日,委托苏州审批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主要为商业企业)、外商投资无船承运企业、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外商投资建筑设计企业的设立和变更(苏外经贸资[2006]116号) • 2008年6月2日,委托昆山审批鼓励类、允许类3000万美元到1亿美元、限制类3000万美元到5000万美元的项目、服务业项目、外资并购项目、未上市的股份公司的变更事项(苏外经贸资[2008]476号) • 2010年9月15日,制造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后的变更、以并购方式设立的外资企业的后续变更由地方审批(苏商资[2010]906号)
促进利用外资多样化 • 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境内上市 昆山目前已有三家外资企业上市,新宁物流、沪士电子、金利科技已上市,还有几家企业在排队上市 • 利用外资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创业投资企业 2009年2月,《外商投资担保业审批指引》,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审批权归省商务厅,银监会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部门 2009年3月,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下放到省一级商务部门,注册资本最少500万美元,每个投资者最低认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
我国现行外商投资审批制度 “逐一复合式”审批制 • “逐一”:普遍审查制,每一个项目,不管大小,从申请、审批、登记全面审查 • “复合式”:分纵向权限和横向权限 纵向权限:从商务部、省厅、地级市、县级市,审批权限适用不同审批标准 横向权限: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有审批权限和审批重点 发展中国家较多采用这种审批模式,可以使国家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的利用外资
存在的不足 • 法律、法规、各部门内部通知并行 外管、国税、海关等部门,这就要求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 • 审批程序繁杂 从商务部门外资审批角度: 1、昆山权限内审批 2、省厅委托昆山审批 3、昆山上报至苏州审批 4、昆山上报至省厅审批 5、商务部备案 6、批准证书打印 3000万美元以内的工业项目等 3000万美元到3亿的项目、服务业项目等 建筑企业(征询建设局意见)、技术合同等 超5000平米零售、投资性公司、3亿以上等 房地产项目、产能过剩项目、并购安全审查 昆山批的项目,昆山打、苏州打、省里打
可能的改革方向 由逐一审批改为有选择的审批,从国家安全角度出发,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只对较大投资项目和国家限制投资项目进行审批(由审批制逐渐过度为申报制或登记制),侧重安全与反垄断,绝大多数国家都是选择审批制 •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 外资合伙制企业 • 鼓励类项目省厅审批上不封顶
审批常见问题 1 教育、培训及咨询业的审批 教育:外资学校的主管部门是教育局,无须商务局审批,“高等教育”为鼓励类,“高中教育”为限制类,“义务教育、党校”为禁止类 培训:技能培训需劳动部门前置审批 如:自然美、好阿姨、三一重工 成人的培训一般来说都是技能培训 四六级、成人考试的培训归教育部门管 咨询:咨询公司为允许类,一般无须前置审批,除了法律咨询(限制类)、证券投资咨询(证监会)
2 外资企业地址变更的审批 地址变更:加门牌号、镇内迁移、不同乡镇之间迁移、不同城市之间迁移 国务院第五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除此之外还有:企业名称变更、投资者名称变更 省商务厅906号文《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审批工作的通知》,“请你局(委)根据企业的申请,做好相应的备案和换发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工作”。 • 非实质性变更备案申报审核表
3 需要注意的几个小问题 1、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必须由本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可以由大陆人或台商来担任 2、注册资本中货币出资须达到注册资本的30%以上 ,意味着知识产权、技术出资最高可达70% 3、外商须用“外币现汇”出资,不可用“外钞”出资 外国人在中国劳动收入,无法直接用作出资 外商的投资利润、股权转让所得、清算所得可以用于出资 4、出资期限:首期15%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位,其余两年内到位在领;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期三个月内缴清
4 经营范围如何表述 1、用符合大陆语言习惯的词汇来表述: “客户关怀”---“客户维护” • 2、销售如何表述 • 不用“生产、销售……”;用“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 分销的方式:批发、进出口、零售、佣金代理、特许经营等 • 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3、经营范围太广: “从事货物(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内资) 一些商品属于特殊商品:“汽车、成品油、药品等”
5 娱乐场所经营、房地产经纪审批(限制类) • 娱乐场所:以盈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场所。包括:夜总会、歌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艺厅等;“电影院、酒吧、咖啡厅、桑拿”不列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须文化部门前置审批) • 并非所有的限制类项目均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如房地产经纪、融资租赁《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指引手册》(商务部) “外资网吧”能不能批?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列为禁止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