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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學年度行政人員講習. 代扣所得稅注意事項 總務處出納組.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同一課稅年度於境內居住滿183天(含)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 合於上述者適用本國人士之稅率;若非則適用外籍人士稅率。. 薪資所得-50. 本國人士- 固定薪資:按「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或以10%扣繳,月薪$49,000元以下免予扣繳。 非固定薪資:6%,給付不超過33,333元;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扣繳。 外籍人士-一律以20%扣繳。. 執行業務所得-9 B. 稿費、演講費、翻譯費、審查費、論文指導費、口試費等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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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學年度行政人員講習 代扣所得稅注意事項 總務處出納組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 同一課稅年度於境內居住滿183天(含)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 • 合於上述者適用本國人士之稅率;若非則適用外籍人士稅率。
薪資所得-50 • 本國人士- • 固定薪資:按「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或以10%扣繳,月薪$49,000元以下免予扣繳。 • 非固定薪資:6%,給付不超過33,333元;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扣繳。 • 外籍人士-一律以20%扣繳。
執行業務所得-9B • 稿費、演講費、翻譯費、審查費、論文指導費、口試費等屬之。 • 本國人士-10%,給付不超過20,000元;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扣繳。 • 外籍人士-20%。
執行業務所得-9A • 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醫師、藥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工匠和表演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的業務收入或演技收入等屬之。 • 本國人士或營利事業-10%,給付不超過20,000元;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扣繳。 • 外籍人士-20%。
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獎品價值-91 • 體育活動之競技競賽得不列入。 • 本國人士或營利事業-15%,給付不超過13,333元;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扣繳。 • 外籍人士-20%。
外籍人士- • 外籍人士所得申報依稅法規定需於離境前完成,逾期所產生其他後續稅責問題,由各經辦單位自行負責。 • 所需資料- • 居留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 護照影本乙份。 • 給付金額20%稅金。
常見易疏忽及常見問題- • 領據各欄請詳實填寫,勿漏填或字跡潦草不易辨識,各單位如未請領款人填寫清楚,應負責補註。 • 各單位教職員扶養人數有變更者請至會計室更正。 • 個人基本資料如戶籍地址更動請洽人事室更新履歷系統,餘洽本組更新。
其餘應注意事項- • 各系請自行申請零用金支付零星支出;行政單位未滿$3,000元之支出方可至本組領取款項。 • 製作副本遇有領款人之身份證或存摺影本,請一併影印製作連同副本請款。 • 學生請領款項,請提醒學生至學生資訊系統繕打本人之郵局局號、帳號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