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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七 冲击强度测定. (三) 落锤冲击实验. 目的和要求. 熟悉高分子材料冲击性能测试的方法、操作及其实验结果处理,了解测试条件对测定结果的影响。. 实验原理. 我国经常使用的是简支梁式摆锤冲击实验方法,基本原理是把摆锤从垂直位置挂于机架的扬臂上以后,此时扬角为 α( 如图 Ⅱ-7-1 所示 ) ,它便获得了一定的位能,如任其自由落下,则此位能转化为动能,将试样冲断,冲断以后,摆锤以剩余能量升到某一高度,升角为 β 。. 图 Ⅱ-7-1 摆锤式冲击实验机工作原理. 在整个冲击实验中,按照能量守恒的关系可写出下式: 式中 m—— 冲锤质量, 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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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七 冲击强度测定 (三) 落锤冲击实验
目的和要求 • 熟悉高分子材料冲击性能测试的方法、操作及其实验结果处理,了解测试条件对测定结果的影响。
实验原理 • 我国经常使用的是简支梁式摆锤冲击实验方法,基本原理是把摆锤从垂直位置挂于机架的扬臂上以后,此时扬角为α(如图Ⅱ-7-1所示),它便获得了一定的位能,如任其自由落下,则此位能转化为动能,将试样冲断,冲断以后,摆锤以剩余能量升到某一高度,升角为β。 图Ⅱ-7-1 摆锤式冲击实验机工作原理
在整个冲击实验中,按照能量守恒的关系可写出下式:在整个冲击实验中,按照能量守恒的关系可写出下式: 式中 m——冲锤质量,kg; α——冲锤冲前之扬角; L——冲锤摆长,m; β——冲锤冲断试样后之升角; A——冲断试样所消耗的功,J。 式中除β外均为已知数,故根据摆锤冲断试样后升角β的大小,即可绘制出读数盘,由读数盘可以直接读出冲断试样时消耗的功的数值。
仪器、设备和材料 • 1、材料试样 ① 试样形状及尺寸 a.管材 管材公称外径小于或等于75 mm时,从五根管上沿长度方向分别截取150mm长的试样。公称外径大于75 mm时,从五根管材上沿长度方向分别截取200 mm长的试样.
b.板材 从五块板材上距边缘不小于lOOmm处分别截取200mm x 200mm的正方形试样。厚度为板材原厚。 c.异型材 从五根异型材上沿挤出方向各截取200mm长的试样。 d.管件及硬质塑料零部件保持原形状的整体试样。
②试样制备 试样不得有裂纹,端口平整,对管材和异型材试样,两端应与轴线垂直切平。 通过法试样数需10个。梯度法试样数需25个以上。 ③试样状态调节与实验的标准环境如下: a.按GB 2918中规定的标准环境与正常偏差范围进行调节,时间不小于48h,并在此环境下进行实验。 b.试样需进行高低温冲击实验时,可按产品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或用户要求的实验条件进行。冲击试样离开预处理环境状态后15s内完成。
2、仪器、设备 ① 落锤式冲击实验机 符合ZB N72 026要求的各种落锤式冲击实验机。 ② 落锤 落锤质量分为0.5 kg、1kg、2 kg、3kg,4 kg、5 kg、6 kg、8 kg、10 kg、15 kg,锤头半径分为30mm、10mm、5mm 3种。 ③ 夹具 管材试样采用V形夹具,夹角为1200,长度200 mm。使试样稳固地夹在V形槽内。
板材或异型材等所用夹具形状不作具体规定。但必须保证以下几点:板材或异型材等所用夹具形状不作具体规定。但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a.夹具必须能够将试样夹紧,保证其在受冲击时不发生位移; b.夹具夹紧点必须与支承点重合,夹力不可过大,以免试样变形; c.夹具装上后的中心线必须与落锤中心线重合,其误差不得大于2.5mm。
实验步骤 • 1、将试样水平放置在夹具上.有困难时,可采用垫片等加以调整、固定。 • 2、采用A法时,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冲击高度及落锤质量对l0个试样依次进行冲击。
3、采用B法时,首先确定初始冲击高度和落锤质量。实验时,第一个试样若未被破坏,测第二个试样时,高度增高一个增量d(m)。若第一个试样已破坏,高度则下降一个增量d(m)。直至试样达到50%破坏时为止。每组试样至少20个。3、采用B法时,首先确定初始冲击高度和落锤质量。实验时,第一个试样若未被破坏,测第二个试样时,高度增高一个增量d(m)。若第一个试样已破坏,高度则下降一个增量d(m)。直至试样达到50%破坏时为止。每组试样至少20个。 • 4、对管材或对称管件,沿圆周方向冲击,冲击点选在垂直直径的顶部。对板材试样选在中心部位。对于不对称管件或异型材用一半试样先冲击一面,剩下一半再冲击另一面。每个试样只允许冲击一次。试样受冲击后造成的裂纹和破碎均为破坏。
实验记录与处理 • 1、通过法 按产品标准中有关规定处理。若无规定,10个试样中有6个以上不破坏为合格。 • 2、梯度法 a. 50%冲击破坏高度H50 式中 H50 ——50%冲击破坏高度,m; H1 ——实验初始高度(预测的实验破坏高度) m; d——每次升降的实验高度,m;ni ——各实验高度已破坏(或未破坏)的试样数; I——设H为0时,逐个增减的高度水准(I=…-3,-2,-1,0,1,2,5…); N ——已破坏(或未破坏)试样之总数(N=∑ni); ±1/2 ——使用已破坏的数据时取负号、未破坏的数据时取正号。 (Ⅱ-7-9)
b.50%冲击破坏能E50。 (Ⅱ-7-10) 式中 E50 ——50%冲击破坏能,J;m ——落锤质量,kg;g ——重力加速度,9.81 m/s2; H50——50%冲击破坏高度,m。 • 50%冲击破坏高度的标准偏差S S = d·α (Ⅱ-7-10) 式中 S ——标准偏差,m;d ——每次升降的实验高度,m;α——由(Ⅱ-7-12)式求出M值,再查“α值表”,见表Ⅱ-7-6。 (Ⅱ-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