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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公文時效品質. 要求他單位時限內回復的公文,須考量給予合理的回復作業時間。 須於時限內發文或核示的公文,應自行持陳,以免延誤時效。. 公文撰擬技巧. 段落分明 ( 二段式或三段式 ) 語意完整 ( 角度、立場及所提辦法應可行 ) 體例一致 ( 年份、數字、單位、符號、字體 ) 整潔清晰 ( 一文一事、一案一夾,文義肯定 ) 簡明扼要 ( 忌冗長赘述、重複 ) 正確合理 ( 避免錯漏、 情緒、八股 ) 量化可行 ( 儘量以圖表、數字顯示績效 ) 通順連貫 ( 文辭通順,語意連貫 ) 簽稿相符 ( 敘述前後呼應,避免遺漏、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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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公文時效品質 要求他單位時限內回復的公文,須考量給予合理的回復作業時間。 須於時限內發文或核示的公文,應自行持陳,以免延誤時效。
公文撰擬技巧 • 段落分明(二段式或三段式) • 語意完整(角度、立場及所提辦法應可行) • 體例一致(年份、數字、單位、符號、字體) • 整潔清晰(一文一事、一案一夾,文義肯定) • 簡明扼要(忌冗長赘述、重複) • 正確合理(避免錯漏、 情緒、八股) • 量化可行(儘量以圖表、數字顯示績效) • 通順連貫(文辭通順,語意連貫) • 簽稿相符(敘述前後呼應,避免遺漏、矛盾) • 同稿並敘(行文內容大同小異者,儘量合併)
文稿內容須具體明確 (一)簽稿內容涉及人、事、時、地、物等事項,必須明確交代說明,切勿籠統含混不清。 (二)主旨必須統攝公文要旨及正確使用期望語。 (三)說明事實宜按時間順序,扼要精簡(過多的內 容請以附件處理),論證推理必須依憑事實。 (四)擬辦事宜須確實列明請示,內容多時可列於說明的末項。 (五)注意來文要旨,以免答非所問。
書寫受文者 • (1)用全銜,不用簡稱。 • (2)注意機關的排序: 先 中央 再 地方 主辦單 位最後 先 機關單位 再 個人 先 外部 再 內部
檢點整備 附 件 公文簽稿所 提及之行事依據 及重要關鍵的文件必須列為附件, 俾各級核稿人員 參考。 重點 簽稿內文繁多.過於瑣細.可用圖表表達者,均請以附件方式處理 , 俾使公文內容 精簡嚴謹。 簽稿之附件 必須分別標示清楚,並以「附件箋」或「見出紙」依序黏貼於右側頁緣。
對上級或督導單位行文 避免使用「最速件」: 依文書流程管理規定,最速件處理時間 僅為1天,若以「最速件」發文,將給上級 承辦人極大的壓力,為增進公誼,避免 反效果,內部請以「特急件」持陳, 奉核後,電知文書單位以「特急件」辦理, 我們非常樂意配合(承辦人:張辦事員,電話2245)。
對上級或督導單位行文 若非屬「必須核覆案件」公文, 期望語請勿用「請鑒核」: 表示上級必須核覆之意, 可用「請核備」,以免造成上級 困擾。
公文書一律使用標楷體 • 公文書一律使用標楷體:簽陳請用16點字,不可攙用斜體字。
1 簽 2 稿 3 附件 4 前簽或來函 5 相關資料(魚尾夾) 裝訂次序(A4紙對齊1-2針)
1 2 3 在原簽「說明」欄.完成說明後 列出所有「會辦單位意見」 承辦單位「綜合分析建議」 結(綜)簽
STEP1 全案 內容 完整 (附件) STEP2 重點 色筆 標示 STEP3 檢視 頁首 頁尾 STEP4 一案 一卷宗 簽案的檢查點(DOUBLE CHECK)
公文字體規範 20級 12級 一、字型:標楷體 二、大小: (一)20級:機關全銜 、發文文別。 (二)12級:聯絡方式 、郵遞區號、地 址、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 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正本、副 本等。 (三)16級:受文者、 本文、蓋章戳。 (四)10級:頁碼。 16級 12級 16級 12級 16級 10級 14 14
公訂的標題排序-5層 壹. 一. (一) 1 (1)
承辦單位 會辦 決行 承辦人 單位主管 統一核章與會辦的位置 承辦欄可以縮小.會辦可增加為3欄
騎縫章(職名章) 很重要 次頁空白.請用雙面列印解決. (職章請勿蓋在空白頁)
檢視頁首頁尾 切換至頁尾
與一案一夾 正確使用卷宗
會稿原則 • 一律以「最速件」處理:除特殊案件處理須較長時間外,若有不當的積壓,將陳請議處失職人員。 • 對等原則:對方是一級主管核章會出的會辦單,應由單位一級主管核章會回,二級主管不合適代核章歸還。(除非是在代理的狀態)
分層負責(研品) 第一層為院長.副院長 第二層為主任秘書 第三層為一級主管 第四層為二級主管
簽 稿 可 發 如擬 奉發 相關指示 先發(須補陳) 核決簽稿的基本用語
文稿複閱-節約各項成本 • 對各階層:檢視公文的修正,習得智慧財產,同性質公文不再犯同樣的錯誤,是在職的養成訓練,也節約未來作業的各項成本。 • 對承辦人:修正後送發文,防止錯誤後的修正重新發文,節約回收及更新所浪費的人力、耗材與郵資的成本(不可有2個版本在外流通,必須先回收才再發出)。
文稿複閱規定-對全院 當 院長以下長官核批 「不同之意見或指示事項」時,應依原陳核順序的反向順序依次往下複閱,或列印核批之內容,提供相關主管複閱,以茲遵行。
複閱規定 • 院本部:主任秘書以上長官自行註記重要文案,交代秘書登錄並管制追蹤其執行情形(主任秘書以上辦公室) • 全院各單位:各業務承辦人所簽擬之陳核文稿,該單位主管核稿時, 若有簽註「不同意見」時,該項文稿即不能送出該單位,應退還承辦人再研。
加註指導下屬的執行意見 各級主管複閱後,「得」依據院長(或核批長官)的意旨,加註指導其下屬執行的意見,並核上職章(或簽字)日期、時分。
急件公文與清稿 • 急件公文:應派員專送、緊急持陳,並依分層負責及職務代理人制度先行判發後,須正本補陳複閱(或影印分陳)。 • 清稿:稿件若改動較多,送回承辦人清稿後,須將修正的原稿附陳,以供比對。
複閱控管 各層級的執行同仁為: 一.長官辦公室秘書。 二.一級單位登記桌。 三.各業管的承辦人。 四.文書組「總發文」(提醒)
蓋上戳記 • 因橫式文稿空間有限,在核章欄附近的適當位置「蓋上戳記」,如 「主任已複閱」。 (橫式楷書藍色刻印3號字.相當於電腦字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