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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专题之二 —— 土地问题. 二、集体所有制之“殇”. 再集体化还是走市场化的道路?. 中共十七大三中全会 《 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 :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 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集体所有制下农民正丧失赖以生存的土地 —— 以广州大学城征地案为例. 广州大学城征地案的特点. 化整为零违规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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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专题之二——土地问题 二、集体所有制之“殇”
再集体化还是走市场化的道路? • 中共十七大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 • 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集体所有制下农民正丧失赖以生存的土地——以广州大学城征地案为例集体所有制下农民正丧失赖以生存的土地——以广州大学城征地案为例
广州大学城征地案的特点 • 化整为零违规征地 小谷围1402.64公顷农村集体土地,共分成39个地块分批征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单一批文中,最大水田征用面积为28.99公顷,最大耕地征用面积为31.35公顷,均小于《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需上报国务院审批的标准(35公顷)。
征地补偿款入不敷出 根据各类被征地面积及补偿标准计算,大学城征用小谷围1402.64公顷土地支付征地补偿费总额为11.71亿元,假设这11.71亿元征地补偿款全部分配给小谷围1.4万村民,人均征地补偿仅为8.36万元。但这11.71亿元征地补偿款只有部分真正分配给被征地农民。以贝岗村为例,该村被征土地合计4271.55亩,共获得29087万元征地补偿款,其中支出项目包括购发展用地、购社保、平衡社保、村民分配、地盘分配、投资、核查地盘费用等项,共支出27316万元,村民分配及地盘分配合计1322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6.04%,人均分配4.94万元。
社会保险:羊毛出自羊身上 贝岗村共获得29087万元征地补偿款,其中购买社保及平衡社保支出合计2026.43万元,村民分配及地盘分配合计为13224.6万元,购买社保及平衡社保支出相当于村民分配及地盘分配总额的15.3%。全村人均实际获得征地补偿款为49382元,人均社保费缴纳金额就高达7566.95元。
2006年广东省“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的政策采取“集体补助30%、政府扶持40%、农民个人缴纳30%”的三方责任制,集体补助部分资金来源于村集体以50%的征地款(划拨给村集体部分)设立的准备基金,本质上也属于农民的资产。因此,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际承担的比例高达60%。
失地农民就业:10%的再就业率 目前,小谷围街道办能为村民提供的就业机会就是大学城公共道路的绿化和环卫工作,而且仅能提供10%的就业机会。以北亭村为例,该村约2000个劳动力中,每年通过抽签方式选出200名村民从事道路绿化及环卫工作,月收入为1000元,扣除300多元的社会保险费之后,幸运获得工作的村民每月实际可支配的工资收入不足700元,其他村情况与北亭村类似。
预留用地遭遇以租代征威胁 • 征地前番禺区委区政府承诺“给每村在大学城附近预留所征地总面积15%的用地”。 2003年大学城开始征地至2007年2月底,所谓的15%经济发展用地仍未开发利用。 • 为加快经济发展用地开发,番禺区政府提出由区政府成立公司统一租赁全部经济发展用地,各村按所占土地比例收取租金。但这一方案遭到村民的反对。
集体经济壮大,村官纷纷下马 • 在土地被征用之前,小谷围6个行政村以农业生产为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村民享有土地使用权,村集体经济规模较小。小谷围各行政村征地前后资产负债表的情况将揭示征地对村集体经济规模的显著影响。 • 广州大学城征地项目启动后,巨额征地补偿款流入各村集体账户。这些巨额征地补偿款主要用途有三:分配给被征地村民、发展集体经济(包括购买15%经济发展用地)、代村民购买社会保险。除了法定由村集体支配的部分外,由于许多村民不满意征地补偿拒绝签字领取补偿款和15%预留地迟迟未落实,巨额征地补偿款就沉淀于村集体账户,村集体经济实力迅速膨胀。
村干部征地灰色收入难以估计 2003年10月,汉唐证券的业务员黄静经某银行的业务员陈海恒介绍认识了贝岗村的村委书记何波女、村长邵耀深、村委委员郭海明、支委邵松林、支委原灿明5人,并向村长邵耀深表示希望吸引该村投资汉唐证券国债理财项目。黄静与陈海恒表示如果投资4000万元,村里将获得每年2.35%(94万元)的回报,村委干部将获得172.5万元的回扣。
贝岗村5名村干部禁不住诱惑,立即以村民要求分配征地款为由要求镇政府下拨资金,挪用4000万现转到了汉唐证券账户,5名村官每人获得34.5万元的回扣。2004年8月,汉唐证券由于经营严重违规被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托管经营,调查小组发现有一笔巨额资金来自番禺区新造镇贝岗村。贝岗村5名村干部禁不住诱惑,立即以村民要求分配征地款为由要求镇政府下拨资金,挪用4000万现转到了汉唐证券账户,5名村官每人获得34.5万元的回扣。2004年8月,汉唐证券由于经营严重违规被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托管经营,调查小组发现有一笔巨额资金来自番禺区新造镇贝岗村。
2004年6月,镇政府在一次对村账检查中也发现,贝岗村有一笔4000万元的资金没有利息记录。贝岗村村干部挪用巨额征地款投资证券的大案终于浮出水面。随着汉唐证券破产清算,贝岗村4000万元征地补偿款投资也付诸东流,巨额集体财产因为172.5万元的回扣而流失了,贝岗村村民蒙受巨额损失。
结论 • 温铁军认为土地集体所有制避免了各种形式的地权买卖,是农民生活的一个最低保障,在城市经济不景气时农民可以返乡务农。 • 然而,中国的现实则是,农民逐渐在“国家征用”的名义下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所有权,其中土地“集体所有”非但未能保护农民地权,反而使这一“圈地运动”在中国农村开展的更为顺畅。
土地股份制应否成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土地股份制应否成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 ——以南海土地股份制为例
背景 • 傅晨(1996):南海土地股份制“极有可 能成为这些地区农地制度选择的普遍模式, 并昭示着其他地区农地制度创新的前景”。 • 蒋省三、刘守英( 2003) :南海土地股份制“可以屏蔽国家征地制度对农民权益的侵害, 有利于地方工业化, 让农民分享工业化进程中的土地级差增值收益”。 • 土地股份制应否成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
土地股份制实施14 年, 南海各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及股份经济发展区域不平衡特征明显, 南海土地股份制的绩效差异本质上是区位因素导致的土地级差地租差异。从南海落后地区看来, 土地股份制与以前的合作社没有本质区别, 桂城、大沥、罗村等东部镇( 街道) 农村经济发展较快, 并非土地股份制所赐, 而是优越的地理位置所致。
2.家庭经营和非公有制 企业是主要收入渠道 图2:南海农村经济合作社人均股份分红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
图3:2006年各镇(街道)人均分红占纯收入比例(%)图3:2006年各镇(街道)人均分红占纯收入比例(%)
3.股份经济收入渠道 单一和分红水平低 • 农村集体非流动性资产收益是南海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除了少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企业的发包或经营收入外,南海农村集体经济主要采取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物业出租这种比较单一的“三出租”经营形式,集体经济的增长主要依赖于增加土地资源消耗的厂房物业出租。
4.集体产权代理人侵害 • 南海农村土地股份制,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成土地股权,使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转换为集体统一经营,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从土地集约规模化经营角度来看,这一制度创新可以产生规模效应,克服分散农户缺乏投资资金及地块分散的不足。然而,作为一种特殊的集体产权制度安排,土地股份制存在的代理人问题可能会侵蚀其规模效应。随着股份经济组织资产经营规模增大,这一制度成本可能会给股东带来巨大损失。
组织成本高昂 图5:2005年南海全区社(组)两级集体村政建设、公益福利费用开支
南海全区农村集体干部事业人员报酬总额从2004年的3631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10014万元,增长了1.75倍。 图6:南海全区农村集体干部事业人员报酬
2005年南海区集体净收益30万元以下的村集体共计45个,开支总额为4767.1万元 。其中,村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占总开支高达32%,股份分红、当年扩大再生产开支仅占总开支的1.2%、3.04%。 • 高额的村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作为土地股份制的组织成本,不仅降低股份经济组织的扩大再生产能力,而且严重侵蚀农民的股东权益。
结论:土地股份制实质为再集体化 • 土地股份制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农地转用,有力的推动地方的工业化与城市化并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然而,不容忽视的是,这一制度的本质是土地的再集体化:农民原来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土地由集体统一经营。农村集体产权固有的缺陷往往使农民的股东权益遭受侵害。如果说在农业税负沉重的90年代,农民可能愿意将土地使用权交给集体的话,那么在农业税取消之后,在中国农村强制推行土地股份制,可能是一个得不偿失的再集体化的不可逆过程。
集体所有制的优越性? ——“华西村奇迹”的集体主义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