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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友. 網際網路的進步、電腦媒介管道的發達,為人與人間的互動找到一個全新的發展領域,使得電腦網路成為現今流行的人際關係橋樑。 網際網路透過線上互動的方式,吸引了廣大的使用族群,尤其是其成功地滿足青少年的好奇心與冒險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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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友 網際網路的進步、電腦媒介管道的發達,為人與人間的互動找到一個全新的發展領域,使得電腦網路成為現今流行的人際關係橋樑。 網際網路透過線上互動的方式,吸引了廣大的使用族群,尤其是其成功地滿足青少年的好奇心與冒險精神。 而網際網路的「無國界」特性,不論是藉由ICQ、聊天室、BBS、或是E-mail,隨時隨地都可以讓我們和世界各地的人聊天,結交來自四面八方的朋友。另外,網際網路的「匿名性」是另一個促使網路交友風行各地的主要原因,因為在網路世界裡,不用擔心自己的身份會曝光,透過鍵盤的熱烈交談,人們可以盡情發洩情緒、呈現自我,並且滿足與人接觸的需求。而網路交友也相當容易成為犯罪的媒介,最近很多有關網路交友犯罪、詐欺的社會事件層出不窮,因此網路交友的安全性是一個值得社會大眾關心這個議題。
虛擬世界 為什麼許多人熱中交網友呢?可能網路交友者對自己本身口才、個性、外貌缺乏信心,並且與人相處方面較不擅長,而網路是個隔層山的虛擬空間,在這裡現實與虛幻互交錯,每個人都可以隱瞞真正的自己去扮演理想中的自己。此外,網路交友可以 不公開自己的身分,與網友交往之中有一層安全網保護,給人似乎很有安全感的感覺。而因為交網友多半都是藉由文字互動來表達彼此內心想法的交流,在這個溝通方式之下,網友很容易做出超乎平常的言行,也很容易跟陌生網友吐露心事,因此網路交友比平常交往更容易與對方交心,朋友的親密度也比較深入。 網路交友的「虛擬」與「隱瞞」的特點,也相對的形成了網路交友的死角,使得網路交友的真實度令人質疑,因為網友的身分、長相、興趣、職業都可以虛擬,讓人無從判斷真偽,這一點對交友誠信方面就需要再做評估。而也因為網路交友都透過文字交流,使得網友容易陷入感情中,但是文字無法讓你認識人這種心思複雜的生物,生活上的言行和小動作才可以看出一個人的本質,因此,網路交友的真實性又增加了令人懷疑的一部分。
網路交友之隱憂 正向影響:經由網際網路的互動,使用者可以比真實生活更自由自在的抒發意見和想法,也可以很方便的找到具有相同背景或興趣的朋友。讓人們可以在不需經由外在相貌等的外界評價之下,為他人所接受。 負向影響:由於網路的普及與便利,愈來愈多孤單的個人開始在網路上尋求他們的社會需求。而投注越多精力在網路上的人,他們的現實生活往往都有失去活力甚或逐漸惡化的傾向。
網路交友可能衍生之社會問題 1.網友見面,發生性關係 由於時下青少年的性觀念快速「進步」,大幅縮短發展親密關係所需的時間,使得近年來婚前性行為的比例急速增加,造成未婚懷孕的情形日漸嚴重。而青少年開放的性行為,在缺乏自我保護措施的情形下,其複雜的交友情況使學生暴露在愛滋或性病感染的風險中。 2.現實生活的人際疏離 網路的虛擬人際互動為青少年開拓無限想像的世界,由於網路匿名性的特色,青少年以虛擬身分與他人交往,讓青少年在現實生活上的人際挫敗得到彌補,容易引誘青少年沉溺其中。 根據研究顯示,網路上癮者最常進行的網路活動是BBS-talk、線上遊戲、瀏覽情色網站、收發電子郵件等等,而當人們過度涉入網路活動,往往會忽略現實生活中人際的交流。而瀏覽情色網站可能會發展到虛擬性交,所謂虛擬性交是以聊天完成做愛的過程,藉此滿足自己的性衝動,不少青少年食髓知味,花了許多時間耗在虛擬性交的世界,更加忽略現實中真實的人際互動。 3.性教育議題 隨著資訊的快速發展,網路提供的便捷與效益,便得電腦已經成為全家人資訊共享的媒介。從過去的電視傳播媒體,到一日千里的網際網路,形形色色、未加選擇的資訊唾手可得,青少年在缺乏正確的引導下,極易陷入網路虛擬的情色陷阱而無法自拔。
「四不一要」的網路交友安全需知,希望幫助網友避免類似約會強暴這樣的憾事發生: 1.不要「以貌取人」:不要只看到網友照片,就投以過多情感或幻想。 2.要「眼觀四面」:不要只聽信對方的話,還要多多觀察其他網友和他之間的互動狀況,例如留言等,才能更深入了解對方。 3.不要「落落大方」:不要將自己的切身資料,例如就讀學校、手機號碼、住址等,公開於網頁之上,以保護自己的安全,免於不必要的騷擾。 4.不要「單槍匹馬」:參加網聚時,切記不要單獨赴約,最好參加公開辦理的官方網聚,並且約熟識的朋友一起赴約。 5.不要「了無音訊」:參加網聚最好事先告知家人或朋友,並且隨身攜帶手機,以免發生不可預期的狀況時,可以向外求援。 網路交友安全需知
安全的網路交友 一、對於個人資料的登錄要十分小心謹慎:在網路上儘量避免留下真實姓名、電話、住址、信用卡帳號等基本資料,並對於此類資料的登錄要十分小心。如果必須在網路上留下相關資料,或是想要利用網路來購物,都最好先取得父母或師長的同意。 二、避免單獨的邀約:儘量避免進入聊天室與陌生人一對一聊天,並且對於聊天室的選擇最好經過父母與師長的同意。另外,不要隨便允諾網路上網友的單獨邀約見面,記得以匿名身份進入聊天場合。 三、保護自己:未經父母與師長的同意,不要將個人的照片寄給他人,或藉由網路散佈照片;如果網友傳送任何猥褻或令人覺得不舒服的訊息,千萬不要回應,立即告訴父母或師長處理。 網路交友也並非一無可取之處,其實只要遵守網路交友的原則,一樣可以在網路上安全的交到知心好友。切勿輕易答應不明人士的邀約,而且要知道利用網路交友彼此都見不到面,對於對方的了解也相當有限,所以,儘量將交往限定在聊聊天通通信的範圍之內,以免見面出了問題而後悔莫及。
網路交友的倫理 網路交友的並非都很危險,本質上網路是一個媒介,網路本身不無問題,真正的問題在於使用者的心態。 因此儘管網路交友陷阱多,但是只要謹慎挑選網友、注意網路交友安全、避免金錢交流、誠信對人以及保有適當的戒心,想要營造良好的網路交友環境並非難事。 網路交友的倫理就是要靠每個網友的誠信而建立,才能在網路上交到真正的朋友!
籲請網友警覺性侵害案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報導高雄縣性侵害案件三年來快速增加,縣府社會局籲請家長及喜愛逗留網咖的少女提高警覺。三年前全縣網友性侵害案件全年不到十件,九十一年增加為二十五件,今年元月就發生七件,是去年每月平均數的三點三倍。 網友性侵害或約會強暴最大的不同在於網友以網路為工具,彼此以前可能未見面,在網路聊天室建立雙方關係,但網友性侵害與約會強暴又很相似,不容易取得證據,且會被質疑是自找的、自願的。高雄縣性侵害防治中心保護扶助組社工員發現,網友性侵害的管道大都來自網咖,雙方在網路聊天室聊了兩、三次後,加害者要求見面,經被害人同意,雙方見面過程中,加害者常藉口要求被害者陪他回家拿東西或一起外出兜風,因而發生性侵害。社工人員表示,網友性侵害不見得都是出自被迫,也有兩情相悅的,之所以成為性侵害主因是被害人都是未成年少女,加害人都是二十歲的成年人。加害人也不只一次有過網路援交或網路性侵害的紀錄,甚至會與好友分享經驗或對象。被害人大都是未成年少女,大部分是好奇、寂寞、無聊、交友等因素而上網咖,為了性交而上網的比率很少。網路愈來愈普及,縣府社會局擔心這類網友性侵害案件會逐漸增加,因此將透過網路加強宣導性侵害防治,並結合縣女警隊加強查緝網路犯罪。
msn衍生的問題 不容小覷 顏玉龍 【中時電子報 】調查採訪 五位小學生靠msn網際連絡,竟相約蹺家,讓家長、學校急的如熱鍋上的螞蟻。 最後五人雖都平安返家,但網路交談所衍生的問題卻值得重視。網際網路漸成為時下e時代青少年發展人際關係的橋樑,即時通訊軟體更是不可或缺的工具。但虛擬的網路世界,深深影響現實生活,不但玩起「禁忌遊戲」,也成了犯罪溫床。網路的普及與便利性,改變許多人的生活及交友方式。尤其在虛擬國度中,更容易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但網路「社群」功能亦能集合自殺或其他犯罪同好,借助網路逃避現實生活挫折,不但衍生出冷漠的親子關係,更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許多網友認為,網路簡化人與人溝通的模式,在虛擬世界中拉近彼此的關係,打破現實生活中有形與無形的距離,加上它俏皮的「表情符號」與「動畫快遞」等功能,更加吸引年輕學子,並創造出特有的網路語言。不少老師反映,中、小學生將網路語言用在作文上,或成為現實生活用語,甚至不少學生沈迷於網咖。 日前發生一名小學生因留連網咖而上學遲到,竟在校園跳樓自殺,顯示網路對孩童所造成的負面效應。如今又有五名小學生利用網路相約蹺家,家長與學校應加強監督孩子使用網路的情況。網路交友的正面意義,早已被少女蹺家、援交、一夜情與約會強暴覆蓋,而網路的便利功能,也被自拍、「集體自殺」、槍毒交易、犯罪知識傳授等「污名化」。資深刑警指出,中輟生及蹺家少女人數,隨著網路普及而有成長趨勢,且多數都因為受到其他網友誘惑。警方表示,由於網路「匿名化」特性,網友能以各種面貌出現在線上交友網站,網友相約見面時,常發生性侵害等案件,同時網路的攝影機功能,也讓色情業者在0204之後,找到另一個生財管道。
孩子網路交友的問題值得關心! 兒福聯盟調查發現,有4成4的兒童少年曾經有網路戀愛的經驗,令人擔憂的是,也有31.54%的孩子曾被網友要求發生一夜情。而調查也發現,有11.18%的孩子曾被網友性騷擾,甚至有孩子遭到網友恐嚇、盜用個人資料、性侵害或詐財。 兒福聯盟調查發現,高達8成5的孩子曾有網路交友的經驗,再詢問有無與網友談戀愛的經驗,56.36%回答有,若用人數來看,有638位小孩有這個經驗。進一步詢問受訪孩子有沒有被網友要求一夜情的經驗,31.54%的小孩回答有,共有357位。 值得注意的是,調查指出,聊天、逛街、聚餐是大部份孩子與網友見面後最常從事的活動。但調查也發現,有17名未成年的孩子表示他們與網友見面之後,通常會從事一夜情、援交或毒品交易的活動。兒盟指出,姑且不論孩子是被人利用或出於自願,網路確實是犯罪隱匿性高且危機四伏的花花世界。 此外,42.67%的孩子有過不愉快的網路交友經驗,其中64.18%的孩子遇過網友外貌和照片中長相不同的狀況,這是孩子在網路交友時最常碰到的不愉快經驗,其次是網友的個人資料與事實不符,佔52.17%;另有11.18%的孩子曾被網友性騷擾,甚至有孩子遭到網友恐嚇、盜用個人資料、性侵害或詐財。 兒盟表示,當孩子遭遇危險時,若不立即對網友表達明確而清楚的拒絕,就容易讓對方覺得有機可乘。據兒盟「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的統計,孩子所交往的網友年齡層,以18歲至25歲的成年人居多,網友最高的年齡層大約是30歲;而有心利用孩子的網友,通常會利用孩子易信任對方、不好意思或不敢拒絕等弱點,做出進一步的侵犯。
網上幫人練功 學童成了被告 記者辛啟松、吳明良/台南市報導05/18 03:43 台南市八名國中小學生受不明網友委託,以對方網路遊戲的帳號、密碼及寶物協助練功,當學生要歸還寶物時,對方不再上網,事後竟到市警局控告學生妨害電腦使用罪,家長擔心孩子留下刑案紀錄,以數萬元和解,成為變相勒索,警方呼籲玩家勿受不明網友委託。 被告都是國中小學生,最小的才國小五年級,他們都被控盜用玩家帳號密碼。學生表示是受對方委託協助練功,對方主動給帳號及密碼等,他們沒有盜用。 國小五年級的陳姓學童說,他在網路上認識綽號「小斌」的網友,經過幾次攀談,對方邀他一起攻打惡魔,賺取寶藏,一天晚上,「小斌」告訴他,因功課忙碌,沒時間練功,告訴陳姓學童自己的帳號、密碼等,委託他協助練功一個禮拜,未來要以部分練功所得當報酬。 因「小斌」出借的寶物價值不斐,陳姓學童爽快答應,但一個星期後,「小斌」不再出現在網路上,陳姓學童無法歸還寶物,不久就接獲警局通知,表示陳姓學童盜取「小斌」的網路帳號密碼,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 蔡明松說,陳姓學童的家長擔心孩子從小就背負前科,考量該法條是告訴乃論,私下與對方協調,賠償「小斌」三萬元。 蔡明松已承辦八起類似案件,告訴人明白向被告家長表示,可以進行民事和解,他懷疑告訴人是一組詐騙團體,有計畫引誘國中小學生上當,再以和解方式達到勒索目的。 警方已向網路遊戲公司調閱八個個案的上網記錄,釐清是被告盜取帳號密碼,還是告訴人主動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