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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稽查典型性问题政策解读 主讲人:殷嘉娴. 纳税人学校. 目 录. 1. 税务稽查概况介绍. 2. 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3. 发 票 及 案 例 介 绍. 4. 自 由 提 问. 出示税务检查证和 《 税务检查通知书 》 。. 文书送达 税款入库. 执 行. 违法事实 法律依据. 审 理. 检查通知书 检查证出示. 检 查. 计算机 人工 人机. 选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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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典型性问题政策解读 主讲人:殷嘉娴 纳税人学校
目 录 1. 税务稽查概况介绍 2.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3.发 票 及 案 例 介 绍 4. 自 由 提 问
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文书送达\税款入库 执 行 违法事实\法律依据 审 理 检查通知书\检查证出示 检 查 计算机\人工\人机 选 案 一、税务稽查概况介绍
1 4 2 3 可要求税务检查人员回避 依法享有行政诉讼、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要求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具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一、税务稽查概况介绍 被查对象的权利
主观恶意 少计收入、虚列成本,甚至做假账、两套账等,主观恶意,偷税金额巨大 抱侥幸心理 非主观故意 会计上核算准确,但唯命是从,一切都听老板的,明知有错,仍按错的来做,寻找诸多借口少申报税款 政策掌握不全、税收与会计的差异、财务人员计算错误、粗心等导致. 一、税务稽查概况介绍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营业税及案例分析 某银行的投行部门为一家改制企业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合同确定的付款时间为签订时支付的30%,6个月后支付50%,3个月后支付尾款20%。由于该改制企业对银行提供的咨询服务质量不满意,故尾款20%没有按期支付,银行因未收到款项未申报营业税。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营业税及案例分析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营业税及案例分析 条例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条例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营业税及案例分析 确认收入时间:在提供应税劳务完成的前提下,收到营业收入与合同确定应收到价款的时间,两者哪个在前,就以哪个为准。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营业税及案例分析 检查中发现某企业签订了一份厂房租赁合同:约定在租金收取的同时收取巨额的购买保证金,且购买保证金的总和相当于未来厂房的转让价格。企业在收取购买保证金时,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且未开具发票,只开具了收据;厂房已办理相关房屋权属证明,企业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采取购买保证金的形式收取价款,经检查,涉及预收房款金额共计8000万元,应按预收款方式确认销售房产收入,补缴销售不动产税目营业税4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营业税及案例分析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母公司——牵头组织者 资金池 pooling 资金提供方——子公司A、B、C…… 资金使用方——子公司A、B、C…… 商业银行——资金管理与划拨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营业税及案例分析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营业税及案例分析 第二十六条 按照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营业税及案例分析 第二十六条 按照条 某企业每月向境外母公司支付1.5万美金的技术服务费,但是由于金额不足3万美元,不需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完税证明,企业可直接至外汇管理局付汇。经检查,该公司被查年度少代扣代缴营业税共计5万多元。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营业税及案例分析 第二十六条 按照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营业税及案例分析 第二十六条 按照条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40号)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 3 1 实物奖励 各类补贴 实报实销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第二十六条 按照条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在检查时发现某些企业为高管提供住房,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相应的水、电、煤气费和物业费也都由企业来承担,企业将其列支在“管理费用”中。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的规定将企业承担的租金、水、电、煤气费和物业费并入居住人员的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在检查时发现某些企业年度会议会购买礼品并采用抽奖等形式发放给本行的员工,企业将其列支在“管理费用”中,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的规定要求其作为员工的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检查某些企业发现其“管理费用”中通过虚列会务费、差旅费等形式给员工发放福利,实际上是利用发票报销等形式变相发放现金。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的规定应作为员工的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税发[1994]089号)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这里所说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5]082号)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58号 )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检查时发现某些企业给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企业直接将其计入“管理费用”并进行了列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应将缴纳的保费分摊到每一个享受保险的员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并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318号)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 符合免税条件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均不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 (2)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下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 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下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 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 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检查时发现某些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个人也按一定的比例缴纳。银行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存在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进行了扣除,企业缴纳部分不扣缴个人所得税两种情况,均造成个人所得税少申报。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 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 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 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694号)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税务人员检查时发现某企业从2012年1月份起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缴纳部分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4%,个人缴费部分为4%,其中一员工王先生月收入10000元,“五险一金”为1500元,代扣企业年金400元,企业缴纳年金400元,企业按365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代扣代缴457元,少扣缴92元。企业共补缴个人所得税50多万,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10000-1500-3500)*20%-555=445元 • 年金的个人所得税: 400*0.03=12元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0号)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检查时发现某些企业给离职人员发放离职补偿金,金额很大。而企业因不了解相关政策未代扣个人所得税,税务人员根据税法规定要求企业补缴少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1年度为52504元、2012年度57622元) --------《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检查时发现某些企业除正常的工资薪金外,还有季度奖、半年度奖、考核奖和年终奖,企业在计算考核奖和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时多次使用了年终奖的公式,税务人员根据税法的规定要求其补缴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个人所得税及案例分析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房产税及案例分析 :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房产税及案例分析 检查时发现某些企业出于安保措施的需要,单独设计并建造智能化楼宇监控系统。企业往往作为单独的“固定资产”入账。企业在计征房产税时并未将其纳入。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及时将其并入房产税的原值补缴房产税。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房产税及案例分析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运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能不能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须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房产税及案例分析 在检查时发现某些企业将自有房产未使用部分进行出租,前期免租一段时间,企业在申报从价房产税时,直接扣除了租赁部分的房屋原值,并按租金申报了从价的房产税,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要求企业补缴房产税。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房产税及案例分析 注意区分“无租使用”和“免租使用”: “免租使用”:出租行为,租金为零, -----由产权所有人“按余值计征”缴纳 “无租使用”:不需支付租金,不发生租赁行为 ------由使用人“按余值计征”代为缴纳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房产税及案例分析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21号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房产税及案例分析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房产税及案例分析 : 税务稽查人员在检查一家企业时发现,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将自己购买的房产给自己的企业无偿使用,未缴纳相关的房产税,为此,税务稽查人员要求由该企业代为缴纳从价计征的房产税12000元。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房产税及案例分析 : 近日,税务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房地产公司在交房时将小区所有的物业用房交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将其中的一部分进行出租,缴纳了从租计征的房产税,一部分是自用,还有一部分因位置不好未出租而空置。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房产税及案例分析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 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土地使用税及案例分析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括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21号)
二、分税种及案例介绍 土地使用税及案例分析 按照《通知》的规定,对于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其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应税房产的建筑面积*2*土地单价 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为零。 -------《转发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苏财税[2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