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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解 读. 吉林省科技厅 行政审批办公室 2008 年 9 月. 主要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及参与鉴证的中介机构.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国科发火 [2008] 172 号) , 以下简称 《 认定办法 》 ,经国务院批准, 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于 2008 年 4 月 14 日 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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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 读 吉林省科技厅 行政审批办公室 2008年9月
主要内容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及参与鉴证的中介机构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 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经国务院批准, 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08年4月14日 联合发布。 •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简称: 《重点领域》。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 [2008]362号) ,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由科技 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08年7月8日联合发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 1991年由国务院授权开始国家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国发[1991]12号)。 • 1996年开始国家高新区外认定——《关于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执行规定的通知》(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 • 2000年修订《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截止2007年底: • 高新技术企业共56047家,其中高新区内约32347家 • 科技经费支出总额46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5.1 % • 研究开发经费支出1995.4亿元,占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支出的54.5 % • 完成工业增加值22109.9亿元,占全国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的20.6 %;实现利润6684.1亿元;上缴税额4851.4亿元;出口创汇3683.5亿美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 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后,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均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对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实现经济增长都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 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最具有活力的产业大军。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1月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明确指出: “当今时代,人类社会步入了一个科技创新不断涌现的重要时期,也步入了一个经济结构加快调整的重要时期。面对世界科技发展的大势,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只有把科学技术真正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真抓实干,急起直追,才能把握先机,赢得发展的主动权。” •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明确提出今后我国发展的战略: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 虽然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是,从全国企业科技创新的情况看,形势并不乐观。据统计,目前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的仅占25%,研究开发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仅占0.56%,大中型企业为0.76%,高新技术企业平均为2%;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整体上我国企业研发机构少,研发投入强度低,创新能力明显不足。 • 自主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长远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能力是内生的,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在发展方式上,我们必须进行战略性调整,必须突出创新能力建设。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 总体目标: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指引下,通过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和新税制优化产业结构的引导功能,进一步增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的综合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发展。 • 总体思路:通过进一步明确认定标准、规范操作程序、改革管理体制、加强政策协调,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把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 新办法的主要特点: • 1、贯彻国家自主创新战略,以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新办法最重要的一个特点。 • 2、新办法明确了研究开发等关键认定指标的测度依据,避免了认定工作的随意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 3、新办法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指导认定工作,避免了《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局限性。 • 4、新办法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 5、建立部门合作与政策协调的长效机制,构建责权分明、监管与操作分离的认定管理工作体系,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一次重大改革。 • 6、取消地域界限,不分区内区外,统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由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 新的认定管理办法 • 立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 • 立足于企业主体现状 • 立足于财税政策的公正公平性原则 • 立足于认定和管理并重、制度和组织协同 • 是新世纪、新阶段国家科技政策由区域政策向产业引导政策的一次历史性重大战略调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国家层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国家层面 • 国家成立了以科技部部长万钢为组长,科技部副部长曹建林、财政部副部长王军、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为副组长的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 • 成立了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组成的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国家层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国家层面 •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 1、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适时 审议修订《重点领域》和《工作指引》。 • 2、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国家层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国家层面 • 3、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暂停其认定工作。 • 4、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 5、发布《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报告》。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国家层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国家层面 •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 1、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报告和发展报告。 • 2、提出《重点领域》和《工作指引》的修订方案。 • 3、受理认定机构提交的重大争议,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 4、受领导小组委托,检查全国高企认定工作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情况;对高企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建议报领导小组,并负责落实领导 小组的决议。 • 5、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认定管理工作给予指导。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国家层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国家层面 • 6、对认定过程中违规的企业、中介机构和参与认定的专家等人员予以记录,并建议取消其相应资格。 • 7、对公示无异议的高新技术企业、承担认定工作的专家及中介机构实施备案管理。 • 8、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 www.innocom.gov.cn)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 9、负责组织全国高企认定工作的宣传、培训等事宜。 • 10、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吉林省层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吉林省层面 • 成立了以科技厅厅长毛健为组长,科技厅副厅长李建华、财政厅副巡视员周仁杰、地税局副局长王华军、国税局副巡视员蔡克天为副组长的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 成立了由科技厅行政审批办、财政厅税政处、国税局所得税处、地税局所得税处组成的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办公室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吉林省层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吉林省层面 •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 1、领导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确定认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 2、审定发布《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吉林省层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吉林省层面 • 3、协调、解决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 4、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 5、落实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吉林省层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吉林省层面 • 认定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 • 1、负责吉林省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核和复审工作; • 2、负责对已认定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定并处理有关举报; • 3、选择参与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家并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负责对认定评审专家的信用监督;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吉林省层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吉林省层面 • 4、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 • 5、提出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草案; • 6、负责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介机构的条件审核和信用监督; • 7、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 • 定义: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 我们只认定在吉林省注册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6个条件 • (一)在吉林省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 •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 •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 (六)自主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20分)等指标综合加权得分不低于70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一 •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一 • 自主知识产权定义:是指我国的权利人具有独立支配权或相对控制权的知识产权,即我国的公民、法人单位,所依法拥有的、可以独立地行使知识产权各项权能的知识产权,或虽然不拥有所有权,但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可以独立行使知识产权各项权能,并能不受他人制约地进行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知识产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一 • 自主知识产权的来源方式主要包括: • 自主研发或设计; • 受让或受赠; • 企业并购或重组; • 获得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一 • 技术独占许可: • 属于技术转让的范畴。 • 它是指在约定时间和一定的地区范围内,技术接受方对所购得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 • 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能在享有独占许可的时间和地区内使用该项技术进行生产和销售活动(排它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一 •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 • 以上自主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二 • 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 国家重点支持的8大高新技术领域226个具体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二 • 电子信息技术共56个 • 软件12个 • 微电子技术6个 • 计算机及网络技术6个 • 通讯技术7个 • 广播电视技术11个 • 新型电子元器件4个 • 信息安全技术6个 • 智能交通技术4个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二 •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共45个 • 生物医药技术9个 • 中药与天然药物3个 • 化学药11个 • 新剂型及制剂技术4个 • 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5个 • 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6个 • 现代农业技术7个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二 • 航空航天技术5个 • 民用飞机技术 • 空中管制系统 • 新一代民用航空运行保障系统 • 卫星通信应用系统 • 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二 • 新材料技术共34个 • 金属材料10个 • 无机非金属材料5个 • 高分子材料7个 • 生物医用材料7个 • 精细化学品5个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二 • 高技术服务业10个 • 共性技术 • 现代物流 • 集成电路 • 业务流程外包 • 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 • 公共服务指信息化共性服务 • 技术咨询服务 • 精密复杂模具设计 • 生物医药技术评价服务 • 工业设计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二 •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共27个 • 可再生能源12个 • 核能及氢能2个 • 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2个 • 高效节能技术11个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二 • 资源与环境技术共25个 • 水污染控制技术6个 • 大气污染控制技术5个 •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3个 • 环境监测技术3个 •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1个 •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技术4个 • 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3个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二 •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共24个 • 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4个 • 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5个 • 先进制造技术5个 • 新型机械2个 • 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4个 • 汽车行业相关技术4个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二 • 重要提示 • 产品(服务)可以是其中一个领域 • 也可以同时覆盖多个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三 •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 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三 • 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 • 研究人员:是指企业内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 • 技术人员: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下述工作的人员: • ——关键资料的搜集整理; • ——编制计算机程序; • ——进行实验、测试和分析; • ——为实验、测试和分析准备材料和设备; • ——记录测量数据、进行计算和编制图表;从事统计调查等。 • 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三 • 如何统计? • 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 • 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需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四 • 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2007年销售收入 • 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不低于6%; • 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不低于4%; • 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低于3%。 •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三 • 研发经费的计算? •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应按照各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 • 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企业应完善财务制度,建立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辅助帐,认真对每个研究开发项目进行费用登记,并以此为基础归集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情况。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四 • 是研发活动? • 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即对本地区(省级)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 • 包括:有计划的调查、分析和实验活动,以及将技术成果转化为质量可靠、成本可行、具有创新性的产品、材料、装置、工艺和服务的系统性活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四 • 研发项目的判断? • 行业标准判断法:优先按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测定科技“新 知识”、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等技术参数(标准)判断。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之条件四 • 专家判断法:如果企业所在行业中没有发布公认的研发活动测度标准,则通过专家进行判断。原则是:专家所在技术(行业)领域内可被公认的、有价值的进步。 • 目标或结果判定法(辅助标准): 检查研发活动(项目) 的立项及预算报告,重点了解 进行研发活动的目的(创 新性)、计划投入资源(预算);研发活动是否形成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性成果,如知识产权等形式的科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