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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衛概論報告. 班級 : 車輛一甲 學號 : 4a015037 姓名 : 馬逸函 指導老師 : 陳家昇. 災害種類. 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備,原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或死亡。. 災害原理說明. 1. 直接原因:從三樓駕駛堆高機衝破升降機出入門墜落至高度約 8.85 公尺機坑死亡。 2. 間接原因: 不安全動作:未經允許即駕駛堆高機。 3. 基本原因: ( 1. ) 堆高機操作人員未使其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領有合格證。 ( 2. ) 未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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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衛概論報告 班級:車輛一甲 學號:4a015037 姓名:馬逸函 指導老師:陳家昇
災害種類 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備,原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或死亡。
災害原理說明 1. 直接原因:從三樓駕駛堆高機衝破升降機出入門墜落至高度約 8.85 公尺機坑死亡。 2. 間接原因: 不安全動作:未經允許即駕駛堆高機。 3. 基本原因: (1.) 堆高機操作人員未使其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領有合格證。 (2.) 未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3.) 未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4.) 未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 未規劃、督導有關人員實施巡視。
案例 一、行業種類:糖果製造業(0841) 二、災害類型:墜落 (01) 三、媒介物:堆高機 (222) 四、罹災情形:死亡 1 人 五、災害發生經過: 據該廠廠長陳 00 稱:「96 年 1 月 22 日下午約 2 時 50 分左右,當時廠內人員聯絡我,製三課工作區發生事故,我立即趕到現場,當時 3 樓電梯出入口門,已被外勞鄧 00 駕駛之堆高機(容量 1500kg、工作重量 2950kg、機型 FB15P)撞落至 1 樓機坑(距三樓電梯出入口約 8.85 公尺),當時鄧 00身體被堆高機壓住,尚有聽到他在喊叫,我就趕快連絡台中工業區消防隊,消防隊約下午 3 時到達,約至下午 5 時才將堆高機移開,但外勞鄧 00已搶救無效,不治死亡」。
通用法規 (一) 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應使其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3條第1項暨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 (二) 應規劃、督導有關人員實施巡視。(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5條第1項第4款暨勞工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
(三) 雇主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5條第1項) (四 ) 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 (五) 依規定實施之自動檢查,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79條暨勞工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
建議或主張 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規劃、督導有關人員實施巡視。 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參考資料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504180069 http://www.crlio.gov.tw/manasystem/files/cases/9612261610561_%E9%A7%95%E9%A7%9B%E5%A0%86%E9%AB%98%E6%A9%9F%E7%99%BC%E7%94%9F%E5%A2%9C%E8%90%BD%E8%81%B7%E6%A5%AD%E7%81%BD%E5%AE%B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