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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煙火簡報

爆竹煙火簡報. 爆竹煙火成品及達公告數量之氯酸鉀( KClO 3 ) 或過氯酸鉀( KClO 4 ) 之輸入許可。 達公告數量之氯酸鉀( KClO 3 ) 或過氯酸鉀( KClO 4 ) 之販賣許可。. 取締違法製造、輸入、儲存、解封、運出、販賣、施放、持有或陳列。 輸入一般爆竹煙火之封存。. 主管機關權責變動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二條. 中央主管機關. 地方主管機關. ★. ☆. ★. 氯酸鉀 (KClO 3 ) 簡介. 氯酸鉀是傳統 火藥 的主要成份,這個功用到現在都未被 過氯酸鉀 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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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煙火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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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爆竹煙火簡報

  2. 爆竹煙火成品及達公告數量之氯酸鉀(KClO3)或過氯酸鉀(KClO4)之輸入許可。爆竹煙火成品及達公告數量之氯酸鉀(KClO3)或過氯酸鉀(KClO4)之輸入許可。 達公告數量之氯酸鉀(KClO3)或過氯酸鉀(KClO4)之販賣許可。 取締違法製造、輸入、儲存、解封、運出、販賣、施放、持有或陳列。 輸入一般爆竹煙火之封存。 主管機關權責變動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二條 中央主管機關 地方主管機關 ★ ☆ ★

  3. 氯酸鉀(KClO3)簡介 • 氯酸鉀是傳統火藥的主要成份,這個功用到現在都未被過氯酸鉀取代。 • 氯酸鹽系的化學物品因為較少受水的影響,一直受到火藥製造者的歡迎。可是,當硫磺或磷存在的時候,氯酸鹽系就是會變得不穩定。因此,氯酸鹽系需於特別設計的設備中使用。氯酸鉀和雷酸銀(AgONC)混合,可以製造特別的音效,如爆竹。 在室溫時是白色水晶狀的,而且是一種強氧化劑,當氯酸鉀用作氧化劑時,只會猛烈燃燒而不會爆炸。可溶於水和甘油,不溶於醇。有毒,口服5~10克可致死。

  4. 過氯酸鉀(KClO4)簡介 • 高氯酸鉀,也稱過氯酸鉀,化學式為KClO4,具強氧化性。常用在煙火和閃光粉中作氧化劑,也用作起爆藥。 • 高氯酸鉀與蔗糖的混合物還算穩定,但與其它還原劑混合很可能發生爆燃,發生劇烈氧化還原反應,火焰呈鉀的焰色紫色。鞭炮中用過氯酸鉀與鋁粉的混合物以製造閃光。 它是無色晶體或白色粉末,熔點約為610°C。它可以作固體火箭推進劑材料之一,但此應用基本上已被高氯酸銨所取代。

  5. 爆竹煙火新分類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三條 一般爆竹煙火

  6. 一般爆竹煙火分類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一般爆竹煙火分類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 旋轉類 行走類 火花類 飛行類 一般爆竹煙火 其他類 升空類 摔炮類 爆炸音類 煙霧類

  7. 施放專業爆竹煙火資格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第十條施放專業爆竹煙火資格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第十條 • 執行業務之爆炸物管理員。 • 爆竹煙火監督人。 • 具軍中高空煙火施放經驗或訓練且領有相關證明文件者。 • 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專業機構訓練合格者。 • 任職中之具爆破經驗且領有政府機關或其委託機構發給證明文件者。

  8. 舞臺煙火(產生火焰效果者)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第三條舞臺煙火(產生火焰效果者)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第三條 • 與觀眾間之距離,應為6公尺或效果半徑二倍之較大值。 • 效果高度不得超過舞臺淨高度之1/2。 • 效果內之地面,應為耐燃材料。 • 效果內不得有可燃物。 • 效果內不得有表演者。

  9. 舞臺煙火(產生灼熱粒子者)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第三條舞臺煙火(產生灼熱粒子者)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第三條 • 與觀眾間之距離,應為6公尺或效果半徑二倍之較大值。 • 效果高度不得超過舞臺淨高度之1/2。 • 效果內不得有表演者。 • 效果半徑不得超過2公尺。 • 效果半徑加2公尺內之地面,應為耐燃材料。 • 效果半徑加2公尺及效果高度加4公尺內不得有可燃物。

  10. 舞臺煙火(戶外產生灼熱粒子者)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第三條舞臺煙火(戶外產生灼熱粒子者)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第三條 舞台煙火於戶外開放場所施放產生效果高度超過6公尺之灼熱粒子,其觀眾與舞台之距離需為下列兩者之較大值: • 效果半徑+6公尺。 • 效果高度。

  11. 特殊煙火種類及施放安全距離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第四條特殊煙火種類及施放安全距離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第四條

  12. 負責人國民身份證 使用執照 平面配置圖 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安全防護計畫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證明文件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行檢附之文件 申請許可資料有重大不實 爆竹煙火製造場所發生重大公共意外事故 爆竹煙火製造場所提供他人進行爆竹煙火製造或加工作業 爆竹煙火製造場所違反本條例經限期改善而逾期未改善者 製造爆竹煙火許可與撤銷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六條 許可 撤銷

  13. KClO3及KClO4的管制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七條 向中央主管機關 申請許可 輸入或販賣達公告數量之 (過)氯酸鉀 數量 合格儲存地點證明 使用計畫書 輸入或販賣業者 押運人 運輸方法 經過路線 入庫兩日前通知 當地主管機關 並清點數量 運至合格儲存地點存放 相關資料 報請當地 及目的地 主管機關 備查 運出儲存地點

  14. 黑色火藥與導火索管理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八條黑色火藥與導火索管理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八條 黑色火藥與導火索 (供製造專業爆竹煙火使用) 購買 輸入 運輸 儲存 火藥庫之 設置或變更 安全管理 準用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爆炸物中央主管機關: 經濟部 委託辦理

  15. 爆竹煙火型式與個別認可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九條爆竹煙火型式與個別認可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九條 製造或輸入一般爆竹煙火 申請型式認可 申請個別認可 及 核准 核准 依本條例 第十條 得予廢止 未核准 發給型式認可證書 發給認可標示 辦理修補 未核准 所載事項 有變更者 變更涉及 性能者 販賣 持有 陳列 不能修補者 申請變更 銷毀或復運出口 重新申請認可

  16. 輸入待申請型式認可之一般爆竹煙火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輸入待申請型式認可之一般爆竹煙火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向中央主管機關 申請許可 輸入待形式認可之 一般爆竹煙火 輸入者 種類、規格、數量 輸入地 包裝情形 儲存場所 出進口廠商證明 押運人 運輸方法 經過路線 入庫前通知 當地主管機關 辦理封存 運至合格儲存地點存放 經 個別認可 或 中央主管 機關同意 向當地主管機關 申請解除封存

  17. 專業爆竹煙火的管制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專業爆竹煙火的管制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向中央主管機關 申請許可 輸入專業爆竹煙火 輸入者 種類、規格、數量 輸入地 包裝情形 儲存場所證明 出進口廠商證明 押運人 運輸方法、經過路線 地方主管機關核發許可文件 入庫前通知當地 主管機關清點數量後 辦理入庫 運至合格儲存地點存放 取得專業爆竹煙火輸入許可者, 其申請資料有變更時,應檢附 原許可文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向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變更。

  18. 不得施放爆竹煙火之場所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不得施放爆竹煙火之場所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 石油煉製工廠 • 加油站、加氣站、漁船加油站 • 儲油設備之油槽區 • 彈藥庫、火藥庫 • 可燃性氣體儲槽 • 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 • 爆竹煙火製造、儲存及販賣場所 罰則:第28條,罰鍰6-30萬元。

  19. 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前置作業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十六條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前置作業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超過中央主管機關 公告數量之舞臺煙火 施放前報請地方 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以外之專業爆竹煙火 施放五日前向 地方主管機關 申請發給許可文件

  20. 一定數量以下之舞台煙火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第二條一定數量以下之舞台煙火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第二條

  21. 爆竹煙火之備查紀錄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廿條 爆竹煙火製造場所 登記進出之 爆竹煙火原料 半成品 成品 (過)氯酸鉀的 種類 數量 時間 來源 流向 記錄至少保存 五年,並於次 月十五日前向 地方主管機關 申報前一個月 之紀錄 達管制量之 儲存場所與輸入者 輸入或販賣達公告 數量之(過)氯酸鉀者

  22. 第三大隊爆竹煙火列管場所 1處(1%) 27處(21%) 76處(58%) 16處(12%) 10處(8%)

  23. 各類爆竹煙火管制量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四條各類爆竹煙火管制量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四條

  24. 案例分析(一) • 消防局於00年00月00日發現行為人非法製造爆竹煙火,並將成品販賣予其他業者,其可能面臨刑責如下表:

  25. 案例分析(二) • 消防局於99年2月10日發現行為人非法儲存爆竹煙火並販賣予其他業者,其可能面臨刑責如下表:

  26. 案例分析(三) • 消防局於99年11月23日在網路上發現某業者以網頁陳列方式販賣一般爆竹煙火予民眾。

  27. 案例分析(四) • 100年1月9日自由時報A3版:「兒童放鞭炮,大人沒陪要被罰。」 • 本局謝局長於該篇報導中表示:年節期間會安排消防隊員到公園、空地加強巡邏,若發現兒童放鞭炮,不論是沖天炮、甩炮、連珠炮,消防隊員都會錄影、拍照蒐證,並對家長開罰。

  28. 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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