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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法规 和报告技术新进展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法规 和报告技术新进展. 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谢 彦 军.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法规 和报告技术新进展. ◆《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 ◆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报告系统 ◆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法规. ◆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 276 号) ◆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 ( 国务院令第 503 号 ) ◆ 《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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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法规 和报告技术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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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法规和报告技术新进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法规和报告技术新进展 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谢 彦 军

  2.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法规和报告技术新进展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报告系统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技术要求

  3.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法规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76号)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令第503号) ◆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4.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18条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施再评价及淘汰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32条对不能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其产品注册证书。被撤销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处理。

  5.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第九条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生产企业和销售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对生产企业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对销售者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6.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并与2008年12月29日发布实施。这个几易其稿的《办法》出台,填补了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法规的空白,它必将推动我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迈上规范化轨道。

  7. 《办法》主要内容 共分6章43条。 第一章 总则 共 3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共5条 第三章 不良事件报告 共14条 第四章 再评价 共8条 第五章 控制 共4条 第六章 附则 共9条

  8. 第三章 不良事件报告 共14条,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主体、报告范围、报告时限、分析评价等进行了规定。 第九条~第二十二条

  9.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第九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指定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并保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记录。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标明的使用期后2年,但是记录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5年。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记录包括本办法附件1~3的内容,以及不良事件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过程中有关的文件记录。 第十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收集其产品发生的所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给予配合。 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还应当建立相应制度,以保证其产品的可追溯性。

  10.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发现或者知悉应报告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应当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附件1)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其中,导致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告。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的同时,应当告知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认为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但是应当及时告知被越过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

  11.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第十五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在首次报告后的20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补充报告表》(附件2),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 出现首次报告和前款规定的补充报告以外的情况或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提交相关补充信息。 为了保护公众的安全和健康,或者为了澄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特定问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交相关补充信息;书面通知中应当载明提交补充信息的具体要求、理由和时限。

  12.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第十六条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年度汇总报告表》(附件3),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底之前对上一年度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进行总结,并保存备查。

  13.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技 术 机 构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收到不良事件报告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接到通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应当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不良事件的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在调查、核实、分析、评价不良事件报告时,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或者委托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应当提出关联性评价意见,分析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 第二十二条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应当对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反馈相关信息。

  14.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突发、群发事件 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发现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写并报送《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认为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但是应当及时告知被越过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知发生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处理,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突发、群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或者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可以会同卫生部直接组织或者协调对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15.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规范化 • 对不良事件报告范围、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促进了不良事件报告的规范化。《办法》规定,严重伤害于15个工作日内报告,死亡事件于5个工作日内报告,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立即报告,同时规定死亡事件在首次报告后15个工作日、严重伤害事件在首次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报告 • 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记录进行了规定,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并保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记录,且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主动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收集其产品发生的所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还应当建立相应制度,以保证其产品的可追溯性。

  16.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系统

  17. 系统建设背景 已有软件不能满足业务要求 -Epidata的贡献 -Epidata固有的局限性 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律

  18. 系统介绍 用户定位: • 基层单位(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 • 地方监测机构(省级、地市级、县级) • 国家中心

  19. 系统介绍

  20. 系统介绍

  21. 2 7 5 8 3 6 9 4 医疗器械不良 事件监测系统 系统介绍 权限管理 1 • 基本功能 • 角色管理 • 用户组管理 • 用户管理 • 授权 • 主要作用: • 管理系统内用户 • 管理用户的权限 • 系统安全的关键 不良事件报告管理 不良事件补充报告管理 年度汇总表管理 单位管理 资源及公告管理 预警管理 基础及标准数据管理 功能模块 统计分析

  22. 5 2 7 3 8 6 9 4 医疗器械不良 事件监测系统 系统介绍 权限管理 1 • 基本功能: • 不良事件报告表的录入、修改 • 进行不良事件报告分析评价 • 提出不良事件报告资料补充 • 退回不良事件报告 • 浏览、查询、查看、高级查询、打印、导出 • 统计分析 • 主要作用: • 上报不良事件报告 • 提出分析评价意见 • 不良事件报告管理 不良事件报告管理 不良事件补充报告管理 年度汇总表管理 单位管理 资源及公告管理 预警管理 基础及标准数据管理 功能模块 统计分析

  23. 5 2 7 3 8 6 9 4 医疗器械不良 事件监测系统 系统介绍 权限管理 1 • 基本功能: • 不良事件补充报告的录入 • 进行不良事件补充报告分析评价 • 建立与不良事件报告的关联关系 • 浏览、查询、查看、打印、导出 • 主要作用: • 上报不良事件补充报告 • 提出分析评价意见 • 不良事件补充报告管 • 理 不良事件管理 不良事件补充报告管理 年度汇总表管理 单位管理 资源及公告管理 预警管理 基础及标准数据管理 功能模块 统计分析

  24. 5 2 7 3 8 6 9 4 医疗器械不良 事件监测系统 系统介绍 权限管理 1 • 基本功能: • 年度汇总表的录入 • 进行年度汇总表分析评价 • 浏览、查询、查看、打印、导出 • 主要作用: • 上报年度汇总表 • 提出分析评价意见 • 年度汇总表的管理 不良事件管理 不良事件补充报告管理 年度汇总表管理 单位管理 资源及公告管理 预警管理 基础及标准数据管理 功能模块 统计分析

  25. 5 2 7 3 8 6 9 4 医疗器械不良 事件监测系统 系统介绍 权限管理 1 • 基本功能: • 上报单位注册信息录入 • 上报单位信息审核 • 监测机构信息录入 • 浏览、查询、查看、打印、导出 • 主要作用: • 统一管理上报单位 • 统一管理监测机构 不良事件管理 不良事件补充报告管理 年度汇总表管理 单位管理 资源及公告管理 预警管理 基础及标准数据管理 功能模块 统计分析

  26. 5 2 7 3 8 6 9 4 医疗器械不良 事件监测系统 系统介绍 权限管理 1 • 基本功能: • 资源上传、下载 • 公告发布、浏览 • 主要作用: • 实现资源共享 • 给不同的目标人群发布 • 信息 • 实现系统内用户的 • 信息沟通 不良事件管理 不良事件补充报告管理 年度汇总表管理 单位管理 资源及公告管理 预警管理 基础及标准数据管理 功能模块 统计分析

  27. 5 2 7 3 8 6 9 4 医疗器械不良 事件监测系统 系统介绍 权限管理 1 • 基本功能: • 预警条件设置 • 预警条件查看、修改 • 预警信息管理 • 主要作用: • 设置预警条件 • 定期搜索 • 自动产生预警 • 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不良事件管理 不良事件补充报告管理 年度汇总表管理 单位管理 资源及公告管理 预警管理 基础及标准数据管理 功能模块 统计分析

  28. 5 2 7 3 8 6 9 4 医疗器械不良 事件监测系统 系统介绍 权限管理 1 • 基本功能: • 标准数据字典管理 • ICD10 • 医疗器械分类管理 • 商品名称规整及管理 • 生产企业规整及管理 • 主要作用: • 数据标准化 • 基础数据统一管理 • 规整非标准数据 不良事件管理 不良事件补充报告管理 年度汇总表管理 单位管理 资源及公告管理 预警管理 基础及标准数据管理 功能模块 统计分析

  29. 5 2 7 3 8 6 9 4 医疗器械不良 事件监测系统 系统介绍 权限管理 1 • 基本功能: • 根据上报数据进行数据统计分析(22张) • 上报数量统计 • 按事件后果 • 按单位类别 • 按年龄段 • 按地区等等 • 上报数量分年度统计 • 按事件后果 • 按地区等等 • 主要作用: • 辖区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不良事件管理 不良事件补充报告管理 年度汇总表管理 单位管理 资源及公告管理 预警管理 基础及标准数据管理 功能模块 统计分析

  30. 不良事件报告管理

  31. 查看预警消息 预警消息

  32. 查看医疗器械分类 查看医疗器械分类

  33. 系统介绍 系统工作模式: 离线操作 客户端模式 在线操作 网络模式

  34.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技术要求

  35. 内 容 基 本 概 念 • 可疑医疗器械 • 不良事件 • 报告表 • 报告原则 • 报告范围 • 报告时限 • 报告填写说明 • 医疗器械 • 不良事件 • 补充报告表 • 报告原则 • 报告时限 • 报告填写说明 报告表 填报要求 总 结 与 展 望

  36. 基 本 概 念 •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 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37. 1 2 3 4 报 告 原 则 报 告 范 围 报 告 流 程 及 时 限 报 告 填 写 说 明 内 容 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38. 报 告 原 则 基本原则 — 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严重伤害的事件已经发生,并且可能与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有关,需要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濒临事件原则 — 有些事件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临床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时,会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则也需报告。 可疑即报原则— 在不清楚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报告事件可以是与使用医疗器械有关的事件,也可以是不能排除与医疗器械无关的事件。

  39. 报告流程及时限 报告主体——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 死亡 严重伤害或可能导致死亡或严重伤害 • 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 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

  40. 题眉 患者 资料 医疗器械情况 不良事件情况 不良事件评价 题末

  41. 报告填写说明 题 眉 报告日期:填报人填报该次不良事件时的确切时间。 编码:由省级监测技术机构填写,按以下排列方式: 省 (自治区、直辖市)   年份    流水号 □□       □□□□  □□□□□ 注: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填写。 报告来源:填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单位的类别。 单位名称:填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单位的全称,不可用简称。 联系地址、电话及邮编:填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单位的 联系地址、电话及邮编。

  42. 报告填写说明 不良事件情况 事件主要表现:使用医疗器械后引发的,可能与该医疗器械 使用有关的有害事件的表现(明确、具体)。 事件发生日期:事件发生时的确切时间。 发现或者知悉时间:发现或知道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确 切时间 。 医疗器械实际使用场所:选择相应的选项并在“□”中划“√”。

  43. 报告填写说明 不良事件情况

  44. 事 件 陈 述 • 使用时间:使用医疗器械的某个时间段、某一具体时间或时间点,如:×年×月×日至×年×月×日 。 • 使用目的及依据:使用医疗器械的原因及最终要达到的某种预期效益,如:因采取避孕措施使用节育器。 • 使用情况:患者使用医疗器械期间的情况,如使用期间是否遵照相关注意事项,曾接受过哪些治疗等。

  45. 事 件 陈 述 • 出现的不良事件情况:患者使用医疗器械后发生可疑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如放置节育器后出现腹痛、放置骨科钢板后钢板断裂。 • 对受害者影响:本次不良事件给患者造成的影响。

  46. 事 件 陈 述 • 采取的治疗措施:针对本次不良事件所采取的相应的治疗措施,如因放置节育器导致可疑不良事件而采取取出节育器措施者,填写“取器”。 • 器械联合使用情况:不良事件发生时,患者同时使用的其他医疗器械(不包括治疗不良事件的医疗器械),而且报告人认为这些医疗器械与不良事件的发生无直接相关性。

  47. 内容具体 项目齐全 时间明确 • 四个尽可能 • (明确、具体) • - 器械使用期间情况 • - 不良事件的表现 • - 相关辅助检查结果 • - 采取的治疗措施 • 四个项目 • - 器械使用期间的情况 • 不良事件表现、动态变 • 化及对受害者的影响 • - 采取的治疗措施及结果 • - 器械联合使用情况 • 四个时间 • - 器械使用时间 • - 不良事件发生时间 • - 采取治疗措施的时间 • - 不良事件好转的时间 报告填写说明 事件陈述

  48. 总结 要点 报告填写说明 事件陈述 四个时间四个项目四个尽可能 何时在何医疗机构因何种原因开始使用何种医疗器械,使用情况如何,于何时出现何不良事件,给患者造成何种影响。何时采取何措施,何时不良事件表现治愈或好转。 套用 格式 • 相对完整,以时间为线索,重点为不良事件的表现、结果,目的是为分析评价提供充分的信息。

  49. 报告填写说明 事件陈述 2008年08月17日患者因右肱骨骨折在XX医院做右肱骨骨折开放复位内固定,正常使用。术后,骨折不愈合,疼痛。2009年09月08日拍X片,X片显示:接骨板断裂,2008年09月09日立即行二次手术取出断裂接骨板,更换接骨板重新固定。术后,患者好转。

  50. 报 告 填 写 说 明 医疗器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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