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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作業. 單 位:國防部財產申報處 報告人:少校監察官曾秋貴. 講 授 內 容. 壹、申報類別介紹 貳、填表說明(含網路申報)、 錯誤態樣及改進建議 參、相關罰則 肆、案例宣導 伍、結語. 壹、申報類別介紹. 就(到)職申報. 申 報 類 別. 公職人員應於就(到)職 三個月 內申報財產,同一年度已辦理是 項申報者,免為該年度之定期申 報。. 定期申報. 申 報 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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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作業 單 位:國防部財產申報處 報告人:少校監察官曾秋貴
講 授 內 容 壹、申報類別介紹 貳、填表說明(含網路申報)、 錯誤態樣及改進建議 參、相關罰則 肆、案例宣導 伍、結語
就(到)職申報 申 報 類 別 公職人員應於就(到)職三個月 內申報財產,同一年度已辦理是 項申報者,免為該年度之定期申 報。
定期申報 申 報 類 別 指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代理(兼任)申報 申 報 類 別 其職務為代理(兼任)者, 亦應申報財產,代理(兼任 )未滿三個月者,毋庸申報
代理(兼任)申報 • 例:張三為某部主計室上校參謀,99年7月1日奉令代理上校主任乙職至新任人員到職,張員是否需申報財產,申報時機?如99年11月1日新任主任到職,張員應如何申報?
代理(兼任)申報 未異動 99年12月31日前向 申報機關完成代理 申報 代理滿 3個月 99年 7月 1日 99年 10月 1日 99年11月1日起2個 月內向申報機關辦 理卸(離)職申報 異 動
卸(離)職或解除 代理(兼任)申報 申 報 類 別 於喪失應申報財產身分起二個月內,應將卸 (離)職或解除代理(兼任)當日之財產情 形,向原受理財產申報機關(構)申報。辦 理申報期間內,再任應申報財產之公職時, 依規定辦理就(到)職申報,免卸(離)職 或解除代理(兼任)申報。
申 報 方 式 選 定 例:李員職務為上校處長,於99年11月16日零時退伍,依規定應如何辦理申報,申報日期如何填寫?可否於申報期限內自選一天為申報日?
卸 (離) 職 申 報 李處長於99年11月16日零時退伍,申報方式有2種,申報人可自行擇一辦理:1.適逢定期申報期間,李員可選定期申報, 惟其申報日僅侷限於11月1日~11月15日期 間,另需於12月31日完成定期申報。2.倘若李員不選定期申報,則需辦理卸離職 申報,申報日期即11月16日,需於100年1月16日前完成申報。
申 報 方 式 選 定 1.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發施行細則第9條第5項 規定:「公職人員於法定申報期間喪失申 報身分者,前開申報與卸(離)職或解除 代理申報得擇一辦理。」2.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3條第2項規 定:於喪失應申報身分起2個月內,應將卸 (離)職或解除代理當日之財產情形,向 原受理申報機關申報。
多 重 申 報 身 分 例:王君於99年3月1日調任總政戰局主計室上校主任乙職,另於同年4月1日擔任黎明文化基金會監察人職務,王君應如何辦理財產申報?又於99年12月1日解除基金會監察人職務,此時王君應如何辦理財產申報?
多 重 申 報 身 分 一、王君之本職應於99年3月1日起3個月內向 國防部財產申報處辦理就到職申報。二、有關擔任基金會董事或監察人係向監察 院申報,故王君應於99年4月1日起3個月向監察院辦理就到職申報。綜上,王君本職及擔任基金會監察人職務,應分向不同申報機關辦理就到職申報。
多 重 申 報 身 分 依據法務部98年2月27日法政決0980007286號函釋:無論數職務間之受理申報機關是否相同,其中一職務卸(離)職、解除代理(兼任)時,如尚有其他應申報財產之職務,應俟其喪失最後一職務時,始須辦理卸(離)職、解除代理(兼任)申報。故王君於99年12月1日解除基金會監察人職務時,毋須向監察院辦理卸離職申報。
各申報類別之申報日選定 事項 類別
貳、填表說明(含網路申報) 錯誤態樣及改進建議
紙 本 申 報 申報人如採紙本申報可逕自由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軍網、民網網站下載空白財產申報表格運用。 民網網址:http://gpwd.mnd.gov.tw 軍網:自軍網入口網站點選總政治 作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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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 路 申 報 法務部99年8月11日法政決字第0991108637號書函: 「全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於99年11月1日起正式上線使用其民網網址為:https://pdis.moj.gov.tw
網 路 申 報 申報人採網路申報時登入方式有2種。 1.自然人憑證。 2.身分證統一編號+密碼。 (密碼取得:由系統寄發E-Mail 到申報人民網信箱)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 (一)基本資料 (民國99年申報)
錯 誤 態 樣 國 籍 欄 誤 填 基 本 資 料 申 報日期 填 寫錯誤 區 分 申 報 年 度 漏 填 申 報 已 成 年 子 女 戶籍、通信地址漏填
不動產-土地、建物 稅 捐 稽 徵 所 財產 歸屬 資料 清單 及財 產總 所得 資料 一筆土地有多個地 號,則每筆地號均 需填載;另土地不 論地目為何(如道 路用地、林地等) ,均需申報。 建物包括具所有權 狀或稅籍資料之房 屋及停車位,亦包 括有稅籍資料之違 建在內。 所持 有土 地、 建物 權狀 相 符 比 對 免費 申請 國 稅 局 不 符 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 地、建物登記謄本。
(二)不動產 1.土地
(二)不動產 2.建物(房屋及停車位)
錯 誤 態 樣 漏 報有權 狀 靈 骨塔位 不 動 產 漏 報 附 屬 設 施 面 積 區 分 漏 報 共 同 使 用 部 分 漏報繼承之土地或建物 漏 報 停 車 位 土地被分割成多筆地號
船 舶 動 力 船 舶 汽 船 遊 艇 包 括 區 分 漁 船 非 動 力 船 舶 帆 船 舢 舨
汽車(包含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自 小 客 車 參閱汽、機車 行照填載汽缸容量 區 分 牌照號碼填寫 得以引擎號碼 或車身號碼代替 貨 車 排氣量逾250CC 與電動馬達及控 制器最大輸出馬 力逾40馬力之二 輪機器腳踏車 所有人應以 監理機關登記 資料為準
錯 誤 態 樣 車牌號碼填寫錯誤 汽 車 包 含 大 型 重 型 機 器 腳 踏 車 區 分 親友以其名義購車 申報輕、重型機車
各 種 飛 機 航 空 器 無論其價值多寡 ,均須申報。 區 分 飛 艇 滑 翔 機
新 臺 幣 現 金 持有 現金總額 達新臺幣 100萬元 以上時, 即應逐筆 申報。 合 計 區 分 外 幣 以申報日 之收盤匯率 換算成 新臺幣 旅 行 支 票
(六)現金(指新臺幣、外幣之現金或旅行支票)(六)現金(指新臺幣、外幣之現金或旅行支票) (總金額:新台幣3,014,5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