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7

大學多元入學

大學多元入學. 101. 試務組長 馬莉莉. 考試 / 招生 分離. 多 元 選才. 考試 - 三項考試 學科能力測驗 ( 學測 ) 術科考試 指定科目考試 ( 指考 ). 招生 - 兩大管道 甄選入學→繁星推薦、個人申請 考試分發入學. 考試分發.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學測 (1/17 、 18)— 成績公告 (2/13). 術科 (2/4~2/13)— 成績 (2/20). 報名 (3/1) 統一彙辦. 報名 (3/13) 統一彙辦. 指考 (7/1 、 2 、 3) 成績 (7/18). 篩選作業 (3/22).

aaralyn
Download Presentation

大學多元入學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大學多元入學 101 試務組長 馬莉莉

  2. 考試/招生分離 多元選才

  3. 考試-三項考試 • 學科能力測驗(學測) • 術科考試 • 指定科目考試(指考) • 招生-兩大管道 • 甄選入學→繁星推薦、個人申請 • 考試分發入學

  4. 考試分發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學測 (1/17、18)—成績公告(2/13) 術科 (2/4~2/13)—成績(2/20) 報名(3/1) 統一彙辦 報名(3/13)統一彙辦 指考 (7/1、2 、3) 成績(7/18) 篩選作業(3/22) 錄取生放棄入學 公告錄取(3/9) 大學甄試 網路選填志願(7/24) 大學公告錄取 分發錄取(8/8) 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5/3-4) 公告統一錄取結果(5/10)

  5. 考試成績的採用 • 考試成績的使用,有「檢定」、「採計」和「參酌」三種方式

  6. 考試成績的採用 • 頂標:該科成績位於第88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 前標:該科成績位於第75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 均標:該科成績位於第50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 後標:該科成績位於第25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 底標:該科成績位於第12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7. 考試成績的採用(學測)

  8. 考試成績的採用 PS:打(V)表示可選用

  9. 甄選入學 • 繁星推薦—在校成績 —學測成績 • 個人申請—學測成績—第二階段甄試

  10. 繁星推薦 • 招生名額約8000名 • 報名費: 每位考生200元

  11. 繁星推薦 推薦資格 • 全程均就讀國內同一高級中學並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之應屆畢業生。 • 高一及高二【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須符合大學之規定。(大學自訂校排百分比前20%、30%、40%、50%)

  12. 繁星推薦 推薦資格 • 學測成績任一科不得為零分。 • 學測成績(含第四、五、七學群的術科成績)須通過校系之檢定標準。

  13. 繁星推薦 推薦作業(一) • 大學依學系之性質分學群招生,由高中向大學依學群推薦符合推薦條件之應屆畢業學生。 普通班 美術班

  14. 繁星推薦 推薦作業(二) • 美術藝才班僅限推薦至第五類學群;且其高中在校學業成績應依其就讀班別單獨計列全校排名百分比。 • 得分學群推薦符合資格之學生至多各2名,惟就同一名學生僅限推薦報名至一所大學之一個學群。 • 高中對同一大學推薦超過1名學生時,必須排定其學生推薦順序,甄選入學委員會分發時即依高中排定的推薦順序分發。 (同大學的1~3類學群排推薦順序、第5類學群自己排推薦順序) • 具原住民身份之學生,得以一般生或原住民生身分擇一參加本招生。

  15. 繁星推薦 分發作業(一) • 比序1: 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百分比小者優先錄取。 • 比序2-7:學測各單科級分或總級分、術科成績(第五類學群)或各單科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 單科為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美術 • 美術科目僅限供第五類學群之學系訂為其分發比序項目。

  16. 繁星推薦 以臺大為例

  17. 繁星推薦 美術系(草案範例)

  18. 繁星推薦 分發作業(二) • 第一輪分發:各大學於第一至第三類學群、第四類學群、第五類群、第六類學群、第七類學群分別錄取同一推薦學校學生各以1名為限。 • 第二輪分發:進行缺額校系分發作業。各大學對同一推薦學校再錄取人數不受一名之限制。

  19. 繁星推薦

  20. 繁星推薦 以臺大為例 臺大有三個學群 可推薦至多各2位同學至第一類學群第二類學群及第三類學群 。 推薦至臺大至多6位同學中,校內須排定推薦學生之優先順序。

  21. 繁星推薦 錄取

  22. 繁星推薦 錄取

  23. 繁星推薦 未錄取

  24. 繁星推薦 未錄取 錄取

  25. 繁星推薦 未錄取 錄取

  26. 繁星推薦

  27. 繁星推薦 未錄取 錄取

  28. 繁星推薦 • 錄取生限制: 無論放棄與否,不得報名該學年度「個人申請」、不得參加該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 • 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報名該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招生。

  29. 100繁星推薦榜單

  30. 100繁星推薦榜單

  31. 繁星推薦校內甄選作業流程 公布全校學生排名百分比(12月) 學測成績公佈(2/13) 校內推薦序公佈(2/15) 依推薦序選填志願(2月底) 選填完成/完成報名作業(3/1) 放榜(3/9) 錄取 未錄取 放棄 就讀 報名個人申請 指考+考試分發

  32. 個人申請 • 由學生自行申請進入符合志趣的大學校系 • 志願數:6個(部分大學規定選填學系數) • 學測成績公告後、繁星推薦放榜後報名

  33. 個人申請 • 第一階段 • 依學生學科能力測驗或術科考試成績,進行第一階段篩選 • 通過篩選的考生,依校系報名第二階段甄試 • 第二階段 • 各校系自辦「指定項目甄試」,由大學擇期辦理,項目包括:筆試、資料審查、口試、術科考試、小論文、實驗操作…等 • 時間:101年期程為3/30~4/22五六日辦理

  34. 個人申請 指定項目甄試

  35. 個人申請 備審資料內容 • 基本資料 • 自傳 • 讀書計劃 • 在校成績單 • 競賽成果、幹部、社團參與證明 • 特殊要求:例如術科作品、健康檢查表、志願服務〈志工服務〉證明書、師長推薦函 • 小論文(預先公佈題目) • 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例如全民英檢 • 其他有利佐證資料

  36. 甄選入學作業流程 STEP1 購買簡章 1.100.11.23公告發售。 2.甄選委員會將於10月初公告發售辦法。

  37. 甄選入學作業流程 STEP1 購買簡章 STEP2 繁星推薦報名 100.11上傳符合推薦資格學生高一、高二四學期學業成績至甄選委員會。 按推薦委員會訂定之推薦原則及程序推薦出參加繁星推薦學生。 將學生報名資料輸入報名作業處理軟體中。 收取學生報名費於101.02.29~03.01間完成繳費。 於101.03.01~03.02將報名檔案上傳至甄選委員會。 101.03.9錄取名單公告。

  38. 甄選入學作業流程 STEP1 購買簡章 STEP2 繁星推薦報名 STEP3 個人申請 報名 請學生先填寫「考生報名資料調查表」。 將報名資料輸入報名作業處理軟體中。 收取報名費用並於101.03.12~03.15完成繳費。 於101.03.13~03.15間上傳報名檔案至甄選委員會。 每一考生最多可申請6校系。 繁星推薦錄取生不得報名。

  39. 甄選入學作業流程 STEP1 購買簡章 STEP2 繁星推薦報名 STEP3 個人申請 報名 STEP4 個人申請指定項目甄試 依簡章規定自行向各大學繳交指定項目甄試費。 依各校系規定日期繳交應繳證明或資料。 於101.03.30~04.22間之週五、六、日至各大學參加指定項目甄試。

  40. 甄選入學作業流程 STEP1 購買簡章 STEP2 繁星推薦報名 STEP3 個人申請 報名 STEP4 個人申請指定項目甄試 STEP5 個人申請 統一分發 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之通行碼將於101.04.18寄發至學校,試務組將於4月底轉發給學生。 不論正備取、校系多寡,均需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101.05.10統一分發結果公告。 分發後欲放棄者,需於101.05.14前填寫「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否則無法參加考試分發入學。

  41. 考試分發入學 報名資格 不具有當年度以下招生管道之錄取生 • 大學甄選入學(繁星、個人申請) • 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 • 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 • 身心障礙甄試 • 運動績優甄試

  42. 考試分發入學 • 學生均須參加指定科目考試(指考),可自行選考科目 • 大學校系自訂採計之指定考科為3~6科 • 採計之考試科目得以加權方式加重計分 • 部份大學校系採用學科能力測驗做為檢定 • 採網路選填志願方式

  43. 考試分發入學 最低登記標準 • 分發委員會統一訂定各採計組合之「最低登記標準」 • 考生「原始總分」須高於此標準,始得分發該系 • 採計術科之校系不設「最低登記標準」 暫定7 /18公告各組合之最低登記標準

  44. 考試分發入學 採計 同分參酌順序 檢定

  45. 諮詢管道與網站 教育部-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 網址:nsdua.moe.edu.tw 諮詢專線:02-2367-3557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考試試務諮詢 網址:www.ceec.edu.tw 諮詢專線:02-2366-1416 101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網址:www.cape.edu.tw 諮詢專線:02-2362-5101轉8116-8118

  46. 諮詢管道與網站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招生策略 網址:www.jbcrc.edu.tw 諮詢專線:02-3366-5247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考試分發志願登記 網址:www.uac.edu.tw 諮詢專線:06-236-2755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甄選入學相關業務 網址:www.caac.ccu.edu.tw 諮詢專線:05-272-1799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