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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经济法概述

第 一 章 经济法概述. 主编 戴志强. 导语. 经济法学是一门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由于各国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差异,所以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经济法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立法也在逐步完善。. 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本章的内容,应当掌握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本质与特征;正确认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经济法的作用。本章内容为全书的基础,通过对本章的学习能够对经济法的相关知识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认识,为全书的学习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一、法的一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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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经济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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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 一章 经济法概述 主编 戴志强

  2. 导语 • 经济法学是一门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由于各国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差异,所以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经济法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立法也在逐步完善。

  3. 学习目标 • 通过学习本章的内容,应当掌握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本质与特征;正确认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经济法的作用。本章内容为全书的基础,通过对本章的学习能够对经济法的相关知识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认识,为全书的学习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4.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 一、法的一般知识 • (一)法的产生 • 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最初人类社会没有阶级和国家,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但是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逐步提高,人们有了部分剩余产品,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偶然的个人交换转变为经常的社会交换,于是便出现了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因此就出现了私有,产生了阶级,即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

  5. 他们之间的利益是完全对立的,奴隶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利用暴力镇压奴隶,取得政治上的统治地位,建立了一个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的社会秩序,于是就形成了国家。他们之间的利益是完全对立的,奴隶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利用暴力镇压奴隶,取得政治上的统治地位,建立了一个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的社会秩序,于是就形成了国家。 • 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人们之间的关系也由此变成了阶级对立关系。原有的习惯已无法调整这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从而不能满足奴隶主阶级的需求。奴隶主阶级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制定出一系列的代表自己意志和利益的规则来限制奴隶阶级的行为,并以此来调整当时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要,随着国家的形成,法也产生了。由此可见,法和国家都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并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

  6. (二)法的概念 • 法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的产物。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其主要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 法律一般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就我国现行法律而言,狭义的法律是特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的法律;而广义的法律范围相当广泛,除了国家制定的法律外,还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也包括单行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其它一些法律规范等。虽然各国的法律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各不相同,但从整体来看,都是相互联系而且相互协调的。

  7. 诸多法律部门组成了一个内容一致、形式统一的有机整体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部门根据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性质进行划分。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主要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商法、诉讼法等。以上各个法律部门都有各自的调整对象,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诸多法律部门组成了一个内容一致、形式统一的有机整体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部门根据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性质进行划分。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主要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商法、诉讼法等。以上各个法律部门都有各自的调整对象,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8. (三)社会主义法制 • 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9. “有法可依”是对立法而言,立法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条件。只有制定出较完备的法律,才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指公民都必须认真守法、依法办事,只有有法必依,才能够保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此有法必依是实现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中心环节。“执法必严”表现出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法律,绝不可违背法律的规定和原则。“违法必究”是指对一切违法行为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予以制裁。体现出法律的强制性,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法律得以实施。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得以实现的有利保障。因此,只有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发挥社会主义法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才能完善社会主义的法律秩序。“有法可依”是对立法而言,立法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条件。只有制定出较完备的法律,才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指公民都必须认真守法、依法办事,只有有法必依,才能够保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此有法必依是实现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中心环节。“执法必严”表现出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法律,绝不可违背法律的规定和原则。“违法必究”是指对一切违法行为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予以制裁。体现出法律的强制性,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法律得以实施。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得以实现的有利保障。因此,只有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发挥社会主义法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才能完善社会主义的法律秩序。

  10. 2.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 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主要是指法律法规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它包括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和社会主义法的遵守。 • (1)社会主义法的执行 • 社会主义法的执行,从广义上讲,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从狭义上讲,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驶管理职权、履行职权、实施法律的活动。

  11. (2)社会主义法的适用 • 社会主义法的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将法律规范适用于特定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必须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12. (2)社会主义法的遵守 • 社会主义法的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各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社会主义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一些单行法规、自治条例等。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主要靠全国人民自觉遵守,尤其是国家公务人员,更应当带头守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代表,鼓励全国人民敢于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13. 二、经济法的概念 • 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法律学科。早在1755年,法国空想主义学者摩莱里在其出版的《自然法典》中率先提出了“经济法”这个概念。1842年—1843年,法国空想主义者德萨米在分册出版的《公有法典》中也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进入20世纪以来,许多国家颁布的法律中均使用了“经济法”一词。

  14. 但是,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差异,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经济法概念。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越来越重视经济法律现象。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才逐步开始研究经济法学。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经济法”这一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和认可。我国利用不同的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调整经济关系,并进行了大量的经济立法,使经济法成为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从而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召开以后,国家机关为适应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国的要求,制定并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从而形成了较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我国的经济立法将纵向经济关系与横向经济关系的调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充分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意志。但是,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差异,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经济法概念。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越来越重视经济法律现象。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才逐步开始研究经济法学。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经济法”这一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和认可。我国利用不同的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调整经济关系,并进行了大量的经济立法,使经济法成为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从而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召开以后,国家机关为适应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国的要求,制定并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从而形成了较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我国的经济立法将纵向经济关系与横向经济关系的调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充分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意志。

  15. 一般来讲,经济法是调整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经济法的基本涵义:(1)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2)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它所调整的是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不是国际经济运行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3)经济法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其他的法的部门。由此可见,经济法学与其他的法学学科相比,虽然是一门发展中的新兴学科,但在我国已经成为最热门、最受关注的社会科学学科之一。一般来讲,经济法是调整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经济法的基本涵义:(1)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2)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它所调整的是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不是国际经济运行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3)经济法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其他的法的部门。由此可见,经济法学与其他的法学学科相比,虽然是一门发展中的新兴学科,但在我国已经成为最热门、最受关注的社会科学学科之一。

  16. 资料卡 • 国际法从广义上来讲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狭义上来讲国际法仅指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则是指调整在两个以上国家共同协调国际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7.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这里所讲的“调整”一词是法学中的一个专业术语,它是通过法律的形式来规定人们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什么事情必须做,如果违反了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调整”就是利用法律手段来规定人们的行为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 讨论 • 特定的调整对象是不是单一的调整对象?

  18. 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并不是政治关系,也不是人身关系,而是特定的经济关系。所谓经济关系是通过物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亦称物质关系或物质利益关系。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并不是政治关系,也不是人身关系,而是特定的经济关系。所谓经济关系是通过物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亦称物质关系或物质利益关系。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 (一)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 要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间接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国家利用法律手段和非法律手段来协调经济运行,从而实现国家资源的优化配置。可见,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这种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19. (二)市场管理关系 • 社会主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建立统一的、开放的市场体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竞争会越来越激烈。既然有竞争,就必然存在着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当然,不正当竞争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阻碍市场本能的实现,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于是,就需要国家介入经济生活,从而使国家担负起社会经济职能,加强市场管理。在这种市场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就是市场管理关系。

  20. (三)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市场主体体系中最主要的主体。国家为了协调本国的经济运行,必然对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企业内部管理关系进行必要的干预。国家不仅利用经济立法来调整企业组织的外部关系,而且还通过一些法律法规来调整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关系。在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21. (四)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 要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因此需要国家出面进行必要的干预,强制实施互济互助、社会化管理的社会保障制度。国家通过立法建立了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例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障、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国家通过这些立法使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必要的安全保障。这种对劳动者实行社会保障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简称为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22. (五)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关系 •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越发严重,治理“三废”,加强环境保护成为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因此,国家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了相关法律。人类要持续发展,除了要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外,还必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法律保护是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这种在对环境的治理与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称为可持续发展关系。

  23. 第二节 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 • 一、经济法的本质 •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经济法是其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和其他所有的法律部门一样,都是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并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集中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是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但作为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的经济法,是统治阶级在一定经济领域中的集中体现,决定了它在实现国家领导、组织、管理等经济职能中的突出作用,是统治阶级在经济领域中行使权力的一个重要的法律手段。

  24. 二、经济法的特征 • 经济法的特征是经济法较其他法律所特有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 (一)综合性 • 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这里的“特定”并不是“单一”,而是综合地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在实践中,这两种关系相结合往往会涉及到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的经济主体,涉及到诸多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和生产、流通、分配等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这就是经济法所特有的性质。

  25. (二)经济性 • 经济法属于上层建筑,与经济关系最为密切,但它属于政治范畴,这一点是其他法的部门无法与之相比的。经济法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任何一项经济法律法规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例如针对一定的经济关系、经济问题、经济现象等。制定经济法律法规是完成和实现一定的经济任务和经济目的而订立的。由此不难得出,经济法是产生于经济基础,服务于经济基础的。 • (三)全面性 • 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以及其他经济实体和一些组织内部的机构,由此可见经济法主体的全面性。

  26. 第三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始终贯穿于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是经济法律、法规的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是经济法本质的集中体现。经济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新兴的社会学科,其基本原则的精神既体现在法律、法规的条文中,也体现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

  27. 确定经济法的基本原则首先应当明确制定经济法的依据。宪法是经济法最重要的依据。宪法是国家的基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我国经济关系最根本的决定因素,制定经济法律法规以宪法为依据。在宪法规定的经济制度范围之内,具体展开经济法律法规的内容。另外,经济政策也是确定经济法基本原则的重要依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经济建设,经济政策是国家决策重大经济问题的基础。确定经济法的基本原则首先应当明确制定经济法的依据。宪法是经济法最重要的依据。宪法是国家的基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我国经济关系最根本的决定因素,制定经济法律法规以宪法为依据。在宪法规定的经济制度范围之内,具体展开经济法律法规的内容。另外,经济政策也是确定经济法基本原则的重要依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经济建设,经济政策是国家决策重大经济问题的基础。

  28. 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 • 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的根本任务。《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以市场调节配置资源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市场调节为基础配置资源的经济运行方式。发展市场经济的原则就是以法律形式确认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供求、价格竞争体制等市场机制充分、正常发挥作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可以说是经济法的首要原则。

  29. (二)经济民主与经济自由相结合的原则 • 经济法是国家管理与协调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依据,是以限制行政权力从而实行经济领域的民主化,从而保障国家意志的实现。当经济自由超过必要的限度,必然会产生大量的负面影响,不仅不能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反而会使市场主体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经济法实现经济民主与经济自由相互结合、相互统一是必不可少的。

  30. (三)政府行为优先的原则 • 当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一般情况下个人利益应当服从公共利益。经济法是以特定的经济关系作为调整对象。政府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来协调市场的经济运行,但是政府行为优先并非国家可以任意介入或随意干涉私人领域并侵害他人的利益,政府行为应当在一定的范围内,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下介入经济生活。

  31. (四)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 经济法对特定的经济关系的调整的具体表现就是责、权、利相结合的关系。“责”即责任,是法律要求经济法主体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权”即法律赋予经济法主体享有的权利;“利”即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物质利益。这三者的关系是统一的,他们在经济关系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对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32. 第四节 经济法的作用 •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经济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 我国存在着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为了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国家通过经济法对各种经济成分的法律地位加以确认,对各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加以保护,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33. (二)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战略措施。我国通过一系列的外商投资企业法来促进外贸、引进外资及先进技术。在当今社会,世界各国的经济技术都密切相连,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在封闭的状态下求发展。所以,积极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是非常重要的。我国经济法正是体现对外开放政策的具体法律规范,同时经济法在维护国家主权这一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来,对外贸易活动日益频繁,这时经济法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

  34. (三)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 国家通过经济立法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限制不正当竞争、反对垄断、打击经济活动中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从而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 (四)推进、保障经济改革的进行 • 改革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国家通过经济立法,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使经济立法与改革政策密切结合起来,利用法律手段贯彻各种改革措施,从而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经济改革顺利进行。

  35. 本章小结 • 本章共分为四节,包括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作用。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应当对经济法的基本内容有一个整体的框架,对经济法的相关知识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36. 阅读与思考 • 在一次经济法课堂上,当老师讲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这一问题时,同学们都各抒己见。同学甲发言:“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经济法律关系。”同学乙则说:“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应当是所有的经济关系。”这时同学丙站起来说:“甲和乙的说法都不对。”但是丙自己也不能肯定答案到底是什么,请问:甲、乙、丙三位同学中谁的发言正确,为什么?

  37. 理解测试 • 一、选择题 • 1.“经济法”这一概念是由()在《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提出的。 • A.法国的德萨米      B.德国的德萨米 • C.法国的摩莱里 D.德国的摩莱里

  38. 2.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2.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经济法既能调整政治关系又能调整经济关系 • B.经济法既能调整人身关系又能调整经济关系 • C.经济法只能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 • D.经济法只能调整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 • 3.经济法的特征反映出经济法的本质。和其他法律相比较,经济法所具有的特征包括() • A.综合性    B.经济性    • C.全面性    D.灵活性

  39. 4.目前我国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主要包括() • A.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 B.市场管理关系 • C.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 D.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 E.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关系

  40. 二、简答题 • 1.试简述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内容。 • 2.试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 3.试简述经济法的主要作用。

  41. 活动规划 • 开展一次活动讨论,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一下经济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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