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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 (US) Chiba university (JP) College for Creative Studies (US)

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 (US) Chiba university (JP) College for Creative Studies (US) 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NL) Musashino Art University (JP) Royal College of Art (UK) School of Art & Design Berlin-Weissensee (DE). 目次. 1. 甄試簡章說明 2. 甄試重要日程表 3. 甄試組別考科一覽表 4. 研習營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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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 (US) Chiba university (JP) College for Creative Studies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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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 (US) Chiba university (JP) College for Creative Studies (US) 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NL) Musashino Art University (JP) Royal College of Art (UK) School of Art & Design Berlin-Weissensee (DE)

  2. 目次 1. 甄試簡章說明 2. 甄試重要日程表 3. 甄試組別考科一覽表 4. 研習營日程表 5. 研習營師資 6. 海外研習學校介紹 7. 學員規範 8. 設備使用需知 9. 評分方法 9-1.題目說明 10. 發表格式 11. 發表順序 12. 計畫參與人員 13. 緊急聯絡電話

  3. 1.甄試簡章說明(請參閱活動手冊) 報名手續、應繳交證明文件及書面審查資料 須繳交進修國學校或實習機構所需語文能力證明(如下所示)與相關英文表件研 習營成績優異名單公佈時一併通知,並於網站公告。 (http://www.ide.ncku.edu.tw/studyabroad/) ※本項語文能力證明,依下列規定之日期前繳交,以郵戳為憑,不接受補件,未繳交 者,視同放棄。如海外學校有更新期程,本中心將另行公告調整之。 (1)Art Center、CCS、RCA:99 年1 月20 日(星期三)前。 (2)德國Berlin-Weissensee、荷蘭Delft、日本武藏野、日本千葉:99 年3 月5 日(星期五)前。(請參照附錄一2009 年語文檢定考試時程資料,並及早應考)

  4. 1.甄試簡章說明(請參閱活動手冊) 報名手續、應繳交證明文件及書面審查資料

  5. 1.甄試簡章說明(請參閱活動手冊) 初審第一階段成績單及研習營錄取通知單寄發: 一、 依據初審:第一階段「研習營申請」審查結果擇優錄取30 名,備取10 名參加培訓研習營,每組以30 名為限。 二、 初審成績(含研習營通知)於98 年6 月15 日(星期一) 國立成功大學創意設計教學資源中心網站http://www.ide.ncku.edu.tw/studyabroad 公告及 E-mail 通知。 初審總成績單寄發: 一、 初審總成績:第二階段「海外學校申請」審查,以「研習營申請」書 面審查成績(40%)+「研習營表現」成績(60%)之比例合計之總 成績名次作為海外學校志願之排序依據。 二、 初審總成績於98 年8 月17 日(星期一)以限時專送郵寄及E-mail 寄 發,本校資源中心網站http://www.ide.ncku.edu.tw/studyabroad 同時開放查詢。

  6. 1.甄試簡章說明(請參閱活動手冊) 複審繳件及決選方式: 一、『產品設計組』之初審總成績合格名單公布後,合格者需繳交海外學校所需之英文作品集、研習計畫及相關英譯表件等資料;並同時繳交「海外學校要求之語文能力證明」,依下列規定之日期前繳交,以郵戳為憑,不接受補件,逾期繳件概不受理,未繳交者,視同放棄。 (1)複審繳件期限: (a)Art Center、CCS、RCA:99 年1 月20 日(星期三)前。 (b)德國Berlin-Weissensee、荷蘭Delft、日本武藏野、日本千葉:99 年3月5 日(星 期五)前。 ★如海外學校有更新期程,本中心將另行公告調整之。 (2)送審海外學校名單決選方式及語文能力審查原則: 1、語言成績符合國外送審資格之學員人數超過簡章預計錄取之名額時:僅選 送各國學校錄取名額最多4 倍之符合資格學員至國外送審,語言成績分數 相同時,以初審總成績之名次為取決標準。 2、語言成績符合國外送審資格之學員人數與簡章預計錄取之名額等同時:僅 選送符合資格之學員至國外送審。 3、語言成績符合國外送審資格之學員人數不足簡章預計錄取之名額時:為免 國外學校為本計畫特別保留的名額從缺,將以初審總成績之名次決定未符 語言成績資格之學員送審人數(未於期限內繳交語文成績證明者視同放 棄),送審人數以錄取名額之3 倍為限。 ★上述表件由本中心統一郵寄,等候海外學校複審決選通知。

  7. 1.甄試簡章說明(請參閱活動手冊) 複審繳件及決選方式: 二、 實際錄取名單依據海外學校複審結果而定,並以名次排序,最多不得超過核定 名額,如有缺額則以名次依序遞補;未達最低錄取標準時,雖有名額亦不予錄 取。 三、 各國組別除依核定名額錄取正取生外得列備取生,依海外學校之複審結果為依 據,如有缺額則以名次依序遞補。 放榜及錄取公告: 一、 預定於99 年6 月30 日(星期三)(※時程以海外學校公布複審結果彈性調整)公 告錄取名單,並郵寄正、備取通知。 二、 錄取名單於放榜日下午15:00 在下列網址公告 http://www.ide.ncku.edu.tw/studyabroad/。 三、 本單位得視實際作業情形,予以提前或延緩公告,請注意網站公告事項。 四、 恕不受理電話查榜。

  8. 1.甄試簡章說明(請參閱活動手冊) 一. 正取生: 1. 報到日期:99 年7 月1 日(星期四)辦理報到。 2. 報到時間、地點另書於錄取通知及報到注意事項,並於網站公告。 3. 報到時應繳(驗)證件:正取通知、身分證、學生身分證件、最近三個月內二吋相 片二張。 4. 未依簡章規定日期辦理報到者或未繳驗證件者,視為自願放棄,事後不得以任何 理由要求補報到或補驗。 5. 正取生因自願放棄或未依規定完成報到手續,其缺額由同組辦理備取登記之備取 生依名次高低之序遞補。 6. 正取生報到當日如有缺額情形,同日於網站公告。 7. 報到之正取生若未依規定簽訂「藝術與設計菁英國際進修獎學金行政契約書」之 缺額將於99 年7 月2 日(星期五)於網站公告。

  9. 1.甄試簡章說明(請參閱活動手冊) • 二. 備取生: • 99 年7 月9 日(星期五)辦理備取登記及報到。 • 備取登記、報到時間、地點另書於備取通知及登記、報到注意事項,並於網站公告。 • 報到時應繳(驗)證件:備取通知、身分證、學生身分證件、最近三個月內二吋相片二張。 • 未依規定日期、時間辦理登記者,視為自願放棄備取資格。 • 當日於報到地點公告備取錄取生名單,備取錄取生請於當日15:00 前辦理報到手續。 • 未依規定日期、時間辦理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缺額依序通知已辦理備取登記之備取生遞補,遞補期限至99 年7 月9 日(星期五)下午17:00 止。

  10. 1.甄試簡章說明(請參閱活動手冊) 三、凡經本甄選公告錄取之翌日起之五日內須與教育部完成簽訂「藝術與 設計菁英國際進修獎學金行政契約書」,逾期視為放棄,並依契約書 內容及相關規定完成相關手續出國進修,逾期視為放棄,並取消錄取 資格。(簽約相關作業於錄取後另行通知) 四、凡經本甄選錄取,完成簽訂「藝術與設計菁英國際進修獎學金行政契 約書」者,其因進修所涉及之權利義務,悉依行政契約書及「教育部 藝術與設計國際進修實施要點」規定辦理(以上契約書及相關規定,嗣 後若經修正,除另有規定外,按新修正規定辦理)。

  11. 1.甄試簡章說明(請參閱活動手冊) 補助費用標準: 對學生之獎助項目參照教育部公費留學標準,除學雜費外,原得申請項目費用 如出國手續費、往返機票費、月支生活費、綜合補助費及健康保險費等併入年 支生活費中,以簡化支領項目。(如下表)

  12. 1.甄試簡章說明(請參閱活動手冊) 錄取學員應盡義務: 應盡之義務及需繳交之文件如下: 1、自公告錄取後,即有義務配合出席教育部及本承辦學校辦理之相關教學推廣活 動、各項行政手續事宜。 2、學習心得:上學期繳一篇1000字以上之word檔心得報告;學成返國時匯整2學期之 學習經驗,繳交2000字以上之word檔心得(可穿插圖片解說),請學生盡量以專 業的角度陳述理念以及創新之處,並盡量避免流於日記式的紀錄學 校的課程與環 境。綱要及內容包含「學習目標(目的)」、「研習計畫(課程介紹)」、「學習過 程及 獲益」、「心得」、「建議」、「Reference」及其他相關事項。 3、學習成果簡報檔: 為前項學習心得之摘要簡報,需準備20分鐘之PPT簡報,簡報頁 數為20-30頁,簡報內容請依下列闡述及說明: (1) 簡要說明自己在國外學習的狀況,及完成的作品。 (2) 國外培訓一年來,最大的收穫為何?是創意的啟發?學習方式的改變?技術的交流? (3) 海外學習與國內教育對自己最大的差異性為何? (4) 其它感想或建議

  13. 1.甄試簡章說明(請參閱活動手冊) 錄取學員應盡義務: 4、務必帶回2件以上產品設計之實體模型,作為發表成果展示之用(大小以能帶回國 之尺寸為宜) 5、學習期間的照片:需繳個人半身照片(需清晰)5張、課堂上學習情形照片10張, 以及作品照片15張,作品展板至少4張(A2,解析度為300dpi以上)。 5、罰則:學員如有違反上述應盡之義務事項,將呈報教育部核示,酌予扣留國外生 活費之補助。 5、以上之規定,教育部及本承辦學校保有修正調整之權利,以本承辦學校最新之公 告為主,學員不得有異議。

  14. 1.甄試簡章說明(請參閱活動手冊) 甄選方式等相關規定:

  15. 1.甄試簡章說明(請參閱活動手冊) 甄選方式等相關規定:

  16. 1.甄試簡章說明(請參閱活動手冊) 甄選方式等相關規定:

  17. 2.甄試重要日程表(請參閱活動手冊) 注意事項: • 各組名額若有異動,於國立成功大學「創意設計教學資源中心」網站公告。 • 本次甄選各項通知學員事項,主要採E-mail 通知及網站公告;必要時輔以限時專送郵寄。 • 報名學員請注意「甄選重要日程表」各項作業時間;若於排定日程未接獲通知(E-mail)者: • 請自行上網查詢 (網址:http://www.ide.ncku.edu.tw/studyabroad/)。 • 洽詢國立成功大學「創意設計教學資源中心」,電話:(06)275-7575 轉54343。

  18. 3. 甄試組別考科一覽表(請參閱活動手冊) 第一階段 研習營申請 : 相關書面資料審查 第二階段 海外學校申請 : 以「研習營申請」書面審查成績(40%)+「研習營表現」成績 (60%)之比例合計作為海外學校志願之排序依據。

  19. 3. 甄試組別考科一覽表(請參閱活動手冊)

  20. 3. 甄試組別考科一覽表(請參閱活動手冊)

  21. 4. 研習營日程表(請參閱活動手冊)

  22. 4. 研習營日程表(請參閱活動手冊)

  23. 5.研習營師資(請參閱活動手冊)

  24. 5.研習營師資(請參閱活動手冊)

  25. 6.海外研習學校介紹(菁培網址http://www.ide.ncku.edu.tw/studyabroad/)6.海外研習學校介紹(菁培網址http://www.ide.ncku.edu.tw/studyabroad/) 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 Chiba University College of Creative Studies 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Musashino Art University Royal College of Art School of Art and Design, Berlin-Weissensee

  26. 6.海外研習學校介紹 1. 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 (http://www.artcenter.edu/)

  27. 6.海外研習學校介紹 1. 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 (http://www.artcenter.edu/) • 申請截止日:1月底 • 申請條件與資料: • 1. 高中以上成績單 (中英對照) • 2. 自傳及讀書計劃 • 3. 外語證明: • 托福成績 iBT 80 • 4. 作品集 • (1)作品須加註日期,尺寸不得大於24*36英吋 • (2)至少3件設計作品;含草圖及完稿圖 • 其中一件需含完整設計流程;立體模型非必要 • (3)需含草圖繪本 (Sketchbooks) • 彩色影印可,但不得寄CD;總重量需小於25磅 • 學費:據實核銷 • 生活費:依照教育部公費留學補助辦法給付

  28. 6.海外研習學校介紹 2. Chiba University (http://www.chiba-u.ac.jp/c/index.html)

  29. 6.海外研習學校介紹 2. Chiba University (http://www.chiba-u.ac.jp/c/index.html) • 申請截止日:3月初 • 申請條件與資料: • 1. 外語成績: • (1)日語語言檢定2級 • (2)日語語言檢定3級程度及TOEFL iBT 61及150小時以上日文修課證明 • 2. 自傳及讀書計劃,大學以上的正式成績單。 • 3. 作品集 • 4. 推薦信 • 學費:據實核銷 • 生活費:依照教育部公費留學補助辦法給付

  30. 6.海外研習學校介紹 (http://www.ccscad.edu) 3. College of Creative Studies

  31. 6.海外研習學校介紹 3. College of Creative Studies (http://www.ccscad.edu) • 創意學院於1967年成為一獨立學院。該院希望建立一個能夠激發學生智能發展的環境,使具有才能與想像力的學生,能很快地從「知識的消費者」轉型成為「人文與科學的創造力」活動之夥伴。 • 申請截止日:2月底 • 申請條件與資料: • 1. 自傳及讀書計劃 • 2. 外語證明: • 托福成績iBT 71 • 3. 作品集(10件作品,必須最少包括五張素描) • 學費:據實核銷 • 生活費:依照教育部公費留學補助辦法給付

  32. 6.海外研習學校介紹 4. 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http://www.tudelft.nl/)

  33. 6.海外研習學校介紹 4. 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http://www.tudelft.nl/) • 申請截止日: 4月1日 • 申請條件與資料: • 1. 外語成績: • 托福成績(iBT 80) 或雅思成績(IELTS 6) • 2. 作品集 • 3. 學位證書 • 4. 大學成績單 • 5. 推薦信 • 學費:據實核銷 • 生活費:依照教育部公費留學補助辦法給付

  34. 6.海外研習學校介紹 5. Musashino Art University (http://www.musabi.ac.jp/)

  35. 6.海外研習學校介紹 5. Musashino Art University (http://www.musabi.ac.jp/) • 武藏野美術大學的前身為帝國美術學校,創校之教育理念在於對當時的美術教育的批判,企圖達成能表達真正的人類自由的美術教育,並揭示設校目的在培養有創造力的藝術家。 • 1934年時因美術教育理念的不同,帝國美術學校分裂為武藏野帝國美術學校與多摩帝國美術學校(為多摩美術大學的前身)。戰後先以造型美術學園復校,旋即改為武藏野美術學校。 • 1957年大量增設設計科系與短期大學班,在學科與學系的分類上分成:大學教育(造形學部)、研究所教育(大學院)與專科教育(短期大學部)。 • 申請截止日:3月初 • 申請條件與資料: • 1. 外語成績: • (1)日語語言檢定2級 • (2)日語語言檢定3級程度及TOEFL iBT 61 • 2. 自傳及讀書計劃,大學以上的正式成績單。 • 3. 2件以上作品及作品集或論文。 • 學費:據實核銷 • 生活費:依照教育部公費留學補助辦法給付

  36. 6.海外研習學校介紹 6. Royal College of Art (http://www.rca.ac.uk/)

  37. 6.海外研習學校介紹 6. Royal College of Art (http://www.rca.ac.uk/) • 申請截止日:2/5 • 申請條件與資料: • 1. 成績單及學位證明 • 2. 需面談 (interview) • 3. 外語證明: • 托福成績 iBT 83 • 作品集 • (1)作品須加註日期,尺寸不得大於24*36英吋 • (2)至少3件設計作品;含草圖及完稿圖 • 其中一件需含完整設計流程;立體模型非必要 • (3)需含草圖繪本 (Sketchbooks) • 彩色影印可,但不得寄CD;總重量需小於25磅 • 學費:據實核銷 • 生活費:依照教育部公費留學補助辦法給付

  38. 6.海外研習學校介紹 7. School of Art and Design Berlin-Weissensee (http://www.kh-berlin.de/)

  39. 6.海外研習學校介紹 7. School of Art and Design Berlin-Weissensee (http://www.kh-berlin.de/) • 申請截止日:3/1 • 申請條件與資料: • 1. 大學成績單 (英文版) • 2. 學籍證明 • 3. 自傳及讀書計劃 • 4. 外語成績: • (1)德文檢定B1 (Zertifikat Deutsch) • (2)德文檢定A1程度及TOEFL iBT 61 • 5. 作品集: • 至少3件設計作品;含草圖及完稿圖 • 其中一件需含完整設計流程;立體模型非必要 • 彩色影印可,但不得寄CD;並需製作PDF檔 • 學費:據實核銷 • 生活費:依照教育部公費留學補助辦法給付

  40. 7.學員規範 1. 本規範所載內容係依據教育部核定之「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訂定 之,參與研習之學員原則上在上課期間需全勤出席並完成研習所規定之要求。 2. 上課時間為每日08:30-12:00,下午13:30-17:00,晚上18:00-21:00,所有研習學員應遵守上課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3. 每天表訂課程(含指導及自習時間)皆需簽到,並由工作人員隨堂點名,若缺 課超過全部時數1/5(含)以上,即視同放棄研習及海外學校申請資格。 4. 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或病假,請事先提出書面申請,並由各組承辦單位報請教育部核准(病假需檢附醫生證明)。 5.研習期間學員一律住宿,由工作人員進行晚點名(男生21:30- 21:40,女生 21:40- 21:50),並禁止外出。本單位統一提供住宿及膳食費(每日計600元 整),若有缺課、違反相關規定情事遭取消資格、中途退訓時,需依照天數賠 償上述費用。

  41. 7.學員規範 6. 比賽規則(違規行為一經證實,由本單位裁定處分,不得異議): (1)7月26日下午16:00至8月5日上午10:00期間,以下違規行為由本單 位查證屬實,將予以扣分處分,每次扣總成績2分: ◆ 攜帶手機、相機、及其它電子相關產品(筆電除外)。 ◆ 於電腦教室飲食和上網聊天,以及於教室上網聊天等與課程非相關之 活動。 ◆ 未告知工作人員,無故私自離團行動者。 ◆ 因個人行為影響到活動之進行或危害他人之權益,情節較輕者。 ◆ 違反競賽之公平原則,情節較輕者。 ◆ 發表格式錯誤者。 ◆ 點名遲到或早退者。 ◆ 報到當天未繳交切結書者。 ◆ 報到當天未繳交家長同意書者。 ◆ 未繳回宿舍鑰匙(扣總成績5分)。

  42. 7.學員規範 (2)7月26日下午16:00至8月5日上午10:00期間,以下違規行為經本單 位查明屬實,將予以退營處分: ◆ 因個人行為嚴重影響到活動之進行或危害他人之權益者。 ◆ 研習期間與外界交換比賽資訊,嚴重違反競賽公平原則者。 ◆ 私下與本研習營所邀請之國內外指導老師聯繫往來者。 ◆ 點名未到者。 7. 研習期間所使用的檔案、資料請妥善保存,並依照規定時間及方式繳交。 8. 以上事項若有遺漏或未盡事宜,以各組簡章及承辦單位公告為主。

  43. 8.設備使用須知 1.培訓期間承辦單位提供電腦教室一間,實作教室4間(7-8人1間)。 2.培訓期間,規定電腦僅限於本系館電腦教室及學員教室內使用,電腦教室 開放時間為8:00-21:00(演講時段不開放);如有攜帶個人筆電,於演講時 段亦禁止使用,並請於晚上九點過後依工作人員之指示鎖於置物櫃中(請 自備小型鎖頭及鎖匙)。 3.電腦教室禁止飲食及進行上網聊天等與課程非相關之活動,並配合工作人 員整理教室環境。 4.承辦單位提供學生宿舍每3人一間,請自行準備寢具用品及盥洗用具、保健 用品等;宿舍備有冷氣、脫水機、投幣式洗衣機,禁止使用電腦及網路(限於實作教室或電腦教室使用),請依本單位所安排之寢室入住。學員應 自行保管私人物品,本單位不負保管之責。 5.學員應遵守成功大學學生宿舍相關規定維持住宿期間宿舍之清潔,並自行 做好垃圾分類。宿舍僅提供學員個人使用,嚴禁親友借宿。如有重大違規 將報請教育部議處並取消參賽資格(宿舍內禁設伺服器),退宿時請將鎖 匙交至工作人員,始得離開。

  44. 9. 評分方式 • 1.本階段依據三次發表成績評分,分別為: • 發表一:問題方向界定(30%) • 發表二:構想提案(30%) • 發表三:最終發表(40%) 2.Evaluation sheet for presentation originality 40% aesthetics 30%usefulness 20% feasibility 10% 1) The rating range is from 50 to 100. 2) Advisors are required to attend the whole presentation. Otherwise, their rating will not be considered.

  45. 10. 發表格式 發表一 注意事項及規格 1. 本次發表內容為問題方向界定 請將PPT內容轉存為圖片檔,並確保能在規定之電腦上正常播放, 若 播放之檔案與原設計版面之格式不符,本單位概不負責。 2. 規格: (1) 本次發表請以PowerPoint檔案形式發表(PPT包含首頁及尾頁之頁 數,不超過15頁)。 (2) 發表內容請以英文字、圖片及分析圖表表達。 (3) 文字可用電腦作業或手寫,圖片一律使用網上資料,但必須註明資 料來源出處。 3. 注意事項: (1)請勿出現個人圖面構想。 (2)請依照本單位所提供之底板格式進行製作。 (3)請將製作完成之PPT檔儲存於本單位所發給的隨身碟中(視同答 案卷)。 (4)工作人員將於7/27(一)21:00收隨身碟,逾時不收。

  46. 10. 發表格式 發表一 注意事項及規格 首頁 中間頁數

  47. 10. 發表格式 發表一 注意事項及規格 尾頁

  48. 10. 發表格式 發表二 注意事項及規格 1. 本次發表內容為構想提案 請將PPT內容轉存為圖片檔,並確保能在規定之電腦上正常播放,若播 放之檔案與原設計版面之格式不符,本單位概不負責。 2. 規格: (1)A3橫式試卷4張,於7/30(四)10:00-17:00交由工作人員掃描,請用 掃描後的檔案做成PowerPoint 檔案形式發表。 (2)個人展版請以手繪呈現,包含英文文字及圖面。 3. 注意事項: (1) 只能發表單一產品構想,請勿發表兩個以上的產品構想。 (2) 工作人員將於7/28 (二)13 :30發予每人規格A3試卷4張,圖紙背面有 標籤紙以防止舞弊等行為,請勿破壞標籤紙及紙張,亦不可以剪貼方 式製作、不准攜帶資料進出考場。 (3) 掃描後之圖紙將由工作人員統一收集。 (4) 請依照主辦單位所規定之格式進行製作。 (5) 請將製作完成之PPT檔儲存於本單位所發給的隨身碟中(視同答案 卷),工作人員將於7/30(四) 21:00統一收隨身碟,逾時不收。

  49. 10. 發表格式 發表二 注意事項及規格 首頁 中間頁數

  50. 10. 發表格式 發表二 注意事項及規格 尾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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