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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一)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一). 背 景. 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需要:外源性感染、医院感染暴发等; CSSD 标准的需要; 消毒工作问题多,仍然是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的常见和主要问题; 消毒工作进展的需要。. 特 点. 体现了消毒领域的新进展:理念:先清洗、后消毒,能物理灭菌的、不用化学消毒方法;方法:低温灭菌方法、新的化学消毒剂如邻苯二甲醛等; 与新标准如手卫生、隔离、 CSSD 有关标准一致; 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如将原来的手术器械灭菌、缝线的灭菌等归类为:高度、中度和低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 删减了按照科室归类进行消毒的有关内容,充实了消毒技术的内容,突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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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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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一)

  2. 背 景 • 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需要:外源性感染、医院感染暴发等; • CSSD标准的需要; • 消毒工作问题多,仍然是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的常见和主要问题; • 消毒工作进展的需要。

  3. 特 点 • 体现了消毒领域的新进展:理念:先清洗、后消毒,能物理灭菌的、不用化学消毒方法;方法:低温灭菌方法、新的化学消毒剂如邻苯二甲醛等; • 与新标准如手卫生、隔离、CSSD有关标准一致; • 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如将原来的手术器械灭菌、缝线的灭菌等归类为:高度、中度和低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

  4. 删减了按照科室归类进行消毒的有关内容,充实了消毒技术的内容,突出重点;删减了按照科室归类进行消毒的有关内容,充实了消毒技术的内容,突出重点; • 对医疗机构提出了消毒管理方面的要求;

  5. 删除了以下内容: • 二溴海因; • 内镜的消毒灭菌; • 医务人员手消毒; • 医院室内空气的消毒; • 检验相关物品的消毒;

  6. 删除了以下内容: • 口腔诊疗器具的消毒; • 织物的消毒; • 污水的处理; • 污物的消毒; • 尸体及相关环境的消毒。

  7. 增加了以下内容: • 4 管理要求; • 6 清洗与清洁方法 • 8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 • 9 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 • 10 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 • 11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方法

  8. 增加了以下内容: • C.4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 • C.8.2 邻苯二甲醛; • C.12.2 碘酊; • C.16 煮沸消毒; • C.17 流动蒸汽消毒; • C.18.1 过滤除菌; • C.18.2 微波消毒;

  9. 主要内容 •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管理要求 • 5 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 6 清洗与清洁方法 • 7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 • 8 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 • 9 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 • 10 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

  10. 11 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11 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 • 12 皮肤与黏膜的消毒 • 13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 14 清洁用品的消毒 •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 •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消毒试验用试剂和培养基配方 •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

  11. 3 术语和定义 • 清洁 cleaning •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 清洗 washing •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12. 高度危险性物品: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13. 中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 低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病床表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 。

  14. 4 管理要求 新增加内容 • 应制定消毒与灭菌制度,并具体落实。 • 应开展对医务人员及消毒、灭菌工作人员的培训。

  15. 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 接触完整的皮肤、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本规范11的规定。

  16. 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负责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负责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 应保持诊疗环境的清洁与干燥,遇污染及时进行有效的消毒;对感染具有高风险的部门应定期进行消毒。 • 应根据本机构消毒与灭菌工作的需要,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17. 对消毒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与监测,及时总结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消毒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与监测,及时总结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与灭菌的基本知识和自我防护技能。 • 从事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18. 5 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 基本要求(新增加的内容) • 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等先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 被朊病毒等污染的诊疗器械等,应遵循本规范11的要求。

  19. 5 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 基本要求(新增加的内容) • 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 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病人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20. 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 • 选择合法、有效的消毒剂,并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 • 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21. 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 • 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22. 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方法 • 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等,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热的玻璃器材、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 • 不耐热、不耐湿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如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等离子体或低温甲醛蒸汽气体灭菌等。

  23. 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方法 • 物体表面消毒,宜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

  24. 职业防护 • 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 • 预防医务人员感染性因子职业暴露。 • 热力消毒、灭菌:防皮肤灼伤。 • 紫外线消毒:避免直接照射。

  25. 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 • 气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预防有毒有害消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环氧乙烷灭菌应防燃烧和爆炸。 • 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防过敏及皮肤、黏膜损伤。 • 处理锐利器械,防利器伤。

  26. 6 清洗与清洁方法 • 适用范围 • 清洗适用于所有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 清洁适用于各类物体表面。

  27. 方法 • 清洗 重复使用的物品应由CSSD及时回收后,进行分类、清洗、干燥和检查保养。手工清洗适用于复杂器械、有特殊要求的器械、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及无机械清洗设备的情况等;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具体方法及注意事项遵循WS 310.2的要求。

  28. 方法 • 清洁 治疗车、诊疗工作台、新生儿暖箱等物体表面使用清洁或消毒布巾擦拭。不同患者间应更换布巾。各种擦拭布巾及保洁手套应分区使用,统一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29. 注意事项 • 有管腔和表面不光滑的物品,应用清洁剂浸泡后手工仔细刷洗或超声清洗。能拆卸的复杂物品应拆开后清洗; • 清洗用水、清洁剂等的要求遵循WS 310.1的规定; • 手工清洗工具如毛刷等每天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毒;

  30. 注意事项 • 内镜、口腔器械的清洗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 • 对于含有小量血液或体液等物质的溅污,可先清洁再进行消毒;对于大量的溅污,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

  31. 7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 •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应遵循附录C的要求,应对使用产品查验相关证件。

  32. 8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 • 灭菌方法 • 耐热、耐湿: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 不耐热、不耐湿:应采用低温灭菌方法。 • 不耐热、耐湿: 应首选低温灭菌方法,无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消毒剂浸泡灭菌。 • 耐热、不耐湿:可采用干热灭菌方法。

  33. 灭菌方法 • 外来医疗器械:应要求器械公司提供器械清洗、包装、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并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可遵循其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的要求进行灭菌。

  34. 灭菌方法 • 植入物:应要求器械公司提供植入物的材质、清洗、包装、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并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可遵循其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的要求进行灭菌。 • 动力工具: 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进行清洗、打包与灭菌。

  35. 10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 • 患者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 • 保持清洁。 • 进行定期清洁和/或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 • 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枕套等,应一人一换;住院时间长每周更换;遇污染及时更换。更换后的用品及时清洗与消毒。

  36. 患者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 • 间接接触患者的被芯、枕芯等,定期清洗与消毒;遇污染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甲类、乙类甲管传染病患者、不明原因病原体感染患者等,应进行终末消毒。

  37. 11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方法:11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方法: • 新增加 • 消毒方法基本与CSSD规范与标准中的内容一致。 • 朊病毒病原体污染物品的消毒与灭菌有特点,即根据污染物品的危险性及被污染的物质,选择不同的处理方法。

  38. 12 皮肤与粘膜的消毒 • 皮肤消毒中增加了: • 用 5000mg/L醋酸氯己定-乙醇(70% v/v)溶液或用20000mg/L葡萄糖酸氯己定-乙醇(70% v/v)局部擦拭 2 遍,作用 2min。

  39. 12 皮肤与粘膜的消毒 • 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 应先清洁,对于器官移植手术和处于重度免疫抑制状态的病人,术前可用除菌皂液或20000mg/L葡萄糖酸氯己定擦拭洗净全身皮肤。

  40. 13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 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病原菌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 • 重点部门: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清洁与消毒。

  41. 14 清洁用品的消毒 • 清洗方法: • 手工:清洗、消毒、冲洗、干燥备用。 • 机械:按照使用说明。 • 注意事项: • 清洗消毒后应干燥保存备用。 • 应分区使用。

  42. 谢 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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