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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 合 同 法 宋水叶 2009·9

劳 动 合 同 法 宋水叶 2009·9.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制度. 《 宪法 》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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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 合 同 法 宋水叶 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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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劳 动 合 同 法 宋水叶 2009·9

  2.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制度

  3. 《宪法》目录 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4.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颁布,最后修正2004年3月14日,共4章, 138条。

  5. 根本任务: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本任务: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6. 《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共13章,107条,自1995年1月1日施行。《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共13章,107条,自1995年1月1日施行。 《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7. 《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共8章,98条。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共8章,98条。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为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共6章,38条,自2008年9月18日施行。

  8. 《劳动合同法》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集体合同 劳务派遣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9. 案例:几年前,某地A农药厂就其原副总高某“跳槽”到同行业别的企业工作,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以高某“擅自离职”违反劳动合同中“凡技术工种或业务骨干离职,三年内不得到相关企业工作,如有违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为由,请求仲裁委员会判令高某赔偿给该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60万元,并承担调查及仲裁费用。 高某则认为,自己口头申请辞职经过了A厂法定代表人的同意,且该厂还召集中层以上人员为其开告别宴会,并非擅自离职;自己在职期间为常务副总,做企业管理工作,不在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内,也从未拿过竞业限制补偿,因此,虽然自己现在受雇于与A厂同行业的B厂,但不应该赔偿A厂的60万元损失。

  10. 思考: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高某作为A农药厂原常务副总,如果A厂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为公众知悉、能为A厂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A厂采取了保密措施且为高某所知悉,则应当是竞业限制的主体。但A厂未给高某竞业限制补偿费,这就使得竞业限制条款归于无效,不应承担A厂所谓的60万元经济损失。

  11. 《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 一、竞业限制得以细化和规范 《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中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限制,并约定

  12.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同时又规定:竞业禁止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同时又规定:竞业禁止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二、签合同前用人单位须履行告知义务 为了充分保证劳动者知情权,《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

  13. 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按月付双薪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

  14. 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违法成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15. 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违法成本: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四、同一劳动者只能被“试用”一次 例:去年5月份,应届毕业生小王到大连市开发区一公司应聘,该公司与

  16. 其签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工资400元。试用期到期前10天,该公司表示还要对其考察,如果小王同意,公司再与其续签3个月的试用期。小王为了今后能留在该公司工作,便同意再签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到期前,该公司通知小王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不再录用。其签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工资400元。试用期到期前10天,该公司表示还要对其考察,如果小王同意,公司再与其续签3个月的试用期。小王为了今后能留在该公司工作,便同意再签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到期前,该公司通知小王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不再录用。 按照《劳动法》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

  17. 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正是由于现行法律的疏漏,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无法得到保护。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期限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

  18. 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违法成本: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

  19. 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五、鼓励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为了引导劳动关系双方订立长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适用范围:一是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

  20. 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其他法定限制条件的;四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前,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一年一签的情况普遍存在,使劳动者缺乏就业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其他法定限制条件的;四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前,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一年一签的情况普遍存在,使劳动者缺乏就业

  21. 稳定感,客观上也不利于用人单位的系统管理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究其原因,就是一些用人单位基于规避法定义务的目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适用范围的扩大,将会很大程度地限制用人单位在合同期限问题上的随意性,改变劳动者的被动局面。稳定感,客观上也不利于用人单位的系统管理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究其原因,就是一些用人单位基于规避法定义务的目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适用范围的扩大,将会很大程度地限制用人单位在合同期限问题上的随意性,改变劳动者的被动局面。 六、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不再是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

  22.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3. 原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此条内容外资企业表现非常强烈,他们认为这是与现代企业制度背道而驰,股东(老板)作为公司的所有者,理当享有制定、实施有关规章制度的绝对权。“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公司最高权力已转向他人之手。” 甚至引发报界报道的美商会等资方“从中国撤资”的威胁论。

  24. 最终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中已将“应当经……讨论通过”删去,用“平等协商确定” 代替。 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本身就是“霸王制度”,这种单方的规定很难保证员工的利益,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不再是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这样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5. 违法成本: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行政部门不作为须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目前劳动者维权成本较高的现状,该法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

  26. 偿责任;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偿责任;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八、《劳动合同法》加重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还有以下五种类型: 1、 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情形被纳入到行政处罚范围,并辅之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

  27. 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明确用人单位强迫劳动等四类情

  28.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

  29. 劳动者的;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4、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将受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

  30. 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5、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

  31. 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2. 劳动合同 一、什么是合同? 合同,俗称契约,是双方当事人为了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而达到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二、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3. 三、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为动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进行社会生产而结成的社会关系。 特定的主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特定的客体: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使用、消耗;劳动者提供、消耗。 特定的目的:实现劳动过程,进行社会化生产。

  34. 四、劳动合同的种类: 1、按签约对象分:个人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 2、按期限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五、劳动合同的特征: 除具有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等外,还具有不同于一般合同的特征。 1、建立劳动关系的凭证。 2、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35.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

  36. 3、规范劳动主体行为的准绳。 4、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和手段。 5、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 六、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及确认: 1、订立:指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下,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程序:要约阶段;承诺阶段。 2、变更:指双方对合同的部分内

  37. 容进行修改、补充或废除,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法律行为。容进行修改、补充或废除,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法律行为。 3、确认: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合同:(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七、劳动合同的形式、订立注意事项及内容: 1、劳动合同的形式: (1)口头合同。(2)书面合同。

  38. 2、订立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2)大胆谨慎,树立信心,高度民主负责,不畏威胁,不被欺诈所蒙骗。(3)必备条款不缺,约定条款不明其义的不增加。2、订立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2)大胆谨慎,树立信心,高度民主负责,不畏威胁,不被欺诈所蒙骗。(3)必备条款不缺,约定条款不明其义的不增加。 3、劳动合同的内容: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名称住址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姓名住址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

  39. 算术测试 在下面的算术测试中,只包括加减乘除四种运算,非常简单。加号的意思是乘,除号的意思是加,减号的意思是除,乘号的意思是减。请按此规则,演算下述各题: 8+2= 14-7= 9+11= 6×5= 6÷2= 7×2= 9-3= 9+2= 1÷1= 4+4= 9+6= 8-4=

  40. 分享: 1、西方有句老话说“要是样样行不通,再读一遍说明书”。 2、你们有没有看到过类似的情况,即一个匆忙下达或模糊不清的提示,往往给了比没给还糟。 3、在游戏中,你有没有感到来自其他人的压力?这对你的行为有什么影响? 总结:我们常常没再认真研究一下问题,时间紧迫,就加入到盲从的队伍中去了。

  41. 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约定条款:如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等。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约定条款:如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等。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及解除形式: 1、劳动合同的解除: 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 2、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 (1)双方协商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一方解除劳动合同。

  42. 撕纸游戏分享: 1、第二步之后,问大家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不同的结果(也许有人会答说是不允许问问题造成的)? 2、完成第三步之后又问大家,沟通之后为什么还会有误差(任何沟通的形式和方法都不是绝对的,要想达到要求需要双方多次沟通才行)? 总结:生活、工作中,单向沟通容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双向沟通还得依赖于彼此的了解,沟通环境的限制等,好的沟通形式和方法,视具体情况而定。

  43. 九、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4.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 08年10月,周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实行计件工作制,每件产品0.5元,日定额80件。不能完成定额,将从已加工的件数中扣除相当件数的加工费。由于周某没

  45. 有加工该产品的经验,不了解加工每件产品需要花费的时间,公司招聘人员也没有做相应的解释,便草草地签订了合同。在工作时,周某发现加工每件产品至少要花费10分钟,每天工作8小时根本无法完成定额。周某向公司提出降低劳动定额并适当增加每件产品的加工费,遭到公司拒绝。周某遂向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告知周某,违反劳动合同必须支付违约金。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2009年1月,周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有加工该产品的经验,不了解加工每件产品需要花费的时间,公司招聘人员也没有做相应的解释,便草草地签订了合同。在工作时,周某发现加工每件产品至少要花费10分钟,每天工作8小时根本无法完成定额。周某向公司提出降低劳动定额并适当增加每件产品的加工费,遭到公司拒绝。周某遂向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告知周某,违反劳动合同必须支付违约金。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2009年1月,周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

  46. 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终止该合同的效力。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终止该合同的效力。 思考题: 1、本合同是否显失公平? 2、解除显失公平合同应向谁提出?

  47.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48. 一般显失公平的合同解除,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里显然属于劳动合同纠纷,所以应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49. 劳动合同制度 一、劳动合同制度:指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市场经济产物。 劳动力 作为 经济 概念 是一种 用人制度 相互结合 的方式 是促使 生产资料 劳动 合同 制度 劳动者 作为 法律 概念 是一种 合同制度 劳动关系 的制度 是规范 用人单位

  50. 固定工制度:计划经济产物,劳动者就业无压力。就业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经济责任不发生直接联系。劳动者学习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的积极性不高,缺乏内在动力,劳动者素质难提高。 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选择通过竞争实现,劳动岗位的延续,也需要通过竞争实现,劳动者的竞争意识增强了,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的积极性提高了,促进了劳动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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