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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生產效率之影響因素分析 資料來源 : 許登芳 (2013) , 亞太經濟管理評論 ,VOL.17(1) ,P.35-50. 指導教授:李東杰教授 報告組員: 程振明 NA270010 陳月琴 NA270008 邱文賢 NA270007 林佳瑄 NA270003 劉家榕 NA270017. 研究動機 ( 一 ). 因發展創意產業具有多方面的貢獻,這些貢獻包括:經濟、社會、文化與永續發展等功能. 在經濟方面,是指創意產業在服務業與製造業的產值、政府的財政收入與國際貿易成長之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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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生產效率之影響因素分析資料來源: 許登芳(2013) , 亞太經濟管理評論 ,VOL.17(1) ,P.35-50 指導教授:李東杰教授 報告組員: 程振明 NA270010 陳月琴 NA270008 邱文賢 NA270007 林佳瑄 NA270003 劉家榕 NA270017
研究動機(一) 因發展創意產業具有多方面的貢獻,這些貢獻包括:經濟、社會、文化與永續發展等功能 • 在經濟方面,是指創意產業在服務業與製造業的產值、政府的財政收入與國際貿易成長之貢獻。 • 在社會方面,是指創意產業對於創造就業機會的貢獻。因為創意產業的工作,不僅是知識密集,亦需特殊技能;同時亦是勞力密集,因此可為社會創造不少的工作機會。 • 在文化方面,是指創意產業有助於人類對於共同價值與傳統的認同;同時也有利於不同社會或族群各種文化多樣性之推動。 • 在永續發展方面,是指各國或地區發展創意產業,對於有形或無形文化資產之永久保存與延續,可提供有力的支持。
研究動機(二) • 文化創意產業不僅是已開發國家中一個極具活力的產業;同時,也能為開發中國家的經濟發展提供了一個新的可能。 • 雖然台灣向以資訊產業揚名國際經濟社會;然而,隨著企業在跨國生產的需要,許多廠商紛紛外移,導致競爭優勢逐漸式微。在此趨勢下,政府希望藉由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作為資訊產業之後,能夠帶動台灣經濟成長的新動力。因此,了解文化創意產業資源的使用效率,為產業發展的重要課題。 • 儘管有關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之經濟效應已有少數的研究,不過對於產業資源的使用效率,仍有待進一步了解分析。
研究動機(三) 現有國內有關文化創意產業的文獻中,大多關注於政策方向之探討;而有關經濟效應的研究則屬少數。 例如,林建德(2002)、吳密察 (2003)、鄭美華 (2008)、王怡惠(2009)、朱歆如(2010)、陳介英(2010)、吳毓星(2011)與盛治仁(2011)等人
研究目的 • 利用資料包絡分析法(DEA)由生產過程的投入與產出之觀點,衡量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在生產效率之變動趨勢,並試圖能夠找出生產要素是否存在可以改善績效之處。 • 利用Tobit迴歸分析法,探討影響文化創意產業生產效率的因素,可提供政府作為制定產業政策的參考與業者擬定經營策略之依據。
投入與產出等變數 • 投入變數: 2個投入變數就業人數(單位:人)與資本額(單位:新台幣百萬元)作為生產的投入變數進行分析。 • 產出變數: 1個投入變數營業額作為產出變數進行分析。 • 1 NUMBER OF OUTPUTS • 2 NUMBER OF INPUTS
操作性定義及資料來源 • 由於我們是以整體文化創意產業作為分析對象,又因官方公佈的統計資料有限,所以本文依循Ray and Kim (1995)、Tone and Sahoo (2005)與Raphael (2013)的方法,將不同年度視為不同的決策單位,並利用上述的SBM 模型評估2002-2010 年期間在不同年度之效率值。 • 以SBM 模型所計算的效率值作為被解釋變數;同時,考慮資料的可取得性, 我們選取國內所得水準、出口佔營業額比率與附加價值佔營業額(亦即附加價值率)作為解釋變數,以探討這三個變數是否對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效率值具有顯著的影響。 • 研究期間涵蓋了9個年度,在Ray and Kim (1995)、Tone and Sahoo (2005)與Raphael (2013)的方法下,可視為9個不同的DMU。此外,由於本模型包含了兩項投入與一項產出,以及9個DMU,因此符合Tone(2007)對DMU個數要求的條件,亦即DMU的個數應至少為投入個數與產出個數兩者總和3倍的條件。
相關分析 Golany and Roll (1989)指出,DEA模型中的投入項與產出項,應符合同向性(isotonicity)的條件;亦即,投入變數和產出變數之間必須符合正相關。因此,我們以相關分析檢測投入變數和產出變數是否具有正相關。本研究所選用的兩個投入變數,與產出變數之間符合同向性的條件。 資本額、營業額與國內所得水準,皆以自行政院主計總處經濟統計資料庫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加以平減(基期為2011年)。
文獻實證(一) 1. 依據資料包絡分析法的SBM模型估算,台灣在2002-2010年期間文化創意產業的效率水準,平均而言,存在3.6%可以改進的空間。
文獻實證(二) 2. 依據差額分析的結果,勞動要素在2002-2010年期間平均約有7.81%的節省空間;資本要素則未發現存在過剩的現象。因此,資本的使用效率高於勞動的使用效率;而在產出方面,營業額平均則有3.86%可以增長的空間。 差額分析: 進一步探討勞動與資本兩項投入與營業額是否存在可以改善生產效率的空間。
文獻實證(三) 3. 依據Tobit迴歸分析的估計結果,對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效率水準生產效率具顯著影響的因素,依彈性的大小排序分別為:出口佔營業比率、國內所得與附加價值率;三者在統計上均具有顯著的正面效果。 三個解釋變數對效率值的影響,依據估計彈性的大小排序,以出口佔營業額比率效果的最大;其次為國內生產毛額,最後為附加價值率。
結論(一) • 本文利用資料包絡分析法衡量在2002-2010年期間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之生產效率,並以Tobit迴歸分析法探討其影響因素。研究發現:相對於最佳效率而言,資本的使用效率最高,而勞動與產出的效率皆存在改善的空間;另一方面,影響生產效率的因素中,依彈性的大小排序分別為:出口佔營業比率、國內所得與附加價值率,三者在統計上均具有顯著的正面效果
結論(二) 結果發現: • 依據資料包絡分析法的SBM模型估算,台灣在2002-2010年期間文化創意產業的效率水準,平均而言,存在3.6%可以改進的空間。 • 依據差額分析的結果,勞動要素在2002-2010年期間平均約有7.81%的節省空間;資本要素則未發現存在過剩的現象。因此,資本的使用效率高於勞動的使用效率;而在產出方面,營業額平均則有3.86%可以增長的空間。 • 依據Tobit迴歸分析的估計結果,對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效率水準生產效率具顯著影響的因素,依彈性的大小排序分別為:出口佔營業比率、國內所得與附加價值率;三者在統計上均具有顯著的正面效果。
結論(三) 一、開拓國外市場為提升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生產效率的首要策略,因此政府在政策上應為文化創意產業創造有利於國際競爭力的環境。 二、國內經濟的成長,可為文化創意產業的國內市場提供重要的支撐;亦即,透過國民所得的提高,增加本國市場的購買力,藉此可建立台灣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基本市場;再經由產量的提升降低成本,以創造生產的規模經濟效果 三、文創業者亦應思考如何增加文創產品附加價值率的策略,以創造更高的利潤。
本組建議 • 此研究以以整體文化創意產業作為分析對象,範圍太大容易造成誤差,但若以群別的文化創意產業作為分析對象,應該可以更了解哪些產業的產值效率較高,則可以將主力放在高效率的產業,以增加更高的經濟效益,帶動更多的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