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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

项目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 一、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进口口岸: 货物进入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海关的名称 出口口岸: 货物运离我国关境前最后一个口岸海关的名称 注意: 1. 填报的是口岸海关的 名称及其代码 。 2.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 填写进境地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出口转关运输货物 , 填写货物出境地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3. 关区代码表中只有直属海关关别及代码的,填报直属海关名称及代码, 如:上海海关 2200 ; 如有隶属海关关别及代码时,填报隶属关别及代码,如:浦江海关 2201. 5100 广州海关 4700 武汉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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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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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项目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

  2. 一、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进口口岸:货物进入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海关的名称 出口口岸:货物运离我国关境前最后一个口岸海关的名称 • 注意: • 1.填报的是口岸海关的名称及其代码。 • 2.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填写进境地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填写货物出境地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 3.关区代码表中只有直属海关关别及代码的,填报直属海关名称及代码,如:上海海关2200; 如有隶属海关关别及代码时,填报隶属关别及代码,如:浦江海关2201

  3. 5100 广州海关 • 4700 武汉海关 • 4900 长沙关区 • 4901 衡阳海关 • 4902 岳阳海关 • 4903 衡关郴办 • 4904 常德海关 • 4905 长沙海关 • 4906 株洲海关 • 4907 韶山海关

  4. 二、备案号: 向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手续时,海关给予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备案号长度12位。例C 2302 4 300159 第1位为标记代码, 第2-5位为关区代码, 第6位为年份, 第7-12位为序列号。

  5. 第1位标记代码的含义: • B: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 C: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 D:外商免费提供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登记手册; • F:加工贸易异地进出口分册; • G: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分册; • H:出口加工区进出货物; • Y:原产地证书 • Z:征免税证明

  6. 三、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进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 出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 本栏目应为8位数,如1999年3月18日填为1999 .03.18 四、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 注意:进口货物申报日期一般不得早于进口日期。出口货物申报日期一般不得晚于出口日期。

  7. 五、经营单位 * 定义:是已在海关注册登记,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 填报方法:填报经营单位的中文名称及代码。 如舟山海洋渔业公司3309 91 3303 * 注意: • 1、合同的签订者与执行者不是同一企业的,经营单位应按执行合同的企业填报。 • 2、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经营单位为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

  8. 3.境外企业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对于委托我驻港澳机构成交的货物,国内委托人为经营单位。3.境外企业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对于委托我驻港澳机构成交的货物,国内委托人为经营单位。 • 4.外商投资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经营单位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备注栏注明“委托XX公司进口”; • 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经营单位填报代理方中文名称及代码。

  9. 经营单位的编码一般为十位数(例:4401 3 4 1230) 第一、二位数表示企业所在地的省 第三、四位数表示为省辖市,包括省会、沿海开放城市。 • 43013 长沙科技开发区 • 43019 长沙其他 • 43023 株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 43029 株州其他 • 44012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44013 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

  10. 第五位数为经济区划代码。 • 其中“1”表经济特区 • “2”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和海南经济开发区两个特殊开放地区。 • “3”表高新技术开发区 • “4”表保税区 • “9”表其它。

  11. 第六位数为企业性质代码: • 其中“1”表国有企业 • “2”表中外合作企业 • “3”表中外合资企业 • “4”表外商独资企业 • “5”表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集体企业 • “6”表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 • “8”表有报关权而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如经海关批准有 报关权的专业报关行、国际货代和船代公司 • “9”表其它 第七到十位数为顺序代码

  12. 六、运输方式 填报江海运输(代码为2)、铁路运输(3) 、公路运输(4)航空运输(5)等。 七、运输工具名称 江海运输:填船名(vessel)及船次(voy)。 例:ABCD/123 注意:不要将船名翻译为中文,一份报关单只能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 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注:CZ为南方航空;CA为国际航空;NU为东方航空 例:cz0225

  13. 八、提运单号 • 1、江海运输:填报进口提单号(B/L No. Bill of loading),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 • 2、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 3、航空运输:有分运单填分运单号(MAWB)master air waybil, 无分运单填报总运单号(HAWB)

  14. 九、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 收货单位:指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及委托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 发货单位:指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及委托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的单位。 2、填报: • 须填报其经营单位编码或者加工生产企业编号,或填报其中文名称 • 3.举例: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收购山西省五矿公司在大同煤矿开采的煤,经河北唐山京唐港出口,则在出口报关单上填写的发货单位为大同煤矿

  15. 十、贸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 • 一般贸易317页(代码为0110) • 来料加工 319页(代码为0214) • 进料加工 320页(代码为0615) • 合资合作设备 323页(代码为2025) • 外资设备物品323页(代码为2225)

  16. 十一、征免性质: • 1.含义: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的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 • 2.分类:共有35种,常见的有 “一般征税”(代码为101) “加工设备”(代码为501) 来料加工 (代码为502) 进料加工 (代码为503) 中外合资 (代码为601) 中外合作 (代码为602) 外资企业(代码为603) 鼓励项目(代码为789)

  17. 十二、征税比例、结汇方式

  18. 十三、许可证号 • 如04-AA-101406 • 第1、2位代表年份, • 第3、4位代表发证机关(AA代表部级发证,AB、AC代表特派员办事处发证,01、02等代表地方发证), • 后6位为顺序号。 • 注意:此处填报的是“许可证”而非“许可证件”的编号。

  19. 十四、起运国、运抵国 • 1.含义: 启运国是指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运抵国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一般是货物所在国。 • 2.填报:参考原始单据中的装货港和指运港(shipped from …to…)。 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本栏目填报“中国(142)” • 3.注意: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运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国。

  20. A国 • B国 A国 B国 C国或地区

  21. 例1:中国购自澳大利亚的产品,若直接运至中国,起运国为澳大利亚;例1:中国购自澳大利亚的产品,若直接运至中国,起运国为澳大利亚; 若途经香港转运至内地,因在香港未发生买卖行为,起运国仍为澳大利亚; 若在中转地香港产生了买卖行为,则起运国应为香港。 • 例2 :如一批货物在新加坡,但我国与香港成交,此货物又经香港转运过来,则起运国是香港

  22. 十五、装货港/指运港 装货港(Port of Loading/shipment):进出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装运港。填报与是否发生商业性交易无关。 • 指运港(Port of Destination):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填报不受运输中转的影响。 (二)填报要求:中文名称 • 1、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 2、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装货港或指运港填报“中国境内”。

  23. 例1:上海某公司进口的日本汽车从东京启运经香港中转运到境内 。 则:启运国?装运港? 深圳某公司出口的自产音响经香港转运到名古屋。 则:运抵国?指运港? • 例2:上海某公司与香港汽车公司签约,进口的日本汽车从东京启运经香港中转运到上海 则:启运国?装运港? 深圳某公司与香港某公司签约,出口的自产音响经香港转运到名古屋。 则:运抵国?指运港?

  24. 十六、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1.含义 • 境内目的地: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 • 境内货源地:出口货物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 2.填报: • 填报国内地区名称或者代码 • 境内目的地、货源地,如果条件给出必须精确到区,例如:北京市西城区、江苏南通其他。

  25. 十七、批准文号: 此栏目填写外汇管制的核销单号 十八、成交方式 • 主要有CIF(1)、FOB(3)、CFR(2)等 • 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CIF,出口填FOB。 • 成交方式一般在发票中体现,如发票显示贸易术语为CIP、FCA,本栏目应填报CIF或FOB。

  26. 十九、运费 • 1.运费标记:“1”表运费率 “2”表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 “3”表运费总价 • 2.具体示例: 如5%的运费率填为或“5” 如24美元的运费单价填为“502/24/2” 如70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为“502/7000/3” 要注意一些常见的币制代码:如美元为“502”、人民币为“142”等

  27. 二十、保费 • 1”——保险费率 “3”——保险费总价 • 如:0.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10000港元的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 二十一、杂费 理解: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或应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回扣等,它有正负之分。 • 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 • 例:应计入完税价格的填为正值,如应计入完税价格的500英镑杂费总价填为“303/500/3” 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填为负值,如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1%的回扣率为“-1”

  28. 成交方式、运费、保险费填报与否的对应关系

  29. 二十二、合同协议号 • 应填进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在发票等原始单据中以 Contract No.、S/N、P/O、Order No、来表示。

  30. 二十三、件数 理解:是填有外包装的实际件数,而不是内包装,件数、包装件数一般以Paking list上内容为准。 • 1、本栏目不可能为“0”,裸装货物填为“1” 例:某进出口公司向某国出口500吨散装小麦,该批小麦分装在一条船的三个船舱内,则“件数”为“1”(因是裸装货物),包装种类为“散装” • 2、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 如:Caton No.1-40 件数就为40 / Case No.7-14件数就为8 如有NO OF PKGS 字样,其后数字表示件数。 如显示:TOTAL :2 CASES ,表明包装种类为木箱,件数为2

  31. 二十四、包装种类 应填进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如:木箱、纸箱、铁桶、散装、件、袋等 • Carton(纸箱)=CTNS Pallet托盘 Cases木箱 Bales=BLS布包 二十五、毛重Gross Weight = G/W • 它是包括了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注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为1。 二十六、净重Net Weight = N/W • 是除了皮重的货物实际重量,不足1公斤的填为1公斤。 • 如1.5MT,应换算填报1500

  32. 二十七、集装箱号 Seal No. CTN No. Container No. • 理解:在每个集装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唯一的编号 • 组成:箱主代号(3位字母)+设备识别号“U”+顺序号(6位数字)+校验码(1位数字), • 例:“TGHU8491952/20/2275表明20英尺的集装箱,2275千克是自重。 • 填制:1、非集装箱货物,应填报为“0”,不得为空。 2、在两个集装箱情况下,第一个集装箱的编号填报在“集装箱号”栏,其余集装箱的编号按序填报在“标志唛码及备注”栏。

  33. 二十八、随附单据 • 1.含义:包含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 • 2.填报:“监管证件代码 :监管证件编号”,申报货物涉及多余一个监管证件号的,其余的填写在“备注栏”中。 • 3.常用的监管证件代码, 7:自动进口许可证, A:进境货物通关单 B:出境货物通关单 Y:原产地证明。

  34. 二十九、用途/生产厂家 • 按货物的实际用途填写,如“外贸自营内销”、“企业自用”、“加工返销”等。 • 生产厂家指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 三十、标记唛头及备注 • 1.英文表示为MARKS, marking, shipping marks等 • 2.填报:写标记唛头时,是除掉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备注栏内可写集装箱号、外商投资企业委托的企业名称、随附单据等

  35. 三十一、项号 •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 填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如只有一种商品,则为“01”,若有两种商品,则第二种商品便填为“02” 第二行 专用于加工贸易等已经备案的货物,填报和打印该项货物在《登记手册》中的项号 • 例:某制衣有限公司向海关办理进料加工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在领取到的加工贸易手册上有三项商品,第一项为尼龙面料,第二项为衬里棉布,第三项为拉链,1995年4月10日,该公司先进口了一部分衬里棉布,然后进口一部分拉链。

  36. 三十二、商品编号 • 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进口货物的商品编号 三十三、商品名称、规格 • 第一行 填商品名称,一般写中文 • 第二行填报商品的规格,注意要准确 • 一般在提单、发票、装箱单等中,description of goods, product and description,

  37. 三十四、数量及单位 •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 填海关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和数量。 如弹力丝1035千克 第二行 填海关列明有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如没有本栏为空 。 如计量单位为米/千克,则第一行填“米”,第二行填“千克” 第三行 填成交计量单位。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这时就需填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并需要将其换算成法定计量单位的数量。若两者一致时,本栏为空。

  38. 三十五、原产国/最终目的国(地区) • 原产国: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或地区。以made in ,manufacture ,country of original等来表示。 • 最终目的国: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的国家,如经过第三国转运,以最后运抵国最为最终目的国。 三十六、单价(unit price) 本栏目应填进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填报到小数点后第4位。

  39. 三十七、总价(amount) • 本栏目应填进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 三十八、币制 一般在发票的单、总价中体现 三十九、征免方式 • 1.含义: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依照法定税率进行征税、减税、免税等实际操作方式。 • 2.种类:“照章”、“折半”、“全免”“保证金”“保函”等

  40. 数量与计量单位的各种填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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