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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盛商業間諜案

威盛商業間諜案. 指導教授 : 唐雲明 博士 學 生 : S917623 林文彥. 事件經過 (1). 89/ 2 月 威盛市場部經理張至皓自威盛離職 89/3/1 日 張至皓加入友訊公司 90/5/29 日 張至皓自友訊離職,隨即返回威盛擔任網路設計部經理 90/11/8 日 曾任友訊公司的卓裕文發現友訊公司的機密檔案出現在威盛的網站 在威盛的文件傳送協議( FTP )網站中發現友訊所屬的第三層( L3 )晶片模擬測試程式,而曾在威盛與友訊任職的張至皓被懷疑涉嫌盜取友訊機密。 90/11/15 日 友訊委由律師對威盛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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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盛商業間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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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威盛商業間諜案 指導教授 : 唐雲明 博士 學 生 : S917623 林文彥

  2. 事件經過(1) • 89/ 2 月威盛市場部經理張至皓自威盛離職 • 89/3/1 日張至皓加入友訊公司 • 90/5/29 日張至皓自友訊離職,隨即返回威盛擔任網路設計部經理 • 90/11/8 日曾任友訊公司的卓裕文發現友訊公司的機密檔案出現在威盛的網站 • 在威盛的文件傳送協議(FTP)網站中發現友訊所屬的第三層(L3)晶片模擬測試程式,而曾在威盛與友訊任職的張至皓被懷疑涉嫌盜取友訊機密。 • 90/11/15日友訊委由律師對威盛提出告訴 • 92/12/06 日 檢察官起訴威盛 盜取商業機密 • 張至皓遭到檢方起訴求刑3年,威盛總經理陳文琦與董事長王雪紅也被起訴求刑4年。

  3. 事件經過補充 • 檢察官起訴王雪紅和陳文琦『教唆』張至皓竊取商業機密的論點 • 張至皓在威盛公司所負責業務直接向總經理陳文琦負責 • 張至皓原任職威盛時員工編號為 0062,自友訊回任威盛時員工編號仍是 0062。 • 張至皓自威盛離職後,任職於友訊的這段時間, • 威盛仍繼續支付 107 萬多元且以薪資項目撥付。 • 仍繼續參加威盛公司的職工福利委員會 • 威盛仍幫張至號繳了 42,000 的勞保費 • 王雪紅和陳文琦曾被控在 88 年涉嫌教唆泰頂尖端員工竊取公司機密後,到威盛公司任職,獲不起訴處份。 • 聯發科控威盛竊取該公司 CD-R60 光碟韌體程式販賣

  4. 事件經過(2) • 92/12/06日 威盛商業間諜案,陳文琦:張至皓未竊密 • 威盛電子總經理陳文琦針對被控涉及商業間諜案,率同公司一級主管出面說明,表示尊重智慧財產權、未侵權竊密,並將積極配合司法審理以釐清諸多誤解。陳文琦並希望外界能更公正地評論威盛,思考不當言論對二千多名員工與其家人的影響。

  5. 事件經過(3) • 92/12/08 威盛:與友訊合作關係不變 • 雖然友訊對威盛電子董事長王雪紅與總經理陳文琦、前員工張至皓提出控訴獲得起訴,威盛表示,訴訟案不損及與友訊的合作關係。 威盛電子總經理特助孫一正昨表示,威盛集團與友訊的合作已有六年歷史。除了已出貨中的三合一網路卡晶片外,三週前威瀚才將相當機密的交換器(switch)晶片產品規劃藍圖,對友訊高階主管做過簡報。孫一正表示,這證明威瀚希望在與友訊目前的合作基礎上,能將此合作關係進一步延伸到另一個層次。威盛表示,友訊是一家很好的公司,也很認同友訊未來的營運潛力。 • 92/12/08 威盛商業間諜案主嫌張至皓:未獲授意,亦未竊密 • 威盛集團被控商業間諜案主嫌、威瀚前資深技術顧問張至皓昨(七)日現身,他強調並未在友訊竊取任何營運機密,重回威盛與威瀚也未從事與在友訊業務範圍相關的產品。威盛方面也表示,從事件發生的第一天到未來,都將以最大誠意與友訊、檢調單位持續溝通。

  6. 事件經過(4) • 92/12/08 王雪紅接受商業週刊專訪: • 因人事系統瑕疵,薪水多發了 3 個月 • 福利金和人事系統分開 • 內部管理問題,勞保給付到隔年 6 月 • 王雪紅、陳文琦處理公司危機只看大案子,對此案毫無關注 • 威盛以研發為主,疏於管理 • 加強內部控管

  7. 威盛人事管理問題 • 張至皓在友訊任職期間仍溢領威盛薪資107萬元、福委會的年節獎金與勞保未及時停保問題,顯示公司人事管理出現問題。 • 威盛涉及友訊網路產品程式竊密案發生迄今,威盛的人事薪資發放成為檢察官起訴威盛高層主管涉案關鍵原因,由於張至皓在2000年3月離職,但勞保費用持續給付至2001年5月29日才完成退保作業。 • 當年人事系統中的薪資、福委會及勞保作業電腦化並不同步,才會造成張至皓離職後一直到辭呈被批准期間的薪資溢領問題。 • 威盛FTP網站目前也已關閉。王雪紅表示,FTP網站過去是便利客戶與威盛工程師軟體修改方便而設立,由於有密碼的客戶都可以自由上傳及下載程式、資料每3天會自動清除一次,故目前威盛已著手調查上載該程式的IP,王雪紅強調,威盛非常願意與刑事警察局共同調查,她雖然不能確定員工100%有沒有做(上傳程式),但由於威盛未研發相關產品,所以她可以確定員工不可能竊密。

  8. 事件經過(5) • 92/12/11 王雪紅召開記者會奏效,威盛晨盤大漲 • 威盛董事長王雪紅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友訊對威盛的「商業間諜」訴訟案是「誤會」一場。經雙方高層溝通後,友訊已傾向「冷處理」。受此消息激勵,威盛今天開高走高,一度大漲逾5%。

  9. 事件經過(6) • 93/01/16威盛發佈與友訊公司間之訴訟偵查庭新聞稿 • 發生原委: • 本公司與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著作權訴訟及附帶一億元賠償之民事訴訟,經台北 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公訴乙案,將於一月十九日召開首次庭訊。 • 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將秉持一貫坦然積極配合調查之態度,親自赴法院答詢,期能進一步釐清事實真相。 • 處理過程: 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本公司重申尊重智慧財產權之一貫立場,將主動配合司法之 調查,澄清事實真相,以確保公司及投資大眾之權益。 • 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訴訟案對公司財業務無重大立即影響。 • 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10. 決策的類型與方式(Decision Types & Methods)

  11. 威盛商業間諜案後續發展 威盛 友訊 商業間諜案為蓄意 和解 訴訟 一億台幣 訴訟費用 和解條件有利於威盛 • 內部管理及巧合 • 無辜,遭人構陷 和解 內部管理及巧合 和解條件有利於友訊 1. 商業間諜案為蓄意 2. 和解金額過高 3. 商業間諜案證據不足 訴訟

  12. 事件經過(7) • 93/01/19 威盛涉商諜案今日首次開庭 • 威盛王雪紅夫婦被控涉嫌商業間諜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十九)日上午首次開庭審理,被告王雪紅、陳文琦及張至皓等三人都被傳喚到庭。雖然案發後當事人已宣稱「和解」,但因此案為公訴罪依法無法撤回,法院仍將審究王氏夫婦等三人是否有罪。威盛表示,王雪紅與陳文琦皆會親自出庭。 去年十二月五日,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背信罪等罪嫌,將威盛電子董事長王雪紅、總經理陳文琦夫婦,以及被指為「商業間諜」的威盛市場部經理張至皓等三人提起公訴;檢方並具體向法院求處王、陳兩人有期徒刑四年重刑、張至皓被求刑三年。

  13. 事件經過(8) • 93/04/03 威盛被控涉嫌「工業間諜」案,檢方撤回擴大控訴範圍 • 威盛電子公司董事長王雪紅等被控涉嫌「工業間諜」案,昨天法院召開第二次審前準備程序庭,在公訴檢察官與被告的律師團兩個小時的攻防中出現戲劇性發展,檢方先是主張擴大對王雪紅等三人的控訴範圍,後在被告律師團質疑檢方掌握更多證據,並要求公開告訴人友訊公司所列為「業務機密」的原始程式光碟片後,檢方同意撤回擴大控訴範圍,但公訴檢察官當庭強調,撤回擴大控訴範圍,未來將對被告不利。

  14. 危機方程式 Cost * Possibility D=ΣR(c,f,t,)  ———————— Time D:危機(Crisis) R:風險(意外)(Risk) c:風險造成的處理成本代價(Cost) f:發生頻率 (Frequency) t:處理風險的有效時間(Time) P:風險意外發生的機率(Possibility)

  15. 危機決策對應類型 • 四個問題 • 問題1:不做改變的話,後果嚴重嗎? • 刑責 • 一億台幣民事賠償 • 問題2:決定改變的話,後果嚴重嗎? • 問題3:期望去找另一個較佳解決方案是合理的嗎? • 問題4:有無足夠的時間去蒐尋及慎重考慮嗎?

  16. 危機時面對媒體的技巧 • 1.如何與記者連繫 • 2.受訪時該做事項 • 3.受訪時不該做事項

  17. 潛伏期 4. 復健期 2. 爆發期 3. 善後期 危機四個階段對策 (預防/減災) (整備/演練) (搶救/應變) (重建/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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