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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茶叶出口质量研讨会暨培训活动. 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现状及对策建议. 吴 雪 原. 2012.9.28 黄山. 2.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1. 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3. 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4. 我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状况. 5. 对策与建议. 主要内容. 1. 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主要内容. 1. 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进 出 口 食 品 安 全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法 律.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 食品安全法. 法 规.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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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茶叶出口质量研讨会暨培训活动 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现状及对策建议 吴 雪 原 2012.9.28 黄山
2.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1. 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3. 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4. 我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状况 5. 对策与建议 主要内容
1. 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主要内容
1. 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进 出 口 食 品 安 全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法 律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 食品安全法 法 规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行 政 规 章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
1. 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2.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主要内容
企 业 2.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 承担首要责任 •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2012年6月23日) 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 (十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 •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 ; • 规模以上经营单位要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 •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 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本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及时; • 进一步健全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2.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2012年6月23日) 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 (十二)落实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安全主管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 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 • 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2.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2012年6月23日) 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 (十三)落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处置及经济赔偿责任 •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制度,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 对未执行主动召回、下架退市或未采取措施的,监管部门要责令限期执行,并加大处罚力度。 • 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 • 食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损害的,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2012年6月23日) 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 (十四)加快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 加大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守法经营宣传教育,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打造信誉品牌,培育诚信文化。 • 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 建设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并与金融机构、证券监管等部门实现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
政 府 企 业 社 会 行 业 2.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 承担监管责任 • 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科学合理、职能清晰、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 承担首要责任 •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 承担监督责任 鼓励社会团体、群众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公益宣传,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 承担自律责任 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引导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诚信建设,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1. 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2.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3. 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主要内容
3.1 3.2 3.3 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按标准生产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管理 3. 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中国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3.1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3. 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中国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进口国家(地区)无相关标准且合同未有要求的,应当保证出口食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容器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对其出口食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报检。
3. 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3.2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 中国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申请备案应提供:企业生产条件(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产品生产加工工艺、关键加工环节等信息、食品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等基本情况; 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基本情况 。
3. 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3.3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管理 中国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一)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附表1);(二)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独立法人资格证明的复印件;(三)申请人合法使用土地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种植场平面图;(四)种植场的土壤和灌溉用水的检测报告;(五)要求种植场建立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六)种植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植保员身份证复印件,植保员有关资格证明或者相应学历证书复印件;(七)种植场常用农业化学品清单;(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 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2.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3. 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4.我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状况 主要内容
4. 我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状况 4.1 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标准 • 欧盟茶叶标准 • 日本茶叶标准 • 我国茶叶标准
4. 我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状况 4.1 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标准 • 欧盟茶叶标准 • 1993年,欧盟委员会以指令的形式陆续发布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最高限量, 93/58/EEC在茶叶中规定了43项农药的最高残留限量,到2000年,标准总数达到了106项。2004年,已达172项。2008年,有关茶叶的农药残留限量(MRL)标准总数达到了886项; • 针对欧盟标准,质检总局成立茶叶检验专业协作组对欧盟茶叶标准开展风险评估,自2001年起,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茶叶卫生检验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1﹞624号),确定了13项农药残留的检测项目,后根据欧盟指令的修改和变化、以及欧盟历年各地的通报情况不断调整至目前如下20项 ;
4.我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状况 4.1 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标准 • 欧盟茶叶标准 出口欧盟茶叶检测项目与限量
4. 我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状况 4.1 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标准 • 欧盟茶叶标准 • 2011年10月1日起,欧盟对中国输欧茶叶采取新的进境检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 一是所有从中国进口的茶叶必须通过欧盟指定口岸进入; • 二是所有货物必须有入境文件; • 三是欧盟将对10%的货物进行农药检测。
4.我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状况 4.1 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标准 • 日本茶叶标准 • 2006年5月,日本政府正式实施《肯定列表制度》,针对“茶叶质量安全”,设定了276项农业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这仅仅还是现行标准和暂定标准,对未涵盖在276项之内的所有其他农业化学品制定一律标准(0.01ppm)。 • 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工作的紧急通知》(国质检食函 ﹝2006﹞308号),制定输日本茶叶检测10个项目。 • 2012年8月2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发布食安发0820第2号:对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进行补充修订。其中,茶叶中三唑磷残留限量标准由现行的0.05ppm修订为无限量值(即执行一律标准),自2013年2月20日起实施。
4.我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状况 4.1 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标准 • 日本茶叶标准 出口日本茶叶检测项目与限量
4.我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状况 4.1 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标准 • 我国茶叶标准 GB2762-2005中茶叶污染物限量标准 GB2763-2005中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GB26130-2010中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4.我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状况 4.2 掺杂使假问题 添加固形茶 添加茶渣茶 • “固形茶”是由茶粉、茶末、茶灰以及茶叶经提取加工后剩下的残渣等本为茶叶加工过程中废弃的下脚料,经米糊等粘合炒制定型为珠茶样,多在原料进入出口企业之前的初制、精制环节掺入。部分“固形茶”经长时间水冲泡很难泡开,其粘合剂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 茶渣茶行业内俗称“回笼茶”。主要是使用茶饮料、茶叶提取物等企业提取过有效成分后剩余的茶渣,重新加工成茶形态的掺杂物。茶渣若基本保持茶叶形态的,则通过晒干直接掺入低档的茶片原料里,经一同初、精制后出口;茶渣若为碎末状的,则经晒干处理制作成“固形茶”,拼入正常茶中出口。
4.我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状况 4.2 掺杂使假问题 珠茶、眉茶的掺杂使假行为已在国外市场造成不良反应。 影响中国绿茶在国际市场的声誉。
主要内容 1. 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2.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3. 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4.我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状况 5.对策与建议
5.对策与建议 5.1 持续打击出口茶叶掺杂使假行为 • 一是深入调查出口茶叶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将有关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地方政府和地方食安委,引起政府重视,加大打击行为。 • 二是检验检疫机构陆续采取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等措施加严监管。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兄弟局,协抓共管。如浙江局与湖南局互相协作,查实处理了辖区内涉嫌逃避检验检疫行为案件。 • 三是国外采样检验验证。去年,11月底由食土商会与国家质检总局牵头组织赴摩洛哥采集我国出口茶叶样品,进行检验验证,摸清出口茶叶卫生质量状况。 在总局食品安全局的组织下,对国外抽样检验不合格或出口检出 “固形茶”的企业从严惩处,目前已关停和暂停6家/次违规企业。
5.对策与建议 5.2 加强检验检疫机构检测能力建设 • 质检机构检测能力 我国质检系统初步形成了以总局直属科研机构为龙头,以质检系统内国家级技术机构为支撑,以执法一线技术机构为保障的质检技术机构网络体系。全系统已建成国家质检中心180个、在建148个,已建成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209个、在建100个。 国家级茶叶检测重点实验室(湖南) 国家级茶叶检测重点实验室(福建) 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
5.对策与建议 检测能力 5.2 加强检验检疫机构检测能力建设 • 黄山茶叶质量安全研究中心 检测人员 检测区域 可承担茶叶中农药残留检测,重金属检测,茶叶的水灰分等品质指标的检测。
5.对策与建议 对外合作 5.2 加强检验检疫机构检测能力建设 • 黄山茶叶质量安全研究中心 中国检科院食品安全研究所储晓刚所长对实验室进行技术指导 研究中心已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合作,积极开展茶叶及其产品中农药多残留检测等方面研究,立足黄山,面向全国构建茶叶质量安全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 质检总局孙大伟副局长和花建慧副省长为黄山茶叶质量安全研究中心揭牌
5.对策与建议 发展方向 5.2 加强检验检疫机构检测能力建设 • 黄山茶叶质量安全研究中心 国家认监委副主任王大宁视察实验室 质检总局魏传忠副局长视察实验室 正在申报国家茶叶与农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
5.对策与建议 政府主导原则 5.3 稳步推进出口茶叶安全示范区建设 • 初级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六项原则 (GB/T 26407-2011)
5.对策与建议 5.3 稳步推进出口茶叶安全示范区建设 • 初级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六项原则 (GB/T 26407-2011) • 政府主导原则 地方政府是建立实施初级农产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的行为主体,领导和协调区域内所有单位满足初级农产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
5.对策与建议 政府主导原则 联合推动原则 5.3 稳步推进出口茶叶安全示范区建设 • 初级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六项原则 (GB/T 26407-2011)
5.对策与建议 5.3 稳步推进出口茶叶安全示范区建设 • 初级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六项原则 (GB/T 26407-2011) • 联合推动原则 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地整合行政管理资源(主要是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质检、安监、工商、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和检验检疫部门),突破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形成合力,建立和完善务实高效的初级农产品安全管理机制,解决内部信息沟通不畅、协作欠佳、服务不周等问题,真正使地方政府各部门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各负其责。
5.对策与建议 政府主导原则 联合推动原则 企业带动原则 5.3 稳步推进出口茶叶安全示范区建设 • 初级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六项原则 (GB/T 26407-2011)
5.对策与建议 5.3 稳步推进出口茶叶安全示范区建设 • 初级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六项原则 (GB/T 26407-2011) • 企业带动原则 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发挥大型、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在建立实施初级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中的龙头作用,要求他们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真正起到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带动区域内其他单位(特别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满足触及农产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
5.对策与建议 政府主导原则 科学指导原则 联合推动原则 企业带动原则 5.3 稳步推进出口茶叶安全示范区建设 • 初级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六项原则 (GB/T 26407-2011)
5.对策与建议 5.3 稳步推进出口茶叶安全示范区建设 • 初级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六项原则 (GB/T 26407-2011) • 科学指导原则 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以GAP、GMP、HACCP等标准和风险分析原理为科学依据,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正确引导企业和农民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和环保意识,科学生产加工,不断改进工艺,有效控制农药、兽药、化肥、添加剂等化学投入品对食品链源头的污染,以科技标准支撑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以产品质量安全保证生产效益的实现,从根本上消除食品的危害隐患。
5.对策与建议 政府主导原则 科学指导原则 联合推动原则 合作发展原则 企业带动原则 5.3 稳步推进出口茶叶安全示范区建设 • 初级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六项原则 (GB/T 26407-2011)
5.对策与建议 5.3 稳步推进出口茶叶安全示范区建设 • 初级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六项原则 (GB/T 26407-2011) • 合作发展原则 地方政府在建立初级农产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时,要高度重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合作发展,保证触及农产品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5.对策与建议 政府主导原则 科学指导原则 联合推动原则 合作发展原则 企业带动原则 持续改进原则 5.3 稳步推进出口茶叶安全示范区建设 • 初级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六项原则 (GB/T 26407-2011)
5.对策与建议 5.3 稳步推进出口茶叶安全示范区建设 • 初级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六项原则 (GB/T 26407-2011) • 持续改进原则 持续改进是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实施初级农产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过程中永无止境的活动,是持续保证初级农产品及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
5.对策与建议 5.3 稳步推进出口茶叶安全示范区建设 近几年,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等茶叶主产区积极推进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继浙江余杭径山茶叶示范区通过国家局考核后,安徽休宁县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福建安溪乌龙茶质量安全示范区,于2011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现场考核,成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示范区。 以安徽休宁示范区为例
5.对策与建议 72.55% 75.14% 74.31% 64.83% 78.59% 41.84% 56.84% 72.61% 57.44% 37.40% 2007~2011年休宁示范区茶叶出口量变化趋势图 2007~2011年休宁示范区茶叶出口货值变化趋势图 5.3 稳步推进出口茶叶安全示范区建设 • 安徽休宁示范区 1-8月, 休宁县茶叶出口 11314.6吨 ,4427.5万美元 ,同比增长25%和36%。 1-8月, 黄山市茶叶出口16978.8吨, 6419.7万美元,同比增长37%和53%。
5.对策与建议 5.4 积极探索出口茶叶分类管理工作 • 为了科学有效地开展出口茶叶检验工作,积极探索基于风险分析上的分类管理模式。 • 一是企业分类:根据企业信用、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质量状况对企业分四类进行监管。 • 二是产品风险(三级):即“高风险、较高风险、一般风险”。 • 三是检验监管模式(五种):特别监管、严密监管、一般监管、验证监管、诚信监管。 • 四是动态管理:调整分类管理类别和监管模式。
5.对策与建议 5.4 积极探索出口茶叶分类管理工作 促进企业加快诚信及质量控制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中国出口产品质量,实现国家以质取胜的发展战略。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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