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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承辦單位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協辦單位 : 國立台南第一高級中學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私立光啟高級中學

101年下半年度高級中學 學校評鑑受評學校說明會. 主辦單位 :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承辦單位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協辦單位 : 國立台南第一高級中學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私立光啟高級中學. 學校評鑑受評學校說明會流程. 101 年下半年度高級中學 學校評鑑受評學校說明會. 計畫主持人 : 高雄師範大學蔡校長培村 教授 高雄師範大學鄭處長彩鳳 教授. 依據. 教育基本法第 13 條 高級中學法第 2 條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 16 條 99 年 10 月 21 日部授教中(二)字第 0990516719 號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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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承辦單位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協辦單位 : 國立台南第一高級中學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私立光啟高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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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1年下半年度高級中學 學校評鑑受評學校說明會 • 主辦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 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 協辦單位:國立台南第一高級中學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私立光啟高級中學

  2. 學校評鑑受評學校說明會流程

  3. 101年下半年度高級中學 學校評鑑受評學校說明會 計畫主持人:高雄師範大學蔡校長培村 教授 高雄師範大學鄭處長彩鳳 教授

  4. 依據 • 教育基本法第13條 • 高級中學法第2條 •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16條 • 99年10月21日部授教中(二)字第0990516719號函修 訂「高級中學學校評鑑實施方案」

  5. 評鑑目的 • 瞭解各校辦學情況及問題,謀求改進策略,提升教育品質。 • 檢視學校教育目標達成狀況,協助學校發展特色,落實學校經營管理,促進學校自我成長能力。 • 檢視各高中申請均優質化輔助方案辦理績效,促發其持續精進辦學,均衡整體中等教育品質。 • 瞭解校長治校理念及辦學績效,提供校長遴選之參考。 • 激勵學校教育人員士氣,強化自我評鑑效能,促進專業成長。 • 作為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高級中學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作業之參考。 • 提供教育決策單位與社會大眾有關學校辦學情況與績效之資訊。 • 建立學校評鑑資料庫,作為規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先導計畫實施配套指標之依據。

  6. 評鑑對象 • 依教育部100年1月5日部授教中(二)字第1000500177A 號函「高級中學第2期程學校評鑑各校受評年度排定 原則」排定之受評學校。 •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轄委託中部辦公室辦理學校評 鑑之學校。 • 依教育部101年2月7日部授教中(二)字第1010502259A 號函辦理,受評學校北區20所、中區17所、南區21 所,共58所學校。

  7. 評鑑架構圖 評 鑑 會 1.功能:審議、諮詢整體評鑑事宜 2.組織:教育部委託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邀請教育行政人員、 學者專家、校長等代表共16人組成之。 評鑑小組 1.教育部聘請學者專家為評鑑委員,組成 評鑑小組,負責受評學校到校進行實地 訪評工作。 2.評鑑小組置總召集人一人,並依區域分 組,各組置分組召集人一人;總召集人 及分組召集人負責彙整分組意見,並撰 擬各區評鑑結果報告書,及審議受評鑑 學校之申復案件。 評鑑研究及工作小組 1.規劃研發與執行: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工作 小組規劃評鑑工作,成立研發小組,研擬 評鑑工作計畫、指標、量表、評鑑手冊資 料,及執行評鑑專業工作。 2.庶務工作: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相關人員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工作小組及協辦學校 校長、主任、組長等組成,負責處理評鑑 庶務工作。 受評學校 受評學校:共58所高中(含綜合高中及附設職業類科) 高級中學學校評鑑組織架構圖

  8. 本評鑑之辦理原則(1) • 統整性 • 完整性 • 創新性 • 導向性 • 多樣性 • 績效性

  9. 本評鑑之辦理原則(2) (專業類科 實習輔導) 行政管理 校長 領導 績效表現 課程教學 社群互動 學務輔導 環境設備 • 以校長治學理念為動力,行政效能為營造辦學成效之核心, 績效表現為辦學成效之具體呈現,係融合學校之行政管理、 課程教學、學務輔導、社群互動、環境設備、實習輔導(附 設職業類科)、專業類科(附設職業類科),以建立評鑑之 概念,有關評鑑之概念如圖1所示。 圖1、高級中學學校評鑑系統架構圖

  10. 評鑑項目及指標(1) • 校務評鑑

  11. 評鑑項目及指標(2) • 專業類科評鑑

  12. 評鑑成績之處理 • 配分參照 各指標之量化成績,依其達成率之高低,給予如 下之計分: • 5.0分 :85%以上。 • 4.5分 :78%以上未達85%。 • 4.0分 :70%以上未達78%。 • 3.5分 :63%以上未達70%。 • 3.0分 :55%以上未達63%。 • 2.5分 :48%以上未達55%。 • 2.0分 :40%以上未達48%。 • 1.5分 :33%以上未達40%。 • 1.0分 :未達33%。 • NA :接受評鑑之學校無此指標,或不適用本指 • 標。

  13. 評鑑結果(1) • 各評鑑項目 • 1.量化等第 • 評鑑結果依項目呈現,各評鑑項目等第,依其成績(評鑑指 • 標之量化成績平均數,乘以20得之),分成下列五等第: • 「一等」:得分在九十分以上。 • 「二等」:得分為八十分以上未達九十分。 • 「三等」:得分為七十分以上未達八十分。 • 「四等」:得分為六十分以上未達七十分。 • 「五等」:得分為未達六十分。 • 2.質性描述 • 就評鑑項目優缺點與改善意見,以文字描述方式呈現。

  14. 評鑑結果(2) • 總評結果 • 1.校務評鑑與專業類科評鑑成績,為所屬評鑑項目之量化成績 • 平均數,並依以下原則計算整體評鑑結果: 註:同時設有綜合高中專門學程以及職業類科者,其群科數之計算方式,依其類別與特性與實際運作的合作與資源應用關係,以合併計算為 原則。

  15. 評鑑結果(3) • 總評結果 2.學校評鑑指標整體成績,量化為最高九十五分,另就 學校特色以五分為最高分予以評定, 總計為一百 分,並分成下列五等第: 一等:九十分以上。 二等:八十分以上未達九十分。 三等:七十分以上未達八十分。 四等:六十分以上未達七十分。 五等:未達六十分。 3.學校特色 (1)量化分數,以0-5分列計(得以小數計算)。 (2)質性描述,可將學校整體特色及優點分項條列。

  16. 評鑑表撰寫填報(1) • 自評報告之填寫,請學校務必自【高級中學學校評鑑平 台】(http://140.127.56.7)評鑑填報入口進行線上填報 作業,完成填報送出後,點選匯出word存檔。因填報資料 各校字數不一,匯出資料須重新以word功能、A4橫向、12 號標楷體排版。 • 填報日期:101年5月1日~101年8月2日下午5點止, 評鑑表繳交截止日後即關閉平台線上填報 功能。

  17. 評鑑表撰寫填報(2) • 內容填報撰寫 • (一)基本資料:學校需填寫相關基本資料調查表與評鑑附表,填表前請先參 • 閱各表之說明後才填寫,學校型態為完全中學之學校,填寫資料仍以高 • 中部(含綜合高中及職業類科)為主。 • (二)特殊教育學生之有無,請依照學校實際狀況填寫,學校只要有特殊教育 • 學生(不需成班),即代表學校有特殊教育學生。特殊教育學生資料表可 • 針對其輔導情形備妥相關資料,供評鑑委員檢閱。 • (三)高級中學附設職業類科或綜合學程,評鑑範疇除校務評鑑外,職業類科 • 或綜合學程同列為專業類科評鑑,專業類科評鑑表填寫以群別為單位, • 例如 • 1.如設有電子技術學程、資訊技術學程、電子科、資訊科,則整合學程/ • 科,以電機與電子群為評鑑的群別。 • 2.如設有資料處理學程、美工學程,專業類科評鑑有2群別,則專業類科評 • 鑑部份包含商業與管理群(商業群)、設計群2個評鑑群別;評鑑表學校自 • 陳與自評填寫排列方式校務評鑑、專業類科部份:商業與管理群(商業 • 群)、設計群。 • 3.綜合高中學術社會及學術自然學程,相關填列資料請併入校務評鑑部份, • 不另填於專業類科評鑑部份。 • 4.上述群別請參照附件學程歸群表、職業類科群科歸屬表。

  18. 評鑑表撰寫填報(3) • 內容填報撰寫 • (四)學校自陳與自評部份,請力求具體明確,得參考各評鑑指標的評鑑 • 方式,及各效標之自評結果。除以文字敘述各項目指標之整體特色 • 外,並完成自評圈選分數。學校類型為完全中學者,高中部(含綜 • 合高中及職業類科)與國中部係整體校務運作無法分割者,校務評 • 鑑所有評鑑項目應呈現全校性資料。 • (五)受評學校請依學校現況填報,資料查閱、檢視部份請準備98年8月1 • 日~101年7月31日間各種相關佐證資料,以供訪評委員查閱與檢視。 • (六)「學校特色」,需依學校整體風格、發展重點、長期績效表現及創 • 新發展等項目陳述。 • (七)「學校發展困境與解決策略」由各校依實際狀況填寫。

  19. 評鑑表撰寫填報(4) • 內容填報撰寫 • (八)學生取得證照及技能檢定表現之填報,除通過乙級和丙級等專業類 • 科技能檢定取得證照之學生外,亦可填報通過語文類等檢定之表現。 • (九)填報校內外獎助學金發放表時,請填報原提供單位。若為校外單位 • 提供,請註明校外提供單位名稱;若為校內提供,請標註提供獎助 • 學金之處室。 • (十)評鑑資料之準備,可參酌評鑑表內參考效標及資料來源備妥相關評 • 鑑佐證資料,專業類科部份以群別為單位呈現,供查閱。 • (十一)學校評鑑表封面日期之填寫,請填寫受評學校實地訪評當天日期。

  20. 評鑑表裝訂繳交方式(1) • 評鑑表印製裝訂方式 • (一)評鑑表以雙面列印,光碟資料以Word檔製作 • (二)裝訂方式: • 1.普通高中裝訂順序依序為:學校基本資料表+校務評鑑+學校特色+ • 學校發展困境與解決策略+學校評鑑附表+附件。 • 2.普通高中附設綜合高中及職業類科裝訂順序依序為:學校基本資料 • 表+校務評鑑+專業類科評鑑(○○群別+○○群別+○○群別)+學 • 校特色+學校發展困境與解決策略+學校評鑑附表+附件。 • 評鑑表繳交冊數 • (一)普通高中:學校評鑑表7冊+3冊 • (二)普通高中附設綜合高中及職業類科:校務評鑑8冊+專門學程或專業 • 類科群別數*2+5冊

  21. 評鑑表裝訂繳交方式(2) • 評鑑表及光碟片繳交日期 • 101年8月1日~101年8月2日止(以郵戳為憑),101年8月2日下午5點即關閉 • 平台線上填報功能。 • 評鑑表及光碟片寄繳地點 • (一)北區:桃園縣光啟高中(333桃園縣龜山鄉自由街40號)俞組長文娟 • (二)中區:國立彰化高級中學(50057彰化市中興路78號)黃組長偉耿 • (三)南區: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70145台南市民族路1段1號)黃組長凱羚

  22. 101年下半年度受評學校一覽表 • 101年下半年度高級中學學校評鑑分區受評學校一覽表

  23. 評鑑表冊內容列舉(1) 101年度高級中學學校評鑑表校務評鑑部份

  24. 評鑑表冊內容列舉(2) 101年度高級中學學校評鑑表專業類科評鑑部份

  25. 實地訪評程序(1) • 實地訪評當日流程(上午)

  26. 實地訪評程序(2) • 實地訪評當日流程(下午)

  27. 各階段評鑑注意事項(1) • 實地訪評前 • (一)請預先邀請家長5人至校。 • (二)請依評鑑委員人數安排訪談空間。 • (三)請預先規劃2-4條校園環境訪視路線,提供委員參考。

  28. 各階段評鑑注意事項(2) • 實地訪評當日 • (一)評鑑委員到校 • 1.請受評學校放置路標指示,安排及引導評鑑委員車輛停放。 • 2.協助接待評鑑委員。 • (二)評鑑委員溝通 • 1.請受評學校預先備妥教職員名冊及學生名單,供評鑑委員圈選訪談名單。 • 2.附設綜高學程、職業類科學校,學生名單請以群別分冊裝訂。 • (三)評鑑學校簡報 • 1.由受評學校校長及召集委員共同主持。 • 2.召集委員介紹評鑑委員、簡短致詞及說明評鑑當日流程。 • 3.介紹學校概況。 • 4.簡報時間請控制於25分鐘內結束。

  29. 各階段評鑑注意事項(3) • 實地訪評當日 • (四)分項評鑑 • 1.依照評鑑委員指定檢視場所,規劃引導評鑑委員前往。 • 2.請受評學校指派專人陪同評鑑委員,必要時解說各項資料內容。 • 3.專業類科評鑑資料(依群別區分)併同校務評鑑資料同地點陳列。 • 4.請受評學校於11:30前協助完成訪談名單並安排妥引導人員。 • (五)午餐及討論 • 1.請受評學校代辦簡便午餐(每人份80元),並準備委員用餐及休息場所, • 請與三區協辦學校隨行工作人員確認準備份數。 • 2.受評學校提供獨立討論空間且不需受評學校人員陪同。

  30. 各階段評鑑注意事項(4) • 實地訪評當日 • (六)與家長/學生/教師/職員訪談 • 1.請安排受訪對象提前於場外休息等候。 • 2.訪談時間請勿進出訪談地點,以免影響訪談作業進行。 • (七)評鑑委員第二次討論 • 1.受評學校提供獨立討論空間且不需受評學校人員陪同。 • (八)問題釐清與座談 • 1.由召集委員及受評學校校長共同主持。 • 2.由評鑑委員提出需澄清之相關問題,由受評學校列席人員說明解釋。 • (九)評鑑委員第三次討論 • 1.受評學校提供獨立討論空間且不需受評學校人員陪同。

  31. 評鑑結果運用 • 作為優質高中認證之依據 • 作為核定學校辦理各項教育政策經費獎勵補助與績 效考核之參考 • 作為公私立高級中學發展輔導之依據 • 作為學校調整發展規模之參考 • 作為公私立高級中學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之依據 • 作為公立高級中學校長續任之參考

  32. 101年度高級中學學校評鑑工作團隊名單 • 101度高級中學學校評鑑工作團隊名單

  33. 問題座談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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