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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多變數函數的微分學 § 4.1 偏導數定義 定義 4.1.1 極限值 ■. 定理 4.1.1 極限值的基本定理 (1) 極限值的唯一性 : 若 存在,則 其值必為唯一。 (2) 若 且 ( 與 為常數 ) , 則 且 為常數且. (3) 若 為多項式函數,則 (4) 若 為有理函數,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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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多變數函數的微分學 § 4.1 偏導數定義 定義 4.1.1 極限值 ■
定理4.1.1 極限值的基本定理 (1)極限值的唯一性:若 存在,則 其值必為唯一。 (2)若 且 ( 與 為常數 ), 則 且 為常數且
(3)若 為多項式函數,則 (4)若 為有理函數,則 其中 與 均為多項式函數 且 。 (5)若 存在且點 以及點 ,則 反之亦然。 □
一般而言,我們可以利用下面所提供的方法判斷極限值是否存在:一般而言,我們可以利用下面所提供的方法判斷極限值是否存在: 若點 及點 ,則 (1)若 且 ,而且 ,則 不存在。 (2)若 ,則 不存在。 (3)若 ,則 不存在。
例1.試求下列各題的極限值。 (1)若函數 但 ,試決定 。 (2)若函數 但 ,試決定 。 (3)若函數 但 ,試決定 。 (4)若函數 但 ,試決定 。
解: (1) 我們考慮通過原點之直線 上的點 ,則 若 ,則我們有 若 ,則我們有 得知 不存在 ■
(2) 我們考慮通過原點之直線 上的點 ,則 ■
(3) 我們考慮通過原點之直線 上的點 ,則 若 ,則我們有 若 ,則我們有 得知 不存在 ■
(4) 我們考慮通過原點之直線 上的點 ,則 若 ,則我們有 若 ,則我們有 得知 不存在 ■
定義4.1.2 連續 函數 在點 連續 ■ 在上面的定義裡,我們有明確的數學定義,即 此時必須滿足下列三個條件: (1)函數值 存在( 即點 必定在函數 的定義 域內 )。 (2)極限值 存在。 (3) ( 即“極限值等於函數值”)。 當然,倘若函數 在其定義域 中的任意點均連續,則稱函數 在 中為連續函數。
定理4.1.2 連續的基本性質 (1)倘若 與 在點 均為連續函數,則 與 與 以及 ( 為常數且 ) 在點 均為連續函數。 (2)倘若 為單變函數且 為多變數函數,使得 在點 連續且 在 連續,則合成函數 亦在點 連續。 (3)多變數多項式函數與多變數有理函數在它們的定義 域內均為連續函數。 □
例3.試討論下列各函數的連續性。 (1) 若 且 (2)
解:(1) 點 的定義域 又 考慮通過原點之直線 上的點 ,則 在點 之外均為連續。 ■
(2) 點 的定義域, 且 又 在任何實數點 均為連續。 ■
§ 4.2 偏導數與微分 定義4.2.1 第一階偏導數 假設函數 被定義在點 的某個鄰 域 內,則函數 在點 對 的第一 階偏導數為 而函數 在點 對 的 第一階偏導數為 ■
定義4.2.2 第一階偏導數 假設函數 的定域義為 ,則函數 對 的第一階偏導數為 而函數 對 的第一階偏導數為 ■ 同理,函數 對 的偏導數為 。 事實上, 的偏導數還有其它的通用符號:
例1. 試求下列各函數的第一階偏導數。 (1) 解: (1) ■
定理4.2.1 倘若 為包含兩個自變數的函數,則 與 亦為包含兩個自變數的函數,而且 與 的第一階偏 導數 亦存在。 □ 定理 4.2.1 裡四個函數稱為函數 的第二偏導數,其常用的符號為
同理,多變數函數的高階導數亦有其明確的定義,例如倘若 為包含三個自變數的函數,則我們將有九個第二階導數以及二十七個第三階導數,其他情況依此類推,例如
例2. 若 ,試求 , 與 解: ■
定理4.2.2 假設 為包含兩個變數的函數,倘若 與 在二度空間某開區域 為連續,則 ;同理,倘若函數 的高階偏導數在某開區域 為連續,則 , □ 同理,倘若 的高階偏導數為連續函數,則我們有
例3.若 ,若 而且 ,試 證明 與 均存在但不相等。 證明:
定義4.2.3 可微分(的) 假設 為 與 的函數且定義在點 的某個鄰域 ,倘若存在常數 以及 與 的函數 與 ,使得對任意向量 且 而言,恒有 (1) 。 (2) 當 。 則稱函數 在點 為可微分的。 ■
定義4.2.4 微分 假設 為 與 的函數且定義在點 的某個鄰域 ,倘若存在常數 以及 與 ,則對任意向量 且 而言,我們稱函數 在點 的微分或全微分為 ■ 因此,假設 為 與 的函數,而且其第一階偏導數 與 均存在,則函數 的全微分為
例4.試求函數 (即 ) 在各 定點 與向量 的全微分。 解: ■
定理4.2.3 倘若函數 在點 為可微分的 ( differentiable ),而且 ,則 □ 證明: 且 當 時我們有 #
由定理4.2.3,我們因此得到 亦即我們有 其中 。
例5.試利用微分法求 的近似值。 解: 設 則 , 取 則 即 ■
例6.一等腰三角形的三邊長為 呎、 呎、 呎且其頂角為 弳。倘若把此三角形的兩等腰 長增加一吋且頂角增加 徑, 試問其面積 改變若干 ? 解: 兩腰長為 且頂角為 之等腰三角形的面積為 取 則其面積的改變量為 平方呎 ■
例7.倘若 ,若 而且 ,試證明 與 均存在,但是函數 在點 是不可 微分的。 證明: 取
則 即不存在 由定理4.2.3得知 在點 為不可微分的。 ■
定理4.2.4 倘若函數 在點 為可微分的,則函數 在點 為連續。 □ 證明: 函數 在點 為可微分的 取 ,則由定理7.2.3得知 即由定義7.1.2得知函數 在點 為連續。 #
定理4.2.5 假設 為二變數函數且定義在點 的某個鄰 或 。倘若其一階偏導數 與 在 存在且在點 為連續函數,則函數 在點 為可微分的。 □ 總之,倘若 為多變數函數,則我們得知 (1)倘若函數 在點 為可微分的,則函數 在點 為連 續。 (2)倘若函數 的一階導數存在且在點 為連續,則函數 在點 為可微分的。即,若 與 均連續,則 必 可微分。 (3)倘若函數 的二階導數為連續函數,則 ;倘 若函數 的三階導數為連續函數,則有 ,高階導數則依此類推。
§ 4.3 鏈導法則與隱函數的導數 ( the chain rule ) 定義7.3.1 若 為 之一可微分函數,而 又為 之可微分函數,則 於 的導數存在,而且為 ■ 定義7.3.2 偏微分 ( 偏導數 ) 若 為 之一可微分函數,令 而且 對於 之偏微分均存在,而且為 ; ■
定理4.3.1 鏈導法則 ( the chain rule ) (1)若 為 與 之一可微分函數,而且 及 均為 之可微分函數,則 對於 而言均為 可微分函數,而且為 (2)若 為 與 之一可微分函數,令 與 而且 與 對於 之偏微分均存在,則 對於 之一階偏導數均存在,而且為 □
由上面定理 4.3.1 得知,如果 而且 ,則我們有 ;同理,如果 而且 ,則我們有
例1.試求 ,若 解: ■
例2.試求 與 ,若 解: ■
例3.倘若我們有 試求 解: ■
定理4.3.2 隱函數的導數 (1)若 為 與 之一可微分函數,且 為 之一可微分函數,則 對於 而言為一微分 函數,而且 以及
(2)若 為 與 以及 之一可微分函數,且 為 與 之一可微分函數,則 對於 與 而言為一可微分函數,而且 以及
例4.若 滿足方程式 試求 與 解: 令 則 ■
定義4.4.1 極值 ( extrema ) 設 為二變數函數, 為 定域義的子集合且 為 上一點,則 (1)當 ,我們稱 為函數 在 的極大值 ( maximum value )。 (2)當 ,我們稱 為函數 在 的極小值( minimum value )。 (3)當 為函數 在 的極大值或極小值,我們稱 為 在 的極值 ( extreme value 或 extremum )。 ■
定義4.4.2 相對極值 ( relative extremum ) 設 為二變數函數,而且存在以 為半徑且以點 為圓心之點 的鄰域 ,則 (1)若 ,我們稱 為函數 在 的相對極大值 ( relative maximum value )或 局部極大值( local maximum )。 (2)若 ,我們稱 為函數 在 相對的極小值 ( relative minimum value )或 局部極小值( local minimum )。 (3)若 為函數 在 的相對極大值或相極小值, 則我們稱 為函數 在 的相對極值或局部 極值。 ■
定義4.4.3 絕對極值 ( absolute extremum ) 設 為二變數函數且定義域為 以及點 ,則 (1)若 ,我們稱 為函數 的絕對 極大值 ( absolute maximum )。 (2)若 ,我們稱 為函數 的絕對 極小值 ( absolute minimum )。 (3)若 為函數 的絕對極大值或絕對極小值,則我 們稱 為函數 的絕對極值。 ■
定理4.4.1 極值檢驗法 ( test for extrema ) 設 為二變數函數且定義域為一開集合 ( open set ) ,而且在 內函數 的第一階與第二階偏導數均為連續。令函數 的定義域為 且 ,倘若存在一點 使得 與 ,則 (1)若 且 ,則 為函數 的相 對極大值。 (2)若 且 ,則 為函數 的相 對極小值。 (3)若 ,則 ,則 不為函數 的 極值,此時 為函數 圖形上的一馬鞍點 ( saddle point )或稱為鞍點。 (4)若 ,則無法判斷 是否為函數 的極 值。 □
例1.試求下列各函數的極值。 (1) (2)
解: (1) 且 令 且令 與 則 或 ① 不為 的極值且 為 圖形上的一鞍 點。 ② 且 為 的相對極小值。 ■
(2) 令 且令 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