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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稅務相關簡介. 2014/10/7. 1. 一般中小企業組織. 行號 獨資 合夥 有限公司 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 無限公司 ( 少用 ) 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兩合公司 ( 少用 ) 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年度申報總覽. 0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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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小企業稅務相關簡介 2014/10/7 信弘記帳士事務所簡報 1

  2. 一般中小企業組織 • 行號 • 獨資 • 合夥 • 有限公司 • 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 • 無限公司(少用) • 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 兩合公司(少用) • 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信弘記帳士事務所簡報

  3. 年度申報總覽 • 01月 • 營業稅(去年度11-12月)、各類所得扣繳(薪資、租金…)、股利憑單。 • 03月 • 營業稅(本年度01-02月)。 • 05月 • 營業稅(本年度03-04月)、營利事業所得稅(公司組織)、 個人綜合所得稅(個人及行號併入)。 • 07月 • 營業稅(本年度05-06月)。 • 09月 • 營業稅(本年度07-08月)、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公司組織)。 • 11月 • 營業稅(本年度09-10月)。 信弘記帳士事務所簡報

  4. 自然人與法人 • 自然人(行號) • 申報銷售額、應納或留抵營業稅額,以每兩個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填具申報書,並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辦理申報。 • 稅務相關:個人綜合所得(行號併入) • 法人(公司組識) • 法人,非自然人而在法律上被認定有其權利義務主體的團體組織,換言之自然人以外而具有權利能力的社會組織。法人又可分成社團或財團兩種法人為主,其中以多數人來組成的稱為社團;以多數財產所組成的為財團。 • 稅務相關:營利事業所得稅 信弘記帳士事務所簡報

  5. 營業稅 • 定義 • 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以每兩個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填具申報書,並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辦理申報。 • 課稅對象與範圍 •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課徵營業稅。 • 課稅對象與範圍 • 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 進口貨物之收貨或持有人。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所銷售勞務之買受人。但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代理人者,為其代理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二十七款、第二十八款規定之農業用油、漁業用油有 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為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但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不明者,為貨物持有人。 信弘記帳士事務所簡報

  6. 營業稅計算 • 說明 • 就銷售貨物或勞務過程中所增加的價值課稅。即按進銷之差額課稅。就營業人某一期間,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稅額, 減去其購入貨物或勞務所支付之稅額求得應納稅額。 • 營業稅為代國稅局徵收之稅金,企業真正繳稅為營利事業所得稅。 • 計算公式:銷項稅額 - 進項稅額 = 應納(留抵)稅額 • 銷項稅額:100,000元*5%=5,000元進項稅額:80,000元*5%=4,000元應納稅額:5,000元-4,000元=1,000元 • 銷項稅額:70,000元*5%=3,500元進項稅額:150,000元*5%=7,500元留抵稅額:3,500元-7,500元=4,000元 信弘記帳士事務所簡報

  7. 營業事業所得稅申報方式 • 擴大書面審核(書審) • 係指營業收入及非營業收入合計不超過新台幣3,000萬元之中小企業,因帳務不健全及為免除國稅局查帳之困擾,縱使帳務結算後之純益率低於擴大書審純益率,亦同意在結算時同意調整純益率至擴大書審純益率(例:帳上純益率是2%,同意申報純益率為6%)。優點:被調帳查核的機會較小,案件抽查比率約10%。 • 查帳申報 • 全年營業收入三仟萬以上,就平時記載帳冊憑證先自行計算所得及繳交稅款後,接受國稅局調帳查核決定調整增補稅款。 • 會計師簽證 • 全年營業收入三仟萬以上,委任會計師查核簽證  。 信弘記帳士事務所簡報

  8. 營業事業所得稅 • 定義 • 係對營利事業之所得課徵之所得稅,稅率目前為17%。 • 課稅對象與範圍 •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之營利事業,包括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以營利為目的之獨資、合夥、公司、合作社及其他組織之工、商、農、林、漁、牧、礦冶,以及不符合免稅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事業等,均需依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 對於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及境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 若營利事業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即國外營利事業),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依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 納稅義務人(企業主) • 營利事業及不符合免稅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 信弘記帳士事務所簡報

  9. 營業事業所得稅 • 書審方式 • (全年營業收入 + 非營業收入) * 純益率 = 課稅所得額 • 課稅所得額小於12萬時,得免繳納營所稅 • 課稅所得額大於12萬時,課稅所得額 * 17% = 應納營所稅 • 查帳方式(表示業主認為公司實際純益率<國稅局核定書審純益率) • 全年營業收入 – 成本、費用、營業外支出 + 非營業收入 = 課稅所得額 • 課稅所得額大於12萬時,課稅所得額 * 17% = 應納營所稅 信弘記帳士事務所簡報

  10. 營業事業所得稅 • 簡易計算(書審方式初估) • 年度營業額 = 5,200,000 (營業收入 + 非營業收入) • 課稅所得額 = 5,200,000 * 6% (書審純益率) = 312,000 • 營所稅金額 = 312,000 * 17%(營所稅率,100年度起) = 53,040 • 此為企業主真正繳納之稅款 信弘記帳士事務所簡報

  11. 營業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 暫繳申報 • 營利事業按其前一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計算當年度暫繳稅額時,應以其前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之課稅所得額,按當年度施行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7%及起徵額所計算稅額之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 • 續前頁,如果呈崁有限公司100年度繳納營所稅為50,000元整,101年度九月暫繳為25,000元整。 • 如有暫繳金額,則本年度營所稅為 53,040 – 25,000 = 28,040 信弘記帳士事務所簡報

  12. 兩稅合一 • 兩稅合一是指「營利事業所得稅」與「個人綜合所得稅」合一,也就是說如果你有股利所得﹝註﹞,需要將你的股利所得還原成未稅股利,再併入你的個人所得合併申報,期間的差額記入可扣抵稅額。 • 註:股利所得可分為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股票股利不管市價多少,均以面額價十元計算 • 計算方式 • 略 信弘記帳士事務所簡報

  13. 台灣稅務機關 • 稅捐處(台中市政處地方稅務局大屯稽徵所)房屋稅 契稅 地價稅 田賦 土地增值稅 娛樂稅 印花稅 使用牌照稅 • 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營業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貨物稅 綜合所得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 遺產稅 贈與稅 證券交易稅 期貨交易稅 菸酒稅 • 關稅總局關稅 信弘記帳士事務所簡報

  14. End 2014/10/7 信弘記帳士事務所簡報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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