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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实务电子 课件 任务六 个人所得税实务

涉税实务电子 课件 任务六 个人所得税实务.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的含义与内容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和会计处理.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是实行分项定率、分项扣除、分项征收。 二是税率、费用扣除标准和计税时间的多样化。. 个人所得税的含义与特点.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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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实务电子 课件 任务六 个人所得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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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涉税实务电子课件任务六 个人所得税实务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2.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的含义与内容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和会计处理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3.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是实行分项定率、分项扣除、分项征收。 二是税率、费用扣除标准和计税时间的多样化。 个人所得税的含义与特点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4.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包括内资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和内资的个人独资、合伙性质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包括内资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和内资的个人独资、合伙性质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纳税人按在我国境内有无住所和居住时间的长短,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5. 纳税义务人及其纳税义务示意图 纳税义务人及其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 (无限纳税义务) 非居民纳税人 (有限纳税义务) 有住所 无住所 但居住 满一年 无住所 居住不 满一年 无住所 又不居住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6. 【案例】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08年5月3日来华工作,2009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华,则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案例】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08年5月3日来华工作,2009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华,则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 因为该外籍人员在2008年和2009年两个纳税年度中都未在华居住满365日,则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 【案例】一个外籍人员从1997年10月起到中国境内的公司任职,在1998年纳税年度内,曾于3月7日~12日离境回国,向其总公司述职,12月23日又离境回国欢度圣诞节和元旦。 这两次离境时间相加,没有超过90日的标准,应视作临时离境,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

  7. 1.工资、薪所得 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 、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8.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从事生产经营而取得的各种所得。具体包括: (1)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的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的投资者,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参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9.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企业、事业单位取得的所得,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其中包括纳税人按月或按次领取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10. 4.劳务报酬所得 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 、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各种演出与表演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劳动取得报酬,而工资、薪金所得则是个人由于受雇而取得的非独立劳动报酬,个人来自聘用、雇用或本人所在的单位领取的报酬即为工资、薪金所得,反之即为劳务报酬所得,如教师在本人所在学校领取工资、奖金和课酬等为工资、薪金所得,教师在校外教授课程取得课酬、辅导费等为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11. 5.稿酬所得 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的稿酬的个人,也按此项目征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12.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指个人提供或转让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技术使用权以及其他特许权利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提供或转让著作权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卖)取得的所得,均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13. 7. 财产租赁所得 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14. 8.财产转让所得 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 、建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电气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目前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本项目征税。但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15. 9.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0.偶然所得 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16.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聘单位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由此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我国境内,提供劳务的所得,为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例如,外国公司、企业派出在华常驻人员,或派出雇员为该公司承包的中国境内一工程项目提供劳务,不论其在华时间长短,而且即使其工资、薪金全部或一部分是由雇主在中国境外支付的,均属于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聘单位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由此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我国境内,提供劳务的所得,为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例如,外国公司、企业派出在华常驻人员,或派出雇员为该公司承包的中国境内一工程项目提供劳务,不论其在华时间长短,而且即使其工资、薪金全部或一部分是由雇主在中国境外支付的,均属于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 个人所得来源地的认定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17.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为来源所在地。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为来源所在地。 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在中国境内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稿酬所得,为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 4.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地使用地为来源地。因此,将财产出租,由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 个人所得来源地的认定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18.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为来源所在地。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为来源所在地。 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在中国境内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稿酬所得,为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 4.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地使用地为来源地。因此,将财产出租,由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 个人所得来源地的认定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19. 5.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的座落地为来源地。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以及在我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均为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5.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的座落地为来源地。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以及在我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均为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使得,以特许权使用地为所得来源地。提供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各种特许权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 个人所得来源地的认定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20.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一般为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适用比例税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21.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即以纳税人各项应纳税收入,分别减除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22.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的部分 45 13505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23.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定额减除35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下列人员在每月扣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1300元的附加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①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②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④远洋运输船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费用扣除,参照这些规定执行。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24.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工资、薪金所得-3500元 或 =每月工资、薪金所得-3500元-1300元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25. 1. 在我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须合并计税。 [例]某纳税人在甲单位每月应发工资2400元,奖金800元,其中包括已扣缴的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100元,另在乙单位兼职领取工资1000元,其应纳税额为: (2400+800+1000-100-3500)*3%=18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26. 2. 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27.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28.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①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29.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①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30.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4)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上述(2)、(3)项执行。 (5)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31. (6)对无住所个人取得上述(5)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6)对无住所个人取得上述(5)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32. [例]李某12月除领取本月工资收入4400元外,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元。 李某12月应纳税额的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计算12月工薪所得应纳的税额 本月工薪收入应纳税额=(4400-3500)×3%-0= 27 第二步: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的税额的计算 月平均奖金=12000÷12=1000(元) 则:适用税率是3% 速算扣除数是0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12000×3%=3600 第三步:李某12月应纳税额合计= 27+3600=3627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33. 假如,上例每月工薪收入为1400元,一次性奖金不变。 李某本月应纳税额的计算过程如下: 12000-(3500-1400)=9900(元) 月平均奖金=9900÷12=825(元) 则:适用税率是3% 速算扣除数是0 12月的工资及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12000-(3500-1400)]×3%=297(元)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34. 单位或个人为雇员负担工薪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全额负担税款的,要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据以计征个人所得税。 换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式中的税率、速算扣除数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式中的税率、速算扣除数是指含税的应纳税所得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35. 例:某公司总经理由其任职的公司代为缴纳个人所得税,上月从公司取得税后工薪收入8000元,。则该公司本月7日之前应代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8000-3500-555)÷(1-20%)=4931.25(元) 应纳税额=4931.25×20%-555=431.25(元)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36.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37.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凡实行查账征收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的税金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38.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对承包、承租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其中,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39.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主要扣除项目规定如下: (1)业主的工资支出不得扣除,生计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即3500元/月。 (2)生产经营期间借款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部分,准予扣除。 (3)工会、福利、教育费用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4)公益性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直接给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5)其他关于租赁费、汇兑损益、从业人员工资、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亏损弥补等规定,均与企业所得税一致。 2、适用税率 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40.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一)对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作出界定 •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 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41. (二)承包承租经营的主要规则 •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必要费用的减除为每月3500元。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之和 • 2、适用税率: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 3、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2.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3. 1.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出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的计算公式为:1.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出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承包、承租经营利润-应缴企业所得税-上交费用-每月费用扣减额合计 例:某纳税人2008年承包某商店,承包期限1年,取得承包经营所得47 000元。该纳税人平时还按月从商店领取工资每月1 900元。计算该纳税人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47 000+12×1 900-12×3500)元=27800元 (2)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7800×10%-750)元=2030元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44. 2.一个纳税年度内,承包、承租经营不足12个月的,以其实际承包、承租经营的月份数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2.一个纳税年度内,承包、承租经营不足12个月的,以其实际承包、承租经营的月份数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承包、承租经营收入额-(2000×该年度实际承包、承租经营的月份数)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45. 3.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税。3.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税。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46. 对其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对其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总额-3500元 或 =年收入总额-42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47. 3.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适用于20%的比例税率。 其中: ①稿酬所得,按20%计税后按应纳所得税额减征30%。 ②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加成征收后可简化为三级超额率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48. 劳务报酬所、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扣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扣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劳务报酬所、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扣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扣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1、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49. 1.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方法仍为其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比例税率。1.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方法仍为其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比例税率。 [例]某职业歌手与某歌舞厅签约,双休日晚到歌舞厅演唱一场,每场酬金800元,本月共演出8场。则该歌手应以一个月为一次,所得收入额为800×8=64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6400×(1-20%)×20%=1024(元)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50. 2.劳务报酬所得一次畸高加成征收和计算,公式为:2.劳务报酬所得一次畸高加成征收和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20%+(应纳税所得额50000-20000)×20%×(1+50%)+(全部应纳税所得额-50000)×20%×(1+100%) 或按速算扣除法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某人一次获得劳务报酬收入10万元,其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00000×(1-20%)=80000(元) 应纳税额= 20000×20%+(50000-20000)×20%×(1+50%)+(80000-50000)×20%×(1+100%)=25000(元) 或:应纳税额=80000×40%-7000=25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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