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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行 0701 苏珂 07502106

政行 0701 苏珂 07502106. 君主立宪制与共和制的区别和联系. ----- 英国君主立宪制和德国议会共和制的比较. 联系. 国家元首的地位 : 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数是礼仪性的,是“临朝而不临政” 政府与议会的关系 : 政府由议会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 议会是最高权利机关 议会都采取两院制,英国的两院是贵族院(上院)和平民院(下院);德国的两院是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 政党制度中存在着“法定反对党”制度.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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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政行0701 苏珂 07502106 君主立宪制与共和制的区别和联系 -----英国君主立宪制和德国议会共和制的比较

  2. 联系 • 国家元首的地位: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数是礼仪性的,是“临朝而不临政” • 政府与议会的关系 :政府由议会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 议会是最高权利机关 • 议会都采取两院制,英国的两院是贵族院(上院)和平民院(下院);德国的两院是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 • 政党制度中存在着“法定反对党”制度

  3. 区别 • 英国的国家元首由君主担任,世袭产生,终身任职;德国的国家元首由联邦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有一定任期. • 英国内阁为一党内阁,由下院多数党党魁出任首相即政府首脑,同时他也是议会领袖.德国内阁为责任内阁制,联邦总理是联邦政府首脑,由联邦议院选举产生. • 英国是现代政党体制的发源地,实行是两大党轮流执政,经过了长时间的发展已经比较完善。德国实行的是多党竞争制(温和多党制),是“二战”后才确立的二元性多党体制。逐渐形成了“两大党对峙、三党均势的 ”政党格局。 • 英国的宪法类型是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德国的宪法类型是成文宪法,刚性宪法。

  4. 评价 • 英国君主立宪制: • 1、国家元首方面:英王作为国家尊严与民族团结的象征,被看作是英国历史延续,并为现实的政治提供了一种推动力.凡国家的重要典礼、国家节日、公益活动等各种场合,英王的出席有助于国家情感认同的凝聚。作为英联邦统一的象征,英王不仅维系了英国与其他成员国的友好关系,而且增强了英国的外交势力。作为社会与政治安定的象征。由于在政治上的中立性和无党派性,英王具有保全宪政和救济民主的功能,特别是抑制急剧的社会变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保持了英国政治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但英国王室每年大约花费3670万英镑,需要每个英国人摊一英镑供养。所以一些英国人也是对英国王室的存在颇为不满。 • 2、政党制度方面:英国的两党制是英国议会制度长期发展的产物,经过了几百年的运作已经相当成熟稳定。两党制能产生长期稳定的政府,这就为政府的稳定提供了根本的保证。但政党制度规定的如任期制,轮流执政等规则,使政党制度成了钟摆运动,也就是你上台,我下台。两党制使英国公众产生了政治冷淡倾向,选民投票率很低。两大政党垄断政权,对其它党派的成长发展极为不利。

  5. 3、宪法方面:英国宪法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它主要由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不同历史时期制定的一系列宪法性法律文件、法院判例和宪法惯例组成。不成文宪法是一种历史的不断积累与发展,因而英国宪法体现出连续性的特点。它具有灵活性和弹性,社会适应性较强,可以轻易更改,与时俱进。但缺点是稳定性不强,内容不明确。3、宪法方面:英国宪法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它主要由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不同历史时期制定的一系列宪法性法律文件、法院判例和宪法惯例组成。不成文宪法是一种历史的不断积累与发展,因而英国宪法体现出连续性的特点。它具有灵活性和弹性,社会适应性较强,可以轻易更改,与时俱进。但缺点是稳定性不强,内容不明确。 4、议会方面:英国议会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英国议会的主权是由君主、上院、下院三者共同分享。几乎所有的重要议案都由内阁向下院提出。下院每年开会的平均时间为168天,反复讨论各项议案。这样细致而周密的讨论可以权衡议案的各种利弊,尽量避免或减少实施后的不良反应。但效率略显低下。

  6. 德国议会共和制 1、德国宪政发展的曲折道路:德国的宪政道路不像英国那样具有渐进性,它是历史上形成的强大专制传统和体制内缓慢变革的“共识”。正是由于这个特点,决定了德意志民族不可能自然而然的从专制独裁政体过渡到自由宪政政体,必须借助于外来因素。德意志民族是个善于思考的民族,每一次刺激后都会进行深刻反思。在看到法国人民在“二月革命”之后建立了第二共和国,完成了推翻波旁王朝的共和业绩后,德国国内的共和民主思想开始传播。魏玛共和国的诞生也正是一战失利后强刺激的结果……所以德国在经历了二战、分裂、统一等一系列曲折之后,终于走上了共和制的道路。 • 2、政党制度方面:德国采用的是多党竞争制(温和多党制)。德国各政党之间的意识形态距离相当小,因此政见不是两极分化,而是具有相当程度的共识,政党之间呈向心性竞争态势。这种政党制度较两党制来说更加具有活力。也更能激起民众参与政治的热情。但是多党制并不适应任何国家。有些国家内部各个政党之间执政目标和理念差异很大,实行多党竞争制容易造成政局混乱。

  7. 3、宪法方面:二战结束以后,德国深刻反省了纳粹时代的教训,建立以基本法为核心的独特而完备的宪政制度。其中比较独特的就是基本法中的平衡制度和明确规定了良心自由和抵抗权。3、宪法方面:二战结束以后,德国深刻反省了纳粹时代的教训,建立以基本法为核心的独特而完备的宪政制度。其中比较独特的就是基本法中的平衡制度和明确规定了良心自由和抵抗权。 平衡制度是为了解决各州之间经济收入的不均匀而制定的,也就是财政收入高的州要拿出一部分收入以赠款的形式分配给财政收入较低的州,以此来达到所谓的“平衡”。这一制度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差异的问题。 良心自由和抵抗权意思就是对于一切违反人权、危害自由、民主、宪政制度和秩序的行径,任何人均有基于良心自由、法制和民主理念而进行抵抗的权利。我觉得抵抗权和良心自由的宪法保护对于人们自发的的捍卫人权、民主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对于曾经经历“十年浩劫”,饱尝良知被迫害而无能为力的中国人来说,很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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